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婚后准扬定是半点也不能忍受她留恋过去,想必他们会相互折磨至死吧。xzhaishu.com 偏偏她就是这样的幸运,在适合的时机爱上准扬,又在适合的时机嫁给自辉,更是在适合的时机失忆——如今,她才有机会客观地看待他们三人。 “我想一个人待会儿,行吗?”江紫末低声对靳世名说。 靳世铭点头,现在是连静静地陪她也不允许了。黯然起身,一声不吭地走回咖啡馆内。 只剩下她一个人,四下顾盼,确实是原来那个荒芜的庭园。斑驳的南墙修缉过,刷上白色的石灰粉,杂草与花均被拔除,地面植了草皮,坑洼不平之处都填平了,单单余下那株粗壮的老槐树,筑了高高的水泥花坛,外围嵌着鹅卵石,似乎是为了防止小情侣们一冲动便要在它树杆上刻字。树下置了一架秋千,青藤缠绕在粗黑的钢索上,使得那架秋千雅致而富情趣。 路径旁的冬青相隔数年依旧葱笼,北面简陋的工棚不见了,绿茵的草皮延伸过去,其间点缀着几丛三色堇,这个季节,花朵已凋零。 她微皱眉,真是什么都变了呢? 可是,她仿佛透过空无的情景又看到了那个工棚的原样,连那长桌、油漆、焊接器都还静静地摆放在原处。一个削瘦的身影走进里面,拿过一个未成型的跑车模型,戴上黑框的护目镜,手中的焊接头爆闪出刺目的青紫色火花。 仿佛听到他说:“站在我身后,不要看。” 是怕她伤到眼睛。她依言站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背,最近他又清减了不少,穿着黑色的薄毛衣,仍看得到那两处高高突起的骨头。 她怜惜地抱紧他的腰,也是极纤细的,要不是他的面孔俊美,这样的身材肯定会吓到人吧? “别干了吧,”她仍不死心地劝说,“即使不接受治疗,也要好好调养身体。” 他的手突然停住,刺耳的声音消失了,贴着他的背,她听到他的心跳如雷鼓。 只一会儿,那刺耳的声音又重新响起。 她叹气地松开手,无论是谁也说服不了。转身到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手托着下巴,盯着那些四处飞溅的火花烦恼。 实在是不知道他这么拼命干什么?饭不好好吃,觉也不睡,甚至甚至——没有陪她的时间,从早到晚只顾着摆弄这些冰冷的器械。 原因她当晚就知道了,晚饭他只吃了两口就扔开碗筷,去了庭院。她和自辉也无心再吃,面面相觑,都担心着外面那个走火入魔的人。 那刺耳的声音又响起了,她伏在餐桌上,烦躁地将一根手指伸进耳朵里,不想听,越听越烦躁。 不知过了多久,坐在对面的自辉拔身而起,脸色凝重而焦急,不待她反应,他的身影已闪出门外。她的心脏没来由地剧烈跳动,来不及细想,也随之奔出去。 昏暗的灯光下,瘦长的身体倒在泥地上,那双执着的眸子已经阖上,耳边一片死寂。 拖着沉重的步子,她紧盯着躺在地上的人,自辉蹲在旁边,脸色煞白如纸。他抬起颤抖的手,始终不敢伸到他的鼻下。 心中执念又起——他不可能死,不可能就到这里结束。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章给好友看过,提出的意见是,这个男2好偏执~~~嗯,也许他应该要常态一点,外表冷漠绝情,内心如火如荼,不计一切代价,甚至是不惜以伤害女主的方式将她逼离自己身边,然后一个人静静地等死,但天不遂人愿,死前偏让女主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悲情地握着女主的手,咳出一口鲜血:“你何苦啊!天爷!”第二天早上,他们拥抱的地方多了两座新坟,呃~~言情小说变灵异了~~越扯越远,赶紧拉回来。纪准扬就是个偏执狂,执念太深,至死无法超脱的人…其实跟那些悭钱佬,权力狂没啥差别~~hoho~~也许不讨喜吧,但我的希望他的性格特征跃然于纸上~~所以,姐妹们手下留情别砸他,人死为大嘛,就冲他这种性格,这会儿估计正在阿鼻地狱跟阎王叫板儿要回人间,抢回爱人呢~~就让他至死都抓住紫末的手不放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总妨碍不到那两只以后的幸福……)可怜的,放他一马好了~~ c 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