林木的话音刚落下,村民们都兴奋了起来。 他们组里有肥田,有耕牛,只要好好伺候庄稼,肯出力,不愁没饭吃! “江珠那组的田是下等田,那田里都是石子种不出好庄稼来,再加上那地势陡坡,也不好浇水,田里庄稼喝不够水,那可是完犊子了。” 和别人脸上的喜气洋洋不同,老崔叔脸上满是担忧的神色,林木这事今天做的真是不厚道,都是一个村子的,咋能这样做。 他再也待不下去了,背着手回了家。 “老头子,这次分组,咱组里的人都铆足了劲要和那两组挣个高下哪,他们还说要把田再给耕一遍,让地里的庄稼长的更壮,大家伙都挺高兴,你咋耷拉个脸在家窝着哪。” 老崔婶一回家就看到自家老头子蹲在墙根那里,抽着旱烟,眉头皱着,不咋高兴的样子。 “有财那组,老的老,弱的弱,懒的懒,分的田是最差的,咱不说帮衬帮衬,拉扯拉扯他们,反而把他们撇下,让他们组成一组,这不是让他们去喝西北风吗?” 老崔叔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这样的。 “咱别的不说,就说江三爷,他无儿无女,现在年龄大了,他们看他gān不了活,就都不要他,这还有人情味吗?” “现在组都已经分好了,那咋整,要不等咱组里的活gān完,咱去帮帮他们?” 听老头子这样说,她心里也有些不好受。 “我去有财家看看。” 老崔叔还是放不下他们,站了起来,往江珠家走去。 * “有财啊,我年纪大了,不能拖累你们啊。” 江三爷回想起刚刚分组,没有一组愿意要自己,他心里难受的没法言喻,他们都见他年纪大了,是累赘,说到底还是怕他分了他们的粮食。 可他一个糟老头子能吃多少粮食啊,江三爷眼睛一阵酸涩,他活了这么些年,也活够本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三叔,你这是说啥话哪,你会做木工活,又懂得多,咋会是拖累我们哪,你来我们组,我们正巴不得哪。” 江有财虽然好吃懒做点,但心眼子不坏。 “是啊,三爷爷你别多想。” “这……” 江三爷看着有财他们,顿时红了眼眶,嘴颤动了几下,想说话,又说不出的样子。 他和有财他们虽然都姓江,是一个族里的人,可却没有他那些侄子什么来的亲。 可没想到,往日里那些面上和他走得近的侄子啥的,到最后竟然都比不上人有财一家。 “咱们都别在着站着了,都去我家商量商量看这田咋种。” “珠说的对。” 江珠牵着毛驴在前面走,沈秋风抱着几把锄头啥的,在后面摇摇晃晃地跟着。 “珠珠,你和人沈知青换换,让他牵毛驴你来拿锄头。” 张云看着沈知青抱着那些锄头十分吃力不说,脸色还煞白,这沈知青身子骨弱,要是把人给累坏这咋整。 “婶子,不用,我还能坚持。” 沈秋风嘴上说着拒绝的话,可手上的动作,和脸上的表情一副快撑到极限的样子。 “别逞qiáng了,你们文化人身子骨都弱,做不惯村子里这些卖力气的活也是正常的。” 这孩子真懂事,明明都撑不住了还在硬撑,张云对面前这个长得十分出众的沈秋风,那是越看越顺眼了。 江珠听到她妈的话,就停了下来,牵着毛驴在前面调头,来到沈秋风跟前。 “妈,我知道了,你先走吧。” “行,那我拿着东西先回去了。” 沈秋风见江珠她妈走了,立马挺直了背,把手中的锄头递了出去,一双桃花眼弯了起来。 “麻烦你了,江同志。” 江珠把锄头接了过来,扛在肩上,然后把毛驴扔给了那沈秋风,两个人离的很近,沈秋风身子向江珠那边微倾,江珠一个抬眼,便注意到了沈秋风褂子胸口口袋里的那只钢笔。 万宝龙? 江珠眨了下眼,又看了一眼钢笔上面的标志,这才确定。 这竟然是一只万宝龙的钢笔,就那样随随便便被眼前这人随意地放在了口袋里。 要知道江珠没有穿书前,万宝龙的钢笔价格不菲,更是达到了收藏级别,被人收藏。即使在如今的七零年代,这样一支万宝龙钢笔肯定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要是旁人得了这样的钢笔,肯定会小心翼翼地放在屋里收着,哪会像这个沈秋风这样随便地放在口袋里,也不怕弄丢了。 想来这沈秋风家里肯定不是一般的人家。 不过,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个人啊,江珠回想着原书的剧情,实在想不起来书中有沈秋风这个人。 就在江珠陷入沉思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一道痛呼声,江珠连忙顺着声音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