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就好

【情有独钟+一见钟情+宿命情缘】他并不知道,她足足等了他七年,这七年,她唱着歌,都是写疗伤治愈的歌,单身,没有任何绯闻,在媒体面前宣布婚讯的前一天,她没原由的因为一个记者的提问而掩面哭。尽管后来,她并没有做到和最爱的男子过一生。但曾经的美好,都将,与记忆一起,我欢就好。

●第十七篇:十年
十年,十年总是一个特殊的时间段。
人生中,能有多少个十年?
而十岁到二十岁的这十年,总是我总在梦里重复的日子,那些年遇到的那些人,总是肆意地闯进我梦里,和我对话。
梦醒,原来,是一场梦中的穿越和时光倒流,我还是十年后的我,成熟的面庞和成熟的思想。
会梦到回到初中的母校,十五六岁的年纪,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下面听课,黑板上写的什么看不清,却依稀看见旧时同学的面孔,如果不是在梦里,我怀疑我早就忘记。
我养了一只猫,是我在那棵合欢树下拾来的,它不叫也不闹的趴在那里,它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看出它对我是满眼的怜悯,一只猫,也会有怜悯人的眼神。
以前未止她就是那样穿着白棉裙妖娆的像只猫一样,在合欢树下唱着我写的歌。
它是一只小白猫,是个小男生,有着淡蓝的眼珠,左腿有点伤,瘸了。我摸着它的脑袋说,是不是抢别人的女朋友,被打伤了。
不要这样年少轻狂嘛,何必为了女人拼命,你看你伤的,以后怎么抓老鼠。
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啊,你就不会这样痴狂的去爱一个人,你懂吗?
…… ……
我对着它说了很多连我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到后来说的合欢树都累了,它看着我眼里的泪,温柔的叫了一声“喵呜…”我擦了泪,笑了,傻孩子,你懂得我的悲伤吗?
它在我的裙畔摩挲,我说,蓝蓝,跟着我,我们一起过。
蓝蓝,就是它的名字,它不是很灵便的跟着我,进了我的房子。
在这个深夜里,我赤足坐在地板上什么也看不清,但我骨子里是很清醒的,点一支烟,在无边的暗夜里,只有烟头那点点星光,是那么的卑微,一如我的存在。
没有你,我便有了烟,这是谁说的,说得那么的冷冽。
爱玲,兰成喜欢叫你“爱您”,可是最后你还是决绝的走了,离开上海,离开静安寺,那些弄堂,电车,洋楼,石库门,种种风情,统统不要了吗?
不寂寞吗?
你一定会说你不寂寞。
可你还是想他的,你还想兰成。你说世间三大憾事:鲥鱼有刺,海棠无香,红楼未完。
我给你加一条:兰成多情。
这是你的失败,爱玲,他胡兰成是你的失败。引用你的一句话:华美的袍子上爬满了虱子。胡兰成是个才子,但于爱玲的情缘,他是个虱子
一个疯长,繁盛的虱子。
爱玲,我知你懂你,因为我们的心境是一样的,满怀希望又满怀失望的冷眼观望这个世间这些人。
爱玲,你说:凡是我不想看到不想听到的,我就可以看不到听不到。
我也成了这样的薄凉女子,我是青荷。不知道是不是福,我是怎样的女子,或许只有我死后,我的灵魂冷眼看着我的尸骸,才会懂得。
我收拾东西,要前往腾冲,去那里,带着我的Cello和蓝蓝。
一个城市穿过,到达另一个城市,每到一个地方,我不需要找旅馆,男人的身体就是我的床。我知道,我在沦陷,我在遗失,我在废墟中寻找记忆,没有找到。
我靠在青色的墙壁上,喝了约翰克林后,抽着沙龙,重复着烟烙,不疼,真的不疼了。我不知道怎么的,眼泪就不要脸的出来了,我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我哭并笑着说:
我笑着,蓝蓝不解的看着我,我踢了它一脚,我抱着蓝蓝,像个疯子一样号声大哭,我醉了,我说我哭,只是因为我醉了。
我真的就觉得自己死了,只是没有死在温暖中,我死于中毒太深,死在暗夜里孤寂里。
十年,总是一个残缺的分界线,人总会在十年一轮回,爱或死一次。也只有醉了,我才有勇气触摸我和未止的所有盛开过的花事。
时光,仿佛倒回十年前,我迷离中,看到了自己苍白杂乱的脸庞。
下一个十年,又会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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