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因你而动听

她,罗宋宋,在外人看来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其实是被父母控制的提线木偶——不许锁卧室门,不许私下存钱,甚至不许有自己的想法。 可当罗宋宋离开那个无法再留恋的家后,头一次感受到自由的心却在熙熙攘攘的城市里无处安放。不只是因为她的胆小畏缩,还因为灯塔一般的智晓亮和影子一样的孟觉。 如果时光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歌,那么歌词唱的将会是她和谁?

第十七节
孟觉从码头往回走,脚步很轻快。
了解对方的贪念和欲望进而操控局面,对孟觉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这种远见,其实是很少在孟家人身上见到的。作为务实的生意人,他们常会做些并不是那么花哨的举动,在短时间内粗暴地将对手击倒。
也许是从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洞察力。这种认知会让孟觉和他那谜一样的母亲更亲密些。
他回到房间的时候,罗宋宋已经起来了,穿了件烟灰色打底衫,外头套了件咖啡色斜纹钩针毛衣,底下是窄脚裤和平底芭蕾鞋,站在露台上用一把又大又圆的猪鬃梳子使劲地刷头发。
那件毛衫的领口和袖子都是不对称的,穿在她身上有种俏皮的美;而屁股不够翘,腿不够直,脚不够窄的女孩子,是万万不可用平底鞋来配窄脚裤的——她原来不是不会打扮,只是不在悦己者面前,她就懒得打扮。
她听见孟觉开门关门的声音,转过头来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放在栏杆上的手机。
手机显示的是通话中。
“许达的电话。”罗宋宋小声道,“真奇怪,他怎么有我的新号码。”
“最近有没有接过奇怪的电话?”
“嗯……昨天五点多钟接到过通讯公司的推销电话,除此之外没有了。”
“你不接?”
罗宋宋淡淡地从梳子上拿掉两根头发:“该听的我已经听到了。他喝醉了……我挂了他又打过来……可是,我很早就和他说过,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孟觉接过她手里的梳子,帮她刷了两下头发。
她的头发真是比她的心肠还要硬。许达仍在恳切地说着什么,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时缓时急,时高时低。
“你不在意?你不在意我找那个人帮忙?”
“为什么要在意?企业的决定不应该被个人的情绪左右。况且我相信你。你不会做出损人利己的决定。你一定会双赢。明丰,病患,孟薇,许达,都不会受到伤害。”
她坦荡荡地望着孟觉,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埋怨和不满——能为他设想至此,她轻轻吹了一口气,那些假想中的隔阂就烟消云散。
孟觉牵着她的手,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轻松。
亲爱的恋人啊,爱情是一条如此自私的河流,它翻滚着愤恨、不满、惶恐的暗涌。如果盲目跟随嫉妒、挑剔、猜疑的指引,我们便会葬身此处。
“我喜欢翠岛。”
“我也是。”
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嘟嘟嘟的挂断音。
“你的同事怎么样了?”
有两只海鸥停在露台上,罗宋宋用梳子去逗它们,呼啦啦一下子全冲着海面俯冲下去了。
“没事了。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当孟觉和罗宋宋出现在露天餐厅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们吸引了过去。
孟觉是个引人瞩目的角色,这一点自不必说。他无论站在哪里,就像头上有一束聚光灯打下来一样耀眼。所以大家都在想象,如果庞然也认输,要怎样倾国倾城的美女才能配得上他。
而他却选择了一个乍看上去眼睛不够大,脸蛋不够小,满脸冷冰冰的女孩子作为伴侣。
这种配搭很明显是对物种进化的蔑视。
“早餐在这里吃,还是去沙滩野餐?。”
“嗯……”
但即使是最挑剔的同性,细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女孩子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气质。隔代遗传下来的优秀基因高傲地展示着她那黑亮浓密的头发,光滑紧致的皮肤,整齐洁白的牙齿,匀称修长的四肢。虽然穿着时尚,她没有时下年轻人普遍的浮夸味,而是蕴含着线装古籍般的大家态度,耐人细品——也许没有美貌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因此旁人在欣赏她的时候便不至于模糊了重点。
“吃什么?”
“粥很好啊……”
罗宋宋和孟觉之间的身高差了二十公分,孟觉和她说话时总会微微弯着腰,恰似公主身边随时待命的骑士,一声命下,就会为了她去赴汤蹈火,攻城掠池。谁也没有见过孟觉可以一往情深成这幅模样。
“我们去搭个讪,怎样?”
“这个女人不简单。你看不见她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那又怎样?我去和她打个招呼,她吃了我不成?”
“你何必去自讨没趣。……她给我感觉很熟悉,好像哪里见过。”
不是有着深厚的情感基础,罗宋宋与孟觉的交谈互动不会形成这样强大而排外的气场。简直就像互补的脱氧核糖核酸,螺旋缠绕而生。原本大家还很可惜庞然的不辞而别,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承认除了这个可人儿,那还能有谁可以和孟觉并肩?
孟觉和罗宋宋买了早餐准备带走,性急的汤勺小姐趁孟觉去结账之际,拉着人中妹快步走到了罗宋宋身边。
“嗨,你好。我叫邵嘉嘉,她叫任甜甜,昨天我们见过面。”
罗宋宋记得,昨天她和孟觉下船时,就是任甜甜在码头等她们:“是的,你好。”
“我见过你和孟觉在伯牙路附近逛街呢。我没有向姑姑告状哦。要她知道,你就惨了,祖上三代都会被问出来。”
任甜甜立刻补充:“嘉嘉的姑姑是孟觉的大嫂。”
罗宋宋有些吃惊地看着邵嘉嘉。邵嘉嘉以为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亲热道:“我嘴风很紧!请我吃一支冰淇淋就可以了哦。”
她这番装傻扮痴的话显然不会收到任何预想的效果。因为罗宋宋恰恰是不吃这一套的。
当两个女孩子做朋友的时候,往往不自觉会扮演着公主和侍女的角色。一山不容二虎,同样的,一对闺蜜里也没有两个公主。罗宋宋从小到大没有什么同性朋友,所以在她的世界里,缺少这种约定俗成的认知。甚至因为罗清平的虐待,严重地影响了她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回应,这使得她的变通能力几乎为零。
罗宋宋更加吃惊:“孟觉的大嫂只有一个哥哥,生的一对龙凤胎我都见过。”
“……我是表亲。”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会计算辈分和亲疏。”
罗宋宋很自然地说完这番显然会令对方气炸肺的话,神色如常,仿佛刚刚只是打了个哈欠。一群扛着冲浪板的年轻人走过,不知讲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恰好爆发出一阵笑声,更加令邵嘉嘉无地自容。她敢对庞然下狠手,乃是因为她知道孟觉压根不可能看上庞然这种绣花枕头,且庞然也无相当的身家与她抗争。而罗宋宋风头正劲,即使被讽刺,也不敢出声。
她们想过孟觉的女朋友玲珑剔透,端庄优雅,高贵冷艳,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目中无人。
待孟觉和罗宋宋走远,邵嘉嘉一肚子的火:“只要孟觉把她甩了,我就要她好看!”
任甜甜沉思道:“她真像我以前的优算学老师。那语气,那动作……太像了!”
“你发什么傻!她这是不尊重我们!而且你的优算学老师……就是那个你们起哄说‘老师讲课太深奥’,然后她冷冷回击‘不是我深奥,是你们太肤浅’的莫馥君?”
“喂!别直呼其名!”
“说不定真和她是亲戚!一样目中无人!”
“如果真是亲戚,那我们还是别惹她的好。”
“胆小鬼!”
“你不是也只敢在她没了孟觉之后再算账么!如果她一辈子有靠山呢?胆小鬼!”
莫馥君是一位很独特的女性。作为格陵市第一批引进的内陆科学家,她不仅仅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慢,也有着老一辈革命者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她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片面化。你能够以国家输送人才的宗旨来培养学生,但用同一种方式来养育儿女就容易撕裂亲情的纽带。
罗宋宋就是在这样一根快要断掉的纽带这头,而莫馥君在那头。纽带缠在罗宋宋的手上,缠在莫馥君的颈中,令她们痛彻心骨。
没有人生而是优秀的家庭教育者。
吃完早餐后,孟觉和罗宋宋在海滩上踱着步。天空从海的另一边延伸过来,海水里飘着海藻,染得天空也绿了,就像一根打开的豆荚,而这一对小情侣就是豆荚里紧紧挨着的一对小豆子。
一对小豆子挽着手,在海滩上快活地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说着怎么也说不完的话。真奇怪,他们明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其间的记忆却象贝壳一样被浪头冲得七零八落,要重头拾起。每拾起一枚,崭新而甜蜜。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聊起,互相补充着细节,回味着当时惘然而懵懂的心情。他们在这片海滩徘徊,等着十几年前的他们追上这幸福的步伐。
“你每天都扯我的头发,害得我要重梳。”
“你那辫子太可怕了,拽着你的眼睛直裂到太阳穴。”
“夸张。”
“绝无夸张。每次一看到你的脑袋,我都觉得眼角疼。”
罗宋宋噫了一声。音调打了个弯,在海面上轻轻一弹,溅起点点亲昵。
“那就谢谢你啦。”
“不客气,罗圈圈同学。”
他是大家庭出身,身处热闹繁华,众星捧月,却都对他的身世守口如瓶。他的成长,也经历过猜忌,不安,恐慌,自弃的阶段。何况还有孟金贵如同园艺高手,将每个弟弟都移植于金盆玉瓶中精心培养,变成华而不实的盆景。孟觉纨绔子弟的外在正是因此而来。
“军训出动了保姆车,真是空前绝后。”
“你居然不和我同甘共苦,没有义气。”
“我正是有义气,才潜伏在群众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对孟七少的第一印象。”
“说到印象,我记得某人的外婆拿了相机来拍摄某人军训中的飒爽英姿……”
“哎呀,今天天气真好。”
对,就和那天天气一样。教官在莫馥君的命令下,乖乖地指挥全体女生正步走向镜头。
“宋宋,外婆来给你拍照,笑一个。”
罗宋宋又噫了一声。孟觉以前从来注意过罗宋宋有这个发音习惯,婉转多情的语气助词仿佛花旦在舞台上甩出的水袖,又仿佛花猫在阳光下伸展的懒腰,随意中带着柔情。
他们都缺少了一块,隐隐作痛。因为不完整,才更懂得珍惜。
“生科院的缩写是SKY,多拉风。”
大三的校级篮球决赛中,由体育特长生组成的国软队遇到了实力扑朔迷离的生科队。曾是生科队手下败将的信科队队长也跑来观战,挥舞着手里的战略分析叫嚣着“生科必将大比分败于国软”和“孟觉若能投进两个以上的三分球我就把篮板吃下去”的言论。
国软的“野人王”一开场紧盯孟觉,像口香糖一样黏着他,动作很大。孟觉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同学,你来打球还是摔跤?”
在那场比赛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野人王”的母亲就是体育馆的一名清洁女工。她常常藏身学生当中,默默地看儿子打球。她既要维护儿子的自尊,又要保障儿子的开销,活得隐忍而辛劳。当“野人王”和孟觉为了抢一个球而一起撞向篮球架并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时,她终于忍不住从场外跑向了儿子,和罗宋宋分别扶起两个挂了彩的年轻人。
孟觉伤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条条血痕,眼皮也流着血。任何人这时候眼睛都要喷火,况且国软队和生科队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两大主力都被罚下场,局面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双方的肢体冲突更多,最终国软在裁判的明显袒护下凭借多次罚球命中获得了冠军。
奖杯被递到了“野人王”手里,有人问他怕不怕孟觉将来找他麻烦。“野人王”搀扶着老妈故意大声道:
“怕个球!咱光脚不怕穿鞋的!”
他把奖杯塞到自己母亲怀里,又是拥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洁女工受宠若惊,却又习惯性地缩着肩膀,站在高大的儿子身边。反观孟觉,被许多花一样的女生围着,罗宋宋早被挤出去。这样悲剧般的英雄更容易激发女生的母性,但这种伪母爱,无论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亲所给予的呵护和关怀。
“有些人该兑现他的诺言了!”
生科的拉拉队把信科队长拉到篮球架下叫他吞篮板。罗宋宋觉得站在体育馆的顶灯下格外的寒冷。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无论输赢都没有一位母亲分享荣辱。宋玲为了罗宋宋看球而没回家吃饭将她骂的狗血淋头,只因为她那天一时兴起煲了鸡汤却没人品尝。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罗宋宋想要听mp3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把书包忘在体育馆了!
一般情况下落在体育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东西都是有去无归,为了这个罗宋宋心急如焚,在体育馆附近找了又找。
罗宋宋看着当年的自己在体育馆外粘贴着寻物启示,把智晓亮送的铅笔盒描绘的很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的书包里有什么呢?”
“我们两个之间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
孟觉似乎料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
“那让你害怕了吧……”
孟觉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别上麦找罗宋宋。
“罗圈圈,啊,不,罗宋宋同学,你的书包找到了,到我这里来认领。过时不候。”
罗宋宋像一发炮弹似的从最后面冲到前面去。失而复得难免让人激动,激动过后罗宋宋才发现孟觉“捡回来”的不是她丢的书包。
“这怎么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刚买的书包捡回来了。”
书包是新的,寝室钥匙是新的,手机是新的,mp3是新的,《新编分子生物学》是新的,护手霜是新的,就连一包纸巾也还是那个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给罗宋宋!
沈西西这时候才说:“孟觉找我借了寝室钥匙去配……原来是为了这个!”语气中不无艳羡之意。
如果单单如此,罗宋宋倒不会恐慌——一个富家子朋友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
但是他为了她,还把书上的笔记重新抄了一遍,mp3里装的歌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智晓亮送的铅笔盒。他给她买了一个画着音符的笔袋,里面装的水笔圆珠笔铅笔都还是一模一样。
孟觉当时在准备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罗宋宋是为了他才不小心把书包给掉了,他得负责。可是他在配齐一切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谊是无私的,而爱情是霸道的。
“你现在还怕么?”
罗宋宋噫了一声:“不怕。”
罗宋宋以前和沈西西关系还可以的时候,莫馥君问过罗宋宋,你们现在这些小姑娘在一起都谈些什么?
其实两个女孩子能在一起谈什么呢?无非是八卦,小道,秘闻。
不聊聊彼此的人生和理想?
没有想那么远。
莫馥君痛心疾首:“青春年少,在一起谈的全是别人的人生和理想,这像什么话。”
孟觉问罗宋宋:“罗宋宋,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
“我送给你的是阿拉丁神灯,勇敢地说出你的愿望吧。”
“我想……”
一只萨摩耶撒着欢儿横冲直撞,差点将罗宋宋撞倒。
“咪咪,回来!”
不远处一个穿运动服的女生大喝,紧接着一个戴鸭舌帽的小个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咪咪大哥,别跑了。小弟可实在没气儿了……咦?孟觉,罗……罗宋宋!竟然会在这里碰到你们,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导游小黄扯下鸭舌帽直扇风,领口,腋下都沁出汗迹:“妈的,我比这狗跑的都多……比带团还辛苦!”
“小黄!”这个女孩子看来不仅仅是萨摩耶的主人,也是小黄的主人,“咪咪呢?!”
“它在那边玩水嘛。”
“那你还不赶快去把它带回来!”
“别慌别慌,狗都会刨两下……我也会狗刨,淹不死,放心!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霞客旅行社的导游阿白,我师妹。这两位是我以前带的第一个团的团友,都是格陵大的高材生。阿白你看,我带的第一个团到现在我都记得,高级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
阿白哼了一声。她长了一张尖尖的小脸,性格也像锥子似的,见谁扎谁。
罗宋宋好奇地问:“你的狗叫咪咪?”
“狗叫了猫的名字有什么奇怪?畜生叫了人的名字才奇怪呢!”
阿白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们一眼,自顾自地走了。
性格古怪的人他们也见得多,孟觉和罗宋宋和小黄告了别,继续往前走。
“你们别介意,她就是那脾气。”
没想到小黄愁眉苦脸地跟了上来。
“能理解。平时带团估计压力不小。”
“什么呀!她是空降部队,我们经理的侄女。就带过一个团,结果在张家界受了刺激,放大假到现在。”
这样的抱怨已经违反了导游的操守,但小黄显然是受阿白压迫太苦,急于找人倾诉。
孟觉和罗宋宋都不想听,无奈被小黄缠上了甩不掉。
“你在海滩上挖个洞,说得畅快些。”
小黄愁眉苦脸道:“说给你们听,好给我评评理。带高校团是我推荐的——除了买东西不爽快,平时可听话了,又不爱抱怨。我向来很推崇高级知识分子……”
不管孟觉和罗宋宋想不想听,小黄还是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个干净:阿白带的高校团,带头的是一对夫妻,双教授。去的路上就已经有些端倪,男教授专往女学生堆里钻,这在阿白看来就已经很不正经。等到了张家界,两名教授又打得头破血流。女教授流着鼻血提前回了格陵。男教授在景区、宾馆,找着机会就猥亵女学生。阿白仗义直言,反而被投诉,于是事情就闹得整个旅行社都知道了。
“我觉得她是添油加醋。哪有教授会做出这种事呢?”
“小黄!小黄!”阿白的声音像铁丝似的尖锐而冰冷,“在哪儿呢?快过来!”
“那姑娘的狗丢了?”有人窃窃私语。
小黄忙不迭地挥挥手,一溜烟儿地跑了。
孟觉和罗宋宋被强加了这样一段不愉快的故事,就像鞋子里灌满了海沙,直硌得心都不舒服了。
他们能对当事人猜个八九不离十,而这猜测下的事实更令他们周身不自在。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你的理想是什么……”
“他以前从来不打她。”
他们走到了一片岩礁附近,罗宋宋在一块较平整的石头上坐下,石头湿漉漉的,像沾满口水的恶兽的舌头。
罗宋宋低声道,几乎被海浪吞噬的声音在孟觉听来是那么的虚弱。
“和你没有关系了。”
罗宋宋撑着下巴,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孟觉的腔调太冷酷无情。罗清平是不道德的混蛋,那宋玲呢?她曾是帮凶,但在罗宋宋走后,就成了施虐的对象,这似乎将她也划入了受害者的阵营。
孟觉看罗宋宋不说话,料想她心里肯定翻江倒海,难以平伏。海际席卷而来的乌云,预示着一场大风暴的来临。
“要下雨了,我们走吧。”
豆大的雨滴叩着窗沿,章鹃将窗户关上。
窗外挂着她昨天晾晒的衣裤,在雨水的冲刷下像几块破布似的飘摇。
桌上放着一条酸奶,是汤园园上个星期买的,然后她一直没有回来,就那样放着:“章鹃你喝了吧,酸酸甜甜,初恋的感觉呢。”
章鹃厌恶地一把将酸奶扫到垃圾筐里。
张家界之行结束后,章鹃内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她绝不可能接受罗清平的示好,甚至于一想到他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
可是,在天柱山当罗清平搂着她的腰,她挣脱不开,而阿白导游挺身而出时,她没有为那个导游作证。
回到格陵后,她再也无心做毕业设计,更不敢去实验室——叫她如何面对宋玲教授呢?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正因为她的鸵鸟心理,所以对周围的一切变化已经不再觉察。汤园园仍在准备着出国,现在已经到了关键阶段,但这和她夜不归宿也没有必然的联系。毕业班的散伙饭,章鹃一次也没有去过,所以她并不知道她和罗清平的绯事已经传开,倒是汤园园总替她开脱。
“不是罗教授的错。他和章鹃只是普通师生关系。章鹃自己胡思乱想。”
“那罗教授和宋教授的婚姻……”
“大家不要像章鹃一样胡思乱想。”汤园园突然神秘地一笑,“祝贺我吧。我要去美国了。”
在毕业班里,流言传得特别快,也代谢的特别快。章鹃根本无心再继续留在格陵大学,只盼能够早点拿到毕业证书攻读硕士课程。写完了论文去院里交毕,偏偏又遇到了罗清平。
“章鹃啊,毕业论文写完了?”
“是。”
“要毕业了,我能帮助你的尽管说,不要客气。”
“没有。”
“真的没有?毕设?保研?都很稳当?”
他扬长而去,留下毛骨悚然的章鹃回味他话中的威胁。
罗清平还能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呢?章鹃想不出来。她天真地以为只要熬完这一个月就好了。
床边放着汤园园从散伙饭席中带回来的半瓶白酒。章鹃倒了半杯给自己。
白酒就像一把荆棘,缓缓地碾过她的喉咙,食管直到空荡荡的胃,千疮百孔。
这不是她第一次偷喝,反正汤园园现在也不常回来。飘忽的感觉中,章鹃接到了院学工部俞老师的电话。
“章鹃同学,你现在在学校吗?请到学工部来一趟。”
俞老师和章鹃很熟,当年的助学贷款就是俞老师颁发给章鹃的。因为是老乡,每次俞老师和章鹃交谈用的都是方言。
但今天却用了很官方的普通话。
章鹃赶紧答应,又不免用方言问道:“俞老师,有啥子事嘛?”
“来了你就知道了。”
俞老师的普通话说的字正腔圆,每一个音节都往外透着冷漠。
这种冷漠让章鹃的酒意散了一半;她换了衣服,脸上还有两坨绯红。这样肯定不能去见俞老师,虽说现在吃散伙饭半个校园都是醉醺醺的,但那不是章鹃这种好学生的风格。
六月的校园很美,预备迎接盛夏的树木伸展着鲜绿的叶子,还没有变成油里油气的颜色。这让微醉的章鹃很欣喜,因为她总觉得自己也应该是片嫩绿色的叶子,在枝头摇头晃脑。
她骑着自行车绕了个弯,在格陵世纪大讲堂前面,意外地遇到汤园园和另外四位室友。
格陵世纪大讲堂前面的广场里停了不少车。而汤园园她们穿着平时上街或者泡吧才会穿的战衣,摆出不同的造型,和不同的车合影。
“保时捷、蓝博基尼、玛莎拉蒂……开跑车的很多哦。”
章鹃对车没有什么了解,但也知道这些都是好车。好车和有钱人一样,再低调也可以从他们的肤质、谈吐、名牌看出来。
“世爵,世爵,快来,给我拍一张。”
汤园园穿着大V领上衣和高腰热裤,意气风发地比着手势,一副硕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看上去颇有点富家小姐的味道。
将奢华风气引入大学校园,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情。
“别把车牌拍进去。”
这么多车中,停了一辆纯黑的阿斯顿马丁DBS。
“快看,一对小翅膀。”
汤园园笑得花枝乱颤:“也许007在里面演讲呢。看车牌,格A99999……”
“你们在干什么?”
章鹃忍不住出声,那忙着拍照的五个女生这才发现了章鹃的存在。她们露出了陌生而疏远的笑容,仿佛从来没有和章鹃有过同寝四年的缘分。
“咦,章鹃。”
“好久不见。”
“你去哪?”
“学工部。”
“今天是周末呢,院里不上班吧?”
“现在是毕业生离校的非常时期,学工部每天都有人值班。”汤园园好像很了解行政工作流程,“我知道他们找你干嘛。”
“你知道?”章鹃反问。
“我知道,但我不说。”汤园园的笑容里有种报复过后淋漓尽致的快意,“我可不想做带来坏消息的人。”
说完这句话汤园园再也不理章鹃。她知道这一句话就足以让章鹃乱了阵脚。这种一天到晚只会扮柔弱的女生,是时候应该受点教训了!
学工部里只有俞老师一个人在忙。
他单刀直入:“章鹃,今年格陵教育厅对本科生论文做了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抽查。”
“本科论文?历年不是只抽查硕士和博士的论文吗?”
章鹃的慌乱让俞老师很失望:“本科论文只要求一万五千字,所以可以乱写?这样的本科教育太失败了!”
章鹃有苦难言,白酒在胃里翻腾;俞老师冷血地继续着他的宣判:“你的论文被抽中了。检测系统分析显示,有百分之二十五的雷同,远远超过了百分之十五的规定……章鹃!你主动放弃保研名额吧!格陵大学不可能推荐抄袭生去北京读研!这是我私下和你商量,下个星期正式的处罚规定会下来。态度良好,也许不必在档案里留下一笔。”
“俞老师……”仿佛一个晴天霹雳打下来,章鹃全身痉挛,语无伦次,“我……不是……”
“你坦白说,是不是抄了。”
章鹃点点头,动作机械如同木偶。两滴泪随着她的动作,甩在了地上。
俞老师痛心疾首:“为什么?这四年你拿着助学贷款和奖学金,勤勤恳恳地学习,我是看着你成长的……你太糊涂了!最后一道坎迈不过去,前功尽弃!”
“不是这样的,俞老师!”章鹃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我有苦衷!没有实验结果我怎么写论文?我只能东拼西凑……”
“那你为什么不做实验?”
“我没法去实验室!”
“为什么?”
“我没有办法专心写论文……罗清平教授骚扰我!”
俞老师扯了几张纸巾给泪流满面的章鹃。章鹃将所有的事都告诉了俞老师,她是多么希望俞老师这个老家人能够支持她,帮忙她啊!
“你的意思是,罗院长对你有,”听完了章鹃的倾诉,俞老师字斟句酌道,“超越师生的情感?甚至在张家界旅游的时候,对你毛手毛脚。”
“是的!导游可以作证。”
“但是,导游被投诉时,你否定了。”
“我怕他报复。”
“那么你觉得,如果你现在控告罗院长性骚扰,那位导游小姐会不会站出来替你作证?”
章鹃张口结舌:“还有一起去张家界的同学们……”
俞老师冷静地说:“可是,在导游被投诉的时候,他们也没有站出来。”
章鹃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们都怕罗教授……俞老师,请您教教我,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
她把俞老师当做了救命稻草。俞老师冷冷地看着她。
“章鹃,你自动放弃保研名额吧。”
这句话的尖锐地刺进了章鹃的身体,抽走了她全部的力气。
“我不……”她垂死挣扎。
“你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吧?现在谁还会相信你呢?况且,罗院长骚扰你和抄袭论文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失去了保送名额,你还可以考研,如果真要闹到勒令退学……章鹃,你好好想想吧。当务之急是尽快和宋玲老师协商,整理好毕业论文,两星期内交给我。”
那天下午,很多学生都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而这一幕在很久之后还悄悄地经人耳口相传,越传越玄。
格陵高管会议结束后,一架架豪华轿车从世纪大礼堂前陆续开出。因着越来越大的雨,路上积了不少水洼,未带伞的学生们狼狈地躲着并未打算减速的轿车,免不了溅一身的脏水,连声的咒骂被远远地抛在车后。
这样的事情,除了咒骂还能怎样呢?毕竟他们只是年轻而无权势的学生。也许多年后他们也会成为车中人,但那时他们的做派是否会有所不同?
有个女学生,连衣裙已在雨中淋得透湿,仿佛条搁浅的鱼,还在奋力地蹬车。一辆法拉利疾掠过她的身边,一股激射而出的水箭竟将她连人带车硬生生地击倒了。
一个急刹车,法拉利后的DBS打弯停在了她身边。
他这一停不打紧,紧随其后的许多车也被迫停了下来。
“孟金贵停车干什么?”
“好像有个学生摔倒了。”
“嘁!管这闲事。”
孟金贵下车的时候并没有撑伞,顷刻便浇得一头一身。章鹃的手卡在了马路牙子和车把之间,她咬牙将车扶起,一时间心思仍痛苦难忍,连自己为何摔倒也是恍惚。
“有没有受伤?”
“没事。”
章鹃看过的言情小说里,经常出现“狂狷魅惑的一笑”这个词,用在这个男人的身上真是太贴切不过。他鬓角发梢都在往下滴水,狼狈得不行,却自有一股凛然雍华的态度:“很好。”
他笑的时候只牵动了一边的嘴角,长得像只有一半酒涡的孟觉。
雨势丝毫没有减缓的迹象。
“孟金贵在做什么?”
“他把那个小姑娘给带上车了。”
“难道他们认识?孟老大什么时候在格陵大藏了个娇。”
“不像。”
“好极,车总算是开了。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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