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在天想着,他要不要找一个比较稳妥的男人娶了她呢?如果那个男人是真爱她还好,如果那个男人爱的不是她,而是他能够给他带来的权势和地位,那么凭他如今的身家地位,应该能够满足那个男人吧?至少,在他有生之年,那个男人对她好吧。不管怎么样,有一个男人“养”着她,这样,就不用担心她养不活自己了了吧?嗯,这样,算不算还了老爷子欠人家的恩情? 司在天能够拥有现如今的120亿的身家,除了祖辈留下了一定的财产外,还有就是他本人敏锐的商业嗅觉和超强的行动力。这不,脑子里才刚闪过要给叶小迷找个妥当的男人的想法,当天晚上就打电话给秘书吕世秀,让其收集整理一下本市年纪18到25之间的未婚创业青年或未婚富二代名单,三天后交给他。这样,他就可以早点敲定出人选,然后慢慢观察。等叶小迷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才好不会错过了合适的对象。 此时,韦苇、钟璞玉可不知道已经有人开始打他们心上人的主意了,他们俩正忙着收集有关“降头术”的资料呢。他们约好在韦苇的公寓里碰了一个头,一边讨论一边整理着已经收集到的资料,这一忙活就是好几天: “‘降头术’盛行于在东南亚一带,是一种恐怖而邪恶的巫术,通常都被用来害人,籍着法术的力量加害于别人。一个精通降头的巫师,可以远从千里杀害人,而且来无影去无踪,甚至以置人死地的方式,实施报复行为……” “而且,降头术分为‘药降’、‘飞降’、‘鬼降’三种类型。其中‘药降’是一切降头法师必须学习的第一个步骤。它和我国苗疆一带所盛行的‘放蛊’非常相似,苗疆一带的苗女将毒蛇、蜈蚣、毒蜘蛛、青蝎子、癞蛤蟆这五种最毒的蛊类,同放入一个坛子中。任由它们在里面互相攻击、咬食惨杀,等到最后都死光,而且糜烂干燥后,研制成粉末,这就是所谓的‘蛊毒’,将蛊毒下在欲害的人身上,可以使人精神错乱、癫狂,或者肉体疼痛难忍,以至于死亡。而‘药降’和‘蛊’一样,南洋地区的的土著女子,就常用药降来对付负心的情人,为了防止对方欺骗她们的感情,违背答应回来迎娶的承诺,于是在对方离开之前,将药物落在食物里,让对方将混有药物的食物吃下。如果对方遵守约定回来,土著女子会拿解药给他服用;对方若是变心而毁约,降头药即发挥作用,使其全身腐化、溃烂而死亡。因此,也有人利用降头药来威胁控制他人,使对方完全听命于他……” “还有一种解释是,‘降头术’为分‘降’和‘头’。‘降’指施法的所用法术或药蛊手段;‘头’指被施法的个体,并包含了对被施法个体诸如生辰八字、五行命理、姓名、所在地点、常用物品、身体部分关联物如毛发指甲等等。或运用特制的蠹虫或蛊药做引子,使人无意间服下,对人施体产生特殊药性或毒性从而达到害人或者控制一人的目的;或者运用灵界的力量如鬼魂,通过对个体被施法者的八字姓名及相关物品而构建信息,进而‘模拟个体’,最后达到制服或者杀害被施法者的目的……” “蛊毒,指以神秘方式配制的巫化了的毒物……” “蛊,不仅种类多,而且善变化以至无穷,让人防不胜防,恰如晋干宝《搜神记》所说:‘盒有怪物,若鬼,其妖形变化,杂类殊种.或为猪狗,或为虫蛇,其人皆自知其形状。常行之于百姓,所中皆死。’……” …… 熬了几天几夜,也没让韦苇、钟璞玉讨论出一个结果出来。到不是他们不认真努力,实在是叶小迷的症状与反应太特别了,既不像是降头,也不像是蛊。他们无法确定这种东西会不会对叶小迷的身体有害,对方的目的,也无法确定叶小迷本人是不是知道。 为此,韦苇、钟璞玉二人还特地跑到司宅,试探的问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她有没有遇到过什么特别的人,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好吧,特别的人嘛,她说的是他们;特别的东西嘛,就是一些惊悚美食了,什么活蛊奶酪、什么柬埔寨的油炸毒蜘蛛、什么昆虫盛宴、什么墨西哥蚂蚁卵食物、什么蝙蝠汤、什么胎死壳中的毛蛋……或许还不是很正宗的,不过挂名的、沾边的都碰过了。 一谈到这些诱人的惊悚美食,叶小迷就直咽口水,谈兴正浓,拉着二人将材料来源、做法、菜式、味道等等,说得一清二楚,可比专家。 她是说得眼睛发亮,兴奋不已,却累得韦苇、钟璞玉二人直犯悚。天啦?!这都是什么东西?!他们只知道她贪吃,爱各异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是从来不知道竟然是这些东西?! 呕!这惊悚美食……惊悚有了,可是这“美食”?韦苇、钟璞玉两人根本不敢相信,都这样了,还是美食?!这下,根本不用查了,不管叶小迷中的是降头还是蛊毒,照叶小迷这吃法,不中才怪。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入了肚子,不出事才有鬼。 唉……两人无声的在心底一叹息,只能转过身去,计划着再慢慢的从一道道惊悚美食查起来。希望能够从叶小迷入嘴的东西查到一点线索吧。 等他们从司宅出来,才恍然想起,貌似,他们还没有问,她有没有感觉她最近有什么异常?不过,应该也不用问了吧,这异常他们都知道:含量变得特别大,撞鬼了,时不时昏迷一下。 韦苇、钟璞玉是来了又走,两个人神神秘秘的,同进同出,什么也不肯说,也不知道在干嘛。反正,叶小迷一头雾水。要不是知道他俩的性取性很正常,她都要怀疑,他俩一连几天都没有来找她,是不是有基情啊? 嗯嗯,叶小迷摇头。这个念头一定不能有,其中一个是她的追求得不说,还有一个是她的男朋友呢。虽说,这个男朋友她也不知道会是多久,或许因为升学而分开,或许因为家世差距而分开,或许因为感情淡去而分开……但这样的想法要是让他们知道,一定会觉得是对他们的侮辱(其实,是她心里根本舍不得两个喜欢她的帅哥不再喜欢她了吧)。 其实,对她和韦苇未来是否真的能够结婚,幸福的过下半辈子,叶小迷并不太抱希望。她很有自知之明,她知道他们之间的家世差距很大,知道即使她有了一个身家120亿的养父在那里,那也只是她的养父,不是亲生父母,提升不了她多少地位,弥补不了他与她之间的差距。她唯一值得骄傲的,便是她有了小虫子,“异能”的存在,让她有了可以争取一下的资本,但毕竟不够。这两样东西加起来,在他的面前也只是乒乓球比之篮球。即使只是初初领略,她也能感受到韦苇身后的背景之强大,那绝对是令人超乎想象的。一个破案如神让警察都佩服的少年,一个仅凭一个之力就可以扭转让司在天都头痛的危机的少年,可以想象要怎样的家族花多大的力气才能培养得出来?那么,他背后的家族岂不更让人难以想象? 这样的人,岂是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她可以配上的?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越是走近韦苇,越是了解韦苇,叶小迷就越发现,韦苇身后的背景大得超出她所能理解的范畴。她平时是傻傻的,稀里迷糊的,笨笨的,但在这一点上并不笨。她知道什么样的感情可以争取,什么样的人是她连争取都不能的。 现在的她,喜欢上了韦苇。她不想去了解韦苇的身后有什么,也不想思考以后他们会不会在一起的问题,先就这样过着吧。谈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也不是一件坏事。曾经拥有过,也是一种幸福。就像她曾经问老妈的问题:“妈,如果你早知道爸会那么早就离开你,你还会跟爸在一起吗?” 老妈微笑着说:“会啊。因为曾经幸福过。” 因为曾经幸福过,所以不后悔!这是老妈给她的答案,这也是她给韦苇的答案。不过他们这场恋爱会谈上多久,她都会紧紧抱住现在,就好像抱着她怀里的那只海马抱枕,抱得紧紧的,笑得甜甜的。她才不要因为那些还没有到来的事情而苦恼呢,反正“曾经幸福”过了,也足够她纪念一身了。就算只能和韦苇谈一天的“恋爱”,第二天就分手了,然后心痛了,哭得稀里哗啦了,她也要谈这一天的“恋爱”,拥有这一天的“幸福”,这就是她叶小迷给予韦苇的恋爱。 她不想要那种爱得死去活来,因为家世的缘故而不得不跟韦苇分手的爱情,那种狗血的爱情太悲惨,太痛苦,太伤人伤已。也或许,是她还不够爱韦苇吧,只是想要一场恋爱,而不是想要恋爱的“结局”。因为不是太爱,所以她可以很好的享受这场“恋爱”,又可以在这场“爱情”该结束的时候抽身离开。 当然,她的这些想法,她是不会告诉韦苇的。这让这些成为她心中永久的秘密吧,一个永远只属于她的秘密。 也许,在以后的生命中,她再也不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一个让她爱到“曾经拥有过”也不后悔的人;也许,她会遇到那样一个人,一个爱到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跟他在一起的人。不管遇到的是什么人,那时,她一定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吧,她一定不会错过了生命里的那场“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