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车马慢

路昭十岁的时候,母亲生了个弟弟。 弟弟是雄虫,父亲抱着他高声欢呼,说这个家的一切都是他的。 从这以后,路昭就再也没能坐上饭桌吃饭。 他问母亲,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爸爸弟弟一起坐上桌吃饭。母亲并不回答,只是沉默地吃着碗里的一丁点东西。 这样的日子过到了路昭十八岁,他的人生终于迎来了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他要上大学了。 他考上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可这张通知书拿回家去,就被父亲撕了。 “我不是叫你报汽修学院?!谁叫你报首都的大学!” 凭什么呢?凭什么他得早早出去挣钱供弟弟读书,凭什么他的人生要被牺牲掉? 路昭不甘心。他带着母亲偷偷塞给他的身份证,和班主任老师给他买的车票,孤身一人挤上了去首都的绿皮火车。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个平凡的午后做出的简单决定,将会改变他的一生。 他在首都读书的四年里,遇到了最好的老师、朋友,也因缘际会与天之骄子方曜同行了一段路。 可是,四年里他也失去了所有家人,再也回不去故乡,只能在异地他乡做一朵无根飘萍。 他以为自己已经经历了人生的低谷,却没有想到,这短暂的大学四年,竟然是他一辈子最快乐、轻松、幸福的时光。 告别母校后,等着他的是崎岖坎坷、险境频生的漫漫人生路。 而他没有后盾、没有同伴,只有简单的行囊,陪伴他孤独地走向顶峰。 一开始他跌跌撞撞,摔得头破血流,后来他步履蹒跚,觉得精疲力尽。 最后,他终于从漫漫长夜走到了黎明,一切皆如过眼云烟,他终于抬起头来,看见了前方瑰丽的风景。 他已经习惯了孤独,可少年时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却在这个时候,再次来到他的面前。

作家 Shim97 分類 科幻 | 84萬字 | 404章
第23章
  从小到大,秋冬天他都是穿母亲做的布鞋,同学们大多也穿布鞋,直到来首都后,路昭才在街上见人穿过运动鞋,轻巧时髦,特别好看。
  可是……
  他的目光往价格标签上一挪。
  二十五元。
  路昭迅速收回目光:“我、我就买这双凉鞋。”
  售货员去一旁的货架下面给他找三十九码,路昭便在这空隙里抓紧机会多看了几眼那些运动鞋。
  鞋子的款式并不丰富,大多都是白底红条纹,但那瘦长的鞋型甩了笨重老土的布鞋几百条街,路昭眼巴巴地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只能穿着凉鞋走出了百货商店。
  等他回到宿舍,宿舍门却开着,路昭知道是室友来报到了,好奇地走进去,就看见了一名长发飘飘的雌虫,正坐在进门的书桌旁。
  听见动静,雌虫转过头来,对上了路昭的视线。
  他虽然留着长发,但和文静秀美的白小姐截然不同,下巴抬得高高的,像只骄矜的孔雀。
  路昭拘谨地打招呼:“你好,我叫路昭。”
  雌虫上下扫了他一眼:“我叫宋悦。”
  说完,他就转回了头,冲那边床上忙活着的成年雌虫喊道:“铺好了吗?”
  在上铺忙活的雌虫加快了手脚,很快整理好床铺:“小姐,铺好了。”
  宋悦啧了一声:“那就下来收拾我的衣服。”
  看宋悦不怎么想搭理自己的样子,路昭只能默默走进屋,坐在自己的书桌旁。
  然而,他选的书桌就在宋悦旁边,这一坐下,他才发现,宋悦穿的鞋子,正是刚刚自己在百货商店看到的时髦的运动鞋。
  路昭羡慕地看了好一会儿,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宋悦盯着自己。
  “你看什么?”他说。
  路昭红了脸,小声说:“你的鞋好好看。”
  宋悦没作声,但显然被这句话取悦了,晚饭时,他主动邀请路昭一起去食堂吃。
  路昭只点了一碗素面,在食堂的补助窗口打的,便宜大碗,宋悦则打了三荤一素,吃了没一半,就说吃不下了。
  路昭忍不住说:“下次你不要打这么多了,吃不完很浪费。”
  宋悦搁下筷子抱着双臂:“我哪知道分量这么多。喏,这些肉你吃吧。”
  他把自己盘子里的肉扒到了路昭碗里。
  路昭不由愣了愣:“你连肉也不吃?”
  多么暴殄天物!
  宋悦哼了一声:“吃你的吧。”
  路昭幸福地就着肉吃面条:“和你一起吃饭真好。”
  宋悦没搭理他的感慨,无聊地四下乱看,忽然双眼一亮:“哪来的小朋友,好可爱。”
  路昭无知无觉,顺着他的目光转头一看。
  怎么是方恒?!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鞋”,有“立足”和“成长”的意思。
  现在刚刚换掉家里穿来的旧凉鞋,穿上最便宜的但是靠自己挣钱买来的鞋子,以后阿昭会有更多鞋子的 (-^〇^-)
  ——
  第13章
  路昭魂都吓飞了,顾不上吃饭,赶紧搁下筷子往外跑。
  而在食堂门口张望的小胖崽也发现了他,皱着的小脸一下子舒展开,高兴地大喊:“阿昭!”
  他迈着小短腿朝路昭跑过来,张开两手要抱抱。
  路昭却没有抱他,快步过来蹲在他跟前,抓住他两只小手:“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他太着急,音量不免有些大,胖崽瑟缩了一下,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小声说:“宝宝、宝宝……”
  见他这样,路昭连忙放缓语气,又问:“爸爸妈妈呢?舅舅呢?他们知道你跑出来了吗?”
  他语气变好,胖崽就胆子大了,嘿嘿一笑:“宝宝偷偷跑出来的。”
  他伸出小胖手指着自己的脚:“宝宝穿鞋子了,阿昭不要生气。”
  路昭低头一看,胖崽脚上真的穿着小凉鞋,只是左右穿反了。
  他心里又生气着急,又哭笑不得,无奈地叹一口气,把小胖崽抱起来往回走。
  胖崽抱住他的脖子一个劲地蹭,跟他撒娇:“阿昭,宝宝好想你。李叔叔做饭好难吃噢。”
  路昭问:“李叔叔是谁?”
  方恒努力想了想:“李叔叔就是李叔叔。”
  路昭:“……”
  方恒说:“舅舅说要叫他李叔叔。”
  路昭总算抓住了重点:“你又回舅舅家了?”
  胖崽点点头:“因为爸爸妈妈又去了很远的地方。”
  路昭:“……”
  他抱着胖崽回到了吃饭的座位,宋悦早翘首以盼许久了,看见他抱着胖崽过来简直两眼放光。
  “小朋友,我抱抱你好不好?”
  方恒瞅了他一眼,默默把小脑袋埋在了路昭怀里。
  宋悦一点也不在意:“哈哈,他害羞了,好可爱。”
  路昭的面条还没吃完,他是不舍得浪费的,打算迅速吃完饭,然后立刻去公用电话亭打电话找方先生。
  刚拿起筷子,怀里的胖崽抬起头:“宝宝吃饭。”
  路昭估摸着他应该是下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在外面乱转了这么久,这会儿到了晚饭时间,也该饿了。
  路昭便夹起碗里的清汤面条喂他,又让他吃了不少肉。
  胖崽也许是真的饿了,呼噜呼噜吃了不少,宋悦就在一旁乐滋滋地看着,不停地感叹小朋友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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