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记事起,我便能从自己身上闻见腐烂的味道。刺鼻,阴森,可怖。那是尸体的味道。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体温和心跳,我低下头,看见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恶臭流脓的腐肉包裹着,我抬手抚摸自己的脸,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奇怪的是,其他人看不见,也闻不见。“小遇长得真可爱。”“小遇皮肤好白呀。”“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大人们像对待普通小孩一样夸着我。然而当我望向镜子里的自己,只看得见一张血肉模糊的,辨不清面容的脸。似被尖刀捅了无数下,眼球,鼻梁,舌头,争相融为一体,化作淌血的肉块。年幼的我还没有学会撒谎,将自己看见的画面如实告知了时新立和齐雅,第一次,他们以为我是童言无忌,第二次,他们隐隐察觉出不对劲,第三次,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好像不太正常。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他们会温柔地哄我入睡,喂我吃饭,教我写字,陪我玩耍,事事以我为先,无论何时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倾尽全力只为让我过上好生活。可他们也会在发现我精神有问题后,露出惊恐的表情,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警告我不准发疯,不准胡言乱语,更不准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但我那时只是个孩子。害怕,恐惧,困惑,我做不到将这些情绪完美地隐藏起来。我会因为腐臭的血肉而呕吐不止,我会被蠕动的蛆虫吓到哭哑嗓子,我会下意识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触,我会发疯般地刷洗自己的身体。渐渐地,再也没人夸我可爱了。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前提是,我的存在不能让他们丢脸。时新立和齐雅急切地带我求医问药,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药片,在我的手背扎满无数针眼,把我绑在病床上一遍遍电击,然而当我睁开眼,仍然只能看见腐烂的自己。蛆虫顺着针管爬入吊瓶,化为液体再度回到我的身体里。“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你是故意骗我们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呢?”他们开始崩溃,绝望,夜夜抹着眼泪。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个治不好的疯孩子。他们甚至怀疑我是装出来的,在故意博取关注。每一天,他们每一天都在不断央求我,求我正常一点。十五岁那年,趁他们睡着后,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早在记事起,我就已经想这么干了。火光如同绚烂的烟花,灼人又美丽。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焰中,微笑着等待它们爬满自己每一寸肌肤,把那些恶心的腐肉一一烧净抹除,可时新立和齐雅却拖着焦糊的身体拼命护住我,在濒死之际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门。瞧,爸爸妈妈果然是爱我的。现在,他们也变成了尸体,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后来我便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自由,安静,惬意。再也没人在我耳边吵闹。可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似乎有点孤独。太孤独了。十六岁那年,我用石头砸死了一个醉汉。我与他无冤无仇,只因我恰好路过了那个公园,而他恰好躺在那个长椅上。只是,恰好而已。反正周围没有人,也没有监控,有什么不杀的理由呢?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吗?会有人在等他回家吗?不关我的事。石头一下接着一下砸烂了男人的脸。血肉模糊。烂得像我一样。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烂的尸体?为何,偏偏只有我?没有人回答我。那我就自己去寻找答案,寻找同伴。只要把大家都变成尸体,我一定就不会再孤独了。十七岁那年,我用皮带勒死了一个中年女人。假装崴了脚的无辜高中生,楚楚可怜地向路过的大人求助。深夜人烟稀少,偶有人路过也都选择了无视我,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车,弯腰查看我的脚。我感激着,叹息着,将皮带温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她是一个赶去上夜班补贴家用的孩子妈妈,比起对死亡的恐惧,她更害怕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的母爱。但,不关我的事。女人拼命挣扎,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于是,在她断气后,我剁下她的两只手,带回家放进了标本瓶里。如同在养花,养植物。而我养的,是腐烂的肉,破茧的蛆。十八岁那年,我在午夜潜入了一对夫妇家里。先是用枕头捂死了妻子,后又割开了丈夫的喉咙。我坐在床边的躺椅上,盯着他们的尸体发了很久的呆。他们看上去很恩爱,家里各处摆满了亲密动人的合影。连两人的睡衣都是情侣款的。哪怕鲜血即将流尽,丈夫也要靠过去紧紧抱住妻子。就像在跟我炫耀似的。好过分。于是,我抄起斧头,将他们生生劈开。接着,是十九岁,二十岁,二十一岁……我的杀人手法并不高明,可偏偏一次都没有暴露过。大概是因为,我每次选择的目标都太过随机了。没有关联,没有规律,没有理由。可能是在街上偶然瞥见的路人,也可能是在网上随手翻到的陌生人。竖起一根手指,漫无目的地摇晃,转圈,点击。点到谁,就杀谁。我不在乎他们的年龄与身份,只是非常单纯地,想把他们变成尸体而已。有时是直接杀,有时是跟踪偷窥一段时间再杀,一切看心情。二十二岁那年,我家隔壁搬来了一个新邻居。这间公寓房间小,隔音差,唯一的优点是便宜,家里房子被烧毁后,我便一直住这里。除了偶尔外出杀人,其余时间我都一个人待在公寓里,有时坐在窗口抽烟,有时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静静等待时间流逝。那一整天隔壁都在进进出出地搬东西,发出一阵又一阵声响。到了凌晨,声响变成了细细的啜泣。孤独而又哀伤。哭声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才结束。究竟是遇见了什么样的伤心事,才会哭成这样呢?我带着好奇,悄悄潜入了隔壁。映入眼帘的,是一位邻居小姐。她孤零零地蜷缩在床上,许是刚刚才睡去,眼角还沾着泪滴。房间里到处都乱糟糟的,包括她本人也一片凌乱,穿着皱巴巴的睡裙,被眼泪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粘在脸上。我静静站在床边,温柔抚去女孩脸上的泪痕。然后,我拿起一个枕头,慢慢捂向她的口鼻。虽然对邻居动手有很大风险会暴露自己,可她实在是太吵了。会影响我睡眠的。可女孩忽然抬手掐住了我的胳膊。“骗子。”她在睡梦中呢喃。嗯?为什么要骂我?我皱皱眉,弯腰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才不是骗子。”女孩没有再说话。掐在我胳膊上的手慢慢变成了轻柔的握。像在拥抱一个布娃娃般,她拉过我的胳膊搂在了怀里。我有些发愣。蛆虫钻出腐肉,缓缓蠕动到了女孩手背,探入她的衣袖里。我下意识想要掀开她的睡裙揪出虫子,顿了顿,忍不住无声地笑起来。怎么可以掀女孩子的裙子呢?或许是心血来潮,或许是太过无聊,我忽然决定,等等再杀她。一等就是三年。期间我在她家安装了十几个隐形摄像头,把监控画面投到电视上,不分昼夜地同步播放着。从那以后,曾经发呆走神的时间全都用来了观察她。她的名字叫宋星玓。灼灼珠光,灿若星辰。然而这位在人前漂亮干净的邻居小姐,却把她最私密的一面全部献给了我。我知道她身上有几颗痣,知道她乳房上有胎记,知道她上厕所用几节纸,知道她喜欢穿白色的纱裙,知道她每天下班回家都会先脱内衣,知道她淋浴时会先洗头,知道她做爱时会流眼泪。干净的,肮脏的,美好的,丑陋的。我拥有她的每一面。我隐匿在一墙之隔下,刻意避开了与她碰面。她会用什么的眼神看我?她会主动跟我打招呼吗?她知道自己衣服下的躯体早已被我看光了吗?她会讨厌我吗?无数个夜晚,我都会直直站在宋星玓床头,期待着她睁开眼睛。一旦她睁开眼,我会在与她四目相对之时,迅速拧断她的脖子。那么纤细柔软的脖颈,就该爬满青紫的掐痕才更美丽。可惜,她回回都睡得那般香甜。真扫兴。前一秒还独自蜷缩在床角哭到半夜,下一秒便交了个男友笑靥如花。活人为何如此善变?我日复一日地思考着该用什么方法杀掉她。砸烂她的脸?剥了她的皮?把她绑起来,一片一片割下她身上的肉?她会痛得哭起来吧?就像搬过来第一天那样,哭得脸上沾满泪痕,可怜又动人。我再也无法忍耐,带着雀跃与憧憬,在公寓电梯里与她见了面。那天,是七夕。非常无聊的日子。狭小的电梯里只有我和宋星玓两个人。清醒而又鲜活的邻居小姐,就站在我身旁。我特地把自己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尽管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那些腐肉,可我还是担心会吓到她,恶心到她。她并没有跟我打招呼。甚至懒得抬头看我一眼。哦对,她根本不认识我。不认识,不关心,不在乎。当我捡起戒指递向她的时候,她蹙起眉,露出了嫌弃的表情。如同沾到了脏东西般,她反反复复地擦着那枚被我碰过的戒指。在男朋友面前笑得那么开心,对我却如此冷漠厌恶。不愧是我的邻居小姐。一眼看穿了我的阴暗与污秽。我们二人还真是,心有灵犀。那一天,我终于想好了该怎么杀死她。我要让她,死在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女孩沉浸在被男友求婚的喜悦中,全然不知自己的生命正在进入倒计时。那半年她一直在忙着筹备婚礼,挑婚纱,选酒店,买喜糖,制作邀请函。明明繁琐又辛苦,她却每天都充满干劲。真可怜啊,为一场注定要被毁掉的婚礼浪费力气。在宋星玓终于选定婚纱的款式时,我也为自己挑了一套白色燕尾服。毕竟是款待可爱的邻居小姐,必须要有点仪式感才行。从宋星玓搬到我家隔壁开始,每年她生日那天,我都会在她家门口放一个纸盒。第一年,盒子里是一件新睡裙。她身上的旧睡裙皱巴巴的,到处都开着线,我想让她穿上新裙子。只不过,裙子里藏着无数根细针,会不会不小心刺破她娇嫩的皮肤呢?第二年,盒子里是一串珠子项链。与她的名字相配,每一颗珠子都是我精心挑选并亲手串上去的。只不过,每颗珠子上都涂满了含有剧毒的粉末,会不会让她浑身爬满红疹呢?第三年,盒子里是我做的编织娃娃。因为她睡觉时很爱抱着东西,比如被子,枕头,以及我的胳膊。只不过,娃娃肚子里塞了十几只饥肠辘辘的毒虫,会不会冲破棉布咬伤她呢?以上每一样都被她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邻居小姐真聪明呢。不乱收陌生人的东西,时刻保持警惕性。遗憾的是,她并没有意识到最危险的怪物就潜伏在自家隔壁。婚期将至,可能是由于压力过大,曾经睡眠香甜的她开始彻夜失眠,一度被楼上小孩的蹦跳声吵得神经衰弱,却不好意思去提意见。于是我贴心地解决了楼上一家三口。她终于又可以睡个好觉了。如果告诉她楼上那家人是我杀的,她会不会心头一暖?她会夸我吗?会温柔又羞赧地对我道一声“辛苦了”吗?天台上,美丽的新娘颤抖着跪在我脚边,不在乎会弄脏婚纱,也不在乎泪水融化了妆容,满眼都是对死亡的恐惧,攥紧我的裤腿一遍遍绝望哀求。明明幸福就在眼前,明明本该是最美好圣洁的一天,却就这么被鲜血染红,玷污。内心该有多么不甘呢?可惜,不关我的事。与那些死在我手上的无数低贱亡魂一样,她毫无特别之处。我的手覆在她肩上,轻飘飘地,随手一推。她眸如死灰,一滴眼泪落在了我的手背上。宛若一片残破的羽毛。飘零,下坠,破碎。浸泡在鲜血与脑浆中的新娘,美极了。我倚靠在天台栏杆上,懒洋洋地点了一根烟。有烟灰落在了白色燕尾服上,我伸手想要抚去,却蹭了更多血上去。腐肉绽开出血色的花,爬满我浑身每个角落。警察破门而入,向我举起正义之枪。我掐灭手中的烟,微笑着,轻轻往后一仰。真好。终于可以结束了。*“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爸爸妈妈正声泪俱下地哀求着我。我转头望向镜子,看见了五岁的自己。为什么?为什么我连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为什么偏偏要让我回到令人作呕的童年时期?我只错愕了三秒,便立刻明白,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如果连我这种怪物也可以重生,那么说明重生这件事本就是不祥之兆。因为我造下太多杀孽,所以老天重启了我的人生,让我受刑,让我改过自新。可我并不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表面上,我冲大人们乖顺地微笑,假装自己恢复了正常,乖乖扮演起了他们期望中的正常人。私底下,我用玩具诱骗一个又一个幼儿园小朋友到没人的地方,用气球彩带将他们一一勒死。毕竟,我的身体才五岁,杀不了大人,只能杀孩子。三四岁的孩子,聪明点的已经学会提防陌生大人,然而他们的小脑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我这个看似亲切无害、与他们是一队的哥哥,才是更加危险可怖的存在。在死亡面前,大人们无一例外都会流露出恐惧与绝望,而小孩子,可能直到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还傻乎乎地以为哥哥只是在用彩带跟他们玩游戏而已。多可怜啊。他们本该安稳长大的。可惜,他们太倒霉了。无论是谁安排了我的重生,神也好,鬼也好,我要用无数尸体告诉他,没用的,已经烂掉的人,哪怕裹上一层又一层华丽的装饰,骨子里也是烂的。让一个变态杀人狂重活一世,他只会彻底挣脱束缚,去杀更多,更多,更多人。当我长到十岁时,已经可以熟练地杀死一个成年人了。很简单,趁对方毫无防备地弯下腰跟我说话之时,快速抄刀割破他们的喉咙。当然,孩童的身体还是带来了诸多限制,失手也是常有之事,无法一刀致死的时候,我便会在对方抬手捂住受伤的脖颈时,不间断地捅向他们的腹部和心脏。只要努力多捅几刀,总能成功的。衣角偶尔沾上几滴血,我随口说是美术课上的颜料,父母便会立刻相信,贴心地帮我洗净。只要我乖乖扮演正常人,他们就会无底线信任我,溺爱我。平时连煮鸡蛋的壳也舍不得让我亲自剥,餐桌上每一口菜都要亲自夹到我碗里。“谢谢爸爸妈妈!”我乖巧笑着。密密麻麻的蛆从脸上掉落到碗里。我垂下头,将碗里的饭菜一口一口吃完。十五岁那年,与上一世一样,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火光中,我又一次闻见了来自父母身上的,熟悉的焦糊味。无论重活多少次,他们都会在危难之时第一时间选择救我。令人垂泪。在时新立和齐雅奄奄一息地把我推出去时,我平静地告诉他们,火是我放的。他们呆立原地,很快被大火吞噬。那时那刻,爸爸妈妈会是什么心情?惊愕?厌恶?恐惧?遗憾的是,我并没有看清他们脸上的表情。因为他们的五官早已被烧焦了。公园里的醉汉,上夜班的中年女人,穿情侣睡衣的夫妻。上一世杀过的人,这一世可不能漏掉。落单的少女,下晚自习的高中生,接孙子放学的爷爷奶奶。上一世没杀过的人,这一世自然也要杀。没有人生来就活该被杀,可惜他们遇到了我。鲜血与泪水交融,从温热转为僵冷,最终化成一把灰,一堆土。开心的,悲伤的,善良的,缺爱的,形形色色的人死在了我手上。然而再有趣的游戏玩久了也会腻。当我又一次用刀划开某个人的胸膛,突然觉得,好无聊。绝望的求饶,徒劳的反抗,痉挛的躯体,一切都好无聊。我试着去折磨别人,随机挑中某个倒霉路人关起来,每天剁下他一根手指,手指剁完便换成脚趾,然后是舌头,耳朵,小腿,胳膊,让他在清醒的状态下,一天天见证自己变成人彘,直至死亡。可还是好无聊。巨大的空虚包围了我。正常人厌世可以选择自杀,而我自杀后却只能回到更加令人厌烦的童年。我可以任意掌控他人的生死,可唯独无法了结自己。真是没天理。直到有一天,我听见隔壁403室传来细细的啜泣声。啊,差点忘了,还有个邻居小姐没杀。于是,我再度开启了对宋星玓的监视。她依然扔掉了我送的裙子和项链,依然在跟那个姓方的男人甜蜜恋爱。她知道那个男人会在危难之时果断甩开她的手吗?前世的婚礼上,当新娘不小心被婚纱绊住时,新郎没有一丝犹豫地抛弃了她。甚至都懒得回头看她一眼。目睹了那一幕的我,差点没忍住大笑出声。原来邻居小姐的眼光那么差。这一次,要不要把新郎也连着一起杀掉?不。干脆把婚礼现场的人全部杀光好了。让每一片玫瑰花瓣都沾上血,把纯白的婚纱染成璀璨的红。一把匕首可不够用。所幸,我家最不缺的就是杀人工具。我雀跃地憧憬着婚礼那一天的到来,可是,她忽然敲开了我家的门。“邻居先生,可以找你借一点糖吗?”宋星玓站在我家门口,笑得恬静又温柔。可是,为什么?在此之前,我亲眼看见监控里的她倒空了糖罐,还顺手藏了把刀在身上。她是故意的,她要干什么?不应该有这一段的。她应该漠视我,不认识我才对。我在怔愣之间,看见她踮起脚尖,一边假装吻向我,一边悄悄摸出那把刀。原本,我是可以躲过去的。可我没有躲。心口传来冰凉的触感。密密麻麻的刺痛蔓延开来。我这具腐烂的身体,竟然也会痛。恬静的笑脸渐渐化为狰狞的女妖。宋星玓披散着长发,眸中溢满诡异的兴奋,挥舞着刀尖刺穿我的脖颈,舌头,眼球,属于我的血液喷溅到她白净的脸上,染红了她的眼,她的唇。我躺在地上,忽然之间,明白了一切。万事皆有因。腐烂的面容,恶臭的气味,蠕动的蛆虫。并不是凭空存在的。眼前这个如疯如魔的女人,就是我的因。是她。是她一刀接着一刀,赐予了我满身的腐肉与蛆虫。我每一天在镜子里看见的那张脸,正是她亲手创造出来的杰作。只不过老天爷开了点小差,让我提前看到了自己被她杀死后的样子。爸爸,妈妈,你们看,我没有撒谎,我不是骗子,我不是装出来的。邻居小姐就是我的证据。很显然,她也是重生者。那个从天台坠落的柔弱新娘,回来找我复仇了。终于。终于。终于找到了,我亲爱的同伴。扑通,扑通。疼痛的感觉愈发强烈。不,不是疼痛。这似乎是,心跳的声音。生平第一次,我感知到了自己的心跳。明明心脏已被捅穿,明明呼吸正在停止,我却陷入了盛大的狂喜。想哼一首欢快的曲子,可我的舌头被捅穿了。想抬手摸一下她的脸,可我的手掌也被捅穿了。刺向我的刀,没有一刻停歇过。癫狂,而又悲伤。她手腕一定很酸吧。在垂死之际,我心中最后的念头,是想要亲吻她。吻去她唇上的血,吻去她眼角的泪。轻声告诉她,没事的,我们再也不会孤单了。*“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爸爸妈妈声泪俱下地哀求着我。又回到了五岁。我捂住心脏的位置,感受到了清晰有力的跳动,这是她赐予的。我细细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张千疮百孔的脸,也是她赐予的。邻居小姐。我的邻居小姐。我要立刻去见她。我花了点时间找到了星玓的老家,看见小小的她正抱着一个破布娃娃,孤零零地站在秋千旁,看着其他小朋友玩耍嬉闹。没有人注意到她。荡秋千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总是轮不到她。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小朋友们纷纷回家,周围只剩下星玓一个人,她才小心翼翼地坐上秋千,慢悠悠地荡起,落下,荡起,又落下。小区里家家户户都在亮着灯,窗口飘散出饭菜的香气。女孩在黑夜中独自荡着秋千,丝毫没有要回家的打算。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大晚上独自一人在外,却并没有大人出来找她。我的邻居小姐,好像并不被家人所爱。真过分啊。邻居小姐明明那么可爱。此时的星玓显然还没有重生,那她具体是从什么时间段重生的?她会跟我一样反复重生吗?上一世杀掉我之后,她怎么样了?我们会以重生者的身份在这一世相遇吗?这些都需要我一一观察。曾经我一直认为,人生是无意义的。喜乐无意义,哀愁无意义,一切都无意义。原本杀人还算是一种乐趣,亲手终结一条条生命,看着他们恐惧,挣扎,绝望,最终变成和我一样的腐烂尸体,借此获得满足和慰藉,然而随着我的重生,一切归零,杀人也没了意义。像在进行一场重复而又枯燥的单机游戏。即便杀掉再多人,也不过像是抬脚碾碎了一堆蝼蚁,毫不费力,乏味至极。那么多尸体,没有一具能够达到我的期望。直到其中一只名为宋星玓的小小蝼蚁,悄悄从废墟中钻出来,努力爬到我身上,恶狠狠地咬了我一口。太有趣了不是吗?我杀了她,她又杀了我,我创造了她,她也创造了我。重生者,亦是活着的尸体。是一出生便死去的我,也是死去后才新生的她。早在我们还不认识对方时,就已经命中注定要相遇。必须把邻居小姐牢牢绑在我身边才行。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同伴,永远都不能走散。永远。普通人的永远,只有短短一世而已,我和邻居小姐的永远,才是真正的生生世世。当然,要慢慢来。我的身体年龄尚小,孤儿的身份会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暂时杀不了时新立和齐雅。所幸他们对我很是纵容,并不限制我自由,大部分时候装装乖就能应付过去。因此,我有了大把时间去跟踪星玓。我对她的了解不再局限于小小的一间公寓。原来,她小时候的名字叫宋星弟,她父母在我重生的两个月后自杀身亡,她的爷爷奶奶对她并不好,她唯一可以依赖的人只有小叔。爷爷奶奶动不动就会把她赶出家门,她总是不哭也不闹,安静地抱着书包蹲在门口,似在思考,似在发呆,等到小叔回来后,再靠进他怀里,流下大颗大颗眼泪。每当有风吹起她的裙摆,都能看到她膝盖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青紫,有掐出来的,有跪出来的,有踢出来的。她低下头,认真地整理好裙摆,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任谁看来,她都只是个受尽欺负的软弱可怜虫。只有我知道,平静无澜的外表下,正有一只暴戾的妖鬼在等待破壳而出。果然,十二岁那年的某个夜晚,我亲眼看见星玓将一个少年推入了河中。少年在河中拼死挣扎,溅起无数水花。少女注视着这一切,缓缓勾起了嘴角。我躲在一棵树后,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河流,草木,路灯,世间万物都隐了形,眼前只剩下她绚烂诡谲的微笑。神鬼在她面前皆逊了色。那般耀眼的她,会在不久的将来刺穿我的心脏,捅烂我的脸。心脏狂跳不止。迫切地想要冲出去见她。哪怕被她厌恶地瞪上一眼,也能令我兴奋垂泪。可是不行。现在她还没有重生回来,如果贸然改变她的人生走向,邻居小姐会惊慌的。我要像个绅士一样,慢慢地,耐心地,等待她。就那么,等了一年又一年。看着她一天天长高,长大,从少女变成姑娘。只要想到终有一天会与重生后的她相见,我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动力。闲暇时,我会凭借前两世的经验靠股票、房产、投资之类的赚点钱,时新立和齐雅非常高兴,欣慰于我小小年纪就可以自给自足补贴家用,逢人就夸自家儿子有多么懂事优秀。有什么好高兴的呢?他们迟早是要变成尸体的。不过这一世我没有放火,而是选择了烧炭,让两人毫无痛苦地死在了睡梦中。感知到心跳后的我,似乎变得有点心软了。而这都是邻居小姐的功劳。我将自己赚的钱全部存在了同一张卡上,留着以后给她买衣服,买房子。她会不会开心的给我一个拥抱?她在放学路上遭到了几个小混混的言语调戏,我悄无声息地挨个绑了他们,先是拔了他们的舌头,然后命令他们把自己的舌头嚼碎吞进肚子里。她暑假去饭店做兼职,却被老板克扣了工资,我定时定量地给老板一家四口下慢性毒药,当几年后他们察觉出身体不适,早已病入膏肓,全家合葬。她为路边的乞丐停下脚步,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零钱,笑容和煦地递给对方。真不公平啊。这一世她都还没有冲我笑过。于是,尽管那个乞丐并没有冒犯过她,我还是用力砸烂了他的脑袋。这些人的死亡微不足道,影响不了星玓的人生轨迹,所以随便杀也没关系。我并没有完全隐藏起自己的行踪,以路人的身份悄然伴她左右,与她坐同一辆公车,逛同一家超市,走同一条夜路。每当她无意间与我目光相交,我都在心底疯狂祈求着——快认出我。快用仇恨的眼神瞪视我。快挥起手中的匕首刺向我。快过来与我重逢吧,邻居小姐。当她终于搬进公寓,我愈加亢奋,也愈加煎熬。前世星玓是在方谏向她求婚那天杀了我的,在那之前和平常无异。所以,她大概率就是重生回了那一天。眼看离那一天越来越近,我却抑制不住地惶恐起来。万一她不回来了呢?万一她只重生了那一次呢?万一她留在上一世安稳活了下去呢?我凭什么认定她一定会重生回这一世?万一。万一。无数个万一。我直勾勾盯着监控里正在与方谏做爱的宋星玓,抬手摩挲着屏幕上她的脸。没关系,不回来的话,就杀掉这个她好了。咬断她的脖子,吞下她的肉,吸干她的血。只要杀上一千一万次,就总有一次能等到我的邻居小姐。还好,她拒绝了方谏的求婚。还好,邻居小姐终究是回来了。长久堆积在心口的忧虑,恐慌,胆怯,瞬间化为无尽欢喜。她来陪我了,她没有抛下我。想奔向她,抱住她,亲吻她。想牵住她的手,一字一句地告诉她,我这些年是如何追随她,陪伴她。她从小到大经历的一切喜怒哀乐,不论光明还是黑暗,我已全部知晓。在我面前,她不需要有任何伪装,可以随心所欲地释放出真正的自己。可她竟然在故意躲着我。为什么?她不恨我了吗?不想找我报仇了吗?那怎么可以呢?我们必须生生世世缠在一起才行。我守在她闺密家附近好几日,终于找到了机会捡起戒指递向她。明明又惊又惧,她却强作镇定,冲我笑道:“你好啊,邻居先生。”——你好啊,邻居先生。宛如天籁。她理我了呢。星玓提出要扔掉戒指,这代表她打算彻底与过去告别,再也不会跟方谏在一起了。我终于不用再忍受他们的亲昵,不用再日日夜夜被妒火焚烧吞噬。从此以后,她只属于我。我特意带星玓去了那条河边,试图暗示她,我知道她在这里杀了人,我知道她最隐晦的秘密,不用担心,我是站在她那边的。可我忘了她父母也死在了那条河里。她眉宇间的哀伤令我心如刀绞。为什么要为了不重要的人难过呢?她应该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才对。这一世,星玓似乎改变了策略,没有直接杀我,而是开始处处讨好我,接近我。她硬着头皮装热情的样子,真可爱。明明就对我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