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世界·聚疯岛

疯狂的世界总有疯狂的故事,本期《悬疑世界·聚疯岛》收录伊村松鼠连载小说《末世探脉人》(二),带你继续探索末日遗迹,张李《夏月的龙隐》(二)带你继续在梦幻般的世界中遨游,另有悬疑大赛入围作品展示:铁头《野兽之河》、田烨然《聚疯岛》、风声鹤唳《漏洞》、景藏《血葫芦》、琴月晓《母亲》、说夜《凡幸》等,更多精彩,尽在《悬疑世界·聚疯岛》 《悬疑世界》是中国悬疑类期刊中的王者,在悬疑类读者群中拥有广泛的知晓度与影响力。2011年9月,蔡骏先生于上海创办了《悬疑世界》杂志,并任主编。2013年5月,《悬疑世界》期刊全面升级为数字刊,以“让悬疑走进殿堂”为办刊方向,在选择畅销作品的同时,明确了“偏重文学、偏重思想、偏重人文”的新定位,高质量的组稿准则在悬疑类读物中独树一帜;并成为国内首家放弃纸质期刊,全数字化出版的未来型商业刊物。

血葫芦
胡太太今年三十五岁,保养得宜,皮肤晶莹剔透,白里透红,加上常年健身,精气十足,神态看上去还是个娇嫩的小姑娘,她嫁人嫁的早,老公又比她年纪大,所以即使是婚后也一直是被当做小女孩疼爱,无论外貌还是心理都青春稚嫩,年龄与她不过是个数字。
胡先生四十出头,发际线尚在,只是肚子有点微微凸起,常戴一副眼镜,斯文而又内向,身为著名作家,虽然纸上文字已经炉火纯青,但是却是个不善言辞的主,只要他的小娇妻一撇嘴,他就什么也都依了。
两人站一起不像是父亲,倒像是父女。
在胡太太的小姐妹圈子中,胡先生疼老婆这件事情早已成为美谈,胡太太对此也甚是得意,每次姐妹们聚会的时候她一半的谈资都是老公对她如何如何,昨个儿又买了什么珠宝,前个儿又送了什么包包。她们的聚会总是从对胡太太的艳羡开始,之后才开始闲扯八卦,但无论话题扯多远,最终都会落到各自的小朋友身上,这个时候胡太太才会闭嘴,虽然面上还是笑着,心里却是煎熬刺痛。
胡小姐自小就被父兄当公主一般疼爱,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物质上,她都十分富足,大学一毕业就嫁给了胡先生,从富家小姐变为了富家太太,继续过着被人宠爱的生活。
她什么都好,除了没有孩子。
她原本对生育恐惧而又排斥,害怕变胖变丑,害怕妊娠的煎熬,害怕生育的痛苦,但是随着身边的小姐妹一一嫁人当妈,每次聚会的话题也都成了育儿论坛,最后她成了唯一的那个异类。
她不缺金钱,更不缺感情, 但却非常的空虚,金钱与她只是无味的开水,父兄与丈夫的宠爱早变成了干巴巴的白米饭。
独处之时,她是独处时的寂寞,满腔的心意无人倾听;而相处之时,她是相处时的寂寞,口中的呐喊被凡尘的喧嚣淹没。
总结一番,她觉得自己的不幸都是因为没有孩子。
原本那个怕苦怕痛娇滴滴的人,为了早日有孕,再苦的药都吃,再粗的针都打,试管做了无数回但都失败了,医生委婉的劝她接受现实,父兄和胡先生都开解她没娃也挺好,或者收养也可以。
但是胡太太全然听不进去,她这一辈子半途而废的事情无数,可以说是一事无成,谁对她都没有过什么要求,只要她快乐。但她不快乐,父兄与丈夫毫无底线的宠爱,在漫长的时光中早已不动声色地摧毁了她的灵魂。
她觉得自己丑陋不堪,千疮百孔,唯有一个小婴儿才能让她重获新生。
正道走不通,或许路是在旁门。
阴冷的雨天,脏乱泥泞的花鸟市场迎来了两位衣着光鲜的贵客。
原本胡先生是不想来的,但是一想到若是拒绝,怕是自己书房的那些瓷器书画都要遭殃,为了家宅平安,只得走这一遭。
花鸟市场盘根错杂,两人走的满脚是泥,也没找着要找的人。
“请问薛先生的店是哪一间?”
“这里姓薛的有好几个。”胖墩墩的店主托着盛满炸酱面的碗,大口的咀嚼着,眼睛贼溜溜的盯着胡太太看,含含糊糊的问道,“你们要找哪个?”
在问过好几个人之后,夫妇俩终于找对了地方。
这里看起来该是一家花店,门外的花架上简单放着几盆已经凋零的菊花,花瓣都已经枯萎发黑,了无生气的样子。
店铺里面没开灯黑乎乎的一片,甫一走近,一股恶臭味就清晰的袭来,直熏的胡先生想吐。
想起之前问路时大家别有深意的神情,胡先生顿觉一阵恶寒,从脚底直窜脑门,牙关忍不住瑟瑟发抖。胡太太却面色无异,像是什么也没闻到就径直的走了进去,胡先生见状只得赶紧跟了上去。
店铺面积不大,却满满当当的塞了不少花盆,里面栽种着各色绿植,胡先生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
啪的一声灯亮了,惨白的灯光下,胡先生看了眼前的情景,呼吸都要停止了。盆中的植物无一例外都是通体鲜红,那色泽光亮的叶片,像是即刻就要滴出血来,不似来自人间,倒好似来自地狱,夫妇两人就被这些张牙舞爪的地狱使者包围着,无处可逃。
一个苍老佝偻的背影从这些血色绿植背后缓缓的探出了身子,浑浊不堪的眼睛警惕地盯着眼前的两人。
“是薛先生吗?”胡太太的声音微微颤抖,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害怕。
老人点点头,声音嘶哑破败,像是将死之人的呻吟,“什么事?”
听完了胡太太的话,老人从已经腐朽不堪的木桌中掏出一个鸡蛋大小通体乌黑的小葫芦,用布满黑斑青筋暴起的双手用力捏碎,脏污发黑的手指从碎屑中挑出一个瓜子大小的葫芦籽粒。
籽粒通体雪白,散发着温润的光泽,犹如羊脂玉一般,漂亮极了。
“你的血。”老人的声音阴森冰冷,不容置疑。
胡太太二话不说,麻利的将自己食指咬破,血珠子即刻从雪白娇嫩的手指间涌出,滴落到籽粒上,又缓缓的滑落,积聚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将籽粒包裹在其中。
老人转向了胡先生,嘴角带着似有非有的微笑说道,“还有他的。”
胡先生的手指不自觉的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想要躲到身后,却被胡太太一把抓住。妻子不说话就那么直直的盯着丈夫,眼神有愤怒,有难过,也有哀求,眼中星光点点,似是要流泪一般。
胡先生轻叹一声,罢了罢了,就权当是陪她胡闹一场,要是自己不答应,家中又要一场鸡飞狗跳。
葫芦籽粒安静地躺在由夫妇二人血液混合而成的血泊中,起初什么变化都没有,胡太太屏气凝神的盯着,那神情犹如每次做检查一般,忐忑的等待着胚胎是否成功着床,即绝望又充满希望。
白玉般的表面似乎出现了一个微不可见的粉红小点,胡太太擦擦眼睛,粉红小点没消失,反比刚才更明显了一点。
直到身下的血液变成乌黑的糖浆,籽粒终于不再变化。
此刻的它通体鲜红,原本的包浆犹如一层薄薄的膜,籽粒像胚胎一般被包裹其中。
老人将籽粒捻起,用手指擦去上面沾染的血污,摊在干裂的掌心中,得意非凡,待价而沽。
“十万。”
莫说十万,此刻就算是一百万胡太太也愿意给,此刻她的心中有着一种奇异的直觉,犹如黑暗中的微微荧光。
胡先生还没等太太开口,就知趣的拿出了支票簿。虽然他认为一切不过是骗财的障眼法,但若这十万能买太太安心,保家宅安宁,那还是十分值得。
他的手不知为何微微颤着,刚刚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的签字笔一个没拿稳,就咕噜一声滚到了身旁花盆堆里,他急忙弯腰捡拾。
“该死。”他在心中安安骂着,那只昂贵漂亮的签字笔此刻正深深卡在两个花盆的间隙,自己粗胖的手指完全够不到,他试着将手指强行塞进去,花盆里的植物们被晃的轻轻的战栗。
“找着了吗?”
胡先生没抬头,嘟囔的回答着,“快了,快了。”
额上因为疼痛和着急起了一层薄薄的汗,他的指尖已经碰触到了笔身,但因为手指无法弯曲,鼓捣了半天也还是拿不出来。
但胡太太已经坐不住了,正起身准备找隔壁的店家借,就在此时胡先生突然感到有一股力量将笔身往上面顶,心中一个激灵,像触电一般将手指猛然抽了出来。
签字笔随之啪的一声从花盆间滚了出来,黑亮的笔身上沾着一些泥土灰尘,胡太太弯腰将笔捡起,递给了有些惊慌的丈夫。
胡先生木然的签好了名字,心想自己刚才是不是幻觉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胡太太开心又虔诚地从老人手中接过鲜红的葫芦籽粒,咕噜一声就咽如口中,毫无犹豫。
半个多月后,胡太太来到医院做例行检查,超声波造影中那个小小的肉芽让她的主治医生惊奇不已,直说是奇迹。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胡太太终于得偿所愿。
胡先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外面和主编开会,一开始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看到太太传来的超声波图片,才终于确信自己自己这下真的要做爸爸了。
他一向对孩子没什么想法,太太多年没消息,自己也是顺其自然,后来犹如长征一般的求子之路,也是为了哄太太开心,如今真的有了,心中还是生出了些淡淡的期待。
胡家如今有两位孕妇,一位是胡太太,另一个就是养了多年的黑猫,原本秋天并非猫儿发情期,故众人皆说胡家孕气真好。胡太太有孕的消息自然成了姐妹圈里第一号新闻,一帮想生二胎三胎的小姐妹们纷纷来胡家拜访想沾点好运,顺便向胡太太传授一些安胎经验。胡太太如今每天过的忙碌而充实,秋日里竟然感觉到的是春日里的生机勃勃,阳光普照。
她已觉得人生圆满。
晚上夫妻两个躺在床上,虽然孩子还是个小肉团,但是胡太太已经琢磨孩子的名字了,这大名没有小名总要想一个的。
“小葫芦,小葫芦怎么样?”胡太太从丈夫的胸口微微抬起头,声音都是绵绵的,像个撒娇的小女孩一般。
胡先生抚着太太秀发的手突然顿了一下,一段并不美好的记忆浮现在了眼前,那个黝黑脏污的房子,那些如同血染的植物,那颗血玉般的葫芦籽粒,以及花盆缝隙间的神秘力量。
胡先生隐隐约约的觉得太太这次有孕或许真的是那颗葫芦籽粒的功劳,但是他内心却又并不希望两者有瓜葛,他的孩子应该是纯洁美好的,而那座屋子里的一切却是邪气冲天,原本明朗的心蒙上了淡淡的阴影。
他到底不想逆了太太的想法,特别是这个特殊时刻,只得说道,“只要你喜欢就好。”
胡太太轻柔抚摸着依旧一马平川的腹部,低头开心地唤道,“小葫芦,我的小葫芦。”
胡太太怀孕之后口迷上了吃寿司,胡先生爱妻心切,又重金聘请了一个寿司大厨。
大厨姓卢,一双修长美好的手下各色精致的寿司幻化而生,他年纪和胡先生差不多大,人很老实和善,一个人带着个八岁的小男孩过活。这孩子长的精灵可爱,深得胡太太的喜欢,即使他顽劣异常,她也不生气。
当第一场冬雪降下的时候,胡家的黑猫顺利产下了五只小煤球,但胡太太却流产了。
意外来的毫无预兆,那日她如往常一般坐在火炉旁做着针线,想给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缝一顶小帽子,她原本不善手工,缝了拆,拆了缝,折腾了快大半个月,终于勉强有了个模样,蓝蓝的底布上,印着火箭和飞船,小男孩戴着正合适。
她希望生个男孩子,到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大家都说男孩像妈妈,女孩像爸爸。若是生个女儿像胡先生一般的小眼睛、厚嘴唇、国字脸,那就太坑了,但若是生个小男孩,和自己一般大眼睛,高鼻梁,小梨涡,那多美好。
坐了半天,直觉得腰酸背痛,刚正站起来准备伸伸懒腰,就觉得一个滑溜温热的东西沿着她的大腿,刺溜一下滚落,心中顿起不好的预兆,急忙将睡裙撩起,只见汩汩的鲜血正顺着她的大腿往下滴落,一个带血的小肉团就躺在自己脚边。
胡太太痛苦的尖叫了一声,便昏死过去。
她无大碍,只是流产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胡太太将未成形的孩子埋在了花坛后,就如死尸般整日躺在床上,父兄还有胡先生说尽了好话,但胡太太就像聋了一般,什么都听不进去。
还能是什么说辞呢?无非还是没娃也很好,领养一个也可以,如今加了一条再生也是有可能的,但这些都不是她想听的话。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她的小葫芦,那个大眼睛、高鼻梁、小梨涡的命芽。
好不容易有了,如今却又没了,这比从来没得到过更加痛苦!什么叫没娃也很好,什么叫领养一个也可以,什么叫再生也是有可能的,虽然连胎动都没有,但她已经深切的感受到了他的存在,畅想过他的一生。
她已经有当母亲的感觉了,就这么说没就没了,直比万剑穿心还痛苦。
在床上枯躺一个礼拜后,胡太太突然失踪了,全家人发了疯一般到处找,正当众人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时候,她却平平安安的回来了。
胡太太面容平静,没有悲戚,没有喜悦,犹如暴风雨前的宁静。
胡先生也想问问妻子去哪儿了,但又怕惹得她不快,再三考虑只得作罢,而主编此时又在催稿,之前因胡太太怀孕又流产,已经严重影响了写作进度,无奈之下只得搬到外面的酒店里收起心思努力赶稿。
胡太太如今的生活很规律,每日上午九点必拿着一个空水瓶出门,也不许旁人跟着,十点半准时回来,之后她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地下室,任是谁都不许打扰,并禁止任何人靠近地下室。
两个月后胡先生终于完稿交差,主编对他的作品相当满意,奉上了一张巨额支票,看着上面的数字,胡先生整个人还是懵的,跌跌撞撞的走出酒店的大门,觉得恍如隔世。
回到家的时候,胡太太恰好也刚刚进门,夫妇两人两月未见相顾无言,只是打量着彼此,胡太太清瘦了不少,而胡先生却浮肿了一圈。
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从胡太太手中的瓶子中传来,胡先生微微皱起了眉,有点不安的问道,“只是什么味儿啊?”
胡太太望了他一眼,沉默着径直的向地下室走去,胡先生就这么恍恍惚惚地跟在她身后。
地下室的门刚一打开,一阵熟悉而又浓烈的恶臭扑面袭来,原本光洁干净的木质的地板此时被一层厚厚的黑色泥土覆盖,错综复杂的血红藤蔓攀附在墙壁上肆意蔓延,远远的看上去好似人的血管,一颗足球大小的血色葫芦正悬在房间的中央,好似有生命一般不时的轻微晃动。
胡太太将瓶盖打开,利落的将里面的浓稠鲜红的液体洒在泥土上,全然不顾身后已经惊呆的胡先生。
“这,这是。。。”
胡太太轻柔地轻抚着那颗血葫芦,凛然说道,“这是我们的儿子啊。”
“什么?”胡先生有些不解其意。
“我们的小葫芦啊。”
胡先生艰难地说道,“亲爱的,我们的孩子已经没了。”
“不,你胡说!”
第二天胡太太照理按时出门,胡先生不放心就偷偷跟在身后,只见她径直的走到了菜市场,到了一家活禽店才停了下来,店主谄媚地向她打着招呼,利落的将一只花公鸡从鸡笼里抓出,刀锋一闪,公鸡的喉管已经被切断了,鲜红的血自来水一般的流到了身下的盆里,等公鸡血流尽,店主毕恭毕敬的将收集到的血液灌到她随身带来的瓶子里。
回到家,胡太太又如昨天一般将鸡血倒在地下室的泥土里。
“她现在有四个多月了。”胡太太的声音温暖而和煦,甜蜜又幸福,“你过来摸摸他。”
胡先生心中想逃开,但是腿却不自觉的向前迈进,来到了血葫芦的身边细细端看,竟然发现里面有个小鱼模样的胎儿。胡太太拉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了血葫芦薄脆的外壳上,一阵温暖濡湿的感觉从指尖清晰的袭来,胡先生忙将手抽出。
胡太太的眼神顿时冷淡了下来。
按着记忆胡先生找到了那家花店,却失望的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外面花架上的菊花都已经变成了枯枝,只余一个空荡荡的花盆。
“老板,好久不见啊。”
胡先生寻声一看,原来是那个曾给自己指过路的胖店主。
“请问你知道薛先生去哪儿吗?”
胖店主砸吧砸吧了嘴,有些厌恶地说道,“他死了,都死了好几个月了。”
胡先生直觉快要冻僵了,止不住牙齿打颤,轻声道,“他,他是怎么死的。”
胖店主的眼睛贼溜溜的盯着胡先生手上的一枚宝石戒指看,假装歉然地说道,“时间太久了,我可记不清了。”
胡先生会到了意,哆嗦着将戒指从通红的手指上撸了下来,递给了胖店主。
胖店主边把玩,边笑眯眯地讲了起来,“大概两个月以前,约莫着是中午,一个穿黑衣的高个儿男子来向我问路,说是要找老薛,我见他面容不善,就留了个心,偷偷跟在他后面,我见他进了老薛的店里,就趴在窗户外面偷听。不一会他们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好像是老薛犯了事,那人要逮他,接着我就听见里面一片丁玲桄榔声,听的人那叫一个心惊胆战,弄了好一会儿才消停下来。我在外面吓坏了,待里面好久没动静了,才壮起胆子,结果推门一看,你猜怎么找?”
“怎么?”胡先生直觉场景一定非常恐怖。
“我一推门,就闻到一股子血腥味,地上的血都要没过我脚背了,花盆碎了一地,老薛就躺在血水碎渣里,半个脑袋都被崩没了,而那黑衣人早就不见了踪影,老板你说怪不怪?。”
胖店主将戒指套在自己的胖手指上,突然神秘一笑,说道,“先生,你猜那天谁还来过?”
胡先生僵硬的摇了摇头,隐约的答案就在嘴边,但是他希望默默祈祷是自己想错了。
“是你老婆!”胖店主回忆起那日的情景还是打了个寒颤,“你老婆前脚刚走,那黑衣人后脚就来了,真险啊。”
胡先生和胡太太对面而坐,开诚布公。
胡太太冷笑着讥讽道,“你怕什么?”
“它嗜血而生,来历不明,恐怕会害了你。”
“他害我也好,爱我也好,都是我的儿子!”胡太太闭上了眼睛,低头靠在椅背上,努力平复着心情,过了一会儿幽幽地说道,“他是我一个人的,你要嫌碍眼,我搬出去就是了。”
两人夫妻多年,胡太太无论如何使性子,都没有说过要分开。
胡先生有点后悔自己太心急,忙摆手否认,“不,我绝不是要赶你走,我只是,我就是担心你。”
胡太太睁开眼望着丈夫,镇中地问道,“你以后会不会不要我?”
胡先生愣住了,不解地回答,“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比如我犯了错误。”
“我会原谅你。”
“无论做错了什么?”
“我是你丈夫。”胡先生顿了顿,接着说道,“我爱你。”
胡太太眼睛有些潮湿,却强忍着泪水,一字一顿地道,“我不连累你,你也别干涉我。”
胡先生陷入了此生从没遇过的困境。
如果你明知深爱之人踏入歧途,你到底是冒着决裂的风险,不惜一切代价挽救她,还是握着她的手,陪着爱人一起下地狱。
胡先生对于太太的怪异举动,从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还会主动陪她去菜场买血,只是那个地下室再没下去过。
主编约胡先生出来见面,想要趁着前一本书大热,再合作一本新书,这本是双赢的好事,但却被胡先生坚定拒绝了,想起之前正是因为自己一心赶稿,而冷落了太太,才酿成今日的苦果,就后悔不已。
何况他现在心中浮躁不安,自然毫无灵感,苦恼觉家庭和事业都在遭遇最大的危机,却又无解决之法。
他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着,不知怎的又来到了花鸟市场附近,心中一紧正想离开,却不曾想被一个高个儿男子拦了下来。
那男子年岁不大,五官俊秀,轮廓分明,皮肤雪白,在一身黑衣的映衬下,更显得苍白无血。
胡先生从男子的身上闻到了一点淡淡的血腥味,脑子顿时清醒了起来。
男子从口袋里利落的掏出了一张照片,面无表情地问道,“见过这个人吗?”
照片上赫然就是早已归西的薛老头。
胡先生努力稳住自己,平静地回答道,“不认识。”
男子不动声色的转动着修长食指上的一枚戒指,胡先生有点慌张的将头低下,不敢再看着男子。
血腥味终于消散了,胡先生才觉得胸腔内有什么东西砰砰跳的厉害,过了半晌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心脏,整个人都要虚脱一般。
那人手指上的戒指正是自己送给胖店家的那枚。
胡先生心神不宁的回到家,就见大家满房子的在翻找东西,心中不禁一阵躁郁,没好气的质问道,“搞什么啊!”
大家看他心情不佳,都噤若寒蝉,不知谁推了卢大厨一把,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胡先生的面前。
“小,小煤球不见了。”
“那就找啊!”
大家还是第一次见胡先生发脾气,一时都愣在了原处,不知是该找还是不该找。
晚上胡先生想起白天的情景,望着已经安静入睡的爱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中郁闷无法纾解,就起身想去花园里走走。
明月悬空,他窝坐在那长椅之上,瑟瑟冷风中倒是比那温暖的被窝要舒坦。
他正低头想着事情,突然觉得脚腕一阵温暖,低头一看却是那失子的黑猫,胡先生担心它受冷,便将它抱起搂入怀中,但那猫儿却不安分的总要挣脱他的怀抱往下跳。
这猫从小就跟着夫妇二人,敏灵气的很,它这个样子,胡先生便知道有隐情。
黑猫跳到地上,咬了咬主人的裤脚,哀鸣着。
胡先生跟在黑猫的后面,在这冷寂的房子里轻声漫走,当黑猫最终在地下室门口停下时,心中突然咯噔一下。
他缓缓推门而入,那股熟悉的恶臭扑面而来。
那颗血葫芦多日不见,明显长大了不少,里面的人形也愈发清晰了起来,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小手小脚。
黑猫走到墙角,蹭蹭蹭地扒拉着泥土,过了一会儿突然发出一阵哀嚎,让人闻之心碎。
五只小猫的尸体安静的躺在那黑泥之中,再无声息。
黑猫想将孩子的尸体叼出,胡先生却出手阻止了,并将它牢牢抱在怀中,任它将自己的手臂抓伤。
第二日当胡太太如往常一般来到地下室时,却看到黑猫安静的躺在角落里,脑袋软趴趴的搭在一边,显然是被拧断了。
冰雪消融,春日降临,迎着温暖的眼光,看着万物复苏,心情也是格外的舒畅,就连平日里总冷着一副脸的胡太太,最近嘴角也总洋溢微笑。
卢大厨瑟缩着身子有气无力的说道,“太太,做完这个礼拜我就不想做了。”胡太太手中正缝着一件小婴儿的棉服,头也没抬地问道,“小卢还没有消息吗?”
卢大厨的儿子在除夕那天玩闹时不小心打碎了胡先生书房里的古董花瓶,卢大厨气的失去了理智,也不顾儿子的解释,将孩子一阵痛揍,结果孩子第二天就不见了,只字都没留下,卢大厨发疯似的寻找,却一无所获。
这个可怜的男人失去了相依为命的孩子,整个人都被击垮了。
胡家很厚道,知他可怜,胡先生还特意多给了他一年的工资。
卢大厨心中茫然的很,只知道无论走遍千山万水,付出多大代价都要找到孩子。
为了找寻方便,他特意做了个板子戴在胸前,将孩子的照片贴在上面。整理照片的时候,他才发现孩子的照片太说,他平日忙碌,很少给孩子拍照,唯一的一张近照还是孩子和胡先生的合照。
望着照片上鲜活可爱的孩子,卢大厨很想跟他说声对不起,告诉他无论他做错了什么,身为父亲的自己都会原谅他,并和他一起承担。
那日他正在车站等车,人流如织的候车室里不少旅客都好奇地围着他看,甚至还有几个拿出手机拍照,他本是内向害羞的人,要是放在过去,被众人这般围观早就窘迫逃走,而如今却担心看自己的人不够多。
有人好奇地问道,“你孩子咋丢的呢?”
卢大厨一五一十的讲了经过,大家无不哀叹怜惜,有几个年轻妈妈们甚至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你说的胡先生,是那个姓胡的名作家吗?”提问的是个穿黑衣的高个人男子,皮肤白皙,面容俊朗,但是目光冷淡,说话更是干涩不带任何感情。
胡氏夫妇对自己不错,卢大厨并不想牵累到他们,所以轻轻摇了摇头否认了。
那黑衣男子把玩着手上的戒指,望着卢大厨冷笑了一声,丢下一句“可怜可悲”,就转身离开了。
堆满尸骨的密室之内,胡太太轻轻抚摸着已经有一尺多高的血葫芦,透过硬硬的壁膜,耳朵和手指都已经清晰可见了,最近胎儿翻转蠕动的频率越来越高了,眼见着就要临盆了。
胡太太从来没下过厨,而这一天却一反常态的亲自动手做了一桌菜,大家纷纷议论着,不是生日,也不是什么纪念日,最后只能归结于他们太太心血来潮,但更开心的是他们的太太居然给所有人放了个大假。
胡先生最近一直待在书房赶稿子,辛苦多日终于完成。
外面暴雨如瀑,里面却是浪漫温情。
“今天和主编见面还顺利吗?”胡太太优雅的斟着酒,她今日盛装打扮,胡先生都看呆了,问了两次才反应过来。
胡先生轻轻握着爱人柔软白皙的手,柔情地说道,“顺利,他说这是我迄今为止写的最好的作品。”
“那你和我讲讲。”胡太太原本对于丈夫的作品一向没有兴趣,今天却一反常态。
胡先生饮了一口酒,闭眼回味了好久终于开口道,“蜘蛛新娘和蜘蛛新郎的故事。”
“蜘蛛。”胡太太面对着窗外如墨的夜色,喃喃自语着,想起那八脚昆虫的模样,那原本是她最恐惧的东西。
“蜘蛛新娘和蜘蛛新郎的新婚之夜,蜘蛛新娘会将蜘蛛新郎吃掉,这样蜘蛛新娘才有足够的营,营养。。。”
胡先生说话的声音越来越慢,越来越低,最后竟一头从椅子栽倒在了地上。
胡太太轻抚着丈夫的脸,低语道,“我要吃了你,为了我们的孩子。”
胡先生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森森的白骨之间,头上正悬着即将瓜熟蒂落的血葫芦,他想起身,却发现完全动弹不得。
胡太太的脸出现在他的事业,白皙娇柔的手所握的利刃正泛着冰冷的寒光。
胡先生想说些什么,只觉得口舌发麻,竟是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胡太太缓缓俯身,低头轻吻了一下丈夫的脸,面上没有什么表情。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胡太太轻抚着丈夫的脖子,找到了他动脉的位置,“今天是我们小葫芦的生日。”
胡太太举起了尖刀,对准了爱人心脏的位置,胡先生缓缓的闭上眼,等待刀落的时刻。
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地下密室的安静,胡太太应声倒地,血液从她的胸膛喷涌而出。
来人黑衣白肤,手中拿着一把造型怪异的手枪,轻蔑的扫视着这满室的白骨。
“果然如此。”声音冰冷如雪。
胡太太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胡先生意图望向太太却动弹不得。
胡太太的血不停从胸口涌出,滴落在地上,沁入泥土中,那些血藤像是闻到了她血液的香气,迅速生长蔓延,将她牢牢包裹,犹如一具木乃伊。
坚硬的葫芦壳儿裂开了一丝细缝,由上至下越来越深。
黑衣人举起手中的枪,朝射着血葫芦扣动了扳机,然而血葫芦纹丝不动,子弹被它坚硬的外壳给弹开了。
“妖物!”
黑衣人惊诧地皱了皱眉头,血藤觉察到了他的恶意,迅速向他围攻,黑衣人拼命躲闪,血藤穷追不舍。
在胡太太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血葫芦上的裂缝终于裂到了最底端。
胡先生身上的药效终于消减,挣扎着爬到了胡太太的身边,怔怔地紧紧握住她的手。
一阵婴儿洪亮的啼哭声从血葫芦里传来,追赶黑衣人的血藤动作越来越笨拙,力道也越来越弱,终于发黑枯萎最终索瑟着停了下来。
黑衣人厌恶地将血藤踢开,朝着胡先生质问道,“卢家的小孩是不是你们杀的!”
胡先生一动不动地沉默着,像是没听见一般。
黑衣人冷笑一声,“不承认没关系,等我找到了尸骨,看你们怎么狡辩。”
话音刚落,黑衣人的胸口就开出了一朵鲜艳的花,不敢置信地重重的倒地,呻吟地说道,“天,天道。。。”
血葫芦的外壳爆裂,一片尖利的碎片击穿了他的胸骨。
胡先生缓缓的起身,从口袋里掏出了早已预备好的手枪,他本想告诉妻子,他是知道的,也是愿意的,口袋中早已放着自裁的手枪,但如今什么都是宛然了。
他将枪口颤抖地指向已经四分五裂的血葫芦。
这一切都是因为它,因为它才造就了这所有的悲剧,他要毁了它,毁了这害人的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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