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小姐嫁到

◆“万人嫌”女主悲情嫁到!她刁蛮任性,她牙尖嘴利,她胡搅蛮缠,她恣意妄为,她连“狗都嫌”!她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老老实实地和天镝暗成亲;要么,被各种收拾各种制服之后,老老实实地嫁给天镝暗。◆“万人迷”男主堂皇登场!他天镝暗富贵无双,武功绝顶,才冠...

作家 月星汐 分類 二次元 | 35萬字 | 11章
番外·成亲
    一

    肃肃花絮晚,菲菲红素轻。

    阳春三月,太阳暖而不烈,春风吹面不寒,东南碧落殿,正沉浸在一派喜气之中。

    今日是碧落殿的世子、号称当今武林第一人的天镝暗,与中州凤财神家的七小姐、人称江湖万人嫌的凤无忧成亲的日子。

    碧落殿自内城到外城,处处张灯结彩,青石道路上铺着大红的地毡,两侧的树木披红挂金,来来往往的仆从侍卫,俱是从头到脚穿得崭新,人人面上都是眉开眼笑,掩不住的开怀欢喜。

    按照风俗,两性缔结婚约,从议婚到订婚再到成亲,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最后才是迎亲成礼。只是天、凤两家,一个住在东南,一个定居中州洛阳,离得山高水远,若各种程序全走一遍,来来往往没个两三年完成不了。

    好在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天镝暗本身旷达脱俗,凤家的祖宅又被不孝孙女凤无忧给一把火烧了,因此两家长辈一商议,索性将六礼合并,直接定下了婚期。

    此时,在碧落殿一间宽敞的厅房内,天镝暗身着大红的袍服,衣襟袍角绣着精致的金色花纹,一头乌发用红色玉冠束着,几缕发丝散在颊边,容颜清俊,凤眸波光潋滟,唇角微微翘起,整个人丽如天星流转,暖如佛前明焰,令人惊艳到窒息。

    半个时辰前,他将凤无忧迎娶到家,行过拜堂礼。现在,新娘凤无忧就在洞房里安静地等待,而他,则简单地收拾一下,便要去洞房,揭开盖在凤无忧头上的红色盖头。

    从早晨折腾到现在,那个丫头,已经等得着急了吧?

    天镝暗面上含笑,对着面前的落地水银琉璃镜,将一枚玉佩挂在腰带上,略微调整了下玉带龙扣,然后又拂拂袍袖,正正玉冠,细心地将一缕发丝抚平。

    “怎么样?”他一边对着镜子打量自己,一边问随侍在侧的竺元之。他一向喜欢穿紫色的衣服,却想不到这大红色的新郎吉服,穿在身上也说不出的好看。

    竺元之随侍在侧,笑道:“我还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将大红衣服,穿得比公子更好看帅气的。”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凤七小姐看到,一定会非常喜欢。”

    “是么?”天镝暗若有所思。

    话说这个丫头可是死活都不愿意嫁给他的,若不是自己事事防范在前,又有岳父凤财神和岳母凤夫人的强制打压,只怕这丫头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吧?

    想想还真是烦恼啊。想他天镝暗龙章凤姿玉树临风,江湖之上想要嫁给他的女子多得不可胜数,他怎么就偏偏喜欢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呢?

    好在过了今天,这丫头就是他的人了,成亲之后,她再想四处溜达,还要看他答不答应。

    做为局外人,竺元之心中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神采英发惊才绝艳的公子,偏偏要吊死在凤无忧这一棵歪脖树上呢?那个丫头,究竟是哪儿好啊?

    竺元之百般思量,也没有在凤无忧身上发现半点优点,不由暗自摇头,寻思八成是公子前世造了什么孽,所以这一世要娶这么一个老婆来还债。口中却笑道:“如公子这般情深义重的英俊郎君,天下哪个女子会不喜欢?”

    天镝暗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若是寻常女子,竺元之的话也算在理,但对方是凤无忧——想想凤七那诡异于常人的思维,天镝暗不禁深深怀疑,在她的眼里,他真的是英俊郎君么?

    呃,以前她倒是曾经赞美过他的脖子“长相不凡、有气质、有才华”,还赞美过他的下巴,“在江湖三大名颌中排行第二”……

    天镝暗摸摸自己那“在江湖中排行第二的名颌”,纠结地叹了口气,

    竺元之籍由天镝暗摸下巴的这个动作,也想到了凤无忧曾经表露出来的彪悍审美,不禁暗暗擦汗,转移话题:“公子,时辰到了。”

    天镝暗点点头,对着琉璃镜再打量一下自己,转身向外走去。

    在震天的鼓乐和喧嚣的人声中,他穿过庭院,走进洞房,转过屏风,第一眼,便见到了在红木雕花的大床上,坐着的那一个人。

    在众多喜娘丫环的簇拥下,那个人坐在床边,腰挺得笔直,头微微低着,头上的红绸垂下,一直盖到了她的肩部,连头发都没露出一丝半缕,双手放在膝盖上,袖子将手盖得严严实实,整个人坐在那里,安安静静、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大红嫁衣上的金色凤纹,在鲸脂巨烛的光辉下,说不出的耀眼夺目。

    天镝暗凝视着她,饶是素来冷静淡定,此时也不禁有些紧张,心脏不受控制地怦怦跳,他抿抿嘴唇,任凭笑意和喜悦绽放在唇边,停了片刻,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接过喜娘手中的喜秤,缓缓、缓缓、缓缓地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红盖头——

    然后,世界凝固了……

    二

    天很青,云很白,海面很平静。

    风荷村是闽东南一个很小很偏僻的渔村,村子很穷,全部人口不足一百,人们日出而做日落而息,过着贫穷却平静的日子。

    此时此刻,凤无忧和俞宁并肩趴在风荷村外海边一条倒扣的破船下面,露着两个脑袋向外看——不远处,是一个小海湾,打渔归来的船晚上会泊在那里——他们准备抢劫一条船。

    两人知道凤荷村很穷,也不是要存心欺负穷苦的老百姓,可是没有办法,稍稍富裕繁华一点的地方,都人多眼杂,而他们现在根本不敢暴露行踪。

    不敢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正在逃亡之中。

    从天镝暗家的洞房出逃到风荷村,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凭碧落殿的实力,只怕现在整个东南都已布下了天罗地网,专门等着他们两个自己投过去。

    但是,对于两个从小闯祸到大的人来说,逃避追捕惩罚的经验即使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现在,他们的目标是逃得越远越好,最好是逃离大陆,逃到海外混个几年,等天镝暗的气消了,再考虑要不要回来——

    对俞宁来说,或者这个气消的对象,还得再加一个人。

    四周很空旷,空气有些潮湿,海边的沙子雪白细腻,海浪追逐着涌上沙滩,不住拍打着海边的礁石,卷起雪白的泡沫。远处的海面上,几艘破旧的小渔船,安然地漂泊在海面上,随着海浪微微起伏,鸥鸟悠然自得地在空中盘旋低掠,再远处,天海苍茫,水天一色……

    看着远方那几艘连帆都打着补丁的小渔船,凤无忧和俞宁面面相觑——他们得活得多腻歪,才落得去抢这种破船的地步啊?要不要顺便再抢一对瓢?省得船漏水的时候措手不及找不到舀水的工具……

    俞宁叹了口气:“七七,你整这一出,传到江湖上,是算绯闻呢,还是丑闻?”

    “你和我私奔,是绯闻;你哥和天镝暗洞房,就是丑闻。”凤无忧回答得无比淡定,忽然贼笑,“不过不管什么‘闻’,你如果被你哥俞靖逮到,至少要被打断两条腿。”

    俞宁听出她口吻里的幸灾乐祸,十分来气,肩膀用力地撞了她一下,怒道:“我还不是为了搭救你,才会给我哥下药,让他替你坐在洞房里!我如果被打断两条腿,你至少还要多断两条胳膊。”

    脑补一下洞房之中,天镝暗揭开红盖头,发现底下母鸡变鸭、凤无忧变俞靖时的愤怒,凤无忧打了个寒噤,摸了摸手臂,道:“所以我们一定要逃,而且有多远逃多远。”

    俞宁叹了口气:“没错!”想想即将到来的逃亡,又觉得不甘心,拍了凤无忧额头一下,训斥道,“这种调包计,随便用谁都行,你为什么一定要害我哥?”害老哥倒不要紧,要紧的是老哥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定会杀了他啊混蛋!

    凤无忧揉着额头,道:“我一向瞧你哥不顺眼,你不知道么?”其实筹划这个调包计的时候,花缱绻曾经强烈要求扮演替身来着,不过——美得她!哼!

    俞宁用控诉的眼神看着她:“七七,我可能真的要被你害死了。”这一下搞不好三五年都回不了中原,他本来只打算在海上躲三五个月来着。

    “我还不是一样惨!”凤无忧安慰道,“我听说,乘船出海一直向西行,有一片大陆,那儿的人长得特别特别黑,据说晚上出门,面对面根本看不见人,只见悬空的一对白眼珠和一嘴白牙齿——我说,你就不想去看看?”伸手摸摸俞宁的脸,可怜的娃,还顶着一张黑脸哪!话说天镝暗真够小心眼的,居然一直没给解药……

    俞宁淡定地将她的手甩到一边,“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有!”凤无忧道,“我还听说,船向北行,那儿也有一片大陆,据说生活在那里的人,皮肤极白——如果去了那里,你不会自卑么?”

    “那好,我们还是去西边吧。”俞宁说。

    凤无忧抿嘴一乐,抓着他的手用力摇了几摇:“好兄弟!一辈子!”

    俞宁面无表情地将手抽回来——跟这货做好兄弟,被坑一辈子!

    哎,算了,他不早被她坑习惯了么?!

    俞宁也想开了,知道跟自己这坑人发小不能太较真,再说,事情做都做了,现在再斤斤计较,有意思么?便转移话题道:“你也不早说,早知道计划跑这么远,我就多带些银子路上用。现在我身上只有几百两银票,花光了怎么办?”心里不由发愁,难道在海外也要靠抢劫过日子?那也太丢我天朝礼仪大国的脸了!

    凤无忧道:“我有钱。”

    俞宁眼前一亮:“唐天子宝藏!”用力一拍凤无忧的肩膀,高兴地道,“我就知道俺家七七从来不会吃独食。好大一笔财宝啊,拿出十分之一,就够咱俩逍遥一辈子的了,我看咱也别逃往极西大陆看黑人了,干脆在海外买个小岛,咱当岛主,当海盗,咱自立门派,哈哈……”听说纪三小姐找了哥哥的一位好友出面,准备上天风海阁提亲——哼哼!咱在海外逍遥个八年十年的,然后抱着几个外国黑小孩儿白小孩儿回家,看纪三敢不敢给咱儿子当后妈……

    凤无忧撇嘴:“唐天子宝藏你就别惦记了,上个月黄河泛滥、水淹七省,上上个月云南瘟疫,上上上个月西北干旱,上上上上个月东南倭寇入侵……总之吧,唐天子宝藏都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还岛主、海盗,还自立门派,大哥醒醒吧!至于所谓唐天子的兵书地图、奇门遁甲术,她后来将藏宝窟翻个底朝天,也没找见一根毛——也不知道是没有,还是被天镝暗弄到哪儿去了,反正她又不想当“凤天子”,才懒得关心那些。

    俞宁脸一黑:“那你是打算咱俩去外国讨饭?”

    凤无忧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我有你那么笨?”伸手入怀,掏出一个锦囊,道,“这是帅大哥给的,拿到海外,换的钱足够咱们两人用的。”

    俞宁接过锦囊,打开抽口往里一看,顿时被里面的珠宝晃得眼花缭乱,他揉揉眼睛,奇怪地道:“帅孤裂给的钱?”

    凤无忧点点头:“要是没有帅大哥帮忙,调包计也不能进行得这么顺利,只怕咱们两个还没逃出碧落殿,就要被天镝暗抓回去了。”

    要说这个调包计,首先得到了花缱绻的大力支持。凤无忧知道,花缱绻一直对天镝暗心怀不轨,根本不乐意自己跟天镝暗成亲,因此她几乎稍一游说,就得到了花缱绻的帮忙。接下来,花缱绻负责调开洞房里的人手,俞宁立刻将被迷倒的俞靖送进洞房,等她和

    俞宁布置好出逃后,又帮忙在众人面前遮掩,给她和俞宁争取了不少时间。

    帅孤裂自不必说。他跟她的交情明显比跟天镝暗要好,因此自己求上门去,帅孤裂便慨然答应,并赞助了大量出逃资金,甚至还盛情邀请她,去西楚竣极峰避避风头……

    唉!可惜自打经历云非澈变身云非止事件之后,她已差不多是惊弓之鸟,除了俞宁之外,对所有人都留着心眼,因此虽然接受帅孤裂的钱,却根本没打算去他家,甚至连逃走之后准备“流亡”海外的计划都没告诉他知道……

    其实,凤无忧也不是故意不告诉帅孤裂的,只是“流亡”海外是个笼统的目标,就连她自己,现在都不知道下一步要去哪儿,哎,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安身啊~~~

    所以说,天镝暗想捉到她?做梦去吧……

    俞宁顺手将锦囊揣进自己的衣袋里,道:“帅孤裂倒是个好人。”

    凤无忧嗯了一声,顺便白了他一眼,鄙视这种财迷行为。

    俞宁对她的白眼视而不见,忽又想到了云非澈,问道:“那个,七啊,云非澈怎么样了?”

    凤无忧沉默了一下,道:“他被散去了武功,现住在碧落殿的药庐里。天镝暗说,会想办法治好他的解离症。”在将云非止驱离他的身体之前,他只能被幽禁在那里,如果云非止一辈子不走,他便一辈子都不能离开……

    俞宁叹息道:“我以为天镝暗会杀了他。”

    凤无忧斩钉截铁地道:“他不会。”

    俞宁奇道:“你什么时候这么了解他了?”而且还替他说话。

    凤无忧道:“他是大药师三千月色的再传弟子。”

    俞宁惊道:“难道在天镝暗身上,竟然出现所谓‘医者父母心’这种稀罕品质?”

    凤无忧很平静地回答:“也许是因为那天的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我才不告诉你是因为解离症患者比较难寻,所以天镝暗见猎心喜一时技痒才收留云非澈的。

    她话音未落,耳边突然听到一个阴恻恻、冷冰冰的声音:“凤小七,你很快就会亲身体会到,太阳是为什么会从西边升起的。”

    凤无忧和俞宁两人相顾,骇然失色。

    三

    床帐里非常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凤无忧躺在床榻上,瞪着华丽精致的大红色床帐发呆。

    这张拔步床很眼熟,那天她拜堂之后,被送进洞房,便是坐在这张床上的。

    现在,床榻上的被褥和那天一样的温暖柔软,还有一股好闻的牡丹清幽气息,可是她躺在榻上,却觉得很疲惫很不舒服——无论是谁被点了穴道放在床上一整天,都会如她这般四肢僵硬全身疲惫的!

    从风荷村被抓回来,她就一直这样躺着,不服不忿,无畏无惧——怕什么怕?反正天镝暗也不会把她怎么样,点个穴躺几天有什么了不起?起来之后,她又是一条僵尸好汉……

    房间内外铺着厚厚的地毡,即使有人走过,也不会发出半丝声音,直到床帐被掀起,凤无忧才知道有人进来了——

    敢这样走进这间房的人,还能是谁?

    凤无忧立刻将眼睛紧紧闭住,假装睡着了。

    感觉中,来人掀开床帐,坐在床边,然后便安安静静的,没有动作,也一直没有开口。

    凤无忧等了半天,终于沉不住气了,悄悄将眼睛张开一条小缝。

    天镝暗坐在床边,手臂随意地搭在膝盖上,一袭高贵的黛紫色轻袍,衬得那绝世的容颜,妖娆又冶艳。他意态从容,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一双幽幽凤眸,却深沉如墨。

    我去!干嘛拿那种被始乱终弃的眼神看着她呀!凤无忧条件反射地倏然闭眼,睫毛抖了几抖,随即觉得这种自欺欺人的举动,弱了气势,立刻又张开眼睛,壮着胆子望了回去,讪讪地道:“那啥,好久不见哈。”

    天镝暗凝视着她,手指在她肌肤细嫩的颈子上缓缓地摸过来摸过去,声音低缓而魔魅,“凤小七,你想怎么死?”笨妞,连装睡都装不像,还想逃婚?!

    “老死!”凤无忧脱口而出。反正不想被掐死。大哥你的手太冰了,捂暖之后再摸人家的脖子是一种礼貌的说……

    天镝暗面冷如冰,“你以为你还有这个机会吗?”

    凤无忧小心肝抖了抖,好汉不吃眼前亏是她最大的优点——

    “我错了!我该死!我不厚道!我不是人!”她立刻忏悔。拜堂之后又逃婚,的确不是人干的事,但是,在“不是人”和“黄脸婆”之间,她选择前者。

    只是不厚道么?天镝暗看着她,表情很是高深莫测,“你就这么不愿意嫁我?”

    凤无忧迟疑了一下,“说实话还是说假话?”

    天镝暗似笑非笑,“你倒说个假话试试。”

    凤无忧:“……”说实话会不会挨打啊?

    天镝暗沉声道:“说。”

    “是你让我说的!”凤无忧心一横,壮着胆子道,“谁愿意嫁给一个虐待自己的人啊!”真跟你成亲,被家暴我上哪儿说理去!

    “我虐待你?”天镝暗气得都笑了。看来这些年,他太放纵她了,结果却惯出这么一个不知道好歹的东西,居然还说他虐待她!

    “举出例子!”他道。小畜生敢信口胡说,他不介意真的虐待她一下。

    凤无忧扒拉着手指跟他算账,“你以前逼我上吊、赶我睡柴房、给我吃剩饭、强抢我的东西、骂我笨、敲我头……”还屡次打她家的尊臀——擦,她都不好意思说。

    就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记恨他一辈子?

    天镝暗简直都要气笑了,“你知不知道,就凭你做的那些混账事,换了别人,脑袋都被我切掉一百多次了。”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守护着这么个东西一天一天长大,从一个调皮的小鬼,长成一个皎洁如月、明媚如阳的大姑娘,好容易等她成熟可以摘果子了,结果这丫的居然长到墙外去了,还给他引来了一大群心怀不轨者。帅孤裂、云非澈、俞宁,还有那些有名的没名的阿猫阿狗,哪个是易与之辈了?天知道他有多辛苦,生怕一不小心,她就被别人偷走了——事实上,纵使他殚精竭虑地布局谋划,她也真的差点跟别人走了,甚至在成亲当天,就敢跟人“私奔”……

    想到自己拳拳情意,这个混账家伙却根本没放在心上,天镝暗有些伤心,有些痛恨,又有些酸涩。沉默片刻,他突兀道:“以后不打了。”

    “啊?”凤无忧呆了呆。

    “我说,以后不打你,也不骂你,这样可以了吧?”天镝暗忍耐道。

    会有这样的好事?凤无忧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时是非常的欠揍——难道面对这样的自己,天镝暗真的涵养那么好能保证不破功么?

    她犹豫片刻,道:“可是……”她还是不想嫁。

    “还有什么?”天镝暗耐心地问。他倒要看看凤无忧不愿意和他成亲的心结在哪里。

    “你……忒好色……”凤无忧道。

    “我好色?”天镝暗食指屈起,强忍着在她额头上重重敲一下的愿望,“我哪里好色了?”好吧!那句“不打了”的誓言,他说的太早了。

    “这几年我在江湖上,就听说你身边女人多如苍蝇,比如清凤门的赵无双、峨嵋山的明镜、点苍派的雪莲子、白衣女剑柳明月、西冷玉女莫轻烟……”凤无忧扳着手指,一个一个数,最后被数出来的数字惊到,“靠,数都数不过来,**啊你!”

    天镝暗觉得自己要冤死了,忍气道:“江湖中人闲极无聊,就喜欢制造传播绯闻,你说的这些女人,我连认都不认识。”

    凤无忧鄙视:“你还不承认。”

    “我又没做过,为什么承认?”天镝暗怒道:“何况,你除了道听途说,有没有一个是你亲眼见到的?”

    “有啊!”凤无忧理直气壮。“你身边就有一个。”

    “我身边?”天镝暗脑筋一转,“你说花缱绻?”

    “没错!”凤无忧撇嘴,“自己打自己脸了吧?”

    天镝暗没有一丝被打脸的觉悟,淡淡道:“花缱绻是我的侍女。而且——”他话音一转,“花缱绻胆敢帮你逃走,你知道她的下场么?”

    “什么下场?”凤无忧问。她不是关心,而是好奇。

    “她接了你的班,去做四等丫头。”

    凤无忧:“……”

    天镝暗微笑问道:“听了这个消息,你很开心吧?”

    凤无忧:“很开心。”

    话说她一向看花缱绻不顺眼,这次逃婚虽然得到她的大力支持,但基于花缱绻的目的不纯,所以各取所需,她用不着感激——不过,回头自己倒可以去安慰安慰她,传授些职业经验什么的,某人不是曾经说过么,四等丫环虽然级别低,但是升职潜力大啊,做得好的话,还是很有机会升到三等的,哈哈……

    天镝暗看到她满眼的幸灾乐祸,笑了笑,又道:“还有另一个消息,你听了一定更开心。”

    “还有什么消息?”

    “你的好兄弟俞宁,已经踏上去外域的海船,此时应该已经在五百海里之外,再有多半个月,他就可以到达南洋的爪哇岛。等我们儿子满周岁的时候,会有人送他回来,参加儿子的满月礼。”

    “……的确是个令人开心的好消息。”凤无忧咬牙说。开心得她都快哭了。

    “只要你开心,什么都好!”听说南洋有些国家的菩萨很灵验,所以,俞宁,你最好多多拜拜菩萨,让我们早一点生儿子,否则你真的回不来了……

    轻轻放下床上的帐幔,天镝暗的笑容如暖风微薰,缭乱了春夜。

    烛光透过红绡的床帐,映照得帐内一派朦胧的粉色。

    凤无忧陡然紧张起来:“喂,你、你要干什么——”

    “嘘!小声!”天镝暗道,“我要传你一招绝世武功。”

    “骗人!”凤无忧鄙视极了,她长得就那么像是是缺心眼的,是个人就想骗她一把?“你明明是想洞房。”她叫道。

    “好吧!我知道你很想洞房,可是——”天镝暗笑道,“——你至少也含蓄一点吧?”

    “含蓄——”他挑挑眉,“这个词的意思你懂吗?”

    她想表达的重点是“洞房”这两个字好吧?也不对,她根本就没提过要洞房啊混蛋!凤无忧立刻对天镝暗怒目而视,咆哮道:“谁说想洞房啦!”

    “别不好意思嘛!”天镝暗忍不住好笑,“既然你强烈要求,那我就勉为其难,和你洞房一下吧。”

    “你听不听得懂人话?我才没要求你跟我洞房!”凤无忧气红了脸,还强烈!还勉为其难!呸!

    “好啦好啦,我理解你的心情,你不用这么激动!”天镝暗笑着安抚,摸摸她白嬾的脸蛋,指下的肌肤滑腻如玉,他的心怦然一动,强压下心底的悸动,笑道,“咱们都这么熟了,还害羞什么?瞧瞧这小脸红的,都烫手……”

    人家那是害羞吗?那是被气得气血冲顶!凤无忧用力地磨着牙,面无表情地道:“你见过会害羞的僵尸吗?”尼玛老子都被点了穴道一整天了,你不要假装没看见!

    “对哦!”天镝暗仿佛才想起来一般,笑着伸指解穴,“我都忘了。”

    凤无忧只觉全身一松,僵硬的肢体顿时柔软起来,她一边等待血脉畅通,一边干巴巴地道:“年纪轻轻记性就不好,我建议你多吃点猪脑狗脑,以形补形嘛。”

    天镝暗笑着点头:“回头咱们一起补。”

    凤无忧慢吞吞地道:“我倒用不着——”腰部猛地发力,一跃而起,扑上去将天镝暗砸倒在床,双手牢牢

    钳制着他的双手,用全身的重量来个泰山压顶,狞笑道:“我感觉自己现在更激动!更害羞!更不含蓄了!”所以,你准备好承担后果了吗混蛋!

    天镝暗手腕一退一缩,极为轻巧地就脱离了凤无忧的掌握,随后,他伸手在她腰上一抱一翻,立刻主客易位,望着凤无忧倏然瞪圆的眼,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个小混妞真是笨。

    “你、你你……”凤无忧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什么?”天镝暗的声音突然温柔下来,低低的,喑哑的,鼻尖轻轻地触了触她的鼻尖,“嗯?”

    凤无忧脸陡然一红——这次是真的脸红,红得莫名其妙,红得心慌意乱。

    天镝暗低低一笑,微微俯头,唇温柔地落下……

    番外·大梦桃花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风也带着三分料峭。

    已是中午,对面街的骨头馆人满为患,酱排骨的味道一阵阵飘过来,毫不客气地往人的鼻子里钻,好多路过的行人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加快了脚步。

    不过我一点儿都不馋。

    我刚刚吃了两大只外焦里嫩的烤红薯,胃里面被香软甘甜的薯肉填得满满的,连身上也变得暧暧的。

    烤红薯是从几个地痞那儿抢来的,至于他们是从哪儿抢的,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我知道那几个地痞很不高兴,他们正在街道尽头的拐角后面缩头缩脑,用很饥饿的目光盯着我,恨不得把我当作烤红薯扑上来咬几口。

    这几个傻货,还以为我没看见他们呢,我连他们在商量什么都听见了!除了下绊马索套麻袋打闷棍,他们还敢追求点高层次的东西吗?

    懒得理他们了!档次太低!

    摸摸饱胀的胃,我在避风的墙根蹲下去,一边晒太阳,一边无聊地瞎琢磨——我,是从哪儿来的?

    我是从哪儿来的呢?

    听在西城门前卖早点的胖大婶说,我是前天一大早从西门进城的,进门之后在她那里吃了一碗馄饨、一屉***,没给钱就跑了,临走还“顺”了两个豆沙烧饼。

    后一点我坚决不承认,因为我根本就不爱吃胖大婶家的烧饼,馅太小,咬一口咬不着,咬两口咬过了,忒坑爹。

    好吧,回归正题,胖大婶证明了前天我曾经路过西门,可是前天之前我在哪里,胖大婶就不知道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而且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咳,其实,我连自己是谁都弄不太清楚。

    不过据北大街开绸缎铺子的黄**说,我姓沙,排行第二。

    只是对于黄**这个说法,我心中存疑。因为昨天,我在他的小孙子,六岁的黄小毛小朋友手里,骗走了一条炸鸡腿。所以,我完全有理由怀疑黄老爷在打击报复——沙二沙二,那不是傻二么?黄**才又傻又二呢!他全家都又傻又二!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今天上午把黄小毛哄出来,揍了他一顿,然后一溜烟儿逃到南城来了。凭黄**的智商,估计还在北街转悠着找我呢,嘿嘿嘿……

    决定了,至少十天我不去北街,谅他累断老胳膊老腿也找不到。嗯,这一条得记在纸上,装到口袋里随时拿出来复习复习,省得过两天又忘了。

    话说,我发现自己记性不太好,有点爱忘事儿,不久前发生的事,很可能转身就忘了。比如刚才路过笔墨店的时候,店里的赵秀才冲出来,很激动地揪着我的领子,说我偷了他家的三支狼毫笔、一方松烟墨和两百张洒金笺。

    当时,我做出很愤怒的样子,反揪着赵秀才的头发,大声质问他一个堂堂秀才,居然平白无故冤枉一个记性不好的女孩子,还揪着人家的衣领,难道不知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么?实在是有辱斯文!

    生气之下手头上没准,差点把赵秀才薅成秃瓢,只是赵秀才光溜溜的脑袋,也无法点亮我心里的阴霾——话说,我口袋里的笔和墨究竟是哪里来的呢?真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当然,即使想不起来,我也绝对不承认是在赵秀才的店里偷的,我宁肯相信,这东西是赵秀才想替黄小毛报仇,所以故意塞到我口袋里栽赃陷害。对!一定是这样!

    我一边琢磨事儿,一边从口袋里拿出笔墨,又摸出一张纸,提笔准备写字——咦?我刚才打算写什么来着?

    一手握着笔,一手托着下巴,对着面前的纸苦苦思索,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于是叹了口气,又将笔墨整理好,重新塞入口袋。

    算了不想了,反正也想不起来。

    然后我继续晒太阳。

    初春的阳光暖而不烈,晒得人昏然欲睡,恨不得将身体都融化在阳光里。吃饱喝足之后,闭着眼睛晒太阳打盹,果然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事情了。

    正似睡非睡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人踢我的腿,我以为是挡了谁的路,连眼睛都懒得睁开,将双腿缩回来。然而,伴着“咚咚咚”的叩击声,额头变得好疼。

    “尼玛!”

    我怒!生平最恨人家敲我的头了!顺手从边上划拉起一块砖,瞪起眼睛准备给这个手贱不怕死的开颅见红——

    面前一排,从高到矮、从老到少,站了四个人。

    左边,是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儿,大约六七岁的模样,白白胖胖,穿着青绸裤褂。

    鼻涕虫儿的旁边,是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模样,白白胖胖,穿着青绸裤褂。

    青年人的旁边,是一个老头,大约五十来岁的模样,白白胖胖,穿着青绸裤褂。

    老头的旁边,是一个老老头,大约七十多岁的模样,白白胖胖,穿着青绸裤褂。

    我揉揉眼睛,咦?果然打了孩子大人就出来啊!来者非别,正是黄小毛、黄大毛、黄**、老黄毛!

    想不到这么快他们就从北街找到南城来了,而且还是祖孙四代一齐出马。呜,果然歧视别人的智商是不对的。

    我摸着额头,瞄着老黄毛手里的紫竹拐杖。很明显,这就是敲我头的凶器。

    我捏捏手里的家伙,用随手捡的一块板砖,对抗老黄毛的专用武器,显然不太容易。

    那么狭路相逢,对方人多势众,武力值又不对等,怎么办?

    一个字,逃。必需的!

    打定主意,我趁老黄毛和黄**吹胡子瞪眼睛之际,翻身跃起,一掠上墙,再一跳,便跳入墙内的园子里。

    有时候,逃命只需一道小小的围墙,我在这头,黄毛一家在那头……

    围墙里面是一座废园,朱漆斑驳的亭台楼阁,东倒西歪的假山,干涸的荷塘,掩没在荒烟蔓草中的小径,处处弥散着颓败而凄凉的气息。

    这里是我住的地方。

    这一点估计老黄一家知道,不过我谅他们也没胆子进来。

    因为这是一间鬼宅,而且排名城里四大鬼宅之首,据说在里面作祟的是一只红衣的美艳女鬼,但凡有入园者,必被吸尽精血而亡,不分男女。

    显然,这个说法很不靠谱。因为我在园子里住了两天,根本没见着什么红衣女鬼,倒是看见几窝野鸡野兔子,现在它们归我管了,等哪天晚上肚子饿了,就把它们当宵夜吃。

    鬼园里的房子很多,我住在北角的一间偏房里。那个房间面积很小,但至少不像其他的屋子,四面漏雨八面来风,晚上还可以晒月光看星星,而且里面有一张床,虽然缺了一条腿,但被我用砖头瓦片垫住了,住起来还是蛮舒服的。

    刚要走向我的房子,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空气中有“生人”的味道。

    “生人”,是陌生人的意思。

    “生人”的味道,是一股清淡雅致的牡丹气息。别问我怎么知道那是牡丹,我忘了。

    哎,我这破记性忘起事来还一阵一阵的,你说逗乐不逗乐?

    然后,我看到在左前方干枯荷塘边的歪脖子树下,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绮丽的容颜,剑眉凤目,头戴紫色玉冠,身着一袭暗紫色的华袍,袍角用银紫色的线,绣着牡丹纹饰,气度雍容,风华盖天。

    我的呼吸瞬间停止,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活见鬼!四大鬼宅之首,果然名不虚传!

    可惜城里百姓智商较低,眼神也不太好,连男女都不分了,这只鬼虽然妖娆美丽,但的的确确是一只紫衣男鬼,绝对绝对不是红衣美艳女鬼……

    那只鬼站在歪脖子树下,望着我似笑非笑,笑得我心里毛毛的。

    午时阳气正旺,奈何这只鬼根本不惧,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这也太瘆人了!

    我心脏怦怦乱跳,不由自主地随着鬼逼近的步伐,一步一步向后退去,直到后背撞到硬物。到围墙边了,我手掌用力在墙上一撑,身子上蹿,手臂已攀上墙头。黄毛一族和鬼相比,谁是软柿子显而易见,何况我之前逃走并不是怕老黄毛打我,而是怕自己打死他……

    左腿翻到墙上,正要将右腿也挪上去,身体突然一沉,一只手揪住我的腰带,猛地一拉,然后轻松一甩,已将我拽下墙头,踉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哎哟摔得好疼!

    我两手捂着臀,心中大惊,这鬼道行太深了!

    男鬼足步轻移,行动间无声无息,修长的身形遮住阳光,一大片阴影笼罩在我的头上。

    我咽了咽口水:“大、大哥你好,大哥你找谁?”你的生前身后都没我什么事,报仇不要找我。

    “大哥?”男鬼秀眉一蹙,“你叫我什么?”

    “大……哥……”眼看着他脸上浮出不悦之色,我琢磨他八成是嫌辈分小了,也对,这只鬼说不定死了几百年,我管他叫大哥,他当然会不高兴。纠结了一下,我换了称呼:“咳,大爷!”

    瞧他脸色还是不对,我只好第三次改口,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爷爷。”那么大年纪的老人家,叫声爷爷不算数典忘祖吧?话说我祖宗是谁,我早就忘了。

    男鬼凤眸微眯,幽寒的目光牢牢地盯着我:“凤七,你又在搞什么鬼?”

    凤七是谁?我想了想,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爷爷您认错人了,我不姓凤,也不叫七,我姓沙,排行第二。”我当然不是傻二,但我更不是什么凤七,敌我未明的情况下,冒名顶替的事可做不得。

    “傻二?”男鬼不怒反笑,“凤七,你可真有出息!”

    这个问题用不着我回答。傻二不傻二,跟有出息没出息,半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男鬼笑容微敛,伸出一只修长白晰的食指,居高临下地按住我的额头,声音阴柔:“凤七,刚才,你是想逃?”

    这只鬼的忘性比我还大,都说了我不是凤七。

    “哪有!我只是……只是想出去给您找点儿吃的。”我做出一种无比狗腿的模样。

    男鬼显然没听懂,挑了挑眉,问:“给我找点儿吃的?”

    “是啊,您这大中午顶着太阳跑出来,一定是饿坏了吧?真是可怜见的!我跟您说,墙外面有四个绝好的食物,我去把他们请进来,您想吃老的吃老的,想吃嫩的吃嫩的,还有两个不太老不太嫩的,保您吃好喝好。”黄家四毛,对不起,我是骗这只鬼的,不是真的想将你家老少四代一网打尽捉来喂鬼。

    男鬼修长的眉轻蹙,凤眸幽光闪动,他的声音也带着凉意:“你在跟我装傻?”

    我敏锐地感觉到,这只鬼生气了!不安地用屁股向后蹭出几寸,小小声道:“我哪有。”

    “还说没有?”他的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起一层黑气。

    我惊恐了,举双手投降:“鬼爷爷饶命!不要吃我!”

    男鬼冷冷地瞪着我,忽然一把扯住我的右臂,按住了我的腕脉。

    完了完了,这就要啃了!我强忍着眼泪,哽咽着跟他商量:“鬼爷爷,我好几天没洗澡了,你容我点时间,我去把自己涮干净,你再啃成吗?”

    男鬼根本不理我,却也没下口咬,只是在我的腕脉上按了片刻,然后问:“你之前,是不是进我的药室,偷偷拿我放在左面第三个架子上,那瓶大肚长颈的青瓷瓶了?”

    “怎怎怎、怎么可能!”我噙着泪,又气又吓都结巴了。吃人就吃人吧,还要找借口,假装自己是替天行道么?这只鬼真是太虚伪了!别说我没偷,就算偷了,现在也不记得——当然,就算记得,也不会承认的。

    男鬼凝视着我,沉思片刻,突然笑了起来,笑容优雅而潋滟。

    “大梦!”他说着,将我的手臂丢下,然后从袖袋里摸出一条帕子,擦了擦手。

    这个意思,是嫌我脏不吃了么?我暗暗高兴,却不敢显露出来,于是装出一副迷惘的样子,问道:“什么?”

    “没什么!”男鬼笑着说,叫了一声,“傻二!”

    “在!”我身子一板,来个立正。

    男鬼一边笑一边揉了揉我的头发:“七七呀七七,看你以后还敢溜进我的药室,乱翻乱动的不。”

    “我没有!”不承认!没做过的事情,坚决不许栽在我的身上!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男鬼又笑,边笑边说,“傻二啊,你这个名字很不好听啊,我给你起了个新名字,嗯,以后你叫就七七吧。”

    我:“……”

    男鬼挑挑眉:“你不高兴?”

    这次鬼爷爷说错了!本来是个二,突然变成七,搁谁谁不高兴?

    鬼爷爷没有吃我,因为我答应做他的饲养员,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此刻,他老人家正祖宗样地坐在我的床上,嫌弃这嫌弃那。

    而我,孙子样地垂手站在他面前,乖乖地听他数落我的床又破又硬,还缺条腿。

    我也知道这张床不好,可是好床很贵,我根本没钱买,难道去偷,不,“借”床么?然而这么大只又沉重的家伙,没有帮手,我一个人怎么“借”?于是我建议鬼爷爷和我一起“借”床,黄**睡的床是黄花梨的,既高贵又雅致,到时候,只要他变出原形来,黄**定会吓得直接挺尸,那张床就是他的了。

    哪知鬼爷爷一听,头顶立刻黑云缭绕。好吧好吧,我自己去好了,“借”不来床,“借”两床被子垫子还是可以的。

    被子类的物件比较轻,我也没走远,跳墙出去到胡同口的冯举人家,偷偷溜进冯家小姐的闺房,从柜子深处“借”出六条精美华丽的绣花被,用带子系成一个大包,扛在肩上回了家。别问我为什么不趁机溜走,因为鬼爷爷说了,我要是乖乖听话,月底他给我开工钱!

    我问他:“给多少钱?”

    他说:“一个月二十两银子、三套新衣。衣服一套霞衣锦、一套绮罗纱、一套天蚕丝的。”

    “那我怎么养你?”

    “包吃住。”

    “你吃什么?”住我倒有一间破屋,但吃就麻烦了,他要是吃香烛还好说,万一要是吃人,那我可没法养。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这可让我不好意思了,我这几天吃的东西来历比较杂,分别是胖大婶的霸王餐、骗黄小毛的鸡腿和抢地痞的烤红薯,这哪儿能对鬼爷爷说。

    纠结了一会儿,我说:“那么,就早晨包子小米粥,中午大米饭红烧肉,晚上馒头烙饼面条管够,如何?”心里飙泪,鬼爷爷这是逼着我抢饭店啊!

    咦,我这又是想哪儿去了?刚才我要做什么来着?貌似还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蹲在墙角揪头发捶脑袋地想了半个时辰,也没想起来。

    突然嗅到一股牡丹清雅的气息,我抬起头,看着身边不知何时出现的鬼爷爷,猛然记起来了,我是替他偷……不,“借”被子去了。

    “那个,啥,”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他,貌似他不太爱听我叫他爷爷,于是只好含糊地用“啥”代指,“我刚才替您找被子去了,四条已经给您铺到咱那破床上了。”另外两条我自己用,打地铺。

    他叹了口气,摸着我的头发,自言自语地咕哝:“大梦除了令人遗忘旧事,难道还有把人变成智障的功能?”

    “那个啥,你说啥?”我问。

    他轻轻一笑:“以你现在的智商啊,估计也听不懂啥了。”

    这话说的!饶是我脸皮厚,我也觉得自己现在肯定一脸血。

    这个“啥”并不难养,每天包子米粥米饭红烧肉馒头烙饼面条……我弄回什么他吃什么,也不太挑嘴。而且小城虽然不大,但饭铺酒楼至少也有几百家,咱也不可着一家“借”,每顿换个地方,起码三个月不用重复光临。

    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我从一家酒楼后厨里“借”了五只馒头、半包酱牛肉和一只烧鸭,回到家递给“啥”,看他笑眯眯吃得津津有味,我猛然间想起一件事:尼玛!他要有钱付我工钱,还用天天吃我偷来的饭?

    于是,当夜,我偷偷在他的床铺和枕头下藏了几只癞蛤蟆,然后,我——

    逃跑了!

    窗外鸟声啁啾,窗纸染微白。

    天快亮了,我得工作了。

    因为前一阵子和饭店打交道多了,我对这一行业产生了深深深深的兴趣,现在,我是百川城最大的饭馆聚香源的小伙计。

    聚香源二楼的包间“听雨轩”,归我管。尽管负责包间“一片云”的王小花老是嘲笑我是看厕所的,但我一点都不生气——都不稀得说她,当“一片云”很好听吗?妇女用品似的!

    话说饭馆最豪华的雅间叫“观瀑亭”,瞧我们老板的品味多特殊啊!我前天琢磨出一个很委婉很有内涵的雅间名“闻香阁”,如果提供给老板,不知道他发我奖金不。

    平心而论,我们饭馆的包间名字虽然奇怪,但是我的工作却很不错。每天迎迎客、上上菜、斟斟酒,再送送客,轻松不累,碰到大方的客人拍拍马屁啥的,常常会收到打赏的小费。不谦虚地说,自打我到这聚香源饭馆上班,这“小费王”的名头就没落到别人头上过。

    站在“听雨轩”门口,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王小花说闲话。

    “啥时候我能当上‘观瀑亭’的伙计就好了!”王小花说。

    这人真是胸无大志!我鄙视地道:“啥时候我攒够十两银子,我就上豪华包间‘观瀑亭’吃一顿去,而且专门让你伺候!”

    王小花明显不愿意伺候我,于是脸拉得比驴长。

    我没闲工夫理她,因为听到楼下伙计嚷:“‘听雨轩’客人一位!”

    楼梯上走来一位男客,暗紫色袍服,绣着精致的花,头发用紫色钗子绾着,颜如冠玉,凤眸深幽,行动间从容优雅,一股好闻的牡丹香气扑鼻而来。啧!好骚包的客人哦!招待好了小费定少不了。

    我立刻撇下王小花迎了上去,殷勤引路到“听雨轩”门前。“客官里面请!”挑帘让客。

    骚包客人进了“听雨轩”,却不落座,望着我挑挑眉,似笑非笑。

    作为一个高素质的伙计,我当然明白客人的意思,于是抽出腰带上掖着的雪白抹布,在椅子上拂了拂,然后假装不经意地展了展仍然雪白无垢的抹布,表明我这“听雨轩”卫生绝对达标。

    “客官您请座。”

    男客笑了笑,坐下来:“有什么拿手菜?”

    “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我一边上茶,一边张嘴报出一串菜名,嘴皮子那叫一个溜儿。

    男客抿着嘴,一双幽深凤眸荡起涟漪:“哟!练过?”

    “小意思。”我谦逊地说,话说这位客人本来生得极好,这一笑起来更是妖孽!

    “那就来烩银鱼、清焖莲子、扮粉皮、炝竹笋,再来一壶玉湖春。”

    “好嘞您哪!”我转回头下菜单,顺便去拿热水,片刻之后继续回来伺候。

    不久,菜上齐了。

    我忙给客人斟上酒,他一边吃菜,一边慢悠悠地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开口了:“伙计,你这报菜名的功夫,是打哪儿学的?”

    “那是!”这位客人问到我拿手的功夫上了,我立刻来了精神,“为了当好聚香源的伙计,我特意跟城南莲花桥下说相声的小孙三学的,对着河边足足念三天,您瞧我这嘴唇都磨出茧子了。”我捏着嘴巴给他看。话说那套词没多少字,但对于我这破记性来说,难度实在太大了。唉,想干好一番事业,忒不容易了。

    男客低低笑了两声:“你这过得倒是挺开心。”

    “还成!为客官服务嘛!”我大言不惭,“像我这样从不藏奸耍滑只知道埋头干活的好伙计,上哪儿找去。”

    男客脸上的笑容越发不可抑:“我正好需要一个好伙计,雇你,干不干?”

    我无可无不可地道:“做什么活儿?”

    “出趟远门。”

    “有多远?”

    “快走两个月就到,慢走三个月。”

    “我需要做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沿途伺候。”

    听着倒不累。我犹疑了一下:“给多少钱?”

    “一个月二十两银子,三套新衣。一套霞衣锦、一套绮罗纱、一套天蚕丝的。”

    “包吃住?”

    “包!早晨包子米粥,中午大米饭红烧肉,晚上馒头烙饼面条,管够。住嘛,我住什么价钱的房间,你就住什么。”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厮开出的条件太好了,我很心动,只是,他的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

    我想了想,想不起来,于是伸出三根手指,道:“先付三个月的工钱。”据我的经验哪,条件越诱人,越保不准。

    谁知他也不傻,摇着头伸出一根手指:“不行!最多预支一个月。”

    “两个月!”我缩回一根手指。

    “一个半月!”他显然没法子用手指表达一个半月,于是悻悻地缩回手。

    “成交!”我把五根手指全伸过去,“拿钱来!”不给钱不干活,这年头,欠薪的太多,讨薪太难,打工仔活着不容易。如果我拿了预支薪水,就不怕是招工陷阱了,到时候最多拿钱就溜,世界这么大,他上哪儿找我去?

    他笑着伸手入袋,掏出三锭纹银,十两一锭,我接过来揣入怀中,五根手指变成巴掌做握手状:“老板,合作愉快。”

    他挑挑眉:“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件事?”

    我想了想,对,真的忘了一件事!立刻又将银子掏出来,放进嘴里用牙咬咬:“十足真银,鉴定完毕。”

    他哼了一声:“业务很熟啊!”

    我讪笑了下:“呵呵,习惯,习惯了!”不知道有种坑爹的银子外面看着只有一层银皮,里面却是包着铅块的么?

    他蹙蹙眉,重复了一句:“我说,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没忘!”我重新将银子揣起来,虽然我记性不太好,可这么短时间的事儿还是记得的,“没错!地道的内造官银,不掺假的。”

    老板一拍桌子:“你拿了我的钱,我上哪儿找你?你上哪儿找我?”

    对啊!我恍然大悟,忘了问了,立刻知错就改:“老板你好,老板贵姓?”

    “我姓天,天镝暗!”

    “哦!”我点头哈腰,“天老板您好,天老板再见。”

    “再见?”天老板脸沉了下来,“再什么见?拿了钱之后,再也不见?”

    “天老板您的疑心太重了!”我做出委屈状,“我可是从不藏奸耍滑只知道埋头干活的好伙计。”

    天老板哼了一声,不再多说什么,只给我起了个代号:“小七子。”

    无所谓了,爱叫啥叫啥吧!

    先去向掌柜的结钱辞工,然后跟着天老板出门,临走时我突然看到王小花站在“一片云”门前向我飞眼刀,我立刻跟掌柜订了“观瀑亭”,并指名要王小花伺候,而且肯定不给小费的说!

    穿着崭新的旅行便衣,我跟天老板一起上了路。

    衣服是天老板送的,因为他嫌弃我从聚香源穿出来的衣服有一身葱爆羊肉味,并且质量不好,还不如抹布白呢。

    其实,这两样东西有可比性么?聚香源的抹布用一次换一次,衣服七天能洗一次就不错了,洗衣服钱还得在工钱里扣。算了咱不跟外行的人计较。

    虽然被送了衣服,不过我也不感激天老板,因为我过的那是什么日子啊——他用笔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我的手背上,令我每天对着他早晚各读一千遍,然后写一千遍,读好写好才许吃饭。而且还强迫我把他的画像揣在怀里,睡觉也不许拿出来,每天必须对着画像花痴半个时辰,同时表忠心半个时辰,发誓永远永远会记得他。

    你见过有这么自恋的老板么?这不是变态是什么?老板是在对我进行厌恶疗法么?他是怕我不恨他呀!

    给条活路吧大哥,我可真没法活了!

    在水深火热之中,我已无法计算经过多少日子,事实上是我记不住,只不过我有心眼儿,怕老板亏我的工钱,每天写的字都留着呢,最后结计工钱的时候拿出来一数,就知道一共有多少天了。

    天老板笑话我小气,我转过头不理他。实在是他的厌恶疗法效果太强大了,我现在一见到他就想抄砖头,对他的脸有无法抑制的摧毁欲望。唉!健忘症没治好,又染上一个强迫症,我觉得应该申请工伤了我!

    这一天,终于看到远处有一条白线隐隐浮起,走得近了,便见一座雪岭平地而起,山脚是一丛丛的杜鹃,红的同火共妍,白的与雪争辉,再往上,山势逐渐峭拔,气势磅礴,峰可插云。

    天老板说,这座天罗雪山,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站在天罗雪山脚下,抬头90度角,仰望之。雪山高拔晶莹,山体越加壮观险峻,山腰云腾雾绕,令人望之生畏。

    这只是一座雪山吗?不!这是曙光,这是希望,这是痛苦旅途的终结者啊!我热泪盈眶——打工仔赚点钱不容易啊,力气好卖,精神折磨受不了啊!

    天老板去的地方在雪山南巅,山峰之上有一座冰屋,冰屋门前有一个人,也不知道在冰雪中站了多久,身上积了一层厚厚的雪,身形却仍一动不动。

    那是一个身形枯瘦的老者,须发皆白,身上也穿着雪白的袍子,如果不是他手中拿着一柄乌鞘长剑,我差点以为这是一座冰雕。

    那老者看到我们,瞳孔收缩:“来者何人?”

    天老板看了我一眼,我立刻会意,上前几步,大声答道:“这是我们大老板,天镝暗!”

    “天镝暗!”老者失声道,随即眼中浮起戒备之色,“天公子,突然驾临我天罗雪山,何故?”

    天老板清俊容颜也如雪,他缓步走向那老者,凤眸深邃如渊:“我要雪沁桃花,给,你活,不给,你死!”

    “好狂傲的小儿!”那老者蓦然变色,冷笑道,“纵然你天镝暗在中原如日中天,但在我枯莲雪隐手里,也讨不得好去。今日这西域雪岭,就是你葬身之地。”

    天老板淡然一笑:“小七子。”

    我立刻答应:“在。”天老板比我可不讲理多了,跟人要东西还这么嚣张,这不明抢嘛!

    “你到远一些的地方等我。”

    “是!”我依言走出十丈外,觉得不太保险,立刻又退出五六丈,忽然想起一事,急忙回头大声喊,“天老板,您千万小心些!”

    天老板闻言,绽颜一笑,满天风雪顿失颜色。他点点头,只回了一个字:“好!”顿了一顿,又道,“放心!”

    唉!我就是不放心啊,咱还没结账呢,你可不能死,不然谁付我工钱啊。

    我担忧地点点头,再向前走五丈左右,躲在一块岩石旁边。

    冰屋之前,突然搅起漫天风雪。

    风雪的裹挟中,隐隐有剑光闪动。

    未多久,风停雪住。

    我定睛看去,那老者一手执剑,一手护胸,立在雪中一动不动。但我视力极佳,即使隔这么远,也能看到他的颈上一道淡红色的细痕,眸子已失去了光泽。

    只是没有血,大概血还来不及流出,就冻结了。

    而我的大老板,天镝暗俊颜含笑,暗紫华袍当风微拂,满身风华。他右手托在胸前,莹白的掌心,是一朵雪玉桃花。晶莹剔透的花瓣,里面隐隐红丝,光华宛转,似有无尽的生命在流动。

    我悄悄凑过去:“这是什么?”

    “雪沁桃花。”

    “做什么用的?”

    “用来吃的。”

    “这东西——”能吃?这个问题有点傻,天老板绝对不会奔波万里,杀人一个,只为了抢这东西来看着玩的。我匆忙转了口,“好吃吗?”

    天老板忽然微笑,笑容愉悦:“很好吃!”他说,“想不想尝尝?”

    “不尝。”真要是好东西,他肯给我一个当伙计的尝?才怪!

    “咚!”天老板弯起食指,敲在了我额头上。

    我生气地撅嘴,最讨厌人家打我的头了!

    天老板一笑,突然将雪沁桃花放进口中,然后头压了过来。

    我鼻中先是闻到一股清冽的牡丹气息,然后嘴唇碰到一对软软凉凉的物体,然后口里度进一些清凉**的液体,然后,我晕了过去。

    早晨,我睡醒了,伸个懒腰,然后睁开眼睛。

    房间很简陋,除了我睡的床,什么都没有。奇特的是,屋顶地板都晶莹剔透,宛如水晶。透过墙壁,可见窗外片片飞雪,远处,是苍茫的雪山。

    出现灵异事件了嗨!昨天晚上我还在江南看桃花听春雨,这一觉睡来,关山万里,竟然跑到雪山来了!

    我匆匆跳下床跑出去,门外,一个紫衣男子,正含笑而立。

    天镝暗!

    我放下心来。只要这家伙在,管它是江南,还是雪域!

    *** *** ***

    “大梦”是一种前调清新甘美尾调辛酸苦涩的香息,它的存在,是让人瞬间忘记过去,为当年大药师三千月色亲手炼制。据说当年,三千月色的挚友因爱侣亡故,痛不欲生,药师遂炼制此香,给挚友使用。谁知挚友用后,不但忘记爱侣,竟然连世间一切俱忘,每日糊里糊涂,宛如痴傻之人。

    三千月色悔恨之下,潜心研究,发现西域天罗雪峰的雪沁桃花是唯一解药。只可惜这种雪沁桃花极为难得,汲取风雪精华百年,始开花一朵,花仅开三刻,三刻内不摘,花坠成碎玉。

    三千月色之后,“大梦”仅余半瓶,本来一直存放在天家药室的木架上,然而那一天,她偷偷溜进去捣乱,竟然嗅到了“大梦”。

    然后,她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包括他和她自己。

    她可以忘记一切,但是,不记得他了,这怎么可以!

    于是,他来找她了。

    他在一场大梦里,找回了她。

    番外·在一起

    夜深沉,有风乍起。

    凤无忧牵着马,走在前面,满脸的不愉快——食言而肥,天镝暗将来一定会变成大胖子的!以前还发誓不欺负她了,现在她只不过做错了一点小事,又被惩罚来给他当马僮……

    天镝暗坐在马背上,一双美丽的凤眸,一刻也没有离开前面少女的楚楚背影。

    她的衣衫很单薄,江湖中最普通的女子劲装,穿在她的身上却好看得紧。背影纤纤,肩若削成,凤千丝束在她的腰间,宛如一条素色的腰带,勾勒出蛮腰不盈一握……风有些凉,吹得她长发纷飞,身姿绰约,人若乘风而飞,翩跹欲去。

    现在的她似乎很乖,很安静、很认命地牵着马,但是他根本不用去问,也知道她那颗小心眼里,一定充满着愤慨与不平。那张清艳至极的脸上,黑琉璃般的眼睛现在一定在骨碌碌地转,里面翻滚着无数的鬼主意。

    他只要看她一眼,就知道那个小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天镝暗默默地握握手指,好想摸摸那头飞舞的长发,顺便再敲敲那个不开窍的头啊!恍然间,他想起五年前,在黄山派后园与她的那次相见,心里忽有些微的惆怅。

    彼时,他青春年少,被几个世家小姐、名门千金、江湖侠女纠缠得无法脱身,路过荷塘的时候,突然看见有两个孩子在打架,他们似乎是为了抢一条小鱼,你掐着我的腰,我按着你的臂,在池塘边滚来滚去,泥水四溅中,那个调皮的小姑娘,早已满头满脸都是泥巴。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顽劣的小姑娘,于是多望了几眼,那个小姑娘突然抬起满是泥污的小脸,呆呆地看看他,然后便咧着嘴笑。

    这一笑,明艳如骄阳破雾,灿烂得山河都明亮起来,只一见,便让他屏住了呼吸。

    然后,他很吃惊。这个举止粗野、泥里打滚的小脏妞,居然是他那个传说中肌肤欺雪、眉目如画的未婚妻?

    然后,他很恼火。他的未婚妻不但和男孩子抱在一起摔跤打架,居然还打输了!

    然后,他很不好意思。虽然他早已名扬天下,却仍然像寻常少年那般,突然见到了自己的小媳妇,于是从心底泛出羞涩、不安、期盼、喜悦……

    然后,他还有些小得意。虽然他的小媳妇脸上被泥糊得几乎分不出五官,可是笑起来真好看,明丽、明净、明澈,眉眼张扬间,眩目耀人,令他仿佛身处百花齐放的盛世,幸福、喜悦而忘忧,身边那些衣饰华美的侠女千金们,连她的一根小指头都比不上。

    这种种情绪混杂,令他心里突然很乱,想去把她从泥里抱起来,却还是有些别扭,也不知道是气她还是气自己,于是,他故意不理她,反而去和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女子说话。

    然后那个无法无天的小脏妞,便对他丢泥巴,一团又一团。看到那双因生气而亮如星辰的眼,他很想笑,但也因此更想气她——算是惩罚吧!谁让她和别的男孩子打架了?谁让她这样不争气,打架还打输了?谁让她和别的男孩子……这样熟悉了?虽然年纪小,但也要记得男女有别么!

    记得那天,他就站在那里任她用泥巴打,可是以她的武功,哪里会打得中他?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戏谑地看着凤财神家的七小姐撒泼撒野,这个调皮的小鬼眼圈都红了,他忽然很生气——他调教自家的小媳妇,别人凭什么来笑话?

    在他沉了脸准备替她出气的时候,君山水云坞的云非澈却拉住了她的手,微笑着替她抹去脸上的泥,哄慰着牵着她的手离开——而这些,本来应该是他来做的。

    那一刻,他素来冷静甚至有些冷酷的心,陡然升起火焰,只因为——他的小媳妇,对他丢泥巴,却在云非澈面前乖得不像话!

    然后,他便冲上去,将她夺过来,按在膝盖上打了几巴掌;然后,她便哭着回去告状;再然后,事情开始诡异地走向另一个方向,他和她的命运,也差一点逆转……

    天镝暗仰首望天,面上微微含笑。

    不管怎样,她和他总算在一起,就像现在这样,一起慢慢地走下去,直到永远。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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