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眼中的黄符也变的缓慢了起来。 看到师傅松开手指,黄符缓缓飘落,我应激的一夹手指。 中了! 我看到黄符被我夹住,心中一阵兴奋。 鬼僧无道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浮现出赞许的表情,说道:“你的天赋确实很惊人,真不愧是通灵之人。” 我问道:“师傅,如何动用人火。” 无道僧道:“等你的修为达到一定地步时,就能感觉到人火的存在,那么就水到渠成了。” 原来是这样。 难怪瞎子说调用人火要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我不知道要用几年? 无道僧看了看外面的日头,说道:“吃饭吧。” 门口摆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一碗煮熟的米饭,跟两盘素菜。 我诧异的望向无道僧。 他微微一笑说道:“你吃吧,是她弄的。” 这个她应该就是指孤女了,鬼僧无道是鬼,孤女也是鬼都用不着吃饭,这应该是特地为我做的。 心里微微触动。 说起来我还真饿了,端起来就狼吞虎咽…… 隐约听到女子的轻笑声。 她应该看着我。 我偷偷的用通灵术照了一下笑声传来的方向,虽然昨天在画像里看到过她,但那时候没想法也就没细看。 只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现在真的要跟她结冥婚了,我自然很想再看到她,看清楚她的样子。 但却没有发现她的踪迹。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我的通灵术级别太低了。 根据以往的判断现在的通灵术只能应对孤魂野鬼这种级别的,厉鬼就有点困难了,因为当初在纺织厂我就找不到倩倩。 倩倩就只是厉鬼级别。 那么也可以以此推断出孤女应该是厉鬼或者厉鬼级别以上。 吃完我说了声谢谢。 她没有答我。 估计她也害羞吧。 无道僧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嘴角含着笑,对我说道:“按照阴婚的规矩,婚前不可以见面的。” 我靠! 这老掉牙的规矩到底谁定的 。 无道僧又教了我一些阴阳师的基础知识。 眼看天色要黑了。 我起身跟无道僧告辞,他希望我留下来,待到三天后结完阴婚再跟孤女一起下山。 可我总得跟林东报个信。 以林东的性格见我这么久都没回去肯定要着急了,或许现在正满世界的找我。 跟无道僧说明情况。 他叮嘱我下山后一切要小心。 我本来想跟她打个招呼却也不知道对着哪里说话,想想还是算了。 离开木屋后,沿着摆放魂龛的小道一路往前,就看到了昨夜路过的传出怪声的树林。 这里应该是有鬼祟的。 说来也奇怪,这里离小木屋这么近,无道僧怎么不收她,好像有点于理不合。 鬼祟终究是祸害啊。 就像魂龛一样。 如果说魂龛因为是处理不了,收拾这树林里的鬼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他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怕麻烦? 还是因为慈悲为怀? 要是真慈悲,他应该抓住这只鬼祟,洗去鬼祟的戾气,然后超度,让它重新投胎才是正途啊。 想不通。 心里感觉怪怪的。 下了青云山,我路上没有耽搁直接就回家了。 林东不在家,不知道是安心的在上班,还是出门找我了,可我也没办法联系他。 不管怎么样。 我总算是拜了鬼僧无道为师,我给瞎子打了电话,把事情跟他说了。 瞎子听到这个消息没有像我想象中那么高兴。 他只是应了一声。 随后我把在青云山上遇到张老汉跟三寸小鞋里的鬼妾跟他说了,这让他吃惊不小,听说我没事才放心下来。 我并没把我心没了要靠阴气才能活的事告诉他。 我不想让人知道。 感觉被人知道了会被人歧视。 我还跟他说了我要跟孤女结阴婚的事,瞎子听了说要吃我的喜酒。 我当然乐意了。 林东我是不打算请的,这毕竟是阴婚,我怕对他不利,而瞎子是个阴阳师应该没问题,说起来 他也是我唯一能请的人了。 我们又聊了几句才挂掉了电话。 我刚挂了电话,电话就响了起来,听到林东急切的声音:“名瞳,我同事说看到你回家了,你现在赶紧来警局。” 我问道:“什么事这么急?” 林东激动万分的道:“有人看到李长乐?” 李长乐? 我问道:“谁是李长乐?” 林东道:“你忘记了?我给你看的照片,李队长的弟弟,我的大学同学,当年调查封门村案子失踪的那个警察。” 我猛然想起。 就是因为李长乐失踪才让李长宇跟林东为封门村的案子来来回回折腾了四年。 他出现了! 失踪了四年突然出现,他会不会知道当年发生的事情? 我紧张了起来,说道:“好,我马上来。” 挂掉电话,我感到莫名的紧张,仿佛李长乐的出现能解开师傅出殡当天所发生的一切谜团。 但谜团不是弄清楚了么? 鬼妾都已经承认村里发生的事情是她做的了。 可我为什么还会感到紧张呢? 这种紧张分明是对即将知道真相的那种期待,难不成我对鬼妾还抱着期望,希望这件事不是她做的。 希望她是无辜的! 我为我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也许我是真的对她产生了感情,让感情冲昏头了。 到达警局时。 林东已经焦急的等在门口,看到我飞快的迎了上来,神情紧张的把我拉到一旁,低声道:“出大事了!” 刑警队今天原本是追捕一个逃犯的。 执行任务的途中。 有人看到了类似李长乐的人。 李长宇跟林东苦苦寻找了李长乐四年,别说是类似他的人出现,就是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 连同刑警队几位同仁第一时间赶了过去。 一路追踪到了乌山。 他们追到乌山时已经是晚上了。 林东知道夜里上山忌讳多,容易撞上脏东西,就提议第二天再上山,可李长宇是不信邪的人当然不会同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