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是一场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的话语权斗争,其实更是统治者杀鸡给猴看的一次铁血镇压的示范作。发生在公元1663年(康熙二年)的庄廷□《明史》案,大开杀戒,“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这是清代初年的第一起文字狱。公元1644年,明清易代。实际上,清政权虽然征服并统治着这个国家,但是,在士人中间,夷夏之防仍在,有的抵抗,有的远遁,有的隐逸,有的潜沉。当然也有合作者,投诚者,效力者,帮凶者。这是任何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里,必然要出现的在政治上的分野、对立。一直到敌对双方,一方占据绝对优势,一方已溃不成军,斗争才会结束。对于新政权来讲,为巩固其统治,第一,要镇压武装反抗;第二,要肃清前朝流毒。于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怎样修前朝的历史,是以清朝的观点来修明史,还是以明朝的观点来修明史,便是刚坐定江山的清政府,要抓住这起文字狱,大张挞伐,不依不饶的缘由。庄廷□,浙江归化(今吴江县)人。他双目失明,故称瞽史,以“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自期。明亡以后,他便将私撰《明史》的重任,列为奋斗目标。第一,他家有赀财,有实力。第二,他思想反清,有动力。第三,他修史留名,有荣耀。第四,也许是最让庄廷□觉得可为的一点,“明相国乌程朱文恪公,尝著《明史》,举大经大法者革之,已刊行于世。未刊者为《列朝诸臣传》,国变后,朱氏家中落,以稿本质千金于庄廷□。”(《郎潜纪闻》)于是,他延揽了一批名士宾客,对《明史》或增删,或润饰,或补遗,或改写。特加了崇祯朝,而且是以故明的立场,来撰写有关清兵入关前后事,明将投清曰叛,清军入侵日寇。书成以后,定名《明书》。但庄廷□未能见到书之付梓,就去世了。随后,他的父亲庄允诚予以版行,以竟其志。平心而论,知识分子舞文弄墨,敢跟皇帝公开叫板、存心捣乱者,极少极少。大多数,或是出于不通时务,不晓世事,不够检点,不知深浅;或是出于无心之失,偶然之错,行文不慎,落笔走火;或是出于不知好歹,秉笔直书,不知忌讳,碰上枪口而犯了错误。若遇到心胸宽容的领导人,放他一马,谅他一条砧板上的鱼,又能蹦多高?但中国大多数皇帝,哪怕胸无点墨者,都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哪怕是隐在行间的蛛丝马迹,也不能容忍的。所以皇帝要收拾他认为是跟自己捣乱,其实未必就是真敢捣乱的知识分子,他们常常采用文字狱的手段,杀一儆百,使士子们噤若寒蝉。在封建社会里的文人,无论是优处廊庙,还是卑居林下,其中之优秀者,他的良知是不允许在民族存亡、家国危机、老百姓的疾苦、神州赤县的灾难前面,背过脸去的,因此,难免就要发出一些皇帝老子不爱听的声音。庄廷□,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对故国念兹在兹、不能忘怀的文人。可是,大多数皇帝,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未必有可能发现文人们“反动”、“恶攻”、“大不敬”、“推翻政权”的言论,这就给整文人的小人们,提供了一个立功邀赏的广阔天地。他们的提醒、暗示、告发、揭露、大批判、小报告、咬耳朵、检举信,把皇帝这根神经挑动起来,于是,磨刀霍霍,知识分子的血光之灾,就降临了。私刻《明史》一案,株连之广,杀戮之众,妻女没为奴婢,家人远流边戍,处罚的狠毒程度,令人发指。而被康熙赏赐所没收庄廷□全部财产的揭发者,躲在一边偷偷乐,乐得嘴都合不拢,也是事实。小人之可恶,可恨,可怕,由此可见。话说回来,文字狱,不是中国的特产,外国也有,统治者不大喜欢与他作对的文人,这一点,全世界都差不太多的。法国的作家左拉,为受诬陷的军官德莱福斯鸣不平,写了《我控诉》一文,被军事法庭定了罪。他在将要关进牢房服刑前,逃亡英国,隐姓埋名,这是很典型的外国文字狱。自秦始皇起,统治者对于知识分子,从来采取敏感、在意、防范、警觉的态度。到了明、清,这根弦绷得更紧,疑惧,猜忌,排斥,仇视,形成了一种病态的过分反应,文网森严,文祸丛生,动辄拿知识分子开刀。一谈文字狱,通常指明、清两代对于文人的迫害。所以,这两朝的知识分子,诚惶诚恐,抱戴罪之身,磕头捣蒜,唯求皇恩浩荡;一个个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日子特别不好过。不知道什么时候飞来天外横祸,即使死了,还会被拖出棺材戮尸。所以,谁敢不夹着尾巴,低头做人呢?庄廷□一案,清廷大杀那些敢叫板的汉人知识分子,因为碰到了异族非正朔的敏感问题,也因为碰到了统治二十多年以后,仍被非议为窃主中华的异族政权的危机问题。于是,磨刀霍霍。修史一事,新政权是很忌讳的,官方早于1645年(顺治二年)就设立《明史》馆,固然是为了总结前朝的成败得失,更主要还是为了新政权御临天下、一统江山的需要。作为外族统治者,清皇帝要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修改以往的对自己不利的记载,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这一切,绝对要求舆论一致。因此,私人治史,自说自话,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当风险。如受庄案牵连的查继佐,他著的《罪惟录》,一直在夹壁墙里藏到辛亥革命后才公之于世。可见庄廷□想在这个危险领域,捞到些什么,明摆着是在讨死了。问题还在于庄廷□很有钱,钱多了,人就会发烧,就得想办法消费。但他不像别的富翁,或讨几个小老婆,或养几个女戏子,或盖几处大宅院,或买若干假古董,要不,捐个候补道台,弄个不大不小的官来做做。这些,他都不屑于干,而是一心求名。名,有两种求法:一种是靠自己点滴积累,很慢,也很辛苦;一种说来就是所谓捷径了,莫过于买名,只要舍得扔钞票,多大的名都可以到手。时下一些老板,找作家给他写传记,一些明星,求枪手给他写身世,一些官员,要记者给他写专访,一些健儿,让左右给他写生平,都耐不住地走这条捷径,实在是求名之欲火在胸中折腾的结果。不过,庄廷□富而求名,只求文名,虽说附庸风雅,但也雅得大气。他颇花费了一些银两,成立了以他为首的《明史》编纂委员会,甚至邀请了像查继佐那样的历史学家,帮他主持笔政。不知是老天成全他呢,还是把他往火坑里推,事情就是这样的凑巧,正好这部从明朝大学士朱国桢子孙手里买来的《明史》手稿,崇祯一朝史实,付之阙如。因为原作者为明人,写此书时,明尚未亡,他无法预知朱由检最后会在景山歪脖树上吊死,故而他子孙拿出来卖的,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于是,续作补璧的重任,落在查继佐的头上。根据他著作的《罪惟录》一书,这位有成就的晚明史专家,应该是当仁不让的。现在很难了解富翁庄廷□除了求名以外,是否也有与清廷抗礼的叛逆意识,但查继佐确是反清复明的坚定分子。于是,在他笔下,“补崇祯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语”。我一直在想,庄廷□并非目不识丁,会看不出续稿中的犯禁违碍之处?也许,他早先下定决心编纂《明史》,是有意要与官方的史馆,唱唱反调,回归历史的真貌吧?如果是这样,那他可比当代花钱买名的名流,可敬可佩多了。接着,他又铸下另一大错,把自己的大名印上去,还嫌不过瘾,买名以后,还要借名,在这部已是他领衔主编的《明史》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所以,《郎潜纪闻》的作者陈康祺叹曰:“甚矣,盛名之为累也。”接着,可怕的小人登场了。时有“归安知县吴之荣”,一个坏透了的小人,因为贪污渎职被革“罢官,谋以告讦为功,藉此作起复地,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廷□并纳重赂以免,乃稍易指斥语重刊之。之荣计不行,特购得初刊本上之法司,事闻,遣刑部侍郎出谳狱”。这位告讦私刻《明史》案的主角,则是属于丧心病狂的败类了。如果他拿到这部史书,明知不妥,也不想害人,懒得告密,看看,放在书橱里,也就拉倒。我想,皇帝不会跑到琉璃厂书肆去翻找违禁书籍,找不到口实,自然没法掀起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世事之恶,人心之坏,就在他存心挑起事端,好从中大捞一把。吴之荣是知识分子中最歹毒的一类。以他人的头颅和鲜血,来染红自己顶子,也是古往今来屡见不鲜的升官发财之道。这个被罢了官的坏蛋,正愁找不到一个立功的机会,如今等于从天上掉下来馅儿饼,他有什么理由不出卖同类呢?他第一次跳出来告,被庄廷□家摆平了,因为出版家有钱,买通关节,将书中违碍处改了改,也就蒙混过关了。哪知道,他是那种咬住一口死也不肯撒嘴的毒蛇。第二次又跳出来告,更卑劣无比地将未修改的原版书送上去,这一回,告成了。他之所以一告再告,是吃准了皇帝对于文人压根儿不放心。他抓住这部私刻《明史》中对满清入关的不敬文字,无限上纲,告一个人还在心不死留恋残明,妄想复辟那失去的王朝,这罪名还不够大?凡是干这种卖人勾当的败类,下手时是一点也不抖的。老实讲,当时的清政府君临天下,统治着偌大的还未完全控制的国家,不能不对被统治者中的知识分子保持高度警惕,尤其对那些具有反清复明意识的精英人士,正愁找不到机会来个一网打尽呢!好,正中下怀,于是,皇帝拍板,第一,“之荣卒以此起用,并以所籍朱佑明之产给之,后官之右佥都”,这也是所有“作俑者”为之奋斗的原动力;第二,很简单,一个字:“杀!”于是大批人头落地。这类小人,因为吃惯了人血馒头的缘故,上头一有动静,他们马上挽胳膊撸袖子,寻找吞噬对象;上头没有动静,他们也会挑事,让上头有动静,然后趁机好咬谁一口。所以,尽量躲得离他们远些,也算是一种消极的保全方法。私刻《明史》一案中,死得最冤最无辜的,莫过于那些列入编纂委员会的名流,有的知道自己挂名,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挂名;有的收到信封里装着的审读费,有的光听说有好处费还没拿到,结果,吃了大官司。庄廷□,也像现在的书商一样,讲生意经,以为挂上这些大牌、大腕、大佬、大人物的名字,一可显出学术品位,二可在图书市场上拥有卖点。谁知道,大清皇帝正想杀鸡给猴看,要汉族知识分子规规矩矩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于是,这些名流,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个个手铐脚镣,押赴刑场,皆做了刀下之鬼。清人龚自珍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文字狱”一词,典出自何人何书,无从查考。但是,创造这个词汇的古人,大概没想到所谓康雍乾盛世的文人,要为这三个字,付出多少头颅和热血!小人,是不坐金銮殿的皇帝,是绝对不可得罪的。据《颍川语小》这部书考证:“君子小人之目,始于大禹誓师之词,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盖谓废仁哲,任奸佞也。”看来,远古洪荒时代的夏商周,还没有皇帝这一说时,小人就出现了。如果说,文人遭遇皇帝,幸者少,不幸者多,那么,文人遭遇打着皇帝招牌的小人,那就更为悲惨,不死也得脱层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