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的裤子被扯开了一条缝,脸上蹭满了绿色的草汁,一只球鞋不翼而飞。我是在公园遛狗的时候遇见董宣若的,他的出现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些时候太过聪明并不是一件好事。当将T恤搭在后背上的他,吊儿郎当地走向公园小树林里那一群下残棋的老者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住在附近。那些老人其实只是一个诱饵,在他们背后的小树林里一般都藏着三五个虎背熊腰的壮年男子。老者面前摆着残局,告示牌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诚信为本,任选一方,如若我输,甘赔一万,倘若我赢,十块拿来。”也许那一天的董宣若是被那“1:1000”的赔率冲昏了头脑,居然蹲下身鬼使神差地跟那位表面看起来很慈祥的老者下起了象棋,而且还很有风度地让老者任选一方。难道他不知道那些老者都是棋局高手么,难道他真以为自己能轻而易举地拿走一万元。我将后背靠在树干上,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骚年到底怎么死。但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局棋董宣若却赢了!自觉被羞辱了的老者一脸地死气沉沉,伸手指了指一位正从树林探出头来的青年男子,无奈地对他说:“说话算话,你得一万,那位是我儿子,你去他那拿钱吧。”结果可想而知,自我感觉良好的董宣若刚刚走进小树林,就被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围起来打了个七荤八素,等众人四散,他爬起身来四下张望时,原来下棋的地方哪还有那个老家伙。他的裤子被扯开了一条缝,脸上蹭满了绿色的草汁,一只球鞋不翼而飞。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我微微一笑,示意金毛猎犬美杜莎将刚才激战中不小心飞到我脚下的臭鞋重新叼回他面前,面带微笑地对他说:“嘿,少年,这下懂得什么叫做姜还是老的辣了吧?”他一把将鞋子从美杜莎口中夺过,套在脚上,白了我一眼,气鼓鼓地坐在了地上。“那些骗子你认识,你原本就知道他们是个团伙对不对?”他的语气里满是埋怨,可是我却只想笑,我轻轻地点了点头问他感觉如何。他的鼻孔里喷出一股冷气,伸手理了理那夹杂着草叶凌乱不堪的头发后,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我担心群殴的余波未平,可能把他的脑袋殴出了问题,下意识地上前扶的时候,却被气急败坏地她猛地推了一下,踉踉跄跄地坐在了草地上。其实我跌一个大马趴这件事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一起生活了五年,对我无比忠诚的美杜莎,在看见我跌倒之后,大吼一声就朝着对面的董若宣扑了上去。事后,我是在陪董若宣去医院缝补右腿上的小窟窿的时候得知他的名字的,一瘸一拐的他一边在挂号单上填写着自己的名字,一边冷冷地问我说:“你叫什么名字,要是以后我得了狂犬症,第一个先咬你!”我说,我叫江一一,它叫美杜莎,我们是幸福的姐妹俩。我说完这句话之后,一位穿着妖艳的女孩子就冲进了医院,她看董若宣的时候眼圈是红红的,看美杜莎的时候眼睛是红红的。我下意识地将美杜莎藏在背后,脸上堆着笑对她点头哈腰加抱歉。我觉得她的气场强大到足以把整座急诊楼搅得鸡犬不宁、人仰马翻。躲在我背后的美杜莎明显也感觉到了这一点,嗓子里发出了轻轻地呜咽。好在董若宣仿佛意识到了场面的尴尬,将医生开具的药单往她面前一摆:“林妙音,帮我去把药拿了!”望着林妙音渐渐消失在楼梯拐角处的背影,我心有余悸地追问:“董若宣,她是谁。”董若宣的回答漫不经心,他说:“一哥们!”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想对董若宣大吼“你瞎了”这三个字,可是我没敢,林妙音的身材凸凹有致、脸颊精致细腻、双腿又白又长,董若宣明显是在扯瞎话,说是他娘们差不多,居然说哥们。但是我没必要非得跟董若宣分出个山高水低,清清白白,毕竟,第一次与我见面,他就损失了一块肉。所以,我只是微微一笑。在那个名叫林妙音的女孩从药房回来后,知趣地告辞,我听见背后的董若宣不知好歹地对我喊“哎,江一一,我记下你说的你家门牌号了,以后万一我落下后遗症一定会去找你的”,伴随着他的喊叫,我似乎再次看见了林妙音那张冷若冰霜的美人脸。我刻意加快了脚步,我恨不得骑在跑得比我还快的美杜莎后背上,飞奔在这个似乎有了林妙音的出现而变得拥挤不堪的世界里。我的这个想法有点儿酸。二、她每说一句话,便传来一股清香,她嚼着据说可以败火的薄荷味的口香糖。天才少年董若宣不喜欢我的姐妹美杜莎,就算后来的我们不咬不成交成为了朋友,他骑着单车来我家找我的时候,手里也总是拎着一条棍,据说那条棍还是林妙音帮他准备的。坐在沙发里的他,一边喝着我妈亲自做的冰镇酸梅汤,一边惴惴不安地看着身旁低眉顺目的美杜莎:“江一一,上次那帮摆残局的人怎么最近一直都没有出现,你家就在公园附近,你有没有看到他们啊,上次的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丢出骨头玩具,将美杜莎引向一边,缓缓地坐在他的身边后,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然后不无鄙夷地问道:“怎么了董若宣,是不是皮儿又紧了?”他苦笑一下,接下来的回答的让我瞠目结舌。“上次的那局棋我出错了一步,根本就不用那么长时间,只需十二步就能把那个老头将死!所以,我想再跟他下一局!”我忧伤地看着眼前这位自信心明显过度膨胀的重点高中高材生,我严重怀疑上次美杜莎咬坏的不是他的小腿而是他脑袋。“难道你最近这几次来找我,就是为了能够遇到那些人?”他将手伸到了脑后,他笑得不怀好意,他说:“你是怎么认为的江一一。”我被他问得微微一愣,慌忙将目光转向了窗外,玻璃上映出了他的影子,如今那个穿戴整齐的少年看起来倒还算正常,正常到看起来似乎与大美女林妙音有那么一点点般配了。突如其来的缄默总是伴随着难以名状的尴尬,半分钟之后,我微微咳嗽了一声,抬头看了看对面的时钟:“董若宣,不要怪我没提醒你,我妈快下班了!”听了我的话,董若宣被呛得咳嗽连连,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道:“江一一,你妈有那么可怕么,再说我来这里又不是要泡你!”我猛地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对面的董若宣,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听到他那句话的时候会这般愤懑,我的嘴唇蠕动了几番,千言万语最终说出来却变成了一句:“难道我告诉我妈你是来找我下棋的?”我不知道那一天的董若宣有没有说假话,我跟他认识不久,交情不深,不如林妙音了解她。这一点,从后来的林妙音对我说的那句话上就能看出。彼时,趁放学将我堵在了校门口的林妙音对我说:“江一一,以后你最好离他远一点。”她想让我离董若宣远一点,是因为她早已看出表面上看起来没心没肺的董若宣,其实是想离我近一点。除此之外,那一天她还送给我的一套名牌化妆品,我不确定她是不是在用那种方式来讽刺我与她相比丑得太过原生态,我只记得临走之前,她将嘴巴贴在我的身边,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江一一,我不希望有一天送给你的这些瓶子里,装满氢二硫氧四。”她每说一句话,便传来一股清香,她嚼着据说可以败火的薄荷味的口香糖。“那不是林妙音么,实高的大姐大哎。”这是从身边经过的同学用来形容林妙音的话,说话的同时还不时地朝我投来奇怪的目光,就像是前去参加吊唁的客人悲伤地注视着棺材里的死者。五月的光景里,摄氏32度的气温,我拉了拉短衬的衣领,坐在137路公交的最后一排,没来由的感觉冷。三、我庆幸的是,我心中的忧伤尚且那么淡。我第一次给董若宣发短信,我本以为那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我在短信里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我说:“好了伤疤忘了我!”可是他的回信却有些戏谑,他说:“你是说腿上的,还是心里的?”我甚至能想象出他把这十一个字逐个敲在自己那台特高调特装x的白色4S上时那一脸得意的表情。我忧郁了半天不知道回什么好,只得手忙脚乱地关了机。自从林妙音好心送我化妆品以后,我曾经偷偷打听过她的事情。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像个女人的妞,其实有着强大的内心和强壮的体魄。而关于她成功上位坐上实验高中女老大位置的事情,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传奇。据说,两年前刚上高一的她,因为性格孤傲目中无人,经常被学校里的女团伙组团欺负,彼时团伙老大是一位块头巨大幅员辽阔的重量级虎妞。后来,忍无可忍的她,趁虎妞落单的时候,直接从背后抱着她两个人一起从教学楼十几米高的天桥上跳了下去。轰隆一声巨响过后,落在草坪里仅仅只是蹭掉了一层皮的虎妞睁开眼看了看趴在自己身上的林妙音,对她说了句“老大你的了”之后,屈居在了第二把交椅。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有没有经过某位无聊人士的润色,我只知道有些墙角不能挖,有些角色不能惹。我看着桌子上早已关掉的手机,摸着美杜莎的脑袋,将脸贴在它柔顺的毛发上,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般地对它说:“美杜莎,有些人,就当我们从来没遇见,有些肉就当你从来没有吃过吧。”我庆幸的是,我心中的忧伤尚且那么淡。然而董若宣看样子却没想要放过我,他还是经常会趁周末到我家楼下的小公园里逡巡,通常熟悉他“气味”的美杜莎,在看到他之后,会大叫一声,然后拼命想要挣脱我手中的铁链。我用一只手牵它不住,我的另一只手里还拎着方便袋,袋子里还装着它的便便。于是只能沮丧地看着它朝着董若宣四蹄狂奔,然后将心惊胆战的他逼在墙角用那张狗脸蹭了又蹭。看见我走近,董若宣勉强镇定地站起身,耸了耸肩长舒一口气道:“那老头还没来哦。”我冷冷地翻他一个白眼,懒得理他,说是来找老头下棋的鬼才相信,他难道不知道那种残棋团伙一旦在某个地方败北暴露都会选择下一个作案地点的么。说他对与他的肉体产生过亲密接触的美杜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也不信,他几次三番跑来这里想要遇见的那个人明明是我。悲哀的是,我一看到他就会想起林妙音,想起那套后来被用来给美杜莎护理毛发了的化妆品。他的白色T恤仿佛写着一个醒目的标签——此人属于林妙音。我默默地走上前去,本想牵起美杜莎形同陌路般地走掉。可是,在我刚刚转身后的一秒,董若宣居然一改面对美杜莎时战战兢兢的样子,上前一步,猛地拉住了我的手。虽然仅仅只是拉了半秒就放下,虽然美杜莎没有跳上前去无私地保护我,但那轻轻地一触还是让我心惊肉跳。我下意思地向四周张望,好在没有熟人。我面红耳赤地对着董若宣低吼,我说:“董若宣,你混蛋。”他摸着后脑勺呵呵傻笑,他说:“别害羞嘛江一一,反正终有一天我会名正言顺地牵着你的手。”在他身后的景观湖里,红色的鲤鱼吐了一个泡,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了微微的涟漪,一如我的心。事后想来,那一刻,我最应该做的就是牵着美杜莎从他面前头也不回的消失,可是心中的某个地方却死灰复燃,胸口咚咚跳个不停的我,居然脱口而出:“那林妙音怎么办?”于是董若宣便笑了,他说,不是早就告诉你了,我哥们啊,我跟他又不是一对好基友。午后的阳光从白杨树枝叶的缝隙中零星洒下,斑驳了他好看的眉目,我定定地站在原地,我们就像山林中不期而遇的两只猛兽一般,默默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终于,还是他开口打破了僵局,他说:“说真的江一一,我们在一起吧。”在心中精心构建了很久的堡垒,还是在那一刻轰然坍塌,他的眼中满是期冀,我突然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才能让面前这个明明在乎这的男孩不至于太沮丧。我慌乱无措地低下头来看着脚下同样一脸期待的美杜莎,我轻轻地抽了抽鼻子。我说:“董若宣,再说吧。”四、她吃了大葱,她说话的时候有炝锅的味道。我说“再说吧”其实就是同意了,妈妈告诉我说女孩子要矜持。我躲在被窝里跟董若宣悄悄地发短信,我细心地记下他的每一个小习惯小嗜好,我们在超市里买了零食,分别坐在小公共汽车的前后两排座位里去几十里外的江边捉螃蟹,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恋爱吧。我以为,我这样小心翼翼地与董若宣好着,林妙音根本不会发现。坏就坏在我跟董若宣不同心,那一天,我们将江边捉来的螃蟹放在盛满水的塑料袋里,去街市上一家花鸟店买鱼缸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家花鸟店居然是林妙音他爸开的。我敲着一只腰鼓形的鱼缸对着吊了水蓝色珠帘的店内喊“老板这只鱼缸多少钱”的时候,穿着粉红色凉拖还有绘着阿狸图案花裤衩的林妙音便从里面走出来了。她的右手里捏着一块面包,左手还握着半截葱白,如此生活化的她与第一次见面天壤之别,让我诧异很大。然而董若宣仿佛没有发现我的担忧与窘迫,原本对着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吹口哨逗弄不停的他,在看见这般装束的林妙音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哈哈哈,林妙音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又够二哎。”“有够二,有够二……”学舌的鹦鹉不断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看见林妙音的脸上渐渐阴了天,我听见她把大葱攥得窸窸窣窣响,接着吧嗒吧嗒地走到我的面前,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小鱼缸顿在原地后,恶狠狠地对我说:“这只鱼缸我不卖,确切地说,我家的所有东西都不卖给你。”她吃了大葱,她说话的时候有炝锅的味道。我一脸无辜地看着横眉冷对的林妙音,我试探着小声对她说:“林妙音,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的那句话,说得是那般没有底气。林妙音还没来得及回答,唯恐天下不乱的董若宣却已经走上前来,亲昵地将胳膊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他说:“林妙音,哥们恋爱了,恋爱后哥们第一个想到到就是把这份喜悦与你分享,怎么样,够意思吧。”我看见林妙音的眼眶微微红了起来,我看见她的嘴唇在不停地哆嗦,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有点讨厌董若宣了,我相信,他一定知道林妙音喜欢自己,我想不通他为何要对一个傻傻地喜欢着自己的女孩这般残忍。董若宣仿佛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过分了,在对着林妙音淡笑了一下之后,拉着我的手快速地离开了原地。我知道背后的林妙音还看着,我拼命地抽了抽自己的手,却无论如何也抽不出来。我听见身边的董若宣祈求般地对我说:“江一一,有些事情早点让她知道总比晚知道好,实话告诉你,今天带你来这里,我是故意让她看见的。”他说:“有些时候,长痛不如短痛。”我不知道如何反驳,我只是一次次地转过头去忧心忡忡地看着林妙音,我第一次转头的时候看见她依然定定地站在原地,我第二次转头的时候,看见她捧起一个小鱼缸将鱼缸里的水一股脑浇到了自己的脑袋上,似乎一下子将我浇了个透心凉。我听见背后的她对着依旧聒噪不已的鹦鹉大吼,你闭嘴。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他说,对不起啊林妙音。我几乎是在董若宣的胁迫下穿过逼仄的花鸟市场,来到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时,一家降价甩卖的化妆品店里正在用音箱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情歌,歌名叫做《情非得已》。五、你又为他做过什么,你只不过是放狗咬了他一口而已。我知道林妙音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我的,那一天她犀利的眼神告诉了我一切。果不其然,仅仅只是半个月之后,她就潜伏在我上学必经的路上阻击了我。彼时,我养在浴缸里的螃蟹只剩下一只,其余地全都翘掉了,我把仅仅剩下的那只丢进了小公园的景观湖里,我希望他能跟湖里的其他螃蟹和平共处,开枝散叶。我记得我用手捧着它小心翼翼地区湖边放生时,它还挥舞着巨钳不知死活地夹了我的手。看着螃蟹缓缓地游走之后,我吹了吹自己红肿的手指,穿过有许多老太太和老太爷晨练的公园,像往常一样走向几百米以外的站牌等公车。然而我首先等来的不是公车,而是骑着一辆电瓶车的林妙音。几天不见,她已经把长长的头发剪成了毛寸。她的电瓶车加足了电门,呼啸着向我飞驰而来,站在原地我的由于太过紧张竟忘记了躲闪,还好,在车子即将撞向我的前一秒,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来的美杜莎一下子跳起来,径直扑向了气势汹汹的林妙音。平常我上学的时候,都会及时关门把美杜莎关在屋子里的,现在想来,那一天可能是手捧螃蟹的我没能腾出手来关门,它才跑了出来,在看见小主人身处险境之后,不顾一切地迎面扑上了电动车。伴随着一声呜咽,美杜莎已经倒在了身后的盲道上,而林妙音的电瓶车也改变了方向,撞向了旁边的路牙。我大喊着冲向似乎已经奄奄一息的美杜莎时,胳膊蹭破了一块皮的林妙音已经从车子上跳下来,恶狠狠地向我走来。红色的鲜血自美杜莎的左前腿处缓缓地渗出,哪怕我稍微一动,它就会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看样子,它的前腿断掉了。一向以来都懦弱怕事,奉行着“胆小者长命百岁”的人生准则的我居然一下子从地上站起来,声嘶力竭地对林妙音大吼道:“林妙音,有些事情怎么能只怪我呢,难道你喜欢一个人别人就没有喜欢他的权利了么,难道你喜欢的那个人就必须得喜欢你么,你为什么那么可笑。你怎么不怪自己没魅力。”说着话,我的眼泪已经啪嗒啪嗒地掉在了地上。看见林妙音走进,前腿已然骨折的美杜莎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挡在我面前,努力了几下之后,最终还是无力地躺在了地上,只从喉咙里传了一阵低吼。林妙音可能没想到我会对她大吼,站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微微愣怔了一下之后,苦笑了一下。她的那个苦笑意味深长,充满了无奈,最终她点了点头,任命般地说道:“是的江一一,我承认董若宣瞎了狗眼喜欢上了你,但是我不甘心,那么多年来,我都为他做过什么你知道么?而你又为他做过什么,你只不过是放狗咬了他一口而已。”我张了张嘴想要说话,我想要提醒她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讲,爱上一个人你会顺其自然地为她犯贱、为他义无反顾的傻帽,这东西有时候根本就无厘头到不分先来后到付出多少。可是林妙音仿佛不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只见她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接着从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了两只小小的透明玻璃瓶,瓶子里装着几乎一模一样的淡黄色液体。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提到了嗓子眼上。“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对你说过的话么?”我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她对我说过的氢二硫氧四。在看到我已经明显意识到瓶子里装得到底是什么之后,她冷冷一笑:“我想过了,如果我像电视里那些泼妇似的直接往你脸上泼硫酸的话,对你不公平。”说着话,她又将那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瓶子向我面前举了举。“这两个瓶子里,一个里面装的是硫酸,一个装得是浓糖水。如果你真的喜欢董若宣,真的愿意不顾一切地跟他在一起的话,就选一瓶,然后我们分别把它们浇在自己的手背上,你先选。”说到此,她顿了一下:“敢么?”我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已经疯狂到不可理喻的女孩,蹲身在美杜莎面前的我听见她再次提高了分贝,挑衅一般地说道:“如果你不敢,就别指望我相信你是真心喜欢董若宣,就别怪我看不起你!”说着话,仿佛是为了成功激怒我一般,她还伸脚踢了踢痛苦不堪的美杜莎的屁股。伴随着美杜莎痛苦的惨叫,我终于忍无可忍,刷地一下站起身,定定地看向了她的双眼。然后,猛地将其中一瓶液体从她手中夺了过来。其实,当看着瓶子里那微微荡漾的粘稠液体时,我是有些犹豫的,我想,好在液体并不多,还有50%的可能是糖水,就算我把硫酸浇在了自己的胳膊上也顶多烧出一片巴掌大的疤吧,又不是毁我容,到底怕什么?大不了从此以后再也不穿半袖装。我想起了勇敢的美杜莎,我觉得就算没有董若宣,我也不能被眼前这个疯女孩看扁。这样想着,我眼一闭牙一咬,拧开瓶盖后,一股脑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了自己的手背上。预想中的灼热和疼痛并没有传来,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焦糖香味。我渐次睁开眼睛,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对面手持另一瓶液体的林妙音,我在心里默默地对她说,林妙音,我终于有理由在你面前趾高气扬。其实,我本没打算让林妙音真的将硫酸往自己身上倒的,我只是想看看她到底敢不敢,我保证在她往自己身上倒的前一秒,赶紧上前一步将瓶子打翻。可是,我低估了林妙音的速度。她在苦笑一下缓缓拧开瓶盖之后,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迅速地将那瓶液体举到嘴边,咕咚咕咚地吞了下去。我跺着脚对她大喊大叫,我说:“林妙音,你疯了!我不跟董若宣在一起了,我把他让给你还不行么?”然而,吞下了“硫酸”的林妙音并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口吐白沫,满地打滚,花枝乱颤。她的嘴角露出了凄惨的笑意,她像根木头似的站在原地,最后,轻声地对我说:“嘿嘿,江一一,我这瓶糖水是甜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眼圈突然就红了起来,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她说:“江一一,现在我相信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并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不顾一切地爱着他,我终于可以死心。”我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行为古怪的女孩,我看见她猛地擦了一下眼泪,躬下身缓缓地抱起了地上那重达五十多斤的美杜莎。我听见她一边步履蹒跚地走向电瓶车,一边对我说:“还等什么呀江一一,这么好的狗狗,你难道真忍心看它残废了?”六、所谓爱情,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选择自己所爱的,而是深爱自己选择的。一个月之后,我和董若宣一起从寄养的宠物医院里牵会了几乎已经痊愈的美杜莎。为了表彰它的勇敢,一向对它敬而远之的董若宣甚至还亲自喂他吃了一根烤香肠。然后,他站起身,眯着眼睛笑着对我说:“江一一,以后过马路的时候千万要注意点了,我可不想让美杜莎因为救你再次受伤。”我微微一笑,轻轻地点头。我没有告诉董若宣美杜莎受伤的实情,我只告诉他我是被衷心护主的美杜莎从马路上一辆小汽车的车轮下救回了一命。我这么做的原因,并不是担心董若宣在听到林妙音为他所做的那件傻事后背感动,然后离开我。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曾答应过林妙音,永远不在董若宣的面前提起这件事,就像,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他,后来的我和林妙音为何成为了那么要好的一对姐妹。十月天光,坐在小公园附近餐馆里的林妙音微微拉紧了风衣,向我和董若宣介绍自己的新男友,那个男孩张着一张看起来很干净,笑容很温暖的脸,借着昏黄色的灯光,与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的林妙音看起来很般配。在此期间,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洗手间的时候,站在面盆前洗着手的她曾经漫不经心地告诉我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她叹了一口气,在哗啦啦地水声中对我说:“江一一,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偷偷地流过那么多眼泪之后,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爱情,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选择自己所爱的,而是深爱自己选择的。而年轻时,无论我们曾傻傻地作出过什么样的选择,都不必对彼此说抱歉。”说着话,她已远远地将我甩在了身后。而彼时的金毛猎犬美杜莎在干什么呢,它正趴在高高的餐桌下,大块朵颐着董若宣故意留在骨头上的肉。(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