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男配不做老实人[穿书]

沈云和穿进了一本男主励志年代文里,成了里面的逆来顺受的老实人男配,男主他继兄。他刚穿过来就中暑在床,没来得及缓过神,又差点被同行男知青意外失火烧死。沈云和拼了命在火灾中抢救出一枚家传戒指,没想到却意外绑定了一个酒仙系统,附带赠送一个种田空间,种田、...

第(41)章
    “我给它们配了些草药,没想到有点效果,但还没好全,还是有生命危险的。”沈云和没敢再给它们吃青霉素药粉,估摸着再下两包,应该是能痊愈了,他得把控一下时间。

    夏栀十分惊喜,连连鼓掌,“沈知青,你真了不起,我听别人说,你家里是兽医世家,当初还不相信呢,没想到你还真有两把刷子!”

    “只是凑巧成功罢了。”沈云和笑笑,把猪栏里的猪粪都清出来,挑到后面的粪堆,又用稻草盖好,这些猪粪都是公家的,等队里下种、种地什么的,这些便是肥料。

    等他忙完,夏栀又让他去洗了手,颇为郑重的把手里的油纸包打开,“你看,这是我从国营饭店给你带回来的。”

    纸包里是一只油汪汪的鸡腿,被煎的金黄,上面打着花刀,撒着一些喷香的香料,沈云和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一只鸡腿放在后世,绝对不是什么大事,可能他还不爱吃,但是来这里过了这么久,一点荤腥都没有沾上,这只鸡腿便显得弥足珍贵。

    夏栀被他傻愣愣的样子逗乐,一把将手里的鸡腿放到他的手上,“吃吧,我在国营饭店已经吃过了,这都是给你的。”

    这年头,谁不是缺荤腥,夏栀有这份心,沈云和有些感动。

    两人在门口的槐树下坐下来,他小心翼翼的撕下一块腿肉,放进嘴里细细的嚼着,简直是美味,人的嘴和肚子,其实说来也是个神奇的东西,吃野菜和吃肉类完全是一种不同的感受。

    三下五除二,一只半个手掌大小的鸡腿,已经下肚了一半,他的馋意,也勉强止住了七、八分。

    “我吃饱了,剩下的你吃吧。”沈云和把油纸包递回去。

    等他做成了北国军机大臣的生意,想必吃鸡腿已经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别人想着他,他也不能做个吃独食的人。

    夏栀当然不肯接,不过沈云和的态度也很强硬的回绝了,她只能是权当他不好意思,便也没有强行再推过去,就当着他的面,把剩下的半个鸡腿解决了。

    吃完了东西,她拿出手帕,小心翼翼的擦了擦嘴。

    夏栀生的秀气,鹅蛋小脸,杏眼红唇,纵使来下乡这么久,她仍然格外注意自己的皮肤,除了手臂以外,脸上竟然是没有晒黑半点,仍然白皙无瑕。

    此时已是黄昏,金灿灿的阳光从树缝里照下来,有那么一两缕,调皮的落在她的头发上,沈云和在这一瞬间,突然生出一股身在画中的错觉。

    夏栀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凝视的目光,良久,她叹了一口气,“听说新一批的招工指标即将下达,你说我们村,谁能这么幸运呢?”    招工?

    是的,沈云和猛的想起,在书中是有招工这么一个情节。

    每年的秋天,上面都会下来一批名额,明面上招工对象主要为贫下中农子弟,但是上面也知道,若想让知青们长期在乡下扎根是很难的,所以在招工上面,对知青们会略有倾斜。

    如果情况没有改变,按照书中的情节,此次分到枫树公社的有6个招工名额,再下分到两个大队,他们所在的红星大队分到三个名额,但红星大队下面,除了太阳冲生产队以外,还有石屋村、樟树村两个生产队。

    枫树公社离县城不算太远,下放到这里的知青很多,他们太阳冲,除了汤桂美是石屋村过来支援的,就一共有6个知青,这一点点名额,还不知道够不够关系户消化。

    如果他没有记错,此次招工,他们太阳冲是一个也没有选上。

    “你不要急,我们总有机会离开这里的。”沈云和轻声安慰夏栀,先不说她明年的师范学校推荐名额是否有意外,再过两年,高考也会恢复,到时回城也会简单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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