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之,出门时爹爹对你叮嘱了什么?” 何嬛之对于这刁蛮女的称呼应证了安歌的猜测。xiaoshuocms.net 安歌倒又想起一个传闻,这位何佟之据说自小被家里人宠爱有加,十三岁之前就没有出过何家大宅的门,却早已经因其美貌而在安阳有不小的名气,今年约莫十四岁,没想到今日能够见庐山真面相。 果然极精致漂亮,却也只是小巧佳人罢了,与安歌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是有段距离的。 因为何嬛之的责问,何佟之略微收敛了嚣张的气焰,却依旧不服气地说:“可是他居然打我的马,害我从车上滚了下来。你看我精心准备的妆容,都乱了,一会儿上了台,必要比不过那位谢芊芊!” 可不是,她精心准备的装容,此时虽然没有被完全破坏,可是全身披挂黄金,又金钗歪斜散乱的模样,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花魁大赛联系起来。 何嬛之道:“这还不是因为你打扮的时间太久耽误了时间?也怪不到别人的头上。” 说着,微笑地来到况离的面前,先给况离身边那位老妇人掬了一躬,“舍妹不懂事,还请您原谅一次。” ☆、她已经不是她了(二更) 老妇人如何敢受千金大小姐的一拜,连忙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何嬛之又向况离道:“况先生好功夫,不过这次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我妹妹佟之之前很少出门,因此少学了规矩,还请况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放在心上。” 况离倒是有礼地给何嬛之也微微回掬,道:“严重了。” “况先生也是去百福楼吗?” “正是。玛” “那不如一起过去吧。”何嬛之盛情道。 “好。澉” 见二人达成一致,何佟之无奈地跺了跺脚,上了车,向马车夫大喊道:“还不赶紧走啊!” 安歌牵着温朗月的手,跟在何嬛之的马车后面,温朗月刚想说话,安歌连忙嘘了声。 经过刚才那一闹,此时人群已经主动让开了道儿,二人跟在他们的马车后面,果然顺利到达花魁大赛现场。 安歌带着温朗月混入人群,况离等人自始至终并没有发现安歌的存在。 这时候离高台已经很近,抬头就能看到台子布置的很华丽,淡紫色的幕布和铺了地毯的台面,已经有些女子大胆走到高台之上。 这些女子中,倒还未出现特别漂亮的。 温朗月笑道:“安歌,你说我能去参加花魁大赛吗?” “你想参加啊?” 温朗月点点头,又摇摇头,“从小的时候,我爹就说我不像个女孩子,真正的女孩子不该像男孩子一样打打杀杀,抛头露面的。我……” “你若想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得准备万两黄金。” 见她满面茫然,安歌淡然地道出百福楼的来历。 “其实,百福楼听名字是很普通的,但是背后的主人并不普通,乃是当朝天子的表哥谢流云,多年前先皇在世时,就被晋为逍遥候,虽然是候爷却并不在京办事,这百福楼就是他经营了快十五年的产业,从经营的第一年起,就举办了头一届的花魁大赛,那一年,花魁是司徒兰。” “司徒兰?为什么感觉上这个名字有点熟呢?”温朗月道。 “就是后来的兰妃。” 温朗月大吃一惊,“就是那个闹出很轰动的事情的兰妃?” “嘘——” 安歌压低了声音,“此处人太多了,不宜在此地讨论这件事。” 温朗月点点头,听得安歌继续说:“从那时候起,百福楼的花魁大赛就不是普通女子可以参加的,要么必须得是享有盛名的真正的大美女,要么就是达官贵人家里的贵女及大商贾的千金小姐、有名气的才女,甚至是郡主、公主……” 温朗月叹道:“没想到百福楼的花魁大赛规格如此之高。” 安歌接着说:“选花魁的精要也并非是在一个‘选’字上,当然如果成为花魁是最好的,如果成不了,也可以在高台上尽显自己的风彩,谁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司徒兰呢? 是以,参加花魁大赛的资格也早已经明码标价,拿来出~售,有那原本没有资格参加的,却又想借高台一展美貌,从而改变命运的家族和女子来说,便多了一个机会,只是这样的一个参赛资格,须得万金才能获得。” 安歌忽然想到了谢流云,看今年这阵仗,这位逍遥候今年又赚大钱了。 温朗月听闻,有些沮丧地说:“这样的话,我是没有办法参与了。” 安歌意味深长地道:“或许等到你可以参与的时候,你又不想参与了,今年且看看热闹吧,反正再过三年,又会如此折腾一次。”想来那谢流云是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的,说不定将来一年举办一次也未可知。 她的目光往百福楼的露天阳台上看去,果然那里已经也坐满了人,八王爷曹煣此时正在座,目光依旧在人群中搜索,似乎还在找那位戴花的伶儿姑娘,发现他似乎往她们这个方向看来,她连忙低了头。 过了片刻再往阳台上看去,只见格局又有变化,曹煣旁边的台子上坐了一个身着深色锦衣的冷峻男子,漠然地看着楼下拥挤的景象。 安歌的心不由咚地一跳,此人正是齐王曹炟。 见他平安归来,她一直提着的心莫名放下。 除了两位尊贵的王爷,还有些女眷也被安排在那里,刚刚到场的何嬛之也上了楼,正向两位王爷请安,两位王爷都是微微点头。伙计大概安排了比较中间的台子给她,何嬛之却摇摇头,主动坐到右侧比较靠边的台子上。 而那位何佟之就到了曹煣跟前套近乎,嘻笑着不知道说着什么,曹煣也笑着,扶了扶她发上歪斜的钗。 何佟之露出有些羞涩的情态,大概想起还要精心再修饰打扮一下,匆匆地离开了阳台。 而阳台之下,从高台的左侧缓缓走上来一个人,此人唇有微须,身材修长,气质儒雅,一袭流云褂,一把黑白扇,行动间真个有如天边流云,充满魅力。 正是许久未见的谢流云。 安歌唇边的微笑,就这么渐渐地淡去。 记得当初她被送入深宫时,犹记得要来见谢流云一面,当时的谢流云神色略微尴尬,再不是以前挥洒自如的样子。她还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何如此?他回答说,只怕这一分别,要好久不见。 安歌觉得他说的不对,她只是入宫,又不是去做牢,随时都可以出来,为何要可能好久不见? 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明白了,谢流云自她被送入深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是再没有机会出来了。 可是他并没有阻拦她,甚至没有提醒她,他亲眼看着她被送入深宫,还一口一个好妹妹的叫着。 他曾经明明说过,若好妹妹有难,为兄第一个出面替她摆平。 原来,都只是他随便说说吧? 安歌想到这里,眸子里的受伤已经难以掩饰,若不是经历了那个雨夜,她依旧会傻傻的,想信所有人说过的话。还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其实,他们所有人,早就已经抛弃了她,忘记了她! 温朗月见安歌神色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安歌摇摇头,眸子里的水雾一闪而没,“没事,只是觉得,觉得好热闹,呵呵,真的好热闹……”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熙熙融融中,独占高处俯瞰全场。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红绿繁华中,被众人所仰望。 如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似乎都没有变,而她,却已经不是沈婥了。 …… 谢流云到了台上,其实也只是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花魁大赛于今晚正式开始! 引得台下百姓一阵欢呼。 为什么是晚上?而不是白天?历届百福楼花魁大赛都是在晚上举行,为什么?安歌曾经这样疑惑地问过谢流云,谢流云说,因为在晚上这样朦胧又华丽又摇曳的灯火中,才能将女子显出更非凡的美。 普通的女子变成美貌的女子,美貌的女子变成绝色美人,绝色美人变成倾国倾城的仙子…… 他果然说的没错,除了百福楼花魁大赛,在与曹煜在一起的几年里,她还分别看过别处的几次花魁大赛,皆没有百福楼这样的盛况,女子的容貌似乎与百福楼的参选人员有不少的距离。安歌一度认为,“夜晚选美”,才是百福楼花魁大赛胜于别家的制胜武器。 她有点儿饿了,不是,是很饿。 她想念杨传老厨的小酒和糟鸭,也想念七哥卤味及食楼的炖鲜鱼…… 犹豫了半晌,还是决定先去杨传老厨,美美地吃一炖再说。 和温朗月退出人群时,其实已经是傍晚,吃完饭再赶过来,时间上正好。 因为杨传老厨与百福楼一东一西,是以西边的杨传老厨今日非常冷清,平日里热热闹闹的老店子,今日只有寥寥二三桌人在吃东西,而且隔得都很远。安歌走到以前最喜欢的台子上坐下,便见伙计慌里慌张地赶过来,“二位客官不好意思,此台已经被客人预定,请二位另寻台子。” 安歌听闻虽然觉得有点不习惯,却也并不为难伙计,另寻了一处靠窗的台子坐下,半扇屏风正好将此台与别的台子隔开。 坐下后,依照从前的习惯,点了糟鸭和二两女儿红,想到二人今天一天就吃了这一炖,干脆又点了两碗阳春面和一盘子牛肉。 温朗月当年自占山头为王时,日子过得也好,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山寨里的好东西都可劲的往她面前端。她实际上也是过惯好日子的,觉得这么久以来,就今天这炖还像个样子,马上放开胃口,大吃大喝起来。 然而尝到熟悉味道的安歌,却只吃了一口糟鸭,就吃不下了,倒了杯女儿红,慢慢地喝着。 ☆、竞美 从离开,到回来……细细地算,也不过两三个月吧。 于她,却是两世了。 不过这杨传老厨的美食,却的确近一年没有吃到了,自从被关进了深宫,宫外的这些都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回忆。 想到菀青当初也是很喜欢这里的糟鸭,不过从进入深宫,直到被曹煜杀死时,再没有机会吃过一次。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伙计又迎来一位客人鹕。 “客官您请进,您的台子给您留着呢!” 安歌探了半个头出来,发现一位着深蓝色锦衣的男子被引到刚才她选中的台子前咕。 那人坐下,安歌看到他几乎完美的侧面。 倏地将探出的半个头缩了回来。 看温朗月还在认真地吃东西,她也不打扰她,自是努力控制着自己怦怦怦狂跳地心,竖起耳朵听那台子上的人说话。 “庞鹰,你不必陪我,去隔壁台子上要点吃的吧。” “是,公子。” 庞鹰坐到了不远处的台子上,点了两样菜。 原来这二人,正是曹煜和庞鹰主仆二人。 安歌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同时也有些疑惑,为什么曹煜偏偏会预定这个台子? 而且他点的菜也是从前的老三样,小酒、糟鸭和牛肉。 菜很快就上来了,他却并不举筷品尝,似乎是在等人。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抹青色进入店中。 如水的眼眸中带着深不见底的寂色,正是在花魁大赛附近见过的况离,他向曹煜微施一礼,曹煜示意他坐下。 二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听得曹煜说:“今日花魁大赛一定很成功,老五和老八都去了。” “是呀。”况离道:“还有何宴大人的两个女儿及芊芊姑娘也都参加了大赛。” 曹煜噗嗤地笑出声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您不担心吗?芊芊姑娘她……” “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是有太后罩着吗?” “我是说,担心她欺负别人。” “不担心,若是聪明的人,自会躲她远点。若是不晓得躲开她的,也就活该被欺负了。” 曹煜说到这里,忽然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有查到眉目吗?” 况离摇摇头,“没有,恐怕……” 曹煜冷冷地哼了声,“一定要查出,到底是谁动的手!这就好像有一个敌人在身边,却不知道是谁,这让我很被动,随时都会被他算计。” “那会不会是齐王殿下?” “不会,当时他一心只是忙着婥儿的事情,我们离开安平镇的时候,他还都没有离开,我敢断定,婥儿的墓定是在森林里,只不过他比我们先一步到,又挪走了,要想再次安置,需要耗费很多的心力,他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说到这里,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道:“况离,这是婥儿生前最喜欢的位置,她总是在这里就着这两样菜喝点酒,有时候就算是我不陪她喝,她也会自己把自己喝醉,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爱喝酒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