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快乐

本书收有作品42篇,其中有《送礼》、《狗德》、《不朽红楼》等。

笔啊笔
自从苍颉造字以后,便有了知识分子,便有了书写工具。
当然,也就有了藉文字传播的一切便利,和因文字而招来的灾祸。不过,终究是利大于弊,尝到文字狱苦头的人,在总人口中比例到底是很小一部分,所以,从结绳记事开始的汉文字,有了迅猛的发展。
于是,书写工具,也跟着进步了。
我先前对蒙恬发明毛笔,很不以为然。不完全因为小时候被逼着练毛笔字,产生的逆反心理;而是在已经有了钢笔、铅笔、圆珠笔的时代,深感用毛笔书写,在速度上,实在太慢了。我甚至曾经把中国进展之慢,归罪于毛笔上,当然这是很偏激的看法。不过,千百年来这种慢条斯理的书写工具,多少是会影响人们思维方法的。
鲁迅先生一辈子用那种“金不换”的毛笔写他的不朽之作,现在影印出版了他的许多手迹,看得出一笔一划的认真。那魏晋风格,古朴无华的墨宝,从书法的角度看,无疑是极有价值的。但继而一想,要是先生一开始就用钢笔的话,那么,今天的《鲁迅全集》就不是现在的20大本,很可能是40大本了。
前些日子,北京图书馆创馆80周年,我看到了馆藏的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且不说先祖们在石器时代,究竟用什么锐器,在骨头上镌刻了和现今用的钢笔粗细差不多的笔划,让我们赞叹不已。而是一块骨头上,也就那么十几二十几个字,即使如一篇后来在《尚书》中的《盘庚》,该花费多少功夫啊!更甭说洋洋洒洒的大部头了,那得多少人刻到死才能竣工啊!于是,我觉得蒙恬研究出毛笔,实在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然而毛笔终究退居二线,被引进的钢笔、铅笔、圆珠笔代替,据我所知,我所认识的作家中,拿毛笔写小说的人,绝无仅有的了。汪曾祺用毛笔绘画,鲁彦周用毛笔写信,王蒙用毛笔题词,一写小说,对不起,毛笔就靠边了。
钢笔虽比毛笔快得多,但比起外国作家用打字机写作,又逊色了。偶尔和那些洋鬼子作家打交道,发现他们年纪不如我大,出过二三十本书,并不是十分奇怪的事。当然,数量不等于质量,何况我们几乎将近20年被禁止握笔呢!但得承认,书写工具制约着作品产量,这是个事实。所以作家对于混饭吃的工具,十分地在意,是很正常的。
笔啊笔!不光是作家,包括记者、编辑、秘书、文档所有这些爬格子的人,谁不想有一支得心应手,下笔成文的神笔呢?现在看来,电脑是实现这个理想的最佳工具了。
我曾经很神往过在伊拉克战争中的一个小镜头,不是定点轰炸的超准确性,也不是闻所未闻的尖端武器技术,而是几个随军记者在大沙漠里的作业方式。
他们跳下了吉普车,迅速地支撑开了像锅一样的卫星天线,然后接上便携式电脑,一面喝着罐装啤酒,一面劈里啪啦把最新战况,发往总部设在美国亚特兰大的CNN有线电视网。几分钟后,消息传遍全世界。这时,他们把卫星天线折叠起来,往车上一扔,又去采访更新的新闻了。那份潇洒,较之二战期间美国合众社记者,采取垄断办法,扔一本《圣经》,让电报局先拍发着,写完稿后,他可以撤回《圣经》,拍他的新闻以抢在众人前边的近乎卑劣的手段,不可同日而语了。
随着电脑的普及,总有一天,我们的记者,或者作家,在现场,在旅途,在下榻的住处,在会议的休息厅,劈里啪啦在电脑上飞快击键的场面,我想隔不很久,将会司空见惯不以为奇的。
据我所知,在作家中,韶华是最早接受用电脑写作这个新事物的,1985年我们同车在西伯利亚的漫长途中,他就劝我使用电脑。接着,张洁从美国讲学回来,带回一台电脑,我去参观过,觉得非常新颖。随后,就是谌容、张贤亮,还有陆文夫,都相继丢下了钢笔,谌容还写过一篇《告别手稿》的短文;张贤亮、陆文夫用电脑写小说,报纸还专门发过消息呢!如今这三位又领导新潮流,下海经商了。
叶楠、王蒙、梁晓声和我,是同期进入这个行列的。一年多过来,相比之下,叶楠技术最精,王蒙速度最快,而梁晓声好像还未能完全进入角色,他的读小学的儿子,倒用得挺溜的。随后,用电脑的作家便越来越多了,在北京熟悉的作家朋友间,用电脑者似乎占多数了。
看来,笔的变化,大概是一个发展趋势。当公元前那位秦国大将军蒙恬发明毛笔时,当1884年美国人沃特曼发明自来水笔时,肯定存在过一个由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但等到适应以后,必然促进书写速度的加快,精神产品效率的提高,从而也推动文化的发展。
从笔的历史看,其制作材料由鹅管、兔狼毫、竹杆,到钢、铱、塑料,也是随着人类物质生产、科学技术的进步在变化。那么,进入电脑时代,换上这样一支先进科技的神笔,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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