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妾,举案奇霉

注意臣妾,举案奇霉目前的最新章节为分节阅读54,臣妾,举案奇霉主要描写了千岁爷不爱应卯,这是整个文武百官都知道的事情。未婚前,他搪塞的借口是,身体欠佳,体弱多病。婚后的借口是,开枝散叶,绵延子嗣。和离之后,他干脆懒得搪塞了,直接一道奏折,留下几个大字...

作家 苏盎 分類 现代言情 | 29萬字 | 54章
分章完结阅读41
    七十章何为老蚌生珠

    王秉承被抓了,是大理寺的杜大人亲自将其带走的。158txt.com

    说是奉旨传召,但是这人,找遍整个天牢也没看见被关在哪里。

    王秉承虽说官职不高,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么无端消失了,许多人都猜测,必然跟这次的科场舞弊案有着重要的关联。

    林方知手底下的关系盘根错节,多方打探之后终于得知。沈括手里的字条曾经被人动过手脚,而王秉承是在他接触魏清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还有传闻,真正的字条已经找到,不日便会作为呈堂证供摆放于案前。

    眼见着重审之日在即,林方知在家寝食难安。

    恰逢张挽君端着炖好的药膳端上来,不觉怒上心头,挥手打碎汤盏。

    “混账东西,我还有心情吃这个?当初要不是你出的主意,说此法可至沈括于死地,我怎么会冒这个风险?如今倒好,端亲王回来之后彻查重审不说,我手下的钱庄赌坊也被查抄了,就连王秉承都被抓了,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些天来,整个大理寺都寂静的如一滩死水,零星的消息传出来也是要拖上好几层关系。

    林方知敛财许久,从未出过什么纰漏,也不知他们查出了什么,终日如履薄冰。

    ”父,父亲莫要惊慌。此事,虽说闹的动静大了些,但王爷那里不是也不见消息吗?王秉承胆子极小,供出了我们,他也是得不到半点好处的。“

    张挽君原本在林家颇有些地位的,只是因着这段时间的事情,无疑就成了林方知的出气筒。大院里的棺材板还在头顶上吊着,就像一只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钢刀。

    当初说要算计沈括的时候,不光是她一人之意,林家夫妇都是同意了的。如今全将气撒在她身上,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不要惊慌?”林方知听后横眉立目的瞪向她,狠狠戳乱她的发鬓。

    “这是杀头的大罪,要掉脑袋的,你倒是说的轻松。林家要是倒台了,你也别想好过,借时你父亲的那些暗地里的勾当,也别想脱了干系。“

    卸磨杀驴,张家替林家洗黑钱的时候,满眼的兄友弟恭,妯娌之间也相处的极为和睦。现下这般,是要翻脸了吗?

    张挽君不过是个妇道人家,这些日子过的更如过街老鼠一般。听到林方知如此说,早吓的跪倒在地。

    ”父亲,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是有人看见张木生在沈府出现过吗?想来王秉承也被关押在那里。“

    都说死无对证,如果知道的人都闭嘴了,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的了。

    ”知道了又如何?“

    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目光短浅的很,就算知道人在沈府里,难不成去找人暗杀吗?“

    端王爷现下就住在那里,皇家禁卫藏身在何处无人可知,只怕去了才是正中对方下怀。

    “为今最要紧的事情是找到沈括写的那张药方,不能让真正的字条出现在堂上。”

    庆元朝律例,官商勾结数额不多者顶多充军,他们查到的也只是上京的这条鱼线而已,但结党营私诬陷同僚便是大罪了。

    那字条是王秉承换掉的,但他这人小心思多的很,偷偷留下那罪证想要再捞些好处是极有可能的。

    林方知用手敲了敲桌案,突然语气温和了下来。

    缓缓扶起张挽君。

    ”你过往不是同沈括的女儿关系不错吗?你去她府上一趟,探探口信。端亲王如此在意她,料想那字条,也有可能是在她手中保管的。“

    真跟沈衡的关系极好她会这般惊慌?

    张挽君低头不语,心底冷哼数声。

    面上却只能唯唯诺诺道。

    ”父亲也知道,我二人虽情同姐妹,但嫁给羲和之后,这情分也就断了。儿媳就是哭着去求她,也不见得奏效。“

    ”奏不奏效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江南盗者无数,只要出的起银子,不怕拿不回字条。他就是要确认,那东西是不是在沈府手上。毕竟同样的伎俩不能用两次,去了,便不能空手而归。

    张挽君只恨自己平日表面功夫做的太好了,自嫁过来也没少故作愧意的表示对沈家的同情。

    如今倒好,让她出面去撬沈衡的口,当真是咬碎了牙硬生生的往肚子里咽。

    林府这厢黑云压境,大理寺的天牢里却是万里晴空。

    陆雁回坐在牢头殷切搬来的座椅上,一口一口吐着烟圈,顺道”聆听“着某个小男人小小声的低语。

    “烟抽多了对身子不好的,夫人还是少抽些吧。虽然为夫也觉得这样很气派,但到底伤身。”

    “衡衡前些天还跟我说,想再要个妹妹。为夫思量着,难得她孝顺,总不好拂了她的意。”

    “生孩子前抽烟是不好的,有医术典籍为证,夫人若是肯听,为夫便读两段来。”

    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翘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的挑了挑眉。

    “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

    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的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小六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蹭上前来。

    “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拢着袖子,可怜巴巴的堆坐在她身侧。估计陆雁回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

    情绪酝酿的倒十分饱满。

    陆庄主好笑的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零星白发。

    “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误了,急忙解释。

    “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意寓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抚过他的侧脸,带起一阵红雾。

    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的七荤八素。

    她垂下头,轻声耳语。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的。

    落寞的用脚扒拉了下地上的稻草,沈大人的小脸颇有几分挂不住了。

    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庄主心情甚好的走到门边。

    ”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

    他震惊的抬起头,一双眼底满是水汽。

    ”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个呆子。“

    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

    她也该回家了。

    ☆、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个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张好样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的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的说。

    “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的面白如纸。

    “师父,小师妹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但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疏于管教,再加上娘亲早逝,在男人堆里长大的陆雁回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的无法,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

    “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去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的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的。

    据陆庄主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倜傥如仙,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圈。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翘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的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的走进几步。

    “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的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大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的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限在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了。

    他拱手走上前去,尽量轻松的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

    实际上袍袖之下的手掌,紧张的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的搂上他的肩膀。

    “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的道。

    “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大笑,俏皮的将头伸到他近前。

    “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银子不能现下还你。”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

    “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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