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崇皱着眉从左往右一排排地念下去,“0、6、2、7、0、2、1、6、6……” 每念完一个数字宁宇的脸色都难看一点。 念完阿崇抬头去看宁宇闪躲的眼神,“……你写我电话号码gān嘛?” 他用手指擦了擦,发现擦不掉那些数字,像是烙上去似的,也不知道拿什么笔写的。 宁宇这次不止是耳朵,脸也快红了。他犹豫了会儿,才说了句:“……不gān嘛。你睡觉的时候,我无聊就拿签字笔写了。白色那面太gān净了,我无聊,就随便写写。” 阿崇看宁宇的神色,心里咯噔一声,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qiáng烈了。 大概是错觉,应该没有这么夸张……不至于这么纯情吧? 但如果有第三个人在这里,那个人或许会大声地告诉阿崇:宁宇正在加载爱上你的进度条,目前数值已达66%。 “……可惜魔方只有9个小格啊,我的号码是十位数。”阿崇随便打乱那个魔方,还给宁宇,“差一个数。” “不差。”宁宇说,“最后一个数是9啊,每一面9个小格,我看到这一面,就知道最后一个数字是9。而且我记性很好的,特别是有关数字,无论是把这个魔方打乱多少次,我都能记住你的号码。” “宁宇。”阿崇突然叫了他一声。 “啊?” “你三天后会回国,我是常住曼谷的。”阿崇语气有些沉,“你来这里是来玩的,该找乐子找乐子,什么好玩就玩什么,别记挂太多,遇到什么也太当真。我不知道你是……第一次,但以后你就明白了,这事儿挺普通的。你年纪小,我才跟你说这些话。” 讲完后阿崇开始后悔。一是后悔为什么要睡个雏儿呢,后续粘粘糊糊的烦人得很。二是后悔……好像说得有点直白,宁宇看上去有点懵,不知道是不是在难过。看着挺实诚一男孩儿,也不知道想不想得通。 宁宇愣了会儿,才收起了那个魔方。 他似乎没太在意了,对阿崇说:“我很清醒啊。我知道的,接下来的三天我会认真地喜欢你,然后我会忘记你。” 他声音有点紧,似乎是在说给自己听。 阿崇听完就笑了,他回:“对啦,你是聪明人嘛。” 聪明人? 聪明人不会做糊涂事?难说。 阿崇刚说完那句话,宁宇就把那个魔方丢进了垃圾桶。 那个时候宁宇也自信满满地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忘记他’。 第14章 出门前阿崇注意到宁宇走路的姿势似乎有点奇怪。 再回想一下,他感觉宁宇这几天走路好像都有点别扭。 阿崇心想会不会是第一次后面出了什么状况,就还是问了句:“你后面不舒服?” 宁宇身子顿了下,才道:“没有,我是脚不太舒服。” 阿崇视线下移,去打量宁宇脚上那双看起来很新的帆布鞋,问:“脚扭了?” “不是,是鞋子有点磨脚。”宁宇说,“这鞋是来的时候我妈买的,在机场就让我换上过来了。我球鞋穿43.5,但她每次都会买小半码,我穿着就会有点小……我妈记性不太好。” 阿崇怔了下,才道:“那你要跟你妈说啊,不然下一次她还是会给你买小半码的鞋,难受的是你自己啊。” “我以前跟她说过几次,但她每次还是会忘记。后来就懒得说了。”宁宇面上淡淡的,“反正只小了半码,我将就着穿,磨几天就合适了。也没这么娇气。” 阿崇看着宁宇的脸,写满得体听话的脸。一句话说得这么无辜善良,真烦。 阿崇从小到大都很讨厌好学生,谁让好学生身上总有种学校的味道。 在阿崇记忆里,学校的味道是香樟味——他的小学、初中都有香樟树,那味道好难闻。 那时候每次踏过学校的树影,他总觉得像是拉开一个尘封很久的衣柜,令人皱眉的樟脑味扑面而来,味道里是令人昏昏欲睡的读书声。老师喜欢听话的好学生,他们身上有一样的香樟味,他们都在用尽全力用樟脑的味道盖住书的霉味,让自己不要烂得那么快。 “就算只是小半码,走久了脚也会磨烂的,这样不行。” 说着阿崇到行李箱里拿了双新球鞋出来,递给宁宇,“不嫌弃你先穿我这双吧,这双我买来还没穿过几次,44码。放心,我没什么脚气之类的。” 阿崇觉得,宁宇一定会拒绝自己。 果然。宁宇说:“真的不必,我习惯了,没那么娇气。” “为什么要勉qiáng自己?”阿崇故意把话说得有点难听,“你妈都不在乎,你又何必去体谅她,还要留一脚的疤做纪念品?哪来的傻子啊。” 宁宇听完怔了下,他表情有些不太确定,但还是说:“感觉你在关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