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手机自拍镜头看了看自己,眼尾的红褪去了一半,剩下一层薄薄的绯色,有风chuī过的时候微微的痒。 问题不大。 江乘月振作地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灰尘,坐车去星彩找人。 他到星彩音乐空间的时候,孙沐阳看起来已经等了很久了。 酷哥头发很黑,换了个黑色皮外套,脚下蹬着一双机车靴,板着脸,面前摆了杯香槟,见他过来,薄薄的眼皮只是略微掀了一下,看起来不怎么高兴。 “对不起,我来晚了,有点事耽搁了。”江乘月在孙沐阳对面坐下,赶紧道歉,“让你久等了,是我的问题。” 孙沐阳:“是。” 江乘月:“嗯嗯。” 孙沐阳:“是、我来早、早了。” 江乘月:“……” 酷哥深杏色的瞳仁动了动,又生无可恋地瞥向了天花板。 江乘月低头翻了翻,从手机的音乐播放软件上找了段曲谱递给了孙沐阳:“这个,是你之前唱的吗?” 孙沐阳侧过头,听了两秒,吐出了一个字:“是。” 江乘月的嘴角弯了弯,孙沐阳抬手指了指他的眼睛:“怎?” “啊,没有关系。”江乘月的心里只有乐队,闻言立刻摆手说,“有点过敏,不管它。” “我因为读大学来这边了,要重组乐队,我很喜欢这个。”江乘月说,“目前有孟哲的贝斯,李穗哥的吉他,我的鼓,还差键盘和主唱,你愿意来吗?” 孙沐阳冷冷地说:“可。” 江乘月松了口气,虽然孙沐阳是酷哥,说话一个个往外蹦字,但酷哥的嗓音,真的太适合摇滚了。 “我能多问一句,你们之前的散队原因吗?”江乘月说,“除了缺钱,还有什么其他的缘由么?” “不、不和。” “好的,我知道啦。”江乘月从背包里拿了鼓棒,用手机调了段孟哲先前录好的贝斯,“我们试试?” 江乘月提前录了贝斯的是TheBeatles(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很经典的一首老歌,他们这些玩乐队的多少都会唱几句。 “Yesterday,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 孙沐阳没有让他失望。 酷哥说话磕磕巴巴的,但唱歌的时候吐字清晰流畅,嗓音既特殊又好听,半点都不磕绊。 江乘月:“nice。” 巴适。 “就你了,来和我们玩乐队吧,别卖布了。”江乘月说。 看你也不像是能卖得出去的样子。 江乘月:“我没什么钱,但会玩下去的。” “行。”孙沐阳言简意赅地说。 “那回头我们找地方排练。”江乘月说,“我先走啦。” 眼睛好像不那么难受了,他想找镜子看看情况,要是红色全退了,不难看了,他就可以回家了。 路许在星彩二楼的卡座区坐了很久,面前摆着一瓶未开封的黑桃A。 从他的位置,恰好能看见不远处坐着的江乘月—— 白天看见他就跑,现在却坐在这里,跟别人有说有笑的。 没过多久,江乘月起身离开,路许站起来,走了过去。 “嗨。”路许的指节敲了敲桌子,“他,江乘月,去哪里了?” 路许:“我是他哥哥。” 孙沐阳指了指洗手间:“去。” 路许转身走了。 留下孙沐阳慢吞吞地说完了后面的话:“去、洗手间,他有、有点……过敏。” 江乘月站在镜子前叹气。 因为上午磕的那一下,让他不小心沁了点泪花,到现在,眼尾还有点红。 淡淡的,像是敷了层胭脂。 疼倒是不疼了,可他觉得难看。 路大房东本来就各处嫌弃他,等下见到了,怕不是又要嫌弃几句。 正想着,有人从背后靠近了他。 “你化妆了吗?”来人的声音有点故作的轻浮,“真不错。” 江乘月认出来,这是向驰。 因为驰风乐队一开始和他的过节,向驰好像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之前的大学生音乐节就是这样,先一步上场的驰风试图顶掉有他帮忙的D大校园乐队的歌,好在他们临时换歌才解决。 “没化妆。”江乘月擦了擦手上的水珠,“有事吗?” 向驰盯着他的脸,不住地打量,这种黏腻而不尊重的视线让江乘月觉得很不舒服。 路许平时也喜欢打量人,但路许那是职业病,打量的同时还会带点专业角度的点评,和向驰这样的完全是两回事。 江乘月不想理他,转身想离开,却被向驰伸手拉了一把。 向驰好像是喝了酒,身上有点廉价的酒味。 “哎。”向驰说,“上次帮你的那个,你男人,今天不在啊?” 江乘月皱了皱眉:“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