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明月

这是一个穿越做小人物的故事。     不经意间,赵兴成了一名宋朝人,他交往的对象不乏名传千古的词人、遗臭万年的大贪官、逼上梁山的大盗、艳名四播的绝代风华。     这是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时代,这里有真情浪漫的千古好男人;有闪烁千年的诗歌佳句;有精彩纷呈的商业性歌舞表演和花样百出的商业竞争……     在这个瑰丽的时代里,赵兴处身其中,如鱼得水地享受这时代的雅致人生。     本书中没有朝堂争斗没有官吏倾轧。本书描写的只是宋代市井人的世界观。     或许,书中的内容颠覆了你对宋代的惯性思维,但请你细细品味。

作家 赤虎 分類 奇幻 | 139萬字 | 462章
第一千零三章 族长的错误推理(上)
第1003章族長的錯誤推理(上)  可他能拒絕嗎?
  程同把孩子們的創業當作程家坳的公產,這是宗族傳統。這時代沒有私權;族裡的孩子還沒有成年,所以,拿現代的觀念“所有權”概念,跟他們說不通。
  念了幾遍“慎言”,趙興搖了搖頭,自顧說起自己的事:“昔日李太白曾言:讀萬卷書行萬裡路。所以,我打算開春後領孩子出去遊學――先在附近轉轉,而後稍遠……
  去年我已攢下了一筆路費,孩子的食宿都不用長老發愁……無論村裡怎麽安排,今年孩子們都乾不成正事,索性別給他們派活了……嗯,我的費用夠十個孩子遊學,我就挑十個孩子隨我走。”
  趙興說這話其實是在間接發泄自己的不滿,他的話引起一片嗡嗡聲。然而,山民注意的卻不是他的怨氣。
  程族排行第二的“長老”程老二馬上接過話頭:“哪能,老師帶孩子出去……遊學,我們那能讓老師自己出錢。我家那小子,錢由我出。”
  程老二的孩子程濁,是所有孩子中最頑劣的。聽到趙興隻帶十名孩子走,程老二擔心自己的孩子選不上,所以連忙表態願意出錢。
  程老二是名壯年漢子,這位獵戶狩獵的技巧全村第一。由於常年不在家,孩子缺乏父愛而頑劣不堪。幸好他豐厚的獵獲足以支持不斷的道歉行為,使鄰居還能容忍孩子的頑劣。
  其實,程老二當初分送獵物的舉動也是出於無奈。因為宋人的保鮮技術缺乏,因為獵物無法保存,所以狩獵技藝高超並不能使人富足,多余的獵物隻能趕緊送出去。所以程老二雖然本事大,但也家無余財。
  趙興來了後,程老二的處境變了。趙興“發明”了煙熏肉、燒臘肉、醃漬肉等保鮮技術,並開始把成品切割出各種造型,裝在精美的竹器中銷往大城市。這些“深加工”山貨,頓時成為權貴們桌上的珍饈。
  對獵物的需求量大了,程老二乾脆組織了個狩獵隊,負責給趙興提供原料,而後迅速成為村裡的“暴發戶”。僅僅一年,原本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他也成了程家坳“二富”,穿得起綾羅綢緞了。
  “讀萬卷書,行萬裡路”――這話是不是李白說的,程老二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是否有“李白”這個人。不過,程老二明白一個簡單道理:不能跟丟了老師。孩子跟趙興走的近,不僅能識文斷字,還能學會一門手藝。
  趙興這次打算幹什麽?“遊學天下”,讀書人的高雅事。程老二“衣食足”了便想著下一代有出息,這麽高雅的事,老師隻帶十個人走,能缺了誰?誰又知老師這次出去,還會教學生啥玩意兒。到時候,別的孩子會我家孩子不會,那我還是“程老二”嗎?
  想到這兒,程老二才不顧祠堂秩序,神色急切地插話。
  程老二這憨貨都知道其中的奧秘,火塘邊圍坐的“長老”個個都不傻。程老二插話後,其余長老也不顧祠堂秩序,紛紛表示:一定讓自家小子帶齊路費和乾糧,追隨老師端茶倒水……
  讓趙興這一攪和,祠堂內的討論頓時跑題了。
  程同蹲在火塘邊一直沒插話,許久,他甕聲甕氣的問了句:“老師要去黃州麽?”
  趙興點頭。
  程同“哦”了一聲,決斷:“如此,老師且安歇吧。”
  趙興起身告辭。
  在他身後,祠堂裡的人繼續忘了開會的目的,他們七嘴八舌的議論起孩子們即將開始的遊學。
  孩子都能遊學了,家長馬上感覺身份提高了不少……嗯,自己原先也就是鄉民一個,但現在,似乎該稱自己為“員外”了。問題是:程家坳裡都是“程員外”,不好區分。
  討論到這兒,幾個“長者”興致勃勃的商議:也許該依據排行,把自己稱呼為“程二員外”、“程三員外”……或者去找老師給自己取一個名字,以後按名姓稱呼,例如:“程同員外”,等等。
  談到“程同員外”,人們又不禁望向了一直沉默的族長,祠堂裡的聲浪頓時降低許多。
  程同自趙興離去就一直沒說話,只顧低著頭,用撥火棍在火塘裡畫圈圈。程二是個楞子,他咧開大嘴用新稱呼稱呼族長:“程大員外,你給個主意――我們該怎辦,大夥兒都聽你的。”
  程同氣急。
  這都什麽事兒,原本該討論的是“年度工作計劃”,現在居然討論起“員外”的問題。他重重一頓撥火棍,沉聲喝道:“夯貨――老師這是打算走啊。”
  程老五不解:“不會吧?咱村待他不薄呀。”
  程同理解不了私權概念, 而在這個時代,程同的做法完全符合宗法符合律條。他感覺到趙興的不滿,但不知道對方為何不滿,所以他邊說邊整理思路,但這一整理,就跑到歪路上了。
  “這不是薄不薄的問題――夫子初來時,我就發現他不簡單……”在這裡,程同特意用上了敬稱“夫子”。他頓了頓,繼續補充說:“當年,他治好了村裡的牛,我用上好的蘭溪小龍團款待他。蘭溪小龍團呀!那是貢品,皇宮裡人喝了都誇好……
  嗯,可他一端起茶盅就皺眉,直到品了幾口茶湯才微微點頭。我當初就在納悶,他怎麽看不上蘭溪小龍團呢?這事我琢磨了很久,直到去年我隨他到縣城,看他在攤上把玩茶盅,那時我才恍然:原來他當初不是對茶皺眉,是對茶盅不滿意。
  咱喝茶都用陶碗,可大戶人家不用這個。我見他手裡把玩的是杯子細細小小,問他是啥,他說是紫……紫甌兔毫盞,是宮裡最喜歡的茶具。我這一聽,立刻出了一身冷汗。
  兔毫盞,聽聽這名字,咱鄉人會說這個詞嗎?別說見過,聽都沒聽過,可他就能一口說出來歷,還說是京城宮裡的喜好。你們聽聽――喝茶都這麽講究,這人來歷能簡單麽?”
  族長的話立刻引起程老二的共鳴,他風風火火地說:“不錯,老師初來寨子,雖衣衫破碎,形如乞丐,可那身衣料……嘖嘖,非綢非麻,咱都沒見過。我家婆娘說,那針腳勻的,不是普通人能納出來的,我估摸著:那應該是貢品,宮裡也許……”
  “噤聲”,程同厲聲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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