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门了然:“所以打算雇几个吟游诗人到处讲你的故事?你就不怕那几个吟游诗人到了别的领转眼就把你忘了,到时候钱可就白花了。” 兰斯的胸脯拍得震天响:“没关系,贾佩说了,他出钱出人。” 眼看着这个话题越来越往记忆中某种熟悉商业模式靠拢,楚门猛地生出一股烦闷,他的眉头轻轻皱起,对这个话题失去了兴趣。 “这只是顺便,顺便——而且我们也得有钱啊,最近铁价涨那么高,我都没钱修铠甲了。”注意到楚门的情绪,兰斯苦笑着,“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干这些多余的事。” 兰斯说的倒是真的,但修铠甲贵这件事……兰斯至少得占九成的锅。 因为他非得穿一身铁铠,还要雕刻骚包的花纹,某些部位甚至是镂空的。而这就使得铠甲极易损坏,而且修复起来很麻烦。 毕竟那些镂空的设计可不是随便拿块铁皮糊上就完事的,需要手艺精湛的老铁匠一点一点修补。 楚门对此提出过抗议,认为兰斯的铠甲华而不实,还不如换身结实的皮甲,但朵缇雅和菲菲同时反对了楚门的意见。 勇者在勇者的队伍里拥有极大的话语权,就像一家私企的老板。但这并不是朵缇雅和菲菲维护兰斯的理由,而是因为勇者需要维持自身形象,以给民众信心。 当时指出兰斯在挑选铠甲上虚荣浮夸的毛病,是因为楚门觉得兰斯的思想有些不对。可当朵缇雅和菲菲反对后,他才想起来一件事。 那就是斯卡伊大陆上有一百多个勇者,环境确实很宽松。而且现在魔王还未出现,稳定民心才是最重要的。 从此,楚门便再也没提过这个问题。他加入勇者队伍是为了更快地找到魔王,同时还能共享女神教团的情报系统。 至于勇者骚不骚包,跟他没有关系。 “你看现在这个场合这么合适,气氛也好,你要不要……”兰斯冲着楚门挤眉弄眼。 楚门顿时明白了兰斯的言外之意,笑道:“刚刚不是还说要雇个宣传团队减轻我的工作压力吗?” “这不是还没雇上嘛。”兰斯搓着手,腆着脸笑着,“大家一定也非常想听我们的故事。” “那我就说一段。”楚门无奈地挠了挠头,示意侍者把餐盘收走,拿出了自己的醒堂木。 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到哪都得带着。 跨世界救世主每次执行任务时的条件都不一样,有的需要直接杀入魔能最浓郁的地方干掉魔王,有的需要在人类社会生活一段时间搜集情报。 并不是所有世界都有佣兵工会这种小说里的便利机构,因此各种能糊口生活技能也就成了跨世界救世主的必修课。 因此,往日里一进三十三诸天的救世主协会培训中心,里面说相声的、拉二胡的、说书的到处都是。知道的是救世主协会,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茶馆儿。 楚门走到空地,拱了拱手:“各位,我也是好久没回来了,今天也是凑个巧,久违地再讲上一段评书,讲一讲勇者兰斯这一个月的冒险历程。” “好!”此话一出,酒馆里立刻叫起好来,“老板搬个台子来!” 楚门顿时眉开眼笑:“诸位,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给有钱的让让地方。” “没桌子了。”马尔福有些无奈,“你们谁自愿给让个桌子出来。” 很快就有人起身让出了桌子,楚门也不推辞,径直坐下,把醒堂木往桌上一拍。 啪的一响后,鸦雀无声。 “有道是——” “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 擒尽妖邪扫地网,收残奸宄落天罗。” “好!” 酒客大声喝彩,虽然以他们的平均文化水平来看大概率听不懂这首定场诗,但楚门的吟诵极具技巧,几句抑扬顿挫、沉声高喝之间,硬生生把现场的气氛炒了起来。 “那日,日头毒辣,照得大地都翻开了皮儿。远远处有一道烟尘扬起,一个人影儿骑着马踏踏而来。” 楚门的神情忽而一凛,语速逐渐加快,到最后犹如连珠炮般让人反应不过来。 “鞍是什么鞍?银甲鎏金鞍。” “马是什么马?踏雪玉鬃马。” “人是什么人?” 楚门手中的醒堂木一拍。 “——除魔济世人!” 台下叫好声一片,兰斯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余光瞥着酒馆里酒客火热的眼神,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怎么都是男的? ——书里不是说勇者到了哪都会吸引大片美女的目光吗? ———— ———— 明天起恢复一天一更,同时恢复四千字一章。 第11节 第十章 先生,再来一次嘛 楚门把他们在路上的遭遇编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