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穿就不怕遇阿哥

注意想穿就不怕遇阿哥目前的最新章节为分节阅读106,想穿就不怕遇阿哥主要描写了穿很流行吗?不是说清朝的时空已经被穿成筛子吗?为什么我来了这么久连一个同乡都没遇到?同乡没遇到却等来了数字军团们的闪亮登场,难道穿越女的宿命真的不可违?首任阿玛说:你到底是怎...

分章完结阅读21
    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是件很悲哀的事。199txt.com

    在听到她冲我呛声的那句话时,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悲哀,这样的她是我未来的嫡福晋啊。

    所以我开始一下朝就往玛尔汉大人的府上跑,连皇阿玛都忍不住打趣我。

    她很喜欢看书,尤其喜欢访间的小说传本。听说以前的兆佳喜欢骑马,可是醒来后的她却突然转了性子。不过,宫里的太医说,经历过生死大病的人往往都会脱胎换骨,性情与先前不同也是有的。

    我决定试探她,我让她给我绣荷苞。

    生日那天,她果然依约绣好了荷苞,在我拿到荷苞的那一刻,我被喜悦淹没,是她,真的是她!

    那种拙劣的绣竹针法是韵竹独有的,难怪我一直感觉她就在我身边,她果然就在我身边。可是,这个事实我要烂到肚子里,这样灵异的事情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尤其是我的那些兄弟们。

    好在,她现在的身份是我未过门的福晋,在我知道是她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慢。皇阿玛说过了年给我们大婚,可是我怕夜长梦多,所以我决定先下手为强,我强留她在我府上过夜,即使没有要了她。可是,我知道我们同床共枕的事所有人都会知道。

    第 28 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

    自打我在十三生日那天留宿阿哥府之后,人气一路飙升,雄居京城八卦榜单之首久不让贤,这让我极是郁闷。

    在这种风口浪尖时刻,我肯定是不能出去抛头露面的,出去也是要冒极大风险的。这当然,是一般人的想法,事实上,我照旧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虽然我本身并不会骑马,但是感谢正主的体质好的哇哇叫,而且马儿都跟这身体熟,所以学起骑马来也就事半功倍。

    虽说失忆是个极好的借口,可是原来身体主人会的要是一点儿都不擅长就有些于理不通。为了不被人当成妖怪烧死,该注意的地方就一定要注意。

    原来的兆佳粗通文墨,但不是不通,我可以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向人证明我长进了,虽然是我以前就会的。字,她本来写的就不是很好,跟我的繁体字书写水平半斤对八两,通过。

    我为什么会这么注意跟原来身体主人的契合度?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不想被人当成妖怪烧死,所以必须把可能的萌芽全部掐死在摇篮,这样即使别人有所怀疑也只能说是因为我跟某个人太像而已,绝对不会联想到借尸还魂之类的方向上去。

    我二次穿越后,头三个月是专心长肉,后来就是努力到郊外的自家庄园去练马术,到现在也算小有所成了。

    我最近还不断的跑到教堂去跟传教士们打交道,专门找那种就要回国的打交道,因为我太了解人本能的冲动了。我毕竟有着扎实的外语基础,要是哪天冷不丁的再冒出几句英语来,又找不出恰当的理由来解释,想不引人怀疑都是不现实的。

    至于为什么找那种即将离开清朝回国的人打交道?那是因为他们呆不了多久就走了,以后再来的人以为我的英语是跟先头的人学的。即使以后走的又回来的,又以为我是跟后头的练的。所以这个谎便圆住了。

    十三已经怀疑了,我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不过,也还好,只是十三怀疑,所以我仔细回想引起十三怀疑的方面,以及能让他产生确信证据的地方。最后,我想到了那个荷苞,所以尽管讨厌刺绣,我还是跟着翠喜苦练了好久,总算让我的竹子跟原来的不太一样了。

    懒人便是能偷懒就绝不会再去勤快的,只要跟原来有所不同,我便会放弃了。我只是想解除别人可能的疑心却没想去当绣娘,没必要跟自己的手指头过不去。

    阿玛他们很高兴我懂得避风头窝在庄园里不进城,那是他们不知道我真正原因。事实上,这些日子我一直躲着人,尤其是十三。

    我是不知道别的穿越女怎么让别人相信自己失忆后就成了两个人,我只是认为那太不现实。前后判若两人,不可能不引人怀疑的了。

    要是兆佳没有进过宫也还好说了,像白佳?韵竹。可是,兆佳在宫里服侍过德妃,老康对她也有印象,我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尤其是千古一帝老康的。

    所谓怪力乱神之说,放到老康那里说不定会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很,所以有危险我就一定要和谐了它。

    骑马回到庄园的时候,我看到了院子里不属于兆佳家的马,而且不止一匹。

    “格格,十三爷来了。”

    我心知来的不止十三一个,先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吧。

    等我看到客厅里的人时,我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果然不是一个,八八、九九、十十、十三、十四都来了。

    我都快被某人整糊涂了,心说老十三你丫到底哪派的啊,怎么尽跟八爷党的扎堆混呢?你明明是四爷党好不好。

    “奴婢不知几位爷驾到,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也就口头上说说,真有心也不会躲在这里不回府了。”十三颇有些怨怼的瞄着我说。

    囧!

    “爷说笑了,奴婢就是觉着庄园里自在些,所以便多住了些日子罢了。”

    “那打算几时回去?”十三毫不放松。

    “也就这几日吧。”识时务者为俊杰。

    “正好再过几天是四哥生日,到时候你陪我一道去。”

    我有些傻眼的看着神情自若的像在说“天气真好”一样的十三,好不容易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爷,奴婢为什么要跟你一道去?”我们现在还只是未婚夫妻好不好。我一个没出嫁的格格,跑一个贝勒府上去祝寿,像话吗?

    “皇阿玛说了,以后你跟十三弟可以公然出双入对。”

    无论我怎么听,九九的话都那么的让人刺耳,甚至还有些酸,真见鬼!

    “爷,您到底又在皇上面前嚼什么舌根子了?”我把十三拽到一边咬耳朵。

    “爷什么都没说。”

    “那皇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就说这种话?”啥叫公然出双入对,我还明目张胆红杏出墙咧,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那爷怎么知道。”

    摆明了就知道,我决定不理这茬儿了。

    “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一会儿出来陪几位爷用饭。”

    十三一把拉住转身欲走的我,将一包东西塞进我手里,我讶异的看他,“是什么?”

    “一会戴了出来。”

    明白,八成是首饰之类的。

    回房换了衣裳,然后找开那包东西,一对小巧的八宝鎏金耳环映入眼帘。忍不住撇了撇嘴,十三你丫的就不能送点儿别的吗?又是耳环,上次是珍珠的,估计我死的时候做陪葬了,现在又弄个八宝的鎏金,合着我耳朵上就只能戴你给的耳环啊。

    想归想,出去的时候我还是戴了,讨好未来的衣食父母也是食客的义务之一啊。为了以后宅的更幸福,现在牺牲一点点有什么大不了。

    我以为八八、九九、十十、十四是跟十三一路的,闹半天,人家是半途遇上了,在这里蹭了顿晚饭后就撒丫子走了。

    呼呼,大松气。

    不过,十三没走,虽然他在城外也有庄园。

    “走,咱们出去骑马散散心。”

    老娘骑一天了,可是瞧着他一脸的兴奋,我实在说不出扫兴的话,只好勉强点头。

    等我被他拽到马背上,侧坐于他身前时我终于明白他所说的骑马散心是什么意思了,说白了就是花前月下培养感情,酝酿jq。

    真没劲!

    可想而知在我无聊的感觉中睡觉是多么的顺理成章,所以最后我是睡着被人抱回去。这也导致了我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的床上多了一个男人的严重后果。

    左右名声也不会更坏了,我脸一抹全当自己二皮脸了。

    十三要上朝,所以我便被他极不民主的在天不亮的时候就载在马背上驮回了城,顺路把我扔回了兆佳府。

    我回自己房里补了个回笼觉。

    睡饱后,带着翠喜就又上了街。

    自由的日子越来越少了,眼瞅着十月又过了,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四十五年什么时候嫁给十三的,心里一点儿谱也没有啊,我当初干嘛不好好研究清史稿啊。

    九九是康熙的儿子里最会做生意的,京城里他的生意不少,所以我这样一个天天逛街消费的人碰到赚自己钱的人是很正常的事。

    “又出来逛?”他微挑着眉问我。

    “嗯。”

    “想买什么?”

    “没想买什么,就是随便逛逛。”

    “看中什么,就让掌柜帮你打包。”

    九九的话就是财大气粗的代表,我知道这间珠宝阁是他开的,可我对珠宝本来也没多大爱,今儿就是兴步走进来的。

    意思意思的转了一圈,我就离开了,然后把翠喜先打发回去了,自己继续到处逛。

    无意中我走到了一处宅子前,脚步蓦地定住了,是白府,曾经我在这里差点把第一个阿玛烤熟,耳朵里似乎还能听到他老人家中气十足吼我的声音。

    人生的际遇实在太过玄妙,现在我仍然站在这里,却是以另一个人的身份,再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登堂入室,尽管那里我有多么熟悉。

    咬咬牙,走吧,这种敏感的地方本就不是我该来的,怎么会走到这里来?唉!

    转头走了几步,我猛的停下脚步。我看到八八站在不远处淡淡的看着我,也不知道他到底看了多久。

    “八爷吉祥。”我简单的请了个安。

    “迷路了吗?”

    “嘎?”

    “我看你在这里站了好半天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呀,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好险,幸好我只是看着发呆,没伤感到流泪。

    “我送你回去。”

    “谢八爷。”

    “不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吗?”他似乎十分随意的说。

    “八爷认识那家人?”

    “哪家人?”

    我心一惊,二穿之后我咋感觉自己就跟做贼心虚一样,见谁都提心吊胆的,明明又不是我的错,是老天爷的错好不好。

    “就是爷刚才看的那一家啊。”我模棱两可。

    “你知道爷看哪一家?”

    丫的,死老八,你别这么穷追猛打行不行?我错了,还不行吗?我面对你就应该当块金子,这才是最保险的。

    “怎么不说话了?”

    “奴婢有点儿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我装傻。

    “爷也有点儿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他依样画葫芦。

    我恨的牙痒痒,却没办法。

    “其实,我去那里是想看看会不会真有人翻墙出来砸到我。”

    “哈,那十爷不得到后门等……”我猛的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完了,祸从口出!

    八八连头都没扭一下,像是完全没察觉任何不妥之处,可我知道不是。

    “现在爷知道答案了,果然站在墙外还是会有收获的。”

    55555555555我为嘛就不再多长几个脑袋,一个根本就对付不了他们这群比鬼还精的人。

    “十三弟身上的荷苞很漂亮。”

    丫的,十三你就是罪恶的根源,八成是那个该死的荷苞让整天混在一块的他有所疑心的,从而进一步搜集佐证。最后我这个笨蛋还傻的自己入套。

    “八爷,奴婢很怕死的。”

    “呵呵。”

    “尤其怕被人活烤。”

    “哈哈。”

    我知道他想到什么,第一任阿玛对不起啊,那件事让您至今名声远扬。

    “奴婢一直觉得八爷是个大好人。”马屁该拍就拍,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哦?”八八十分有兴趣的扬扬眉。

    “好人会有好报的。”

    “什么好报?”

    偷偷磨磨牙,我保持面部微笑,“其实,有句古话说的好,正所谓君子施恩不忘报,八爷,您在奴婢心里就是君子中的君子啊。”替我保守秘密吧,求您了,这么大一顶帽子我都忍着恶心给您戴上了啊。

    “依旧这么伶牙利齿。”

    “呵呵。”我陪着笑。

    “老十三好福气啊。”

    偶扭头看他,正迎上八八淡淡的眼神,我下意识的回以一笑。

    “罢了,弟妹,我送你回去吧。”

    我顿时心放回了肚子里,八八放过我了,谢天谢地。

    第 29 章

    十月三十,四四的生日。

    我十分不理解为毛我要以一种妾身未明的身份陪着十三过府祝寿,而我的第二任阿玛居然欣然点头同意出借。

    在我一肚子郁闷的情况下,马车还是不以我意识为转移的停到了四四府外。

    阿哥贝勒们来了不少,他们大多和自己的福晋一起来。说白了所谓的过寿,不过就是兄弟们找个由头聚一块败败家喝喝酒,稍带的让屋里的女人们穿着光鲜的窜个门,唠唠家常。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像十三这样公然带着自己未过门的准福晋混充已婚家眷的可耻行为,纵观爱新觉罗家也只有他一个,我从心里bs他。

    “雅竹见过诸位福晋,给福晋们请安,福晋们吉祥。”我一进内宅就看到一堆金光闪亮的旗头,五颜六色的雍容旗袍,忙不迭的请安。反正我也分不大清楚谁是谁家的,索性就糊涂过吧。只要她们的丈夫分得清就没事了,嘎嘎。

    “是竹格格啊,快过来坐。”

    话说,我已经从一开始对“竹格格”等同于“猪格格”的条件反射演变为现在的麻木不仁。

    “妹妹真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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