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著手腕的掌心皮膚溫熱,纖細的手指乾淨白嫩,袖中露出了一截脆弱的手腕。周笙白想反握回去,或許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將她的手給折斷。 出了巷子丁清便沒跑了,她方才算了一下早飯錢,也沒多少,那老板店裡還有兩個人,他不至於丟下現客追上來。 “你是慣犯?”周笙白問她。 丁清松開了他的手,不自在地道:“也不能算是慣犯,隻偶爾做過幾回。” “有幾回?”周笙白雙手背於身後,右手的手指輕輕撫著方才被丁清抓住的左手腕處,指腹似乎還能觸碰到她身上的余溫。 “十七、八、九……二三十回吧。”丁清眨巴眨巴眼:“也許更多次,沒記住,也沒算過。” 二人走上主街便沒跑了,周笙白靠著牆邊走,丁清在他外側,偶爾側過臉去能看見他過高的身量,有時路過矮屋的屋簷下還得略彎腰低頭。 她伸手拉了拉周笙白的衣袖,他看向她。 丁清道:“老大你走外側吧。” 周笙白自然地走到了外側,丁清繞到了裡面,恰好屋簷上有昨夜暴雨的積水,一大滴落下要砸在丁清的頭頂,周笙白伸手接住,水珠於他掌心綻開。 “吃過霸王餐,那也偷過東西?”他問。 丁清老實點頭:“是,偷過幾回,但不是每次都能成功,反倒是死了之後比較容易得手,畢竟活人拿死人沒有辦法。” “挨過打嗎?”周笙白像是閑聊的口氣。 丁清也與他閑聊起來,心想這也算周笙白想要了解她這個手下了。 “挨過打。” “活該。”周笙白忽而一笑:“誰讓你不給錢還偷東西。” “嗯。”丁清沒為自己辯解,這畢竟不是什麽好事。 她年幼還活著的時候,爹娘在世,家中也請過教書先生教導過她,人要之禮義廉恥,懂遵紀守法。吃霸王餐和偷東西都不是好人應當做的事,但有時活著都成問題,更別說是當個好人善良地活著了。 “我當過一段時間的流民,洪水衝破江堤,衝散了半座城池,我爹帶著我與弟弟一同趕路,想投奔祖父。”丁清道:“只是半路上我爹丟下我和弟弟,去找我娘了,我那時年幼,做不了什麽,只能帶著弟弟隨波逐流。” “你娘那時在哪兒?”周笙白提問,方才一直於背後輕輕動作的手指也停下了。 “死了。” “那你爹也死了?” “嗯。” “當時你幾歲?” “六歲。” 周笙白有些詫異地朝她看去一眼,丁清的聲音聽不出多少起伏。凡是人提起這話,大約都是要傷心的,可她沒有絲毫難過,雙眼依舊很亮,許是再痛苦的事也畢竟過去了太久。 “後來你找到你祖父了嗎?”周笙白問。 丁清嗯了聲:“找到了。” 他心道還好。 緊接著丁清又說:“不過找到時他已經過世了,我太小,沒找人的門路,光是找去祖父家中就花了六年,到那兒祖父去世兩年,家裡也不是姓丁的做主了。” 周笙白眉頭緊皺:“那後來呢?” “後來……我就帶弟弟離開了。”丁清走路帶著點兒雀躍的跳,雙手自然地擺動著。 這其中漏了許多細節,一個六歲的女孩兒帶著兩歲腿腳不便的弟弟滿世界尋找親人,找到親人後發現親人不在,家中易主,自然不是丁清說的那般風輕雲淡。 可她也沒打算把經歷過的一樁樁一件件都說給周笙白聽,那段過往太漫長了,每一件瑣碎的事都能叫人印象深刻。譬如沒的吃時她只能去偷去搶,譬如她為人倒過糞水,磕頭,卑賤地請人施舍米粥。 那些亂七八糟的過去若被她像倒苦水一般都傾訴給了周笙白,想必周笙白聽多了也嫌煩。 況且,丁清已經學會了,關於自己的事,能提的三兩句提完,不能說的,牙碎了也要吞下去。 丁清正朝前走,後領又被扯住,她哎了一聲,順著周笙白用力的方向跟過去,見他把自己拉到一家成衣店前。 成衣店剛開門,老板打著哈欠打量站在門外兩名穿著古怪的男女。 周笙白道:“進去。” 丁清踮著腳想湊過去說句話,可周笙白太高,她隻到對方肩膀,幾次也沒能成功,於是聲音大了點兒:“老大,我們沒錢。” 可不能再乾逃跑這事兒了。 這話成衣店的老板聽到了,表情有些僵。 周笙白抬手朝老板拋了一樣東西,被老板雙手接住,掌心攤開,居然是一粒圓白的珍珠。這老板店裡也有些飾品在售,一眼就瞧出珍珠的好壞來,頓時眉開眼笑地彎腰把人往裡請。 周笙白朝丁清一垂眸,重複那句:“進去。” 丁清不知矯情扭捏,笑得與那老板如出一轍:“好嘞!” 丁清是提著裙擺朝裡跑的,露出一雙髒了的腳來。她進了成衣店第一時間便跑去找鞋,也不怕自己腳髒,沒跟成衣店的老板客氣,一次試套了幾雙棉鞋。 周笙白的目光跟隨著她,心下好笑。Tips:如果覺得52書庫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www.52shuku.vip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傳送門:排行榜單 好書推薦 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