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骨灰项链 随后,那系统发给我几个地址,就退出去了。 而我的手机也恢复了正常。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之前公司经理的那句话,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停下来会死! 现在我才明白,这一切似乎都是让我准备往这个坑里面跳进去。 突然,一个电话打过来。 我接通了,那边先是传来一阵冷笑,随后说,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接单,不然退单了,后果就是,你会失去三天的生命! 我还没问那个人是谁,就挂断了。 现在也容不得我不相信了。 我赶紧问翠六街四巷五号楼在哪里。 好在矮子比较熟悉,说带我过去。 一个小时,刚刚好。 我到了那街上,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周围也没有见到任何人,只有我和矮子俩。 终于到了五号楼门口,门是虚掩的。 我小心推了进去,这里应该是一个老式的邮局。 但是这几年寄信的少了,而且都快要荒废了。 矮子跟在我身后,一进屋子,漆黑一片,我正准备打开手电筒照,但是有个人猛的排在我的肩膀上,一只蜡烛发出微弱的光,照在眼前,只看到那个人一脸疲惫。 看样子很劳累。 “跟我来吧。” 那个人穿着打扮很奇怪,和这个时代的人格格不入,还穿着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军绿色邮递员的那身衣服。 “张洪是吧?” 我点点头,他能够叫出我的名字也不足为奇。 前面,是一大堆的东西,似乎还没有来得及分拣。 随后这人就递给我一大包东西,有些沉,像是一块石头。 “这是你的第一份儿快递,送完了,其余三份儿我会再交给你的。”那人冷冷说道。 我点点头。 “苏打春!” 突然,矮子叫了一声,你是苏打春! 那人微微怔住了,然后看了看矮子,狰狞的脸笑了这才看清楚,他脸上几乎全是疤痕,“没想到这好几十年都过去了,居然还有人认得我。” 他笑了,可是那喉咙里冒出一股烟雾。 “你……早就死了,是一场大火烧死的,你怎么……” 矮子越想越害怕。 苏打春突然朝着矮子伸手。 矮子吓得赶紧往门外跑。 等我跑出去的时候,那门像是被风猛的吹了一下,关了起来,严丝合缝! 到底怎么回事儿,我问。 矮子才说,当年,他很小,就听到了县城邮局发生了一场火灾。 说是有人坚守自盗! 邮局被烧了,烧死了一个人! 当时,周围的人还看到有个人在火场中挣扎,触目惊心,可是,邮局却至始至终没有打开,那人就活活烧死在里面了。 我俩气喘吁吁跑回去。 索性,时间刚刚好。 我看了看上面邮寄地址,不由得愣住了。 “不会这么巧吧?” 矮子回去惊魂未定,灌了好几口水,才回过神,问我咋了。 我说,你自己看上面寄送的地址就明白了。 “靠,不就是这家宾馆吗?” 矮子嘴巴张得老大。 那收获的人,就是这宾馆的女主人,那个大妈? 果然,我送下楼,那大妈还问我想出来解决办法没有,我就说,你的快递,先看看吧。 她将信将疑接过去。 小心拆开那个包裹。 “哇,真漂亮!” 里面居然是一个珍珠项链。 那珍珠很白,贴在这女人的脖子上面,反倒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说,这包裹是别的什么东西,我倒是还觉得正常,但是只是项链,倒是奇怪了。 那女人似乎很快就忘记了刚才被吓得很惨的一幕幕。 在我们面前还转了个圈,说好看吗? 吓得我和矮子赶紧往楼上跑了。 矮子说,一个项链而已,至于大惊小怪的吗? 黄老头吩咐我们晚上早点休息,说明儿个一早还要去交通局要车,要尽快解决这事儿,不然这心里真睡不踏实。 晚上,也没有别的事儿发生。 那个鬼也没有出现了。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天,我被蛇王他们叫醒了,东西收拾好了,这么等也不是个办法,决定还是主动出击,现在大伙儿一分析,他们还真的可能去了矮子的老宅。 所以决定先去那里。 而我也能够拿到阴魂草。 可刚下楼,准备和房东大妈退房,就迎面差点儿撞上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这人满脸油污,一脸焦急。 他说,你们看到我老婆没有,昨晚一直都没有回家。 他示意就是这女房东,因为之前一直都会回家,这里有伙计守着,倒也放心。 但是昨晚这汉子等到了后半夜,也没人回家。 他一早就赶过来了,现在上班时间也耽搁了,可就没找到人。 这时候,宾馆的伙计才睁着睡眼,见外面吵吵,走出来说,这老板娘不是昨晚就离开了吗? “啥?” 男人听了,脑袋嗡的炸了。 那伙计说,他亲眼见老板娘离开的。 这时候,门外一阵急促的刹车声。 白色的桑塔纳停在门口,然后一个人下车,直接走到这汉子面前,说,俊哥,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快走,你老婆出车祸了! 男人双腿一软,几乎是被这人给拖上车的。 车祸? 我心里一惊。 这时候,矮子翻开手机,果然重磅消息头条。 说,昨晚有一个女人跑到马路中间,不知道发什么疯,在路上跳舞,被一辆飞驰的车当场撞了。 可车辆随即发生爆炸,女人也跟着燃烧起来。 监控出现惊人一幕。 女人居然在熊熊烈火里面跳舞。 可奇怪的是,警方在现场调查取证,居然发现了骨灰! 后来证明骨灰就是她脖子上带着的项链。 可调查,那辆车居然没有拍照,而且车上也没有发现有人的痕迹,是一辆崭新的车。 顿时,我和矮子就傻眼了。 “那车,该不会就是这女人烧给老人的那纸扎的吧?” “黑色,崭新的,没人!” 矮子重复着这句话,脸色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