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上)

藜麦在跟秦封离婚后十年,收到由秦封律师转交的遗嘱。遗嘱表明秦封死后,所有财产都由他这个“前夫”继承。包括他估价几十个亿的公司股份和他名下所有珠宝收藏和房产。这可戳了秦家那些人肺管子,变着法要把藜麦弄死给秦封陪葬。藜麦烦不甚烦,干脆把股份卖了,现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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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微红着胖脸,“我也想萃萃了,好久没有见到她啦,我想趁这段时间在学校学首简单点儿的歌,等回去的时候,唱给她听,你说好不好。”

    藜麦差点记不起来他说的这个萃萃是谁,想了下,略微皱了下眉,“你对她,是认真的吗?”

    之前藜麦觉得路蕴喜欢沈萃,无非是少年怀春时候,恰巧看到人家小姑娘长得漂亮,就会春心萌动。

    被青春期荷尔蒙影响,把对漂亮异- xing -的略微好感当成了喜欢,随着时间往前或者看多了漂亮小姑娘,这种感觉也就会逐渐淡去。

    五中别的不多,漂亮小姑娘真是多了去,长得好的,气质好的,会打扮的比比皆是。

    真要把沈萃放过来,估计也就不显眼了。

    可路蕴也在五中待了有半个月,还对人小姑娘念念不忘,莫不是真动了心吧。

    他这儿还有所怀疑呢,路蕴却是理所当然的偏偏头,“当然啊,她都答应当我女朋友啦,我前两天给她写信,聊的可开心了。

    之前我送给她的那个玉坠子手链,她也挺喜欢的,还问我是在哪里买的呢,说她一直都喜欢这种玉,想自个儿去买个当项链戴。

    我琢磨着等明天有空,就去上次那个店里,再给她买个差不多的坠子,我上次看那店里还有其他很漂亮的小玩意儿,也顺便给她买一点回去。

    你明天有没有空,咱们一块儿出去逛逛吧。”

    藜麦因为上辈子沈萃跟秦封的事儿,对这姑娘印象不好,总觉得她心机颇深,况且那姑娘眼光是真高,不像是那么轻易能答应路蕴的- xing -子。

    十有八九还是想着让路蕴当冤大头,想要他送的东西,只是这毕竟只是他自己的怀疑,无凭无据的,也不好跟路蕴说。

    毕竟他当时正跟秦封好的时候,差点就为着路蕴说几句秦封坏话跟人闹翻了,以己度人,他觉得路蕴应该也不太喜欢他在背后说沈萃坏话。

    这事儿还得从其他方面下手,他低下头,略微敛下自己眼里的怀疑思索,轻声问路蕴,“你手里有多少钱?”

    路蕴的学费是他直接给交了一年,当时他们为了不让路蕴妈妈知道五中真实学费,编了个1500块的金额出来,给他们拿来报名的那1500块藜麦收着。

    都记着账呢,他肯定不会把这么大笔的钱交给路蕴自己收着。

    想来路蕴手里无非就是他妈妈给他的生活费省下来的,一个月也就100块生活费,路蕴从小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根本没有节省的概念,自然也省不下钱来。

    他这算着路蕴手上的钱,路蕴却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藜麦可是他的大债主呢,他欠着藜麦几万的债没钱还,却还在这琢磨着要花钱给女朋友买礼物。

    颇为不自在的咳嗽一声,“麦子……欠你的钱我都记着呢,真的,等我开始挣钱了,我一定先还你,你相信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藜麦当然信得过他,不然当时也不会主动提要借钱给他的事儿,况且这两年学费金额巨大,也不是靠省点饭钱就能解决的。

    他不可能就盯着路蕴还钱,为了这笔钱让路蕴正常日子都不过了,那就跟他初始目的相差甚远了,“我就问问你有多少钱,当时那玉坠子是老板送的。

    老板大方,送的虽然是个小玉件,个头小,但是品质雕工都是上乘,你要去他店里买的话,跟那差不多的,估计价格在1000左右,你钱够吗?”

    路蕴震惊的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藜麦,“你说多少?”

    藜麦神色平静,“1000左右,咱们跟老板也算认识了,到时候厚着脸皮讲讲价,估计980左右可以拿到手,你要买的话,我去给你讲讲价。”

    路蕴嘴角抽搐着,慌乱的挥挥手,满脸的不敢相信,“不不不……算了算了,哎,不是,这个怎么会这么贵,就那么一小块!要一千块钱吗?怎么可能呀!”

    藜麦继续神色平静的给他科普,“那玉坠子虽然不是羊脂玉之类的传世名品,但是品质也算顶尖,雕工更是不凡,1000还算是比较中肯的价格。

    若是个头稍微再大一点儿,品质再稍微好上一分,就能雕个菩萨或者弥勒佛,价格至少是十倍数往上涨。

    要往那些装修高档点的店铺里放这,两三万也能卖。”

    路蕴瞬间被这个价格给吓怂了,再不敢想要去买个玉坠子的事儿了,只是唏嘘道,“没想到买个礼物要花这么多钱啊。”

    藜麦点头,“嗯。”

    不过随即又摇摇头,“也不是所有礼物都花这么多钱的,主要你别把目光盯到玉石上,玉石这东西吧,不是咱们现在这个年龄能玩得起的。

    你换点其他东西当礼物吧,像钢笔笔记本之类的,价格不贵,也实用,咱们毕竟都是学生,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我想沈萃大概也是能理解的。

    若是你想送点有新意的,可以自己做些东西,你不是说想要学首歌给她吗,不如先学竹笛,你自己做也好买也好,去弄2支一样的。

    送她一支,你自己留一支,这样你两都有,看着还能睹物思人,挺好。”

    路蕴得了主意,想了想,觉得这办法还真是不错,笑着跟藜麦道谢,“麦子你真聪明!哇,你简直太厉害了!”

    藜麦笑笑,“嗯,你还出去逛吗,去的话我陪你。”

    路蕴从椅子上跳起来,“去,走吧。”

    转眼就到了藜麦要过生日这周,这天还恰好是周六,藜麦就收拾东西准备跟路蕴回家一趟,林卿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生日的时间,送了他一枚手工制作的书签作为生日礼物。

    里面封了金黄色的银杏叶,拿银色笔勾了边,左侧写了赠藜麦几个花体字,做工很精致,封层也平整好看。

    送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着脸,“我看你喜欢看书,觉得你肯定用得上,我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你别嫌弃。”

    藜麦没跟班上人说过自己生日,也没想着在学校过生日,冷不丁大早上就收到礼物,正高兴呢,自然不会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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