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就好

【情有独钟+一见钟情+宿命情缘】他并不知道,她足足等了他七年,这七年,她唱着歌,都是写疗伤治愈的歌,单身,没有任何绯闻,在媒体面前宣布婚讯的前一天,她没原由的因为一个记者的提问而掩面哭。尽管后来,她并没有做到和最爱的男子过一生。但曾经的美好,都将,与记忆一起,我欢就好。

●第十六篇:我总和我的琴在一起哭
青荷,你可以如此的叫我。
深陷的眼窝,温润的嘴唇和苍白的脸,头发如杂草般疯长,繁盛,这是青荷的标志。
我背着跟了我十年的大提琴,走在空旷无人的马路,走了一夜,寻找一个叫花未止的女人。走了漫长的夜,我的发丝和琴匣上,会有露珠在等待蒸发,我是如此的羡慕它们,可以轻易说蒸发。
终于累了,我在路边睡下,怀里拥着的是我的琴。
十六岁那年的事,我过了十年,依旧没有勇气再提。
我经常会坐在树下,坐在我和未止一起种的合欢树下,抚摸我的琴琥珀色的乐器,琴身是槭木和云杉而制的,多么美的两棵树。我抱着我的琴,好似就看见这两棵树,刹那芳华。
我会抱着她,轻轻唤她Cello,陪我说说话,好吗?
迷上Cello,是源于它的另一个称呼“两腿之间的琴”,我用两只脚夹住它,演奏的时候,就会想起那个进入我身体的第一个男人。
两腿之间的琴,我总会听成是两腿之间的情。
我是前后鼻音不分的人。我的两腿之间没了情,便有了琴。没有了情,就有了琴。
Cello,你的低音,是那么的像我压抑的哭声,经久不灭。
和很多男人纠缠床单之间,但不缠绵,然后互不相识,早忘了他们的脸,或者说不曾记得过,甚至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器官,我认为都是如出一辙。它们匆忙的在我的身体里穿越,游走,像是地下铁,人来人往。
和他们床单间翻滚的时候,我并不在意拉不拉窗帘。因为周围只有我这层楼最高,即使看,也是路过的飞鸟。完事后,我会跳下床,拉紧窗帘,让屋子里极为暗。我斜靠在床上,点上一根烟,薄荷Salem烟,也给对方一根。
烟雾缭绕着,醉生梦死中,好似三十年代的烟馆。那是个我很喜欢的年代,洒漫开来的颓废和薄醉。
看《胭脂扣》如花和十二少在烟榻上吸烟,两个人都着白衣白衫,寂灭而堕落。
她说:太近了,就不好看了。
烟,让我们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
我把纠缠后抽的烟叫“事后烟”,不曾有男人抽过我的第二根事后烟,不和一个人有第二次。次数多了,就会不想堕落了。
烟快灭时,我会当着他们的面,把烟头摁在自己的身体上,他们只会看着我的烟疤,吃惊了一下,很快便轻车熟路的进入,到达。
只有他,抚摸我每一处灼伤,亲吻它们,把它们看成停驻在我肌肤上的一只蝴蝶,细细的抚摸,我的腹部在暗夜里盛开一朵朵惊艳的花,那时才知道,爱,是这样做才能抵达。
我像往常一样,在手上烙下了一个烟疤,他夺过我的烟头,看着我,眼神直达人心,他看着我,将仍燃烧的烟头平静的触在自己的胸口,他足足按到烟头灭了,没有了灼伤的力度,他才将烟头拿开,放入嘴中,吞下。
他做这一连串动作,眼神是一直波澜不惊的望着我,却又那么的疼痛。
我继续抽我的烟,我的心已经撼动了,他胸口被灼伤成一块粉粉的胭脂色,我弹了弹烟灰,装出不以为然的说,不要这样,你走吧。
他穿上白衬衣,说,以后别这样挥霍自己了。
我心里一紧,说,这是我的事,你只不过是我的玩偶而已,床伴,懂吗?
他的眼里有泪,那是我第一次见一个男人的眼泪,我相信他是真的。
我很想说,留下来,陪陪我。但我说出来的却是,娘的晦气,穿好衣服,赶快滚蛋。
他离开时,把我的琴擦拭了一遍,说,灰太多了,琴会喘不了气的。你以后,还会找我吗?还会要我在你需要的时候来陪你吗?
他说的那么卑微。
我妖娆地笑了,故意吓他说,我忘了告诉你,我天生媚骨,我有性病的。
他丝毫没有片刻惊动,说,爱或死。
我赤裸的站在他面前,你数过我身上有多少烟疤吗?带上今晚的新鲜的,九十九个,我已经和九十九个不同的男人重复过我们的经过。
我看见他捂住了嘴,竭力想控制自己情绪,无声无息地哭了出来。
他恍恍惚惚的点点头,说,我不会再找你了。
我说,不送。
我甚至不知道他叫做什么名字。
只记得他穿着白衬衣,深蓝色牛仔裤,很吸引人的面部轮廓,一米八二的身高。
只可惜,我已经爱无能了。爱无能,这三个字,是这样的侵占我的思想,将我一点的吞噬,我就疯狂起来,用身体来取暖,爱无能,总不能性也无能吧。
如果你没有走,你会听我和我的琴在一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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