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我才放心了。husttest.com张骏这是故意给我面子,故意的! 只是齐瑶,坐在一边,脸上一直挂着端庄的微笑。 陈嘉豪拍拍我肩膀,说,“小徒弟,为师我今晚是沾了你的光啦!” 我说,“是朋友给面子,我也是沾别人的光。” 这时齐瑶往人堆里一坐,爽朗地说,“哎,我们来玩骰子呗,这么干唱歌多没意思啊。” “好啊,怎么玩?” 齐瑶想了想,抓了一把骰子扔在一起,用盖子盖上了,摇了几下打开说,“像我这样摇,每个人都摇一次,红色数字最多的人喝酒,数字多少就喝几杯!怎么样?” “可我们还是学生,不能喝酒吧?” “哎,你老土哎,现在放周末,别端着啦!” “我看行!” 然后大家都同意了,我看了看林阳,示意他我不想玩,但大家不许,尤其是齐瑶,起哄说,“别这么扫兴,你们俩至少来一个吧?” 拗不过,只好群我去了。 一圈下来,我喝得比较多,有点晕乎乎的了,但偏偏手气不好,又到我这边,齐瑶就给我倒满了,催我喝。林阳说要帮我,但齐瑶说规矩就是谁玩谁喝,不许帮忙。 我心想,你不就是想整我吗?喝就喝,谁怕谁。 然而,正当我要去端酒杯时,林阳一把抓住我的手,冷冷地看着齐瑶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规矩可以变。这样,我喝双倍,你们说呢?” 林阳看着大家,陈嘉豪是明白人,带头说好,可齐瑶不乐意了,盯着林阳说,“你要护短可以,但一起玩就要玩得起,谁输了就谁喝。” 林阳没说话,陈嘉豪胳膊一怼,和边上的人一起说,“哎呀,人家两口子,无所谓了,林阳喝两倍就是了!” “成!”林阳潇然地说,“我喝。” 这下,齐瑶一脸懵逼了。 原本五杯,林阳最后喝了十杯。大家兴致恹恹,又停下来继续唱歌,齐瑶被气疯了,坐在一边不说话,双手抱在胸前,拧着眉毛,像全世界欠她五毛钱。 喝了点酒,人的情绪容易上升,我拉着林阳去点歌,才知道他喜欢周杰伦,随便来一首都是完美。而我呢,喜欢老一点的歌,点了个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结果被人嘲笑老古董,唱得不算好,但每一句歌词,林阳都听进心里,对我笑,整场。 我唱完后,想去一趟洗手间,喝多了尿急。等我尿完了出来洗手,发现齐瑶站在盥洗台前等我,我一出隔板间,她就转过身来,双手抱在胸前,盛气凌人地看着我,幽幽地来了句,“哎,杨小唯,你现在是不是很爽。” 我没理她,径直去一边洗手,她怒了。冲上来抓着我头发把我往墙上摔,我没反抗,靠在墙上,歪着脖子看她,“你想怎样。” “我问你是不是很爽?风头也出了,林阳的喜欢你也得到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就比我好了?你就得意了?”齐瑶狰狞地看着我狂吼。 我冷哼,白了她一眼,“神经病。” 说完,我转身往洗手台去,第一次喝这么多酒,我脑袋晕乎乎的,脸也滚烫。然而,我没走开两步,齐瑶又撒泼地抓着我,恨恨道,“我他妈在跟你说话,你装什么聋子!你听见没!” 我当真怒了,一下子甩开她的手,整理好肩膀衣服,厌恶地看着她。“齐瑶你是不是有病?先前我给你的警告全忘了?我叫你别来招惹我,你脑残吗?” 齐瑶怒红了眼,原本娇俏好看的脸蛋,此时变成了另外一种可怖的狰狞,都说相由心生,一个人内心不好看,在美丽的外表都挡不住内心的腐烂。 “你以为你赢了我吗?杨小唯,你的好戏还在后头!”她在背后狂吠。 我拧开水龙头洗手,她像个疯子一样巴拉巴拉地骂个不停,我就火了,摁下了活塞堵住水流,转身一把抓着她头发往洗手池里塞,水龙头哗啦啦地留下凉水,水池里积水了,她整张脸都泡了进去,她不停地扑腾着,哇啦哇啦地大叫,让我松手,我偏不,弄爽了才把她拎起来,她不断喘着气,鼻子里进了水一直呛着,眼泪花直冒,双手撑着台面,怨毒地看着我。 “你太吵了,闭嘴。”我拍了拍她的脸颊,因为手上有水,所以声音特别响亮,我说,“下次再跟我叫嚣的时候,有两下子再说。我从来没把你放到眼里过,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你在我眼里连个屁都不是。所以不要在我这里找存在感,明白吗?” 齐瑶喘着气,“哼,杨小唯,我等着看你生不如死的时候,你是不是以为林阳会一辈子跟你在一起?我告诉你,他不会!他不会!他不会!” 我斜了她一眼,真是无语了,“关你屁事啊?” “杨小唯,你很快就知道了,很快!”说完,齐瑶就笑了起来,那种狰狞的笑和她身上的衣服格格不入,这种疯婆子也是够了。强扭的瓜不甜不知道么?没有我林阳就一定会喜欢她吗?白痴! 离开洗手间后,我在走廊上刚好碰见林阳,他貌似不是刚过来的,而是刻意在那里等的。我意识还是清楚的,我问,“你在这儿站多久了?”其实我是想说,我和齐瑶说话你听见没? 林阳递给我纸巾擦手,淡淡说,“刚来。我跟陈嘉豪打过招呼了,咱们走吧。” “好,我正有此意。” 然后我们就离开了ktv,初夏的风微凉,吹拂在脸上很舒服,我和林阳走在午夜无人的街道上,两边都是梧桐树,半截身子被刷白了,我傻乎乎地说,“梧桐树真好看。你说他们有感觉吗?像是穿了一件衣服。” 林阳说,“其实南城的梧桐树不算好看,南京的最好看,四处都是。传言当年宋美龄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下令在南京种满了法国梧桐。至今,在南京的街道上,法国梧桐随处可见。” “哇塞,好美的意境,好用心的浪漫!”我双手背在身后,倒行看着林阳说。 林阳缓缓前进,背后有车子经过时车灯的亮光,在他身后快速略过,“浪漫是浪漫。可一到春天就苦不堪言。杨絮满天飞,梧桐杂絮遍布空气,呼吸都痛。” “那也挺美的。”我说,“我喜欢海棠,那以后你给我种一院子的海棠可好!” “好。”林阳笑眯眯说,“只要你喜欢。” 两个人都喝了酒,兴奋在劲头上,我拉着林阳在午夜无人的街道上飞奔,欢声笑语,乐此不疲。我们手拉手,好像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到白头。 那时候太年轻,还不明白白头偕老的意义,只知道要在一起,这辈子都要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高高的路灯下,我们俩的影子被拉得老长老长了,踩着影子往前,脸上的灼热渐渐被风吹散了。手心里全是汗,腻歪歪的,可就是不愿意分开。 沿着马路一直走,我们走到第一次携手出逃的公园。就是冬至那一夜,我们第一次走近彼此的时候。 我们坐在当初坐过的位置上,背后是那棵巨大的银杏树,只是此时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头顶还有一盏路灯,昏?昏?的,但足够看得清楚彼此的眉眼。 长椅被我们温热,我靠在林阳的肩膀上,双腿上伸直了,抱着他胳膊问,“哎,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你喜欢我什么?” 林阳轻笑,低头看我,“女孩子都喜欢问这种问题吗?” 我立即坐直了身子,看着他,严肃地说,“除了我,还有谁问过你这个问题吗?” “没有。”林阳抿嘴笑,我撅嘴撒娇说,“那你怎么这么说?” “嘉豪的女朋友也这么问。”林阳说。 “那好吧。你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要是说不出来满意的答案,你就完蛋了。”我指着他警告说。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么?”他思忖地说,“我也想不起来了。好像,哎,我忘了。” 我有点失望,叹气说,“这你都能忘!” “那你还记得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吗?” “我记得啊!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我说。 林阳立即问我,“那你说,什么时候?” “就你给我衬衣的时候开始啊,开学——————”我没说完,某人抢白去,点着下巴念念有词说,“哦,原来你那么早就开始喜欢我了呀!” 我这才发现,我不小心掉进了某人的陷阱里!这是挖好的坑啊! “你怎么这样!套我的话!”我拍打他肩膀说,“你太坏了!” 拳头落下,却没有用力,不舍得用力,林阳哈哈大笑,一把圈住我胳膊,让我动弹不得,低着头在我唇上轻轻一吻,说,“不记得什么时候了,大约第一眼看见,就知道是你了,大约,就是那个时候吧。走近我心里,就出不去了。” 我放弃了挣扎,弱弱地看着他,“你哪儿抄来的情话?” “我自己发明的!” “哦。怪不得这么没水准!”我埋汰他,他眉头微蹙,我又笑了,说,“不过,我喜欢!” 然后我俩就大眼瞪小眼,人家说,对视超过三秒的情侣就该接吻了。果真是这个道理。 但是,他刚吻上我,我就想起来冬至那天晚上,我们同样坐在这里,这张长椅上,身后的银杏树叶还没化作泥土,路灯的光还是这么暧昧,他那天晚上也看着我,让我想入非非。 林阳抓着我的肩,温声说,“怎么了?” “还记得冬至那天晚上,咱们在这儿吗?”我盯着他眼睛说。 他很聪明的,一下子就反应过来我要说什么,眯着眼睛笑,眉眼弯弯的,好看极了,他说。“嗯,记得,那晚上有没做完的事儿,现在要做。” 然后他就吻下来了。 我忽然很想笑。 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而非我的自作多情。 那天晚上,他是真的想吻我。 吻到难分难舍时,两个人都笑了,额头盯着额头,笑得欢畅。 林阳说,“要不要留点纪念?” “在这里?” “嗯,在这里。” “好啊,留下什么?” 林阳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钥匙,然后拉起我的手跑到后面银杏树下去,两个人傻子似地蹲在银杏树边,我说,“你要干嘛。” “刻字。你想留下什么字?” 我想了想,说,“写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林阳戳我脑门儿,“好俗气。” “不,我就要这个,你赶紧刻下来。” “那好吧,你得亲我一下。”林阳把脸凑近我,指了指脸颊说,“这儿。” 我犹豫了下。然后在他脸上快速啄了一口,“好了!” 然后林阳就开始刻字了,我问他为什么要刻在下面一点,而不是上面,他说树是往上长的,要是刻太上面了,以后我们就看不到了。刻下面,长大了就能看得见。 聪明人就是不一样。 那天晚上,林阳用钥匙,一点一点刻下了那一行字: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所有愿望都会实现。 因为太年轻,愿望都很美丽。 “林阳,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你说呢?” “肯定会的。” “傻瓜。” 日子就这样,一点一点,匆匆走过。我们都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缅怀,来不及珍惜。 五月中旬,学校最盛大的比赛该属于篮球联赛,林阳带着我们班男生一举杀进了决赛,篮球队和最后的三个班级争夺冠亚季军。那段时间我忙着准备数学竞赛的事儿,一天到晚扎根在书山题海里,吃饭都懒得去,总是林阳给我带面包。他不允许我吃泡面,说不健康,小萝卜头以后长不高。 然而,带面包给我也是有条件的,那便是:他的每一场比赛我都必须在边上看着。 所以我经常半夜三更加班加点的学习,一般比赛都放在周五的自习课,我腾出时间来,准备好毛巾和矿泉水蹲在篮球场上像个疯狂的小粉丝一样摇旗呐喊“林阳加油!二班加油!” 他三分球投的特别准,每次都会引起一帮小女生的尖叫欢呼,但人群中,他只会看我,我永远站在固定的位置,抓着一瓶矿泉水,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看到他进球了,我会高兴,会跳起来大喊“yes!”,会鼓掌,会心跳加速。 那时候还没有迷妹这个词语。若是有,那时候,我应该是林阳的头号迷妹。 不过,他的迷妹可不止我一个人。 和五班打第二场的那天,我拉着刘思涵早早站在球场蹲点,上半场下来,我们班没领先几分,而五班的男的大多数比我们班男生壮实,体力上,我们班的欠缺些,中场休息,林阳顾不上理我,顾不上喝水,一群男生围在一起商量策略,我就安安静静站在一边,听他和同学商量怎么布场,怎么进攻防守,五班的人莽撞而没有策略,我们不能蛮干,只能智取。 等商量好了,我的水还没递递上去,裁判就吹哨子了,下半场开始。我焦灼地站砸边上,看他跑起来的时候汗水飞扬,真的,一点都不夸张,那汗水都飞起来了。 临近傍晚的阳光里,他沸腾的身影,他运筹帷幄的姿势,他的扣篮。他的三分,五一不让我惊讶欢呼。因为策略得当,五班的人很快尝到厉害,开始着急了,林阳指挥大家稳住,稳中求中,我像个狂热的女粉丝,为他的每一步而欢呼雀跃,而担心焦虑。 以前他没投进去一个球,都会回头看我一眼,给我一个飞快略过的眼神,一个傲娇的笑容。但这半场,他打得认认真真,丝毫不能分心,我的目光紧随他的身影,跳跃,前进,转身—————— 口哨吹响的前几秒,他超越围攻的人群,在助攻的帮助下,抱着篮球往左边一闪,把敌人引到左边时,忽地往右边去,随后抱着球,纵身一跃,快准狠地将篮球投向篮筐。 那一刻,时间好像静止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随那颗飞跃的篮球飞向篮筐,丢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最终完美地落下,哐当一声,进球了! 而后操场上是欢呼声,拉拉队的姑娘们挑起舞来,我抱着毛巾和矿泉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为他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