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下):报父仇曹操兴师 曹操荥阳一战,败退河内之前,他说的那句“竖子不足与谋”,反映了他内心的一种觉醒。这个以天下事为己任的枭雄,已经意识到汉室凌迟,朝廷衰落,日暮途穷,无力中兴。同时,遍顾宇内,有大志向,有大作为者,舍我其谁?曹操决定自己干自己的,挥师山东,跳出是非地,与这帮狗咬狗一嘴毛的合作者拜拜分手。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大手笔也只有曹操敢想敢干。 一个有志者,必有不怕孤独的勇气,才能突出重围,别开生面。有雄图大略的人物,不但要有超凡脱俗之思路,去陈趋新之行径,敢作敢为之胆略,不羁一格的作为,还得有逃避庸俗包围,不与竖子为谋的决断。曹操之所以能成大事,就在于他的及时觉悟,另谋出路,否则,他和那些鸡争鹅斗的诸侯,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是曹操一生中重要的思想转折点。在中国,一提奸雄,必定马上想到曹操。如果看过京剧,立刻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那张大白脸,这是《三国演义》塑造出来的曹操。其实,奸,只是曹操的一个侧面,雄,却可概括他在历史上的全部。李卓吾在《藏书》中对其评价极高。“操芟夷群丑,其行军用师,大较依孙武子兵法,而用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若神。自作兵书十余万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 事。与虏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而决机而乘,气势盈溢,故每战必克。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 终生不懈,武装头脑,念兹在兹,加强实力。之前,曹操与黄巾战,是他立足于更远大的目标,在军事上的深谋大略。《魏书》称:“黄巾为贼久,数乘胜,兵皆精悍。太祖旧兵少,新兵不习战,举军皆惧。太祖被甲婴胄,亲巡将士,明劝赏罚,觽乃复奋,承闲讨击,贼稍折退。”由于他“数开示降路,遂设奇伏,昼夜会战,战辄禽获”。《三国志》说他:“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一个在政治上人才济济、在军事上实力充沛的曹操,自然是振翅欲飞之势了。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分析这场战役:“曹操父见杀而兴兵报之,是也;坑杀男女数十万人于泗水,遍屠城邑,则惨毒不仁,恶滔天矣。虽然,陶谦实有以致之也。”说实在的,就光明磊落这点,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现如今,陶谦劫杀其父老全家,他还有什么犹豫,不去兴师问罪,大动干戈呢?“恶滔天矣”又如何,他就是要 在徐州这一带大开杀戒,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即使如此,他也在动武上,抓住“忠孝”二字,大做舆论文章。 忠和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很特殊的地位,是为人的根本之道,也是衡量人的一个基本标准。忠君报国,孝亲事家,也是巩固封建社会的伦理基石。所以这两面旗帜,经常被正义的或不正义的人举起来吊民伐罪。曹操为其父兴报仇之师,理正辞严。然而实际上,这场“正义之战”是他在兖州养精蓄锐,集结力量后的一次小试锋芒,恰好陶谦杀其父为他提供了一个口实罢了。 细想起来,曹操这样想、这样说、这样做,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 王夫之对陶谦评价极低,说他很差劲,说他也颇不是东西。“盖谦之为谦也,贪利赖宠,规眉睫而迷祸福者也。然则曹嵩之辎重,谦固垂涎而假手于别将耳。”老先生总结曰:“吮锋端之蜜,祸及生灵者数十万人,贪人之毒,可畏也夫!”所以,什么谦谦君子,什么长者风度,什么见贤思齐,什么温良恭让,这些表面上看到的,书本上写着的,是当真不得的。姑妄听之,可以,竟然信之,那就不必了,这也是历史教给我们的聪明。 人,为什么要长一个脑袋,而且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脑袋呢?就是要让你用这个脑袋来独立思考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