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杀手知道方茹语使毒的手段,心中惊惧,纷纷绕过她,向萧牧和林暮之奔去。萧牧在弑天楼有金牌杀手称谓,久压他们,占据楼内第一杀手的位置,在弑天楼里除了楼主无名,便是他的地位最高,自然会有人对他不服气妒恨的。这剩下的杀手起码有泰半是向萧牧杀来的,虽为同门,可杀手只为杀人而存在,早断绝了任何感情,他们之间又能有什么情谊! 迎面对上近十来名杀意横溢的黑衣杀手,萧牧冷着一张俊脸,神色不变。不待他们靠近,萧牧一招剑芒挥出,率先攻了过去,眼神沉静,此刻除了杀,再无他念。 第一个冲上来的是一名年轻的杀手,比之萧牧还要小些,还稍显稚嫩的脸上带着狰狞狂热的杀意,双目充满兴奋之色。对萧牧在楼内崇高的地位,他早就心有不服,如果杀了他,那我岂不是比他还要厉害,金牌之位就是属于我了!以后楼主之位自然也就是我!年轻杀手脑中臆想着未来,冲杀而至,却忘了,自己能力的高低。 萧牧迎上,速度奇快,在年轻杀手挥剑时,剑尖已不知在何时刺入他的心房,干脆利落,抽出剑时,飞溅起朵朵娇艳的血花,不做停留向另一名杀手杀去。 年轻的杀手脑海中,还在想着未来统领弑天楼时风光的情景,只觉胸口一凉,呆呆地看着眼前闪过的脸庞,那双眼冷凝平静,随意看他一眼就如同看向一个死人,让人心寒彻骨。熟悉的脸庞正是从小到大一直让他仰望拼命追赶的萧牧,带着万分不甘,意识消逝。 高手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萧牧虽然比不上无名,方茹语之流,可比起这些杀手们也是强太多了。他曾经被无名单独训练了几年,又闯如果凶险万分的“极地”,身手可不是他们这些只经过寻常严酷训练的杀手可比的。 眨眼间,连杀五人,每一剑直达要害,寒光飒飒,血液四溅。当然萧牧也并非无敌,十几人的围杀,也让他受了皮肉伤,几道伤痕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剩下不到十人竟不敢再杀向萧牧,心生胆寒,围着他谁也不轻易上前,十几人的围攻尚且死了五人,想要杀了萧牧,那么他们这些人不都得陪葬。杀手是不惧死亡,可只要是人,谁不害怕死亡,谁又愿意去死?即使是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杀手也是一样,可以草菅他人性命,但对自己的生命却很珍惜。 林暮之所在方向,也有数名杀手杀气腾腾地冲去,一个个争先恐后,想要先杀了林暮之。 这可是头功,而且林暮之的头颅价值百万两白银,这本是指定萧牧的任务,他们没权利争取,可现在他已经倒戈,这任务自然就没了着落,这时由他们谁来做都一样了,反正张家只认林暮之的脑袋,到时就是百万两白银进账,傻子才不抓紧机会呢! 更何况林暮之只是一名文弱商人,杀他就如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一剑了事,众杀手为能第一个杀死林暮之争红了双眼。 方茹语并没有焦急地退回林暮之身边保护,站立不动分毫与无名对持,无名退一步,她就跟进一步,始终与他保持近十米的距离,不敢松懈半分。 论实力,方茹语自认只能勉强算与无名相当,空有致命毒药,可近不了无名的身也是无用。生怕无名会在她回援的时候带走林岚儿,所以她全部精力只在无名身上,对林暮之却没有半分担心,身为大禹第一商贾,没有几分手段,岂不是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她的夫君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商人。 林暮之对向他袭来的杀手视而不见,一双精明锐利的双瞳满是愤怒的火焰,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无名将自己发妻尸骨偷走的恨意,如今他又挟持了自己的女儿,这恨意越演越烈,几乎吞噬他的理智。 一名黑衣杀手速度较快,已经冲到林暮之身前,只有一米的距离,他的脸庞泛起兴奋地红晕,眼前的林暮之好似就是百万银子再向自己招手,嘴角扬起得意的笑容,神情狰狞。这名杀手武器是柄寒光四溢的钢刀,两人之间的距离足够他杀死眼前之人无数次了,扬起寒刀就要向好似无所觉的林暮之砍去。 可惜,杀手所想脑袋翻飞,鲜血奔涌的场面没有出现,钢刀在林暮之不到一尺前顿住,杀手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带着丝疑惑与不甘仰后到底,额头正中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叶子,深深刺入颅中。 其它杀手大惊失色,万万没想到手无寸铁的林暮之还有这高明手段,纷纷后退惊疑不定,都以为林暮之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唯有一直注意林暮之的无名看的得清楚,那金叶子分明是自林暮之身后飞来,而他的注意了全在自己的身上,如何分神去杀人,更何况林暮之根本就不会武。 无名视力卓绝,离得老远从人群空隙中细看金叶子。金叶子花纹华丽繁复,精巧别致,在叶身上镂空的一小片形成一个字体。无名半眯着双眼,运转目力,待看清楚后,眼神微不可察地闪动,那片镂空的花纹分明是一个“金”字。而在江湖上能用金叶子杀人的仅有一人,可他早已销声匿迹多年,没想到在林府重现。 “金叶子!”无名亮着声音,看了眼方茹语,又看向怒视自己的林暮之,难怪七年前他会没有缘由的失去踪影,原来是在林府当了护卫。 来人可不是什么护卫,而是林暮之府里供养的客卿,不要忘记,林暮之可是每年都会花费不少钱银供奉了数名客卿,那可不是养的玩的,真金白银的能供养废物吗? “呵呵,正是在下,金叶子这厢有礼了,无名阁下。”从林暮之身后走出一个身材细瘦的男人,稍微靠前,隐隐护住林暮之。 男人是真的很瘦,不及林暮之高,不然林暮之并不胖的身材怎能将他遮挡的严严实实。男人皮肤白皙,五官较为阴柔,一身金色的袍子,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男人看起来只有而立之年,但知情的人都知道他是已经四十有余的中年大叔 了。 他使用的暗器为金叶子,而他的本名也叫金叶子,一生喜好金子,爱金成狂。 传言他每每与人杀伐,都必有一些观众跟随,金叶子自恋之名与他使暗器高明的手法,同样在江湖上人尽皆知,是以想当然的认为那些观众是为他捧场,是他的粉丝。可他不知每当他杀完人故作潇洒地走人时,一旁的观众们就狂热了,一个个摩拳擦掌的奔向死尸,为啥如此热烈?自然是为了金叶子大财神留在死尸上的暗器——金叶子。 这也是他非常奢侈,非常败家的一个癖好,暗器手法无人可比,可杀人暗器必须是纯金打造的金叶子,而且杀完人,从不会回收用过的金叶子,久而久之身后就会跟着一群贪婪金子的人了。 也是因这一癖好,让他败尽丰厚的家财,才在穷困潦倒的时候慕名来到林府,做了一名客卿,林暮之什么不多,就是金子多得很,保证他金叶子供应后,他满心欢喜的留在了林府。当他自诩高手傲然藐视林府其他客卿和高手时,方茹语出现了,只是一眼,金叶子从此老老实实,不敢随意骚包惹是生非了,老老实实在自己院子中数叶子。 “堂堂金叶子,江湖上暗器第一人,竟也做了林家小小的护卫,也不嫌丢脸。”无名脸色平静,故作高傲鄙视金叶子,其实心下也在暗暗吃惊,金叶子使暗器的本事,比起方茹语还要高出许多,是个极为棘手的人物。 “呵呵,无名阁下可就说错了,在下可不是护卫,而是林府的客卿,这地位可不尽相同啊!”金叶子表情谦和,一贯的翩翩有礼,不知情的还以为是个大家文士。 “还不都是一样的走狗,金叶子也不过如此。”无名不屑地说道,气机紧绷,暗暗提防着,金叶子的暗器无声无息,就连他也不敢保证能百分百躲开,这个人看似笑眯眯的很好相处,实则也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金叶子被如此羞辱,可脸色不变分毫,仍是笑呵呵的君子模样,手中把玩着一片金灿灿的叶子,就是这小小华丽贵重的的叶子,逼的杀手们不敢乱动,他们不是傻子,自然能听的出来,话语间就连楼主都隐隐露出对他的忌惮,这样的人物,他们上前只有送死的料。 “阁下此言差矣,在下虽然不才,可比之狗儿要惬意多了,起码林家主愿意为我无限量提供金叶子,任我尽情使用,若是无名阁下可以做到供我挥霍黄金,在下也自愿为阁下效劳,如何!”金叶子笑眯眯的说道,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金主就在身旁,跳槽额话随意说出。 无名的脸色立马难看,金叶子虽说得自我轻贱,可谁的听的出来这话说的明嘲暗讽。供他挥霍黄金?江湖上谁不知道他是有名的败家子,金山银山也能在眨眼间给你败光了,谁养得起,大禹国内,也唯有林暮之面不改色地提供金子给他耍乐了。无名虽然建立弑天楼,每年下来都能赚的不少银子,可若比起林家来,还真是不够看的。 (本章完) 下载【看书助手APP】官网:无广告、全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