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会是我写的最后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记得两年多以前,出版第一本书时,我曾说,之所以写那个故事,是因为我一直喜欢一个人很多年,却从来不曾告诉他。我陆陆续续写了几百篇短篇小说,当中绝大部分和他隐隐有关——某天他跟我说的话;某次他偶然更新的状态;他深夜为别人失声痛哭时给我打的电话;大风大雨里我陪他黯然疾步穿过的长街;我们一起聊过的话题,一起吃过的小吃,一起散步遇过的夜色;多年不见,他的微博和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同学聚会,他别扭而生硬地夹给我的土豆片……这些都是他留给我的,我把这些投影到写过的每一个故事里。那些短篇小说中,男主都不是他,却又都暗藏着我和他的过去。每次收到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后,我都会将那些和他有关的描写一看再看。可他从来不知情。他没看过我写的故事,不懂我的那些小心思,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他是我的顾先生。我后来写了两本书给他,终于不再避忌,而是坦诚地写下了那些属于我们之间的每一段过去,包括那些年中,陪伴我却又被我的执念一次次推开的S;包括那些年中,他每一段由我亲自见证过的感情。第一本书完稿后不久,正值书的宣传期,前三万字的内容率先在公众号上连载。他看过之后,饶有兴味地对我说,看那些描述时,他很认真地对号入座了当中每一个名字,回想着这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他对我说,是我替他记录了他的青春。我想起他曾说出书也是他人生之中十大梦想之一,尔后我便矫情地想,那我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人完成了我们的梦想。我的顾先生,他和顾决明一样,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写这本新书的时候,好多次我都觉得自己好像又能沉浸在故事里,远远看到那些年自己偷偷喜欢他时的心情。有人说,写作的人既好,却也不好。好是在于可以用文字记录下不舍得忘记的时光,不好则是这些被镌刻的往事,将要被一次又一次想起,被读者一提再提,再难以忘记。写番外的时候,我更是被陪我写稿子的六歌控诉,说我怎么写着写着就不对了,男主都变得不像顾决明了。是吧。那是因为,我正巧看到顾先生的朋友圈,他发了一条动态。他在北京买房了。写完上一本书时,我还曾固执地想:虽然我今生得不到你的喜欢,但至少我还能在这座城市等着你。你不是说,你会回C市买房的吗?我也很努力地想要在这座城市留下来。我想要等你回来,就算要等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就算只是以你老友的身份,但只要能像多年前那样,偶尔能和你相约出门散个步,逛超市抱一大堆酸奶回家,春节可以相约一起回老家看看,我就会很开心了。但你突然无声而坚定地告诉我说,你要定居在外地,不再回来了。那个清早,我握着手机,刷新出你的动态,我不敢点赞,也不敢问你一句。我只是愣愣地盯着那张图片,看到你签名的字迹仍然那么好看。我看久了,眼眶发胀,伸手去揉,便是一阵视线模糊。原谅我,回来以后,我写完了这本书的番外。我想告诉故事里的江芒,也告诉我自己——别再等了。但怎么我还在单曲循环那首歌,听到想哭呢?“千万记得天涯有人在等待,路程再多遥远,不要不回来……就算给你的爱石沉大海,青春飞逝就再找不回来。”2016.12.11长沙S,我还想写一个故事给你。我给你想了很好听的名字,刚好,也是你名字的谐音。而我,终究晚了一步。往后,我也就不再为你沉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