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第二部

由简明、罗杰和张静组成的刑辩律师铁三角,致力于为冤者昭雪,让死者瞑目!废弃的车辆,衣衫不整的女孩,指纹、齿痕、精液等种种痕迹统统指向一个人,是证据确凿还是精心设计的阴谋?温文尔雅的大学教授手握钉头锤,是过失杀人还是被人陷害?被拐卖的妇女反而成为贩卖...

作家 张海生 分類 科幻 | 24萬字 | 89章
第 65 章
    中了一个从五楼探出头看热闹的群众,并致其死亡。幸运的是,那时候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完善,当地检察机关、纪委、政法委等部门迅速介入,组建调查组,最终认定涉事警察处置合理、合法。死者死亡纯属意外,涉事警察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当地政府与死者家属商讨民事赔偿。

    但张静并不开心,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刊登谭琼辉讲话那则新闻的旁边,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在那篇文章里,这个评论员认为警方工作不力,竟然让一把枪藏在闹市里,危害群众安全,身边就有毒贩,警方竟始终没能发现。

    他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吼声:沉睡的公安机关,醒醒吧!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就该对得起纳税人的付出,就该主动地去工作,而不是被动地等待!

    发表这篇文章的人就是前阵子在电视上大放厥词的那位意见领袖。

    “我们也是人啊,我们也得吃饭睡觉上厕所啊,让所有的事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这不就是开玩笑吗?就算是上帝也做不到吧?”张静瘫在沙发里,不满地说道。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老罗笑道,“问题不是出在你们身上,你跟这种人生气,就是在严重诋毁你自己的智商。”

    “你啥意思?”张静斜着眼睛看着老罗,神色不善。

    “我的意思嘛,就是不管你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只要你穿着这身皮,那你就肯定有问题,谁叫你有特权呢?”老罗摇头晃脑地说道,“我弱我有理,你强你不对,这就是他们的道理。

    “不过,”老罗忽然正色道,“丫头你放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和你小明哥一定都会站在你这边,保护你的!”

    “就你?”张静嗤笑了一声,“我觉得还是跟着小明哥更靠谱,起码他有脑子。”

    “可他没身子啊。”

    “要那个干吗?打架的话,我上就够了啊,我需要的是一个出事的时候能帮我摆脱麻烦的人。”

    ……

    听着这两个人斗嘴,除了耸耸肩,表示无辜,我还能做什么呢?不管是谁,我都打不过。

    对了,2016年6月8日,南方某城市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鸣枪示警,流弹再次击中了五楼探出头围观的群众。所以,我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警方执行公务时,最好不要围观,尤其是五楼的群众,那简直就是凶宅。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谁家住五楼,送给我吧,这种凶宅,恐怕只有我这种不怕死的人才能镇得住了。

    我虽然在努力维持着老罗和张静留下来的这点儿资产,但是,长期的入不敷出已经让我坚持不了多久了。我急需一套房子,能够复制他们留在这里的痕迹。

    小巷怨灵

    爱有两种极致,无下限的奉献和不容反抗的控制。

    ——沃兹基·硕德

    1

    9月底的时候,天终于凉了下来。

    一早起床,我就瑟瑟发抖,找出了长衣长裤穿到身上,却没有任何的好转。走到楼下的时候,我却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感官出了问题,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依旧是短袖短裙的打扮。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天气预报,32度,晴,无风。我恍然惊觉,天还是那个秋老虎肆虐的天,只是,随着所剩不多的生命地流逝,我的体温也在流逝着。

    时间不多了吗?

    鼻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淌了出来,我随手擦了擦,湿腻,黏滑。

    是血。

    我匆忙掏出纸巾,卷成一团,塞进了鼻孔,微仰着头。我从仪表盘上拿过烟,随手抽出一支,点燃,靠在驾驶座里,不由得苦笑,就现在这个鸟样儿,我真的能挺过一年吗?

    胸口隐隐作痛。我把抽了一半的烟从车窗弹出去,想了想,又下了车,抬脚踩灭烟蒂,俯身捡起,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

    时日无多,还是做一个文明的人吧。

    重新回到车里,拧动车钥匙的时候,我感觉手在颤抖,力量在一点点地流逝着。

    不行,还不是时候,再给我一点儿时间,不需要很多,一年就行。一年,让我把我们的梦想交给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让我们的梦,在这个世界上延续下去。

    咬着牙,我发动汽车,以最低限速开到了律所楼下。我停好车,缓了一会儿,从包里拿出药,倒出几片塞进嘴里,费力地拧开一瓶矿泉水,和着药一起吞进了胃里。等待药效发作的时间里,我看了一眼后视镜,却悚然一惊,镜子里的那个人,是我吗?

    一颗光秃秃的脑袋,蜡黄的脸,发紫的嘴唇,豆大的汗珠正从额头滚落。然而,我却没有感到任何的热量,反而一阵阵地发冷。

    尽管几年前我就已经知道,此后每一天的生命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恩赐,可看着它就这么慢慢地离我而去,一阵悲凉让我顿感浑身无力。

    缓了足有半个小时,身上终于有了一丝暖意,脸色也开始红润,我这才下车,走进了大厦。

    “简大哥,你没事吧?”律所前台,一个短发的姑娘关切地问我。

    我怔怔地看了她几秒钟才认出,竟是剪短了头发的林菲。

    “我没事。”我笑了一下。

    “你迟到了十分钟。简大哥,你真没事吗?”林菲不放心地又问了一次。

    “真没事。”我抬手揉了揉胸口,岔开了话题,“你怎么把头发剪了?留了挺长时间呢吧?”

    “这个啊。”林菲自豪地一笑,“我参加了一个志愿者活动,号召大家捐献头发给那些需要的人,所以我就剪了啊。”

    “你还真舍得。”我笑道。

    “有什么舍不得的?”林菲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头发剪了,过段时间就长回来了,但是对那些受助者来说,这可是份大礼。简大哥,你不知道,那些人收到这些掺杂着真头发的发套时,感动得都快哭了。

    “简大哥,我看你也别总剃光头了,把头发留起来,然后,捐给那些人,不是更有意义?”她忽然顿了一下,面露歉然,“对不起啊,简大哥,我忘了你……”

    我微微一笑,毫不在意。

    我现在的光头和我必须做的治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在几年前,在我还不需要做这样的治疗的时候,我的那些头发可也都是给了那些人呢。

    可以想象,那时候,我需要把自己的头发留到多长,甚至连护发素都用上了。捐献的话,发长短于二十厘米、发质不好、做过染烫可都是不合适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那还得从2006年的年底说起。

    那年的12月,我们接了一个案子,而案发则是在三个月前的9月份。

    那天夜里,已经11点多了,一个身形窈窕,留着短发的女孩儿,脸上带着怒气快步走着。穿过一条大约五百米、没有路灯的小巷,就是女孩儿家的楼下。

    女孩儿叫赵芳,二十六岁,一名白领精英。这条小巷,她几乎每天都走,偶尔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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