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就没有失误过,我从不认错,我永远是对的。”这是董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最多的一句话。在中国这样一个受“克己复礼”的儒家思想影响了两千年的国家,这样的说法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但商场毕竟是商场,依靠因循守旧的做事习惯是走不出商业化道路的。特别是20年前营销业刚刚萌芽,没有章法可以遵循,每一条行商之路都要有勇气走过去才行。正是在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起始阶段,董明珠的霸气成为她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法宝。对董明珠的这句话没人敢去怀疑,因为到目前为止,董明珠从业务员到总裁,所做过的一切决策,都还没出现过失误,而且她的每一项决策,都是站在公司利益的立场上,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的。做决策的时候,她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也正是因为如此,董明珠说这句话,不但没有受到人们的嘲讽,反而赢得人们的尊敬。对于外人的评价,董明珠付之一笑。她遵循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决策,自己肯定认为是对的。董明珠的这个原则,看起来有点蛮横,但却有一定的道理。这是一家企业起步阶段凝心聚力、共同前进的主要动力。正是因为如此,董明珠在管理上甚至有些自以为是。“只要你走进格力公司,就必须按照我的思维去工作。”她说得硬邦邦,“谁违背原则,谁就是我的敌人。”作为一个领导者,董明珠在每做出决定之前,都要全盘考虑,尽量缩小风险和错误的可能性。因为她深知,一个决定上的失误,对个人来说可能没什么,但对企业来说,就可能酿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因此,她提醒自己决不能失误,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对手们这样形容她的厉害:“董明珠走过的路,都长不出草来。”此话事出有因:从1996年开始,董明珠带领23名营销业务员迎战国内某厂家近千人的营销队伍,夺得全国销量第一,而且没有一分钱的应收账款,其营销绝招至今还让人津津乐道,令对手口服心服,以至于有人自费坐飞机到格力,非要看看“董明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我永远是对的”。董明珠不但在营销策略上,在企业的人事管理上,都贯彻着她的这一理念。事实证明,董明珠的说一不二、敢作敢为,造就了她一次次的传奇经历,也成为营销学不可多得的成功案例。在董明珠上任后,就规定“上班时间不许吃东西,一经发现,第一次罚五十,第二次罚一百,第三次走人”。这样的规定在许多企业单位都出现过,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领导想起来了,就执行一下,过不了多少日子,领导懒得照章办事,也没有人还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儿。有一天,董明珠走进办公室,发现有8名员工正在吃东西。几乎就在10秒钟以后,下班铃就响了。严格说来,这应该算是“压哨违纪”,可追究可不追究,主要看领导的想法。董明珠毫不客气,严厉地批评了这8个人,每个人还罚款50元。大家目瞪口呆。董明珠却说:“只要违反原则,再小的事,都是大事,都要管到底。”有人说,董明珠对于下属来说是一个有控制力的强势领导。但董明珠认为,控制力不是让员工听话,而是给员工一个发挥和创造的空间。她可以容许和原谅员工犯错误,前提是这个错误是全新的、从没发生过的,并且事前谁也不能肯定它是错误的。对于那些在前期已经看到苗头的错误,应该马上制止;而对于已经发生过的错误,董明珠绝对不允许它发生第二次。正是因为眼睛里揉不进沙子,董明珠在企业经营的近20年间,几乎没有过什么失误。这也证明了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是比较强势的。小事不弃,大事也不含糊,这是认识董明珠的人给出的结论。对生产厂家来说,手握大宗订单的经销商是得罪不得的。董明珠却不信这个邪。刚刚升任销售经理的她,面对一位拿15亿元订单相要挟的经销商毫不含糊,“手起刀落”,将来人清除出格力经销网。“应该控制大经销商而不是被大经销商控制,所有的经销商都应该平等竞争,按照规模上线享受待遇。”这是董明珠对待经销商的原则。俗话说,奴大欺主、店大欺客。在一般人眼里,手握15亿元销售大单是多大的金主啊,小心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开除呢?要知道考核销售经理的唯一标准就是销售业绩。对于一个位子还没有坐稳的销售经理来说,得罪甚至开除这位经销商,简直是疯掉了。那位经销商也没有料到,他遇到的绝不是一位可欺可辱的主儿。在董明珠面前,只要违反原则,“天王老子我也要把你拉下马”。经过这次闪电整顿,经销商们的傲慢受到了约束,经销队伍建设也开始酝酿新的变革。许多空调厂,往往纵容大销售商,允许他们跨地区经营。这样本地小经销商根本竞争不过,也把市场搞乱了。董明珠这样一做,小经销商认识到也可以搞大规模,也有了奔头。不要以为董明珠的决策是在意气用事,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她是非常清醒的。如她所说,如果作为一个领导者,在作出一个决定之前,不能全盘考虑尽量缩小风险和错误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一个决定上的失误,对个人来说可能没什么;但对企业来说,就可能酿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因此,“我不能失误,我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可见,董明珠的自信背后有着负责任的态度在支撑。她对自己决策的坚持,并非倔强或者固执,而是一种理性思考后的自信。对于企业家来说,战略思维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从平时工作的琐碎思维中抽离出来,一点一点地思考细节问题。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领导的战略决策是一拍脑袋就出来的。决策做出之前,决策者无不需要谨慎详细的思考。董明珠的自信来源于一次次成功的鼓励,不管做什么事情,她都要做得最好。正因如此,董明珠自信自己不会做错事。不论是宣传还是行业内流传,董明珠都是一个强势女性。随着她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关于她的“说一不二”的经历也开始为人津津乐道起来。“我永远是对的”,包含着董明珠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管理理念。“第一次做对”,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工作中,即使是简单的工作,还是有人一再出错。比如,某广告公司的员工就犯过这样的一个错误,在为客户制作的宣传广告中,将客户的联系电话中的一个数字弄错了。当他们把制作的宣传单交给客户时,客户由于时间紧,第二天就要在产品新闻发布会上使用它,因此没有详细审核就接收了。直到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在整理剩下的宣传单时,才发现关键的联系电话有错误,而这样的宣传单已发放了5000多份。客户一怒之下,向广告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由于错在己方,而且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费用的确巨大。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了赔偿。但事情没有就此结束,这件事情传开后,广告公司便在客户中失去了信誉,渐渐没有生意可做了。因为没有人再敢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他们去做,害怕再出差错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失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损失。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经营一个企业,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唯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损失。商场如战场。经历了商场磨砺的董明珠知道,商界毕竟不是实验室,不可能允许每个人一次次“试触”实验,第一次就可能意味着一切,一旦没有把握好“第一次”,机遇很可能因此丧失,客户也因此会失去。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反映的是“变化之前的变化,视野背后的视野”。只有当一个人从全局角度进行战略思考时,他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兵法上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每个做营销的人只有做到以全局的角度审看营销事件本身,才能从中有所体悟,才能争取把每一件事件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