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麻烦了。我本来想把莫云桑送到远在百里之外的唐府去的,可是她却不同意。她哭得梨花带雨般的对我说,她没想到唐少白居然是一绣花枕头,跟着他肯定受一辈子的窝囊气。我说,那我送你回家吧。她说,不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若回到家去,父亲不把我打死,也会重新把我送到唐家。我说,莫小姐,现在我们身处两难境地,后有山贼,前有唐少白,何去何从不能意气用事。她笑笑地看我一眼,调皮地对我说:“要不,我跟你浪迹天涯吧。”我被她噎的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估计她刚才看见了我的身手,还以为我是个侠客呢,其实我只是个跑运输的,何况我现在连驴都没有了。然而不论我怎么解释,莫云桑就是不愿意回莫家堡或者去唐家,最后她索性往地上一坐,说:“行了,我就在这不走了,让野狼把我吃了都比跟唐少白成亲强。”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莫云桑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漂亮,她就连胡搅蛮缠也搅的那么有味道。与其让她留在这里被野狼吃掉,还不如让我被野狼吃掉呢,那些野狼可不像我这么懂得怜香惜玉。没有办法,我只能答应她的请求。因为担心马车会留下车辙印,我把马儿卸下来,把一身红装的她扶到马上,沿着相对平坦的山坡向着陌生的方向行进。我虽然脸上愁云密布,心中却异常欢喜。以前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莫云桑和唐气公子洞房花烛时的情形,每当那时,我都想拿锥子戳自己的心。天上流云,山下苍绿,莫云桑是这天地之间最耀眼的那抹红。我牵着马儿,低头看着自己破了洞的脚尖,以前跟着马帮天南地北的游荡,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狼狈。我觉得,当我站在莫云桑的面前,浑身上下,看哪哪都不是了。路过山谷里那条小溪的时候,骑在马上的莫云桑突然问我说:“唉,你叫什么名字!”在犹豫了好久之后,我才吞吞吐吐地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她,我说我叫周福生,我觉得我的名字真他妈土,真他妈跟她不般配。水里有两只野鸭在嬉戏,我想打一只烤了给她吃,她却不同意,她说:“你没看见人家成双成对的么,你怎么忍心。”我看一眼水中的野鸭,再看一眼马上的莫云桑,我听见自己的肚子在呱呱叫,但是,为了在她面前保持形象,我强忍住肚子里的饥饿感,继续低头赶路。然而在我刚刚迈出第一步之后,却听见她说:“我的意思是说既然人家是一对,那死也要死在一起,要烤两只都烤,一只怎么够吃呢。”那一天,笨手笨脚的我最终没能捉住那两只野鸭,后来为了将功折罪,当我偷偷溜到山下的果园里偷果子的时候,还被看果园的老头追掉了一只鞋。莫云桑看着我的赤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将手中仅剩的三枚果子在破了洞的衣服上蹭了又蹭,递到她的面前,我说:“莫小姐,果子只有三只,你赶紧吃吧,吃了好赶路。”我说:“福生无能,没能好好照顾莫小姐。”莫云桑接过一只果子,将其余的两只留在我的手中,眼中泛着笑意,示意我也吃一个。然而正当我要张口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两声尖锐的驴叫,欣喜若狂地回身看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那头被我抛弃的小毛驴居然找到了我们,而且它身后,还跟着那群凶神恶煞的山贼。我怎么忘了那破驴的鼻子比狗还灵这档子事啊,我怎么没想到这畜生会把山贼引过来,早知道,我就把这不长脑子的吃货杀掉熬阿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