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仓曾是赵将出身,在赵国灭亡的时候,带领着麾下的残部落草为寇,其威望自然不用多说。 而小潘凤则与周仓打过几次,二人武艺不相上下,爽朗的性格,骁勇的武艺,也很快的得到了众人的认同。 而韩信有什么? 论武艺,她甘愿舍弃尊严,也没有血气去拼杀,承受胯下之辱。 论地位,她不过一介布衣庶民,没有丝毫六国遗族的身份。 论战功,她从来没有领军打过仗,哪里来的战功。 …… 以目前常人的眼光来看,目前的韩信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看,都是一无是处。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幸运的得到了墨浔的器重,但紧靠这层特殊照顾的关系,怎么可能得到众人的尊敬。 身为堂堂的大女子,不手握三尺剑,立下不世之功,却一无是处,天天要靠公子来养活。 众人对她不怀有嫌弃之情,就已经算好了,何谈尊敬。 于是,墨浔就搞出了一个演习,一方面是为了给她一个扬名的机会,来证明自己的才华。另外一个方面,是想看看这位兵仙会有怎样的实力。 在周仓的带领下,墨浔来到了位于后山的一片林地。 这里地势狭窄,丛林密布,对于小规模的游击战,奇袭战再合适不过了,所以墨浔选择了这片地形,作为演习的地点。 此次演习所用的武器,都是木制的没有枪头,同时所有的长弓也是一样,木箭见用布团包裹,上面沾着白灰。只要在要害部位,头,脖子,胸口处留下白痕印记,就视为被阵亡,退出演习。 既然是演习,那比试的方法,必然是与战争一样,有两个胜利条件。 一,主帅是三军的灵魂,一旦主帅有什么闪失,三军必然大乱。只要干掉对方的主帅,就意味着对方全员阵亡,自己获得这场演习的胜利。 二,双方在这方圆十里之内,双方各自选择一处据点,插上一根旗杆,表示此地为粮草囤积之地。只要毁掉这面旗杆,就意味着切断了对方的粮草,对方只有最后半个时辰的存活时间,半个时辰后粮绝,军亡。 墨浔站在一处高坡上,望着已经回去各自挑选据点的两队人马,心里不禁有点遗憾。 如今秦始皇已经巡游天下,按照历史上记载的时间,天下大乱的时候恐怕也不会太长远了。 如今自己麾下的人马还是太少了,这个仿照后世的训兵办法虽然不错,但撑死了也不过只能训练五百多人,如果能训练出一支数千人马的精兵。待天下有变的时候,自己也有自保之力啊。 不过,墨浔想到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也不过六百多人,顿时心里又舒服多了。 随着二人各自选好了据点,带领着二百多人藏于山林之中,一股代表“演习开始”的狼烟,从远处的山坡上缓缓的飘起。 这里方圆上百里荒无人烟,墨浔也不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 之所以用狼烟,而不是旗号,笛声为讯号,是为了不想韩信与潘凤两人,轻易猜出对方的位置。演习的范围为方圆十里之内,如果用旗号,与笛声…… 那太远的距离必然会看不到,听不见,距离必然不会超过两三里,这样很容易让双方判断出来,而狼烟十里之内都可看到,不用担心位置的暴露。 如何利用这十里范围内的地理优势,提前在必经的路上,埋伏对方的主帅,或者潜伏山林中,奇袭对方的据点,是胜利的关键。 “哈哈,韩信这个臭丫头竟敢瞧不起我,一会儿看我怎么教训她。”小潘凤握着一把没有开锋的柴刀,精致的小脸满是不屑之色,目光看向周围二百多人,道:“你们所有人留下保护据点,我自己去干掉她们!” “这……” 众人面面相觑,试探的问道:“这不太好吧,万一遇到韩信的埋伏,没有人保护大将的话,那我们不就输了?” “哈哈,放心,不过区区百人怎么奈何的了我,虽仅有一把柴刀,但以我的武艺对付韩信那个家伙,足够了。”小潘凤说道:“只要我干掉了她,我们不就赢了吗?” “可是茫茫林海,你怎么找到韩信的藏身之地呢?”一人站出来说道:“要不我们五十人跟随大将一起去,作为斥候探查韩信的踪迹。” “如此甚好!” 小潘凤点了点头:“你们跟我走,剩下的人保护据点。” 而与此同时的另外一边。 “将军,这不太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