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了几个小时的药膳粥到眼前。502txt.com男人能做到这个份儿上,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听琴,发脾气伤肝,又耗神、耗体力。骂完了歇口气,喝点粥。这粥我是用桑叶、菊花和金银花煮了水。煮成粥,没有你不喜欢的中药汤子味儿;粥里加百合、冰糖、山药,都是清甜可口,这个时候喝最好。”杜仲依旧笑眯眯,巨大的身躯将t恤衫撑得鼓鼓,肩膊上肌肉的轮廓都看的很清晰,男性的阳刚之气贲张而出。 可是偏就是这样阳刚的男人,在眼前却做着这样“娘们儿”的事儿,听琴不耐,推开杜仲递过来的羹匙,“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黏黏糊糊的你自己不烦啊?” 听琴烦躁地站起身来,抱着自己手臂,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盛气凌人地睥睨,“杜仲,姑奶奶再跟你第八百遍说一句:姑奶奶不会喜欢你,你趁早死了这份心!” 杜仲好整以暇地坐着听训,甚至小孩子般天真地双手托着腮帮,眼睛闪闪地带着崇拜地仰望听琴,就差没鼓掌了。 听琴真是气馁,“杜仲,你听见我说话没有!” 杜仲呲牙一乐。那样大黑熊似的男人,却难得有那样整齐的白牙,一笑起来像是一颗颗小贝壳,光华熠熠,“我们俩一样顽固。你非要我放弃,我就是不放弃。看咱们俩谁能磨得过谁。” 真是,气死她了! 听琴也忘了自己还穿七寸的高跟鞋呢,伸脚就去踹杜仲,结果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向后跌倒——眼见就是个狼狈的屁.股墩儿! 听琴大惊失色,摔了还不怕,她此时穿着超短裙啊,若是这样仰天跌倒,裙底春光该全都被杜仲那个混蛋看见了! 正在惊慌里,杜仲仿佛黑豹,猛然从长凳上猱身而起,凌空一个飞扑,一把将听琴抱紧怀里,就地一个翻滚,将力道卸掉,将听琴好好地护在怀里。 “琴姐!“画廊的员工全都惊呼出来,听琴狼狈跌倒在杜仲怀里,惊魂甫定,对大家说,“没事,都去做事吧。” 言语之间虽然努力冷静,心却跳得剧烈。 那人高大的身躯直如个肉垫,将她完好挡住,没有一丝疼。听琴垂眸去望杜仲,红了红脸,“你,还好吧?多谢。” 杜仲环着听琴腰身,顺势握住听琴的手,吻了下,“没事。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听琴只能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方才那满腔子的气,就也散了. “听琴,心里有事,不妨对我说说。做我们这个行当的,你该放心,绝对保密。” 听琴握着杜仲递过来的药膳粥,叹了口气,“我从小就是个不受待见的。小时候爸妈离婚,我跟着妈改嫁到骆家,成了‘拖油瓶’;如今好不容易长大了,想要回到爸爸身边来,跟爸爸多亲多近——结果倒好,我爸又要认个养女,倒是比我这个亲生女儿还上心!” “养女?”杜仲一皱眉。 “是我爸老情人的女儿。我倒是觉得她有可能是我爸亲生的女儿,不然我爸为什么对她比对我还上心!” “听琴你听我说。”杜仲块头虽大,心思却不乏细腻,他缓缓给听琴分析,“当子女的当然都觉得父母的爱全给自己是理所当然,可是父母毕竟也有父母自己的考虑——听琴,我倒是觉得,也许伯父这样做有他自己的理由。他多认个养女,并不等于就剥夺了给你的爱。” “除了男女的爱情之外,其他的爱都是可以扩大的,并非仅此一份,不是替代了便没有了。你爸爸不会因此而爱你更少。” 听琴垂下头去,“可是那个人为什么是简桐……如今简桐将靳家搅得还不够乱么,为什么还要加这样一个身份!” 杜仲无言。 听琴喜欢涛子,这件事没人比杜仲更清楚;可是涛子偏偏还就是从听琴的画廊买走了那幅画着简桐的画——所以听琴自然会猜到涛子喜欢的人是简桐! 情敌倒也罢了,如今又要成为姐妹,来分走听琴的亲情……听琴怎么可能不讨厌简桐? 杜仲皱起眉来. 五一长假后第一堂晚自习终于打响了下课铃,大学生们轰然一声,跟炸了锅的小鸟似的四散飞出。长久不受束缚的他们,乍然上晚自习,不啻为一种刑罚。 简桐只能站在讲台上无奈地笑望眼前的一顿乱。 只有教室靠窗的那个角落里安静。兰泉依旧坐在原座位上,一动没动。修长的手臂搭在椅子靠背上,同样笑笑地望着班里同学的胜利大逃亡。 不过几分钟,整个教室就空了,兰泉的目光含笑静静落在简桐身上。 整个教室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在讲台上,他在最后一排座位上。隔着整个教室的桌椅,独独相望。 简桐红了脸笑起来,“你也赶紧走吧。” “嗯,走吧。”兰泉说着起身,收拾好书本,却不从教室后方的门离开,而是走到前面来,一把握住简桐的手腕。 ----------------- 【大约一个小时后第四更。收到那么多亲在q上的生日祝福了,谢谢大家~~~某苏生日会一照常写文,用勤奋回报大家。o(n_n)o~】 正文 我懂你的心(第四更)[vip] 简桐红了脸,“你快点回家去吧。” 兰泉厚脸皮地笑,“学生怕黑,老师送送。” “去!”简桐笑开,就也随着他一道向外走。妈这段时间虽然已经出院,可是还在康复期,所以简桐每个晚上都要回家去。 将教室的窗子都关好,再将前门锁掉,两个人一起站在后门的门口。简桐再回望一下教室,确定一切没事,这才将教室的灯关掉。正准备出门去锁门,手却被兰泉拖住。肋 简桐一惊,却没敢出声,只能任由那坏孩子将她推在教室的墙壁上,落下唇来,深深吻她…… 校园里都安静下来,从班级的窗子能看见对面走廊几个教室还亮着灯。有晚归的学生还在嘻嘻哈哈地开玩笑,从对面亮着灯的走廊里走过。 他们班级的窗帘没有挡着,所以此时的感觉仿佛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可是夜色幽暗,完好地掩藏了他们的身影,便将此时的感觉渲染得既罪恶,却也有小小的欢喜…… 兰泉喘息着,直接将手伸进简桐裙.底。 她今晚穿的职业裙,裙子小小,完好箍住她圆翘的臀,看得兰泉一整个晚上血脉贲张。 虽然是极其认真装模作样地看书,其实他一个晚上都在偷偷看她。各班晚自习,学校为了保证学生出勤,要求各班导员必须陪着。这样同处在小小的教室里,却苦于隔着那么多同学而不能靠近她、抚.摸她,对兰泉来说,简直是一场酷刑。 所以当教室灯光熄灭,兰泉按捺不住,稍显粗鲁地直接伸手进她裙.底,去探索渴望了一整个晚上的曼妙。 简桐微微惊慌,咬住了手指,不敢让吟哦漫出唇瓣来。 兰泉借着夜色,越发邪恶起来,手指勾开她小小的裤裤,长驱直入……“小老师,看你有多渴望我?我刚进来,你就紧紧缠住了……” 简桐羞得咬紧自己的手指,兰泉笑,将他的手指伸过来,代替了她的手指,任她咬着。 身子里和心底,全都热潮汹涌…… 良久,简桐以为天地时光都已远去,兰泉才喘息着停下手指。汗水流下来,濡湿了他额前的发丝,他沙哑在她耳畔说,“我不但要你的心记着我,更要你的身体记着我……小东西,我要你全部的身心都只是我……” 简桐双手遮住眼睛,羞得不敢看他。 兰泉笑,“小老师,我听你的话。你说期中考试前不给我,那我就忍着……可是,我要你跟我一起渴望。小东西,看你我谁先忍不住……” 简桐转过身去,不肯看他,“你坏不坏呀你!” 兰泉坏坏的从后方隔着裙子顶了顶简桐,“我就坏。一看见你就只想做坏事——是你引我犯罪……” 简桐羞不可抑,只能拖了他的手向外去,“好了,快走吧。” 若多留一刻,这个坏孩子还不定能做什么事儿呢。她不能给他机会. 车子停在凤鸣街口外,兰泉陪着简桐一起想凤鸣街走。高大的梧桐在夜风里静静地响,像是有轻声的吟唱。 简桐想了想,还是站定望兰泉,“梅轩那日对我说,要重新追求我。兰泉,我知你听见会生气,但是我想还是应该直接告诉你。” 兰泉挑眉,“他这次竟这样勇敢?他不在乎姑姑的意见了?” 简桐摇摇头,“兰泉,就算梅轩重拾勇敢,可是我的心已经不在原地。” 兰泉笑着伸臂将简桐拥进怀里,“好女孩,我知道。”说着说着又下道儿了,“如果不是真的爱我,刚刚怎么夹得那样紧……”说着还故意甩甩手,“哎哟,夹得那个疼……” “靳、兰、泉!”简桐真是要疯了,跳起来便去掐他那张脸。 兰泉大笑起来,任由简桐狠狠掐了他两大把,“人家说的是真的——就行你那么干,就不行人家说啊?”怎么听都是得意到极点的腔调。 “你!”简桐囧死了。 “好,好啦……”兰泉笑着抓住简桐的手臂,“一晚上看你眉间紧锁,知道你不开心。能让你这样大笑三声,我可以安心放你回去睡觉了。乖,回去吧,好好睡。” 梧桐摇曳,声声宁谧。简桐站在原地望那少年面庞,只觉柔暖流溢。他故意说让她害羞的话,只是为了让她大笑。原来她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他的眼睛里。 简桐由衷笑起来,“我会的。你放心。” “那我走了,替我向伯母问安。”兰泉转身走向凤鸣街外去。 简桐望着他的背影,望着他半长得发丝在风里摇曳,忽然跑上前去,抱住兰泉的腰,将面颊贴在兰泉背上,“兰泉,原谅我……我已经答应了我妈,要成为伯父法律上的女儿。” “傻瓜……”兰泉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答应就答应呗,我也替你高兴。我大爷是个好人,你认他做干爹,这是件好事。” “兰泉……”简桐抬头望他,眼睛里有泪。 “没事。”兰泉笑着刮简桐鼻尖,“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们还是相爱的我们。” 简桐终于放心地落下泪来,“兰泉,我妈从小独自拉扯我长大,吃尽了苦。所以我这一次,不想违拗她。” “我懂。”兰泉笑着拍拍简桐的手,“我奶奶那样对你,她病倒了,你都能鼓起勇气去送酒问安;为什么我就不能同样体会你的难处?没关系,我支持你这样做。伯母不容易,将来我会跟你一同孝敬她。” 简桐破涕为笑,“小破孩,你怎么这么懂事儿?” 兰泉笑起来,伸手揉了揉简桐的发,“老师教导有方呗!” 夜色阑珊,一街风影。甜蜜的两个人都没看见梧桐树影下,孤单站立的那个身影。 ----------- 【四更完毕,明早继续。】 正文 第一最好不相见(更1)[vip] “亲密”酒吧。夜色正浓。 “谭总,别喝了!” 酒吧里气氛正酣,借酒买high本就是人们夜生活的目的,可是窦裕看着梅轩这样个喝酒法,只觉胆战心惊。 就仿佛梅轩拿了酒直接就倒进嘴里,而不是一口一口喝下去。肋 “没——事,让我——喝。”梅轩醉意已浓,却依旧大口大口喝着酒。 “梅轩!”窦裕拦住。虽然两人此时的关系是老板与职员,可是大学里终究还是一个宿舍的兄弟,说起话来自然比其他人知近,“梅轩你给我打住!有什么事能让你喝成这样,啊?你还是谭梅轩么,还是那个凡事都冷静自处的谭梅轩么?” 梅轩笑起来,指着身边的位子,“这个位子,是小桐的。她是个好姑娘,在认识我之前,甚至还没单独跟男孩子来过酒吧。第一次来这,她局促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我看着她面上的羞红,只觉还没喝酒,便已经醉了。” 果然还是因为简桐。 窦裕攒起眉来。从当年还在读研,一直到今天,能彻底打碎梅轩冷静的,永远都只是一个简桐。 当年奚瑶生日,梅轩本不是好热闹的人,窦裕为了面子,将梅轩死拉活拽到pub去。本以为梅轩意思着喝两杯就会托辞离开,没想到梅轩一见坐在对面的简桐,眼睛便直了。 窦裕知道自己这样形容,真的很没有文采,可是当时的情形,真的只能用“眼睛直了”来形容。须知,从前的梅大少都是眼高过顶,学校里、研究生部里主动追求的女生真如过江之鲫,可是他从来正眼看一眼人家都不曾;可是那晚,他却真的眼睛直了——眼睛里只看见简桐,再也移不开目光。 这是缘,也是孽债。窦裕明白正是自己开启了两人的邂逅,所以后面所有的一切,他难辞其咎。看见梅轩今天这样,他心里格外难受。 “梅轩,够了,回去吧。苗艺刚打电话来问过两遍了,别让她个孕妇跟着你担心。” 梅轩醉笑着摇头,“苗艺?我不找苗艺!我都来了这样久,简桐她,怎么还不来?”. 酒保听着梅轩的醉话就是一皱眉。他记得当初简桐来酒吧的时候,就是最初遇上二少那晚上,她也曾经指着身边的座位,定定地落下泪来,说,“我都来了这么久,可是梅轩为什么还不来?” 做酒保这行要求记性尤其好。有时候客人来喝酒,会存着剩下的下次再来喝,所以酒保就格外需要认人。因此,酒保记得这样清。 酒保叫过小弟,低低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