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后爱:这个契约不作数

听说爱情无早晚,所以先结婚后恋爱是不是也可以?听说结婚无规律可循,所以要不要来一场假戏真做?

作家 七忆欢 分類 科幻 | 36萬字 | 35章
第31章 先婚后爱系列:融化时光
    1

    干净明亮的卧室里,有一抹阳光从窗口照进来,刚好在床铺上形成一道光带,庄筱心烦意乱地拿着遥控器窝在床上,电视机不时地传来雪花嘈杂声,她怎么也调不好。

    庄筱从被窝里掏出手机,气急败坏地给叶崇之发微信:你家破电视打不开。不料没等到叶崇之的回复,他直接推门进来了。

    庄筱发出惊讶的声音:“你在家啊?”

    此时的庄筱正穿着叶崇之的睡衣窝在他的床上,衬衣太不合身,于是露了半个肩膀出来,整条左腿也很不雅观地露在外面,因为刚刚太过烦躁,整个脑袋被她揉成了鸟窝一样,可从叶崇之的角度看过去,倒显得她的脸格外小而精致了。

    两个人就这样暧昧尴尬地对视了两秒钟,庄筱才半知半觉把被子揽在自己的身上,这时叶崇之已经大步迈了进来,虽然他心里有按捺不住的兴奋,可表面上仍然十分平静,只听他淡淡地问了一句:“电视坏了?”

    庄筱小鸡啄米似地点点头,然后便一动不动地看着叶崇之,今天的他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高领线衣,在白色的映衬下,他的皮肤显得更白了,金属镜框架在鼻梁上,更添一抹安静的气息。

    他探过身从庄筱的手里拿过遥控器,然后转过身背对着她,三下五除二便把电视调好了,庄筱裹着被子,凑到他的跟前:“哎,你咋调的?”

    叶崇之静静地看了她一眼:“你不用问了,问了你也学不会。”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她住在这不过月余,可电视却已经是第二次坏了。

    庄筱努努嘴,不愿意在跟他争辩,就这么痴痴地仰脸看着他:“早上我明明听见你出门了,你啥时候回来的?”

    “你听到的可能是我回来时的关门声吧,我买了早餐,一会儿出来吃吧。”

    “早餐!”一听到有东西吃,庄筱一个激动便掀了被子从床上下来,衬衣早已在她的身上不着形状,衣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了内裤里,她这么一起身,露了半个屁股出来,浅粉色的内裤,上面画了一只可爱的小熊。

    叶崇之就这么从下往上把她打量了个遍,微微皱了皱眉头:“你昨天对我的衬衣做了什么?”

    庄筱大叫一声,一时间不知道该遮上面还是下面,最后只好气急败坏地一巴掌打过去:“你看什么呢!”然后飞快地冲到了厕所。

    叶崇之噙着笑,慢悠悠地从卧室踱步到客厅,虽然他的家被这个假婚的小妻子弄得一团糟,可他的生活也从来没有这么有趣过。

    初秋的早晨,气温还不算太高,薄雾渐行渐远,屋里更显明亮,也就是那一刹那,他突然觉得不那么孤单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他想要守护的东西,而后是无限喜悦。

    2

    叶崇之跟庄筱是邻居,只不过叶崇之的房子是全款买的,庄筱是租的,一梯两户,庄筱是小户型,叶崇之是大户型,俩人对门。

    庄筱是资深吃货,可是不会做饭,每天都会点一大堆外卖,有时候外卖小哥按错门铃就会按到叶崇之家里,叶崇之喜静,每次有人按错他都会不耐烦地皱皱眉头。

    久而久之,他每次想到对面的邻居都会感到疑惑,于是某天看书的时候,不自禁地就在书上写了句: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对面房东是他认识的一个阿姨,阿姨明明说把房子租给了一个小姑娘,可她每天能吃这么多外卖?叶崇之真的是费解极了。

    那天他做饭的时候又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不料一分神,不小心切到了手,他刚走到客厅准备找创客贴,便听见有人敲门。

    叶崇之匆匆地拿了个创可贴去开门,发现门口站着个娇小可爱的女生,她怯怯地跟他打招呼:“嗨,我是你的邻居,我叫庄筱。”

    听到对方说我是你邻居的时候,叶崇之的心里已经有点“沸腾”了,可表面上仍然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有事吗?”

    “你可以不要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做饭吗?”

    “啊?”

    这个小区隔音不错,但是排烟管道不太行,油烟总是容易倒灌,于是叶崇之每次做饭庄筱都能闻见,换作平时做饭也就算了,可叶崇之有时候晚上十一二点还会做饭,那清晰可闻的香味扰得庄筱怎么也睡不着,而且每天的香味还都不重复,今天麻辣香锅,明天土豆牛腩,大后天煎个牛排,庄筱别的优点没有,就是鼻子很灵。

    庄筱解释完这么一大通,整个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尤其她一边念着菜名,还一边舔了舔舌头,虽然她没有都猜对,但还是猜对了大半菜名,叶崇之心里暗自忖度,没想到这个吃外卖的小姑娘还挺有意思的,弄得他直想笑,可面上还得故作高冷。

    “你吃饭了吗?我刚煲了汤,要不要一起……”叶崇之的“吃”字还没说完,庄筱便心领神会地说道:“好啊!”然后从叶崇之跟门框的缝隙中钻了进来,直奔厨房。

    庄筱穿着拖鞋就来串门了,纤细而白皙的脚踝在浅紫色的睡衣下显得格外小巧,叶崇之盯着她的脚踝看了好久,才慢悠悠地走进去盛汤。

    庄筱真是个自来熟,那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叶崇之偶尔有应答。

    3

    “你的手受伤了?”吃饭的过程中,庄筱看到了叶崇之手上的创可贴,略有担心地问道。

    叶崇之点点头,继续喝汤,啃汤里的骨头,他吃饭很细致,每一根吃完的骨头都摆得整整齐齐。

    “那一会儿我帮你刷碗吧,你是不是这几天也不能洗菜了,要不我来帮你洗菜?”

    叶崇之暗自皱一皱眉头,没答应也没拒绝,而庄筱作为一个脸皮厚的女子,便只当做他答应了。

    庄筱微微仰着脸,柔和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慢慢地咀嚼,一脸心满意足的表情,吃到最后还冲叶崇之打了个饱嗝。

    庄筱洗碗的时候,叶崇之已经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了,他是国内一名小有名气的公装设计师,一年只接两个项目,可但凡他出的设计,必定绝无仅有,他热爱创新爱到疯狂的地步,在别人看来那些无法实现的设计都出自叶崇之之手,也正因如此,很多人都愿意为叶崇之的创意买单。

    洗完碗后的庄筱趴在叶崇之家的书房门口张望,看到了三台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着自己完全看不懂绿色网格,生怕打扰到叶崇之,然后小声说道:“我先回去啦!晚上再过来!”

    庄筱是A市日报的一名小记者,虽然平日里打卡制度不严,可以经常翘班,但交稿毕竟有日期,于是熬夜写稿子是常有的事。

    她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觉得顿时灵感暴增,一定会写出让主任满意的稿子,并且一稿就过。

    叶崇之不解地回头:“现在不是晚上?”

    “我是说晚上十二点,可以再来一顿宵夜!”

    像叶崇之这么清冷的人,三十年来都不近女色,直到遇上“死皮赖脸”的庄筱,让他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有时候看似不搭的两个人,谁又能肯定的说在性格上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

    就这样庄筱隔三差五地来叶崇之家蹭饭,每次来蹭饭她也不空手,经常大包小包地买她喜欢吃的蔬菜和水果,把叶崇之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做饭她不会,但是各种水果沙拉和果汁她可是十分熟练,这天晚上她又把不知道混合了哪几种水果的果汁推到叶崇之的面前,惹得他直皱眉。

    “这是什么东西?”

    “很有营养的,你尝尝!”话音刚落,叶崇之的手机便响了,又是家里打来的视频电话,他有些不耐烦地接起来。

    果不其然,家里又是变着花样的催婚,这次叶崇之的母亲连托梦的故事都讲出来了,但叶崇之仍然不为所动。

    “儿子,沙发上那是什么?女人的外套?”庄筱进门后随手将她的粉色外套扔在了沙发上,没想到二老连这个都能发现。

    正当叶崇之一脸错愕的时候,庄筱主动跑到二老面前打招呼:“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叶崇之的邻居,叫我筱筱就好。”

    二老一见儿子的房间里有个女人,那喜悦简直无以言表,眼睛笑得都快眯成一条线了,以至于庄筱长篇大论地说他们不用担心当代年轻人的婚事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他们目不转睛地关注着这个姑娘的一举一动,庄筱眉眼里的清澈明莹,像是被水洗涤后一样,黑白分明,聪明清冽。

    而庄筱口齿伶俐,逻辑清晰,表达清楚,有颜又有头脑,甚得二老的心。

    庄筱还在侃侃而谈,不料被叶崇之毫无感情地关掉了摄像头,他爸妈安得什么心思庄筱不知道,他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你怎么关掉了?”

    “手机快没电了,该充电了。”

    “哦,叶崇之,我仗义吧!看我把你爸妈说的一愣一愣的,相信他们以后不会再催你了。”

    “……”叶崇之给了庄筱一个你还是涉世未深的同情眼神。

    4

    叶崇之没猜错,二老知道庄筱的存在后,电话来得更勤了,不仅如此他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轮番打来电话,他能挂掉一个,但不能挂掉每一个。

    父母都是独生子,这上面四个老人可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叶崇之身上了,他实在招架不住。

    于是在某次和庄筱共进晚餐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提出了一个建议:“庄筱,你愿意跟我假结婚吗?”

    庄筱一个激动,一口汤汁就这么毫不留情地喷了出来。

    “我们不领证,只是陪我演几场戏,偶尔在我家睡一睡。”

    庄筱一脸狐疑,没想到这个平日里看起来像个老干部的叶崇之,观念还这么新潮,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她觉得叶崇之这个人不错,而且自己还吃了他这么多顿饭,这么点小忙,帮就帮了。

    可帮着帮着发现好像并不是个小忙。

    姜还是老的辣,叶崇之的父母仿佛料到叶崇之会骗他们一样,查岗查得紧,看了叶崇之假造的结婚证还不算完,隔三差五地就到家里来做客。

    “筱筱,房子住的舒不舒服呀,用不用给你们换个大点的?”

    “妈,不用,住着挺好的。”

    “车子用不用买呀?”

    “报社步行十分钟就到啦。”

    “哎呀,今天好晚了,儿子,我们今天住在这吧!”叶崇之明明知道是诡计,但还不能明说。

    跟叶崇之躺在同一个被窝里的庄筱睡前忍不住发出感慨:“你妈也太可爱了。”

    “呵呵。”叶崇之冷笑几声,算是应答。

    叶崇之找来电脑准备在被窝里再工作一会儿,刚想问会不会打扰庄筱休息的时候,床的另一侧便已经传来了清浅的呼噜声。

    难道资深吃货的特质还有一条是没心没肺?不知道是因为庄筱的心大,还是因为她的仗义,让叶崇之对她又心生出不少好感。

    庄筱和他印象里的女生好像都不太一样,换句话说,庄筱除了长得像女生,其他都不太像。

    叶崇之的父母考察了大概有一个周左右的时间,发现两个人日常相处随意,毫不做作,而且每晚相拥而眠,你侬我侬后,终于放下心来跟各自的父母进行汇报。

    “看来很快我们就能抱重孙子了。”老太太在那头笑得合不拢嘴,仿佛这个消息是她这几个月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但咱们也不能操之过急,把崇之逼得太紧。”

    “对,先让小两口过过二人世界吧,不过总算有了盼头。”

    松了口气的叶崇之父母当即便买了飞普吉岛的机票,两个人度假去了,而庄筱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竟也开始习惯,所以有时候吃完饭干脆就睡在叶崇之这里。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整个人心满意足,“叶崇之,你这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啊?”

    5

    叶崇之淡漠地看了庄筱一眼,一点想要回答她的意思都没有。

    可是庄筱锲而不舍,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叶崇之白了庄筱一眼:“女人这种生物太麻烦。”

    每个蹩脚的解释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叶崇之后来一直没有谈女朋友的原因不过是被初恋伤得很深,拼尽全力的一段感情不过是大梦一场空,后来他干脆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上,闭口不谈爱情。

    庄筱显然是对他的回答不满意,反驳他:“可是有些感情就是从一点点麻烦中产生的。”

    叶崇之冲着庄筱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你再吵就把你丢出去。”

    “是你让我帮你假扮老婆,你现在又翻脸不认人!”没脾气的庄筱脾气突然上来,转身就要走,没想到被叶崇之一拉跌进了他的怀里。

    四目相对的一刹那,竟衍生出一点别样的情绪。

    是叶崇之首先打破沉寂,先低下头来:“好了,我要工作了,你早些休息吧。”

    庄筱的皮肤吹弹可破,满脸都是胶原蛋白,叶崇之的手不受控制大脑控制地捏了捏她的脸蛋,手感像想象中一样好。

    可怜庄筱被吃了豆腐还一脸不以为意,她在男女之事上的反应实在有些迟缓,有的只是在同事面前逞强一下:“我认识一个男的长得特别帅!”

    “加油把他拿下!”

    同事的话隐隐约约萦绕在耳边,可是没起作用,她实在感到不解,如果追一个人那么复杂而又劳累也不一定要追,毕竟一个拥抱带给自己的能量和一顿美食差不多。

    转眼间,庄筱和叶崇之已经假婚两个月了,庄筱屋子里的东西越来越多地搬到了对面,她完完全全地霸占了叶崇之的大主卧而毫无愧疚之心。

    而叶崇之也真的默许了她霸道的行为,允许她一点点侵占着自己的生活,也喜欢她下班之后对他慷慨陈词,讲工作上的趣事,那些她看不过去的黑暗以及她想守护的正义。

    叶崇之欣赏她能够始终在坚持着自己的原则,用自己的一己之力对抗着成人世界神秘又世俗的规则。

    所以他总是在她下班后就已经做好了一桌子的美食犒劳她,以至于庄筱每次都感动得无以言表:“叶崇之,我真的太爱你了,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了!”

    庄筱说得流畅,并未放在心上,可是说者无意,听者却有了心,他这样自然而然地照顾她,不嫌麻烦,或许是因为喜欢?

    那种因为喜欢一个人,而从心底翻搅出的喜悦,犹如四周无比清新的空气,瞬间将叶崇之包裹其中。

    “慢点吃。”

    “我得快吃,晚上有个材料需要准备。”

    “什么材料?”

    “一个关于农民工的案子,我明天得去调查。”

    6

    庄筱虽然个头不大,但她对待工作热忱,整个人都充满能量,哪里有黑暗她一定会第一时间跑到那个地方伸张正义。

    A市的某个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不小的聚众纠纷,虽然已经被镇压,但庄筱总觉得其中有猫腻,她要去现场调查。

    第二天一早,庄筱便背着相机跑到工地希望获取第一手的材料。

    可毕竟是施工现场,到处充满着危险,她了解完情况准备回去的时候,因为楼梯上浮土太多,她一个没看清便踩空摔了下去,而楼梯上随地散落的铁条将她的背部划了数道血痕出来。

    叶崇之赶到医院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窝在医院一角可怜兮兮的庄筱,他一脸关切地上前,“你没事吧?”

    不料庄筱说了句:“我饿了。”与此同时还伴随着肚子“咕噜”的叫声,而她之所以蹲在着是因为手机没电了,只有这个墙角有充电器。

    叶崇之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幸好庄筱没什么事,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那赶紧回家,买点猪皮给你煮煮。”

    “为什么是猪皮?”

    “吃什么补什么啊。”

    到家之后庄筱趴在床上写报道,叶崇之在厨房里忙活,猪皮比较经典的一种做法就是猪皮冻了,将洗好的猪皮切成细条放入锅中,加上调料,加水慢慢熬制,使熬制的汤里含有一定的皮胶含量,然后再冷却,冷却后猪皮和汤就会凝固在一起,称为猪皮冻,吃起来美味又方便。

    不过晚上是暂时吃不到了,叶崇之炖上猪皮后又做了几个清淡的小菜,庄筱心情不错,丝毫没有因为受伤而受影响。

    “后背还疼吗?”

    “有一点。”

    “医生说前两天每隔六个小时就要上一次药,我一会儿帮你上药。”

    “啊?不用了。”庄筱暗自吸一口气,叶崇之给自己上药,岂不是得要脱光衣服?

    “你自己能够到?放心,我对你没兴趣。”

    既然叶崇之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再忸怩,只是心里有一点失落是怎么回事?什么叫对自己没兴趣?

    晚上因为要上药,庄筱只好把背部全部裸露出来,柔和的灯光铺洒在她白皙的背部,别看庄筱这么能吃,身上却一点赘肉都没有,从脖颈到腰身的骨架都十分完美,皮肤的纹理更是漂亮顺滑,就像白日里湖的平面一样,没有一点瑕疵。

    叶崇之心跳加速,手上的动作却十分笨拙,他摸过上千种装修材料,可女人的皮肤却是第一次摸,他暗暗想着,这么好看的背部可千万不能留下什么疤痕。

    来自背上的触感柔和酥麻,又带着一点疼痛,庄筱忍不住缩了一下,心里隐约泛起别样的悸动。

    叶崇之微微叹着气说道:“下次不要这么逞能了,你只是个小姑娘,你没有办法拯救世界的。”

    “但是只要能改变一部分,也是一部分的意义。”

    “可是我会心疼你。”叶崇之话音刚落,便在庄筱的嘴唇上留下清浅的一吻,庄筱还没反应过来,叶崇之便起身离开了。

    “早点休息。”他说。

    她有她的坚持和初衷,叶崇之心疼也欣赏。

    不知道是背部的伤口弄得她不舒服,还是那一吻扰乱了她的心思,她一整晚都睡得不安稳。

    7

    后面的几天叶崇之倒是没再做什么出格的举动,庄筱想开口问问他那天的吻是什么意思,可迟迟没有勇气,就这么一直拖了下来。

    可能是炖的猪皮起了效果,庄筱的伤好得很快,只不过退了痂的地方还有一些淡淡的印子。

    晚上睡觉之前,叶崇之继续往她背上涂抹去疤痕的药,用指腹晕开,力道很轻,涂过药的地方清清凉凉。

    虽然已经上过好几天的药了,可叶崇之的手只要一碰到她的皮肤,她还是会不自觉地一缩,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

    叶崇之涂得专注而又认真,鼻子呼出的热气在不知不觉中洒在了庄筱的背上,她嗔怪地说了一句:“好痒啊。”

    语气娇柔,神色微愠,像一只被惹毛了的小猫咪,举手投足都是憨憨的,毫无杀伤力。

    叶崇之的吻落下来的时候,庄筱惊愕,来不及反应,而叶崇之也是打定主意不会像上次那样浅尝辄止,他吮吸着撩拨着,试图侵占庄筱全部的空气。

    庄筱被他吻得喘不上气来,双手紧紧地揪着胸前的被子,细眉皱起。

    他终于放开了她,他说:“我喜欢你。”叶崇之目光灼灼,似要在她脸上盯出个洞来,庄筱受了惊喘着粗气,眼睛里氤氲着水汽。

    “那,那你也不能亲我啊。”她微怒的神色中透着一点娇憨,别看庄筱平时挺厚脸皮的,但是真要是放在男女之事上,她害羞得不得了。

    “你天天吃我的饭,霸占我的床,侵占我的心,我为什么不能亲你?”叶崇之有些咄咄逼人,眼睛一瞬不瞬地凝着她。

    “嗯……那好吧。”

    “傻丫头。”叶崇之的声音好似从肺里说出来,轻轻地落在庄筱的心里,庄筱不自觉地眯起了眼睛,连被子也在她双手覆上叶崇之的肩膀时慢慢滑落。

    她还来不及惊呼,想说的话也被叶崇之吞进了那个吻里,当情欲来袭,四下皆是逃兵。

    一个月后,他们假戏真做,真的去领了结婚证,领结婚证的那天叶崇之把往日里的休闲穿搭换成了挺阔平整的修身西装,不知是西装衬人,还是人衬西装,西装上设计的每一个小细节都与叶崇之贴合无比,显得他的气质更加平稳高贵。

    可怜庄筱面对这么帅的叶崇之惦记的第一件事不是他的帅,而是他的厨艺,庄筱得了便宜还卖乖,在跟自己父母介绍的时候说:在我眼里,他是个好厨子。

    庄筱父母信以为真,以为庄筱找了个厨师,女儿这么爱吃,也算是合适。直到有亲戚在网上搜到了关于叶崇之获奖的一篇篇报道,他们全家才惊愕不已。

    庄筱的母亲试探地问了庄筱父亲一句;“叶崇之瞎了眼了?”

    庄筱父亲闻言,瞬时便吹胡子瞪眼:“你这老婆子咋说话呢,咱闺女天下第一优秀!”

    8

    半年后,A市海边建成一个咖啡馆,外观呈波浪形状沿着海岸蔓延而去,四周皆是单面玻璃,里面可以看到外面的海景,而外面看起来是镜子。

    每当日落或者日出时分,咖啡馆的巨型玻璃幕墙上都会折射出火红的太阳,海平面包裹着上升或者降落的太阳,一片赤色。如此大胆的用色,就像著名画家笔下的一幅大气磅礴的画,这个著名画家被称作大自然,只有大自然最原始的美,才能够被称作惊心动魄。

    咖啡馆刚一建成,就成为大家必来的打卡圣地,如此别出心裁的设计大家还是第一次见。

    庄筱是在刷微博的时候偶然看到这条热搜的,再看一眼设计师,好像是自家老公?庄筱也是个小机灵鬼,立马放下手机,很狗腿地跑到叶崇之面前,用娇柔的声音撒娇道:“老公,你可不可以把独家采访权给我?我今年评上优秀记者就靠你了。”

    叶崇之下意识地就想拒绝,他对各种各样的采访实在没什么兴趣。

    不料庄筱还没等他说话,便又一脸贼兮兮地笑起来,她活得太真实,所有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我这里有一个巨大的好消息!你要是不答应我,你将失去这个好消息!”

    “什么?”

    “我怀孕了!”

    难怪庄筱底气这么足,原来仗着自己孕妇最大,果真下一秒叶崇之喜笑颜开,不就是个采访吗,采!

    庄筱写人物通讯写得非常出彩,被全国各大媒体争相转发,让她在报社里小小火了一把。

    可是报社里无一不对这篇稿子感到纳闷儿,这个庄筱怎么就有本事采访到叶崇之了呢?

    最后还是主任替大家问出了这个问题,庄筱一脸理所当然地跟大家说:“因为他是我老公啊!”

    报社一片哗然,“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因为我们先结的婚,又谈的恋爱,直到现在我才确定我自己是真的爱他!”

    庄筱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又仔细想了想自己跟叶崇之的爱情,她是怎么爱上他的?大概就是她被美食诱惑,推开邻居家门与叶崇之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那是伊始,而后才有了更长久的相伴,是这样的,爱情是一个漫长的瞬间。

    众人八卦,下一个问题又抛过来:“在你眼里,叶崇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大家都以为文笔这么好的庄筱一定能说出什么浪漫而又有内涵的话,没想到庄筱还是把一直以来心里想的那句脱口而出:在我眼里,他是个好厨子。

    此话一出,惹笑了无数同事,可是细细一品,才知道这是秀恩爱的最高境界。

    那双设计出惊艳建筑的双手,却偏于一隅甘愿为一个女人烧饭,这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好命。

    而究其原因只是很久之前的某一天,那个女人闻着香味寻了来:“我可以一起吃吗?”没想到从此一吃就是一辈子。

    糖醋排骨融化了糖,灯影牛肉融化了盐,而你融化了我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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