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路来看,那船是进入了周国的境内。 毕竟这事不能公开,他们还是先进入周国,将一封密函交到了周国四王子的手中。在周国京城繁京的怡亲王府花厅里,周寿天看着手中那盖着殷零印信的密函,唇角勾起了微笑,最后将信函用火折子烧了,才对站在他面前那个平凡相貌,平凡周国打扮的暗卫说道:“如果太子妃确实是在我周国,我已经尽力帮忙。” 暗卫行礼道:“多谢四王子。那么请四王子给小的一块手谕,现在周国是唯一没有战事的国家,生人很多城镇要进出都**员手谕了。还请王子给个方便。” 周寿天也不含糊,将腰间的一块怡亲王的手谕丢给了他:“如果找到太子妃,请她来我这里做客几天再走吧。” “好,谢四王子。” 暗卫离开之后,周寿天缓缓从花厅走了出来。在那花园的石子小路上,他的唇角一直微微翘着。 殷国太子妃,宁思。那个带着一顶插着羽毛帽子的小女人,手中拿着一节奇怪的竹子。轻易地让酒壶破碎。甚至还说什么子弹,什么炸弹的。传说能让殷国繁荣的女人,就因为她的这个吗? 她不像一把女子的柔情,却有着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让人绝对清新干净。 “王爷!”一个柔柔的声音唤道。 周寿天已经得到了怡亲王的封号,但是现在还有不少人叫他四王子。只是这个声音,让他马上展露微笑,看向了正走过来的女子,轻声道:“你身子才刚好些怎么就出来了呢?” 对于宁思,他有着一种欣赏,一种敬佩。但是对于眼前的小女人,他有着一种放不下,割不断的爱。即使这个女人只是一个他从街上捡到的傻女人。 女人傻傻笑着,却一脸的幸福,嘟嘟嘴说道:“我要吃桂花糕。” “好好,我让人你买去。”他的笑一脸的宠溺。 好热,热得满身都是汗。这是宁思醒过来的主要原因。 手掌撑着那沙地坐起来的时候,才发觉身下的沙地几乎能煮鸡蛋了。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真真正正是沙漠上的烈日啊 。 宁思咽下口水,才发觉自己嘴里都已经干得快冒火了。从地上站起来,打量着四周。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偶尔的几棵胡杨树已经能和根雕艺术相比了。 “水啊。”宁思用沙哑的声音**着。 可是她也知道,现在能做的只有走。不是说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也不过五分之一是沙子吗?这种国家之间的小沙漠还能渴死她不成? 所以宁思拖着脚步,朝着记忆中地图上标示的小村庄走去。只希望自己记忆力好一点,没有记错,只希望自己辨认的方向没有错,要不她就只有在这里等死了。 不过宁思不是那种等死的人,所以在那炎炎的烈日下,在慢慢拖着脚步走了一天之后,她终于看到了天边的一个小村庄。黑暗中,那点点头灯火,让她激动地顾不上身体的状态朝着那明亮奔去。 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还这么跑步的结果就是在她拍着一户农家的门口的时候,她的声音已经喊不出来了。她的身子缓缓滑下,最后,跌在地上,闭上眼睛,昏倒了。 如果宁思倒霉一点的话,也许那户人家根本就没有听到她那轻微的拍门声。但是上天还是对她不错的。那户人家的孩子正好醒来喝奶。所以女主人听到了她的声音。 一脸黑红的农家女主人踢踢自己的男人,低声说道:“好像有人敲门。” 身旁那睡得迷糊的粗壮汉子挥挥手:“大半夜的,鬼敲门啊?” “你去看看啊!说不好是我们的羊跑了呢?我奶水不够,就靠那羊奶了。快去啊。” 汉子很不情愿地爬了起来就朝门外吼道:“谁他啊妈啊的啊,大半夜来敲人家门!是个鬼老子也劈了你!” 看着他走出了院子,接着开门声后,就是那汉子的喊声:“他娘,快来,是个孩子啊。” 那女主人急急忙忙从房里走了出来。汉子已经将宁思背进了房间,丢在了床上。女主人放下孩子,孩子已经睡着了。她多点了一只蜡烛,看着床上的宁思。好一会才说道:“你哥眼瞎的,这是个姑娘。看这身,估计着是被人追过来的。去烧点水,我给她看看,伤着没。” “喂,他娘,我们的粮食可不多,这又快过冬了。”汉子说着。他现在已经后悔刚才把这个人弄回来。这要真的跑出来的姑娘,那有人找来的话,就必须交出去。养她几天都是浪费粮食的。 女主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在宁思身上摸了摸,从她衣服里摸出了两只簪子,一对耳环。那纯金的簪子让两人眼睛都大了。汉子马上转身出去就说道:“我去烧水。” 他们两都知道,只要这个姑娘醒来,那么跟她要簪子作为报答也是应该的。 两个小时之后,宁思在女主人为她擦身中醒来了。 “啊!”她一声惊呼,扯着身上被敞开扣子的衣服,飞快地缩到了床的最里面。在她惊慌的眼神中,首先看到的就是她身旁睡着的那个小小的婴儿。婴儿在梦中还要做出吸奶的动作,呀呀地叫了两声。 “姑娘,”女主人轻声叫道,“你别怕,你安全了。不会有人伤害你的。你拍我家门,我男人把你背进来的。他现在就在外面守着呢。别怕啊。” 宁思看着眼前拿着,呃,说毛巾吧,和她家抹布一个质地的毛巾的粗壮女人,一张红黑的脸,似乎也没有什么恶意。 她长长吐了口气。“有水吗?”她用沙哑的声音问道。虽然声音还是很沙哑,但是能感觉到,比上次醒来好多了。应该是这家人给她灌过水了。 女主人用一个粗糙地碗倒了水,递到宁思面前。宁思大口大口喝着。 女主人说道:“姑娘叫我东嫂吧。我家男人,村子里都叫他东子。” “嗯嗯,我叫宁思。” “那姑娘可是出了什么事,才逃到这里的?” 宁思拿着碗的手僵了一下,眼珠子一转,就开始编故事了。“那个,我家本在殷国,家道中落,家父带我投奔在繁京的亲戚。可是不想到,在路上被人贪图美色,绑了我。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 “难怪,姑娘穿着这么一身男人的衣服。我家男人还以为是个小子呢。” 宁思开始庆幸这里只是穷乡僻壤了。要不然他们要是认出这个是双林士兵的服饰,还是直接把她丢出去啊。 宁思干干一笑,上下摸摸自己衣服口袋,东嫂马上从一旁拿出了两只簪子,一对耳环:“姑娘在找这个?” 他们是穷,但是他们也不想偷人东西。 宁思看看那东西,说道:“东嫂,这些都给你们。能让东子大哥,送我去繁京吗?”直接回殷都可能性不大。只有迂回路线了。那就是先去繁京,找到周寿天。以周寿天和殷零的关系,他应该会帮助自己回去的。 东嫂听到她那么说,马上忍不住笑了起来。一下抓过那些首饰,生怕她会反悔一样。要知道,刚才她想着最多只能得到一支簪子。那样过年的时候,能给孩子多做些新衣服,能给家里多添点东西。可是没有想到是全部啊。看些簪子都是纯金的,那耳环上可是红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是很值钱的样子。这些甚至比她全部家当都值钱了。 “东子!东子!”女人兴奋地跑了出去。 宁思笑了起来。就这么一点东西,还是她悄悄出宫的时候顺来的,竟然能让东嫂那么兴奋。也难怪,从古到今,从中到流海,沙漠村庄从来不会有什么好日子的。不过要是她没有猜错的,这边附近应该也有石油的。 如果是她的话,她会开采石油,带动这边的经济。 就算这里是周国,不是殷国,她也相信周寿天是个有心的王子,说不定能合作呢。 宁思看向了身旁那小小的婴儿,心沉了下去,手不自觉地覆上了小腹。贺夫人天天都让太医查她的身子,可是却一直没有怀孕。殷零和她在一起也一直很正常啊,可是那两个月的时间,她都没有受孕。 现在她中毒了,也许一辈子也不能和他亲密了。她突然好想有一个和他的孩子,来证明他们曾经爱过,曾经亲密过。可是现在…… 而这个时候,在沙漠另一边的林战,那厚厚的巴掌拍在了桌面上,脸上的横肉抖了起来。“一个女人都追不到,还损失了我三百多的士兵!你们是怎么带兵的!” 站在营帐中的几个将领一个个低着头,忍着气。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他们只是驻扎在这里,并不敢离开太远。要是被人发现这个驻地的话,他们也难办。所以那女人逃往沙漠的时候,他们追出去的人大部分都没有再回来。 其中一个胆大地说道:“回王子,那女人说不定早死在沙漠某处,被沙子掩埋了。” “不会!”坐在一旁一直没有出声的钟老先生幽幽说道,“她是紫微星,和帝王星相辉映。如果她死了,紫微星就会坠下,帝王星也会暗淡无光,流海陷入乱战。而现实,这沙漠月朗星稀,天象不会看错。” 那些将领一个个面不服气,他们并不相信这些所谓的天象。只知道拳头下打出的江山。 宁思在那个小村庄休息了两天的时间,看着东嫂带着孩子的幸福和辛苦。第三天,她坐上了东子借来的马车,朝着城镇去了。 东子是一个粗壮而朴实的汉子。因为长得不好,家里又穷,三十多岁了,才从人贩那买下了东嫂。一开始东嫂也不愿意跟他,但是看着他老实肯干,也就这么给他生下了儿子。东嫂给宁思讨来一套旧衣服,还是男装。一般十四五岁的小子穿的衣服。 毕竟出门在外,还是打扮成小子比较好。东嫂不知道宁思为什么一定要换了那身衣服。在她看来,那身衣服虽 然有些破旧了,但是缝缝还是能穿的。 只是宁思知道,那身衣服,在这小村庄可能没有人认识,但是到了繁京肯定有人认识。到时候怎么解释她是双林士兵的事情呢? 东子一辈子都在这沙漠上长大。最远的一次也只是买东嫂的时候,去了一趟离这里最近的城镇。但是看在那金簪子的份上,他还是大着胆子,带着宁思上路了。 马车很破旧,一路上也不平坦。在傍晚的时候,他们到达最近的城镇之后,宁思的肚子已经被颠得痛了起来。 为了省钱,东子带着宁思住最便宜的店。宁思睡床,他就坐在门口守门靠一晚。 在看到那肮脏的被子的时候,宁思心中对林战又多了一分恨。不是有人说,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吗?她不能再那么善良了。 第七天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繁京。 那辆破旧的马车和这里的繁华很不协调。坐在马车前面的东子粗着嗓门问道:“姑娘,你家亲戚在哪里呢?” 宁思从那车棚破洞朝外看去。这里的繁华和殷都有一比了。但是要怎么找周寿天呢?去皇宫?算了吧,人家看这辆马车说不定先把她打死了。 在周国她也只认识周寿天一个人,还是一面之缘呢。怎么办呢? “我们先找地方住吧。”宁思说道。总要先住下来才能好好想办法啊。 依旧是最便宜的小店。不过这繁京最便宜的小店也要比那小城镇最贵的还多一个钱呢。东子黑着脸交了钱。宁思看到了他的表情,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大哥别担心,找到我亲戚,我让他送你一箱银子。” 东子毕竟是老实人,马上笑了起来:“姑娘放心,我陪着姑娘呢。” 在店里安顿好之后,宁思就开始犯难了。应该怎么找周寿天呢?想了很多办法,可是就现在她这身衣服,估计也难见到他。人靠衣装啊。 不行就让周寿天来找她?对啊!宁思打定主意,马上开始动手。现在她只能通知周寿天一个人。要是被别人先找到她的话,她还是有危险的。林战能在周国境内弄个军营,那么他在繁京也一定有奸细在。 有什么只有周寿天和她才知道的呢?对了,竹枪! 就在那天晚上,繁京的天空飘起了五个巨大的笼子。笼子一直飞上天空,引来了无数人观看。很多人都说是神仙仙灵了。不少人还焚香祷告呢。 而在那小店的院子里。宁思将最后一个孔明灯的碗里到上了酒,还埋怨道:“这个碗太小了,酒少,没飞多高就会坠下来了。” 东子用衣服角捂着自己的手,这是刚才为了坐孔明灯,帮宁思削竹条伤到的。他看着宁思将竹条编成一个笼子,在外面糊上纸,再画上画。说实话,他这个大老粗也绝对画得真不怎么样,至少没有他们村里那个读书人画得好。歪歪扭扭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最后还在笼子下吊上一个碗,倒上酒,点燃。要知道这些花光了他们的银子,要是她们家亲戚还不找来的话,他就真的不知道怎么回家了。 可是最后看到那些大灯笼升起来,听到外面一片欢呼的时候,他惊讶地忘了这些事。真的太神奇了!这么大的灯笼竟然飞起来了。 宁思看着最后一个孔明灯飞起来,累得长吁口气。做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终于在凌晨时分把孔明灯都放飞了。效果很好啊。有不少睡觉的人都起来看了。就算周寿天没有看到,总会听说了吧。 这种小店本来就没几个人住,他们都放完灯了,店家还不知道这灯就是他们店里放出去的。 “走吧,明天,你就能带着银子回家找你儿子了。”宁思笑道。 “姑娘!你,是不是神仙啊?”东子问道。 宁思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说道:“有人说,我就是神仙。” 这件事,周寿天并不知道。那个晚上,他的爱妾点儿傻姑娘生病了,他一大早就在房里陪着他。第二天听说这件事之后他的眉头就一直皱了起来。 很奇怪啊,会飞的大灯笼。一旁的心腹轻声问道:“王爷,听说其他王子已经下令搜索那些掉下来的灯笼了,说是神仙显灵呢。那您……” “让人帮我弄一个来,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捣鬼的。” 那心腹毕竟跟着周寿天也有好几年了,他出去吩咐了几句,一个侍卫就抱着一个大灯笼走了进来。看来那心腹早已经派人找到了一个灯笼了。 大厅里,周寿天起身走向了放在地上的大灯笼。一米左右高。灯笼上已经没有碗了,但是还是能闻到一些酒味。他看着那灯笼,拿在手上,向上抛了抛,竹片很薄,灯笼很轻。可是也不至于就能飞上天了啊。 他的目光在看到灯笼上的画的时候,顿时就僵住了。那幅画,流海大陆上能看懂的估计也不过几个人罢了。因为那歪歪扭扭画着的是一节奇怪的竹子,还有一个酒壶。竹子和酒壶?竹枪打碎酒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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