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文集.17.随笔.8.天下文人.

《天下文人》论述了天下文人的品格、精神、节操、潇洒、灾厄、克星、狂狷、浪漫、气结、宿命等等,鞭辟入里,犀利辛辣。

作家 李国文 分類 二次元 | 25萬字 | 29章
默认卷(ZC) 明后七子一瞥
    《列朝诗集·齐王孙承采传》:“万历甲辰秋,开大会于金陵,会合四海名士,张幼于辈,分赋投简,秦淮妓女马湘兰以下,四十余人,咸相缉笔墨,理弦歌,修容指拭,以次宴集。若举子之望吉锁院。承平盛事,白下人至今称之。”明代后期,是个相当物质的时代,据陈登原《国史旧闻》:“明人诗社,所以较前世更为发达,一,有巨子为之室主;二,富贵家例多好事;三,能文者矜文好奇,于是此踵彼效,辈起更多。”看来,当时这种文学社团盛行大江南北,甚至还搞大奖赛什么的。据《明史》:“诗胜者辄有厚赠,临川饶介,为元淮南行省参政,豪于诗,自称醉樵。尝集大名士,赋《醉樵歌》,张简诗第一,赠黄金一饼,高启次之,白金三斤,次杨基,犹赠一镒。”

    通常是这样,物质多了,精神就少,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名利是非场中,文人们会是一个什么德行了?金饼多重,不得而知,三斤白银,价值不菲,一镒银锭,至少也值千儿八百。以今观古,那些得不着奖的诗人,眼睛真要黑一大块了。所以,对于文人来讲,说豁达,容易;做到豁达,就不容易;而具有超越时空的豁达精神,将名利视为过眼浮云,则更不容易。中国文人,都自封清高,其实名之大小,位之高低,利之多少,得之厚薄,在乎得要死,计较得要命,并不是很能想得开的。

    作家有如月球,你很容易看到他的正面,而很不容易看到他的背面,所以,那些表面文章,嘴上花活,那是信不得的。

    说到底,一个名,一个利,这才是中国文人的生命线。

    明代复古派“后七子”中的谢榛(1495—1575),与其诗友们浮沉文坛的故事。虽然已是相距遥远的事情,但昨日之儒林,今天的文坛,在文人相轻这一点上,不能豁达,或者,不肯豁达,应该说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说到“后七子”,查文学史,通常系指明嘉靖、隆庆年间的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吴国伦和徐中行等一个团契性质的诗人组合。但这个诗社最早发起者,却是不在其列的李伯承。“伯承未第时,诗名籍甚齐鲁间,先于李于鳞(即李攀龙),通籍后,结诗社于长安,元美(王世贞)实扳附之,又为介元美于于鳞。嘉靖七子之社,伯承实为若敖蚡冒。其后王、李名成,而伯承左官薄落,五子七子之目,遂皆不及。伯承晚岁,少年若以片言挑之,往往怒目啮齿,不欢而罢。”(《列朝诗集》)

    这位诗社首创元老,也是最初被踢出局的,飙升得快,下沉得也快,连他自己也措不及防。由此可知,古人多君子之风,但古代的文人,却未必,小人成性者谅不比今人要少。

    第一,李攀龙和王世贞也太不够意思,你二位羽毛尚未丰满时,得以人五人六地进入这样层次的诗人沙龙,靠谁?等到名气有了,知名度高了,一掉屁股,将这位引见者一脚蹬了。不领情,还只罢了,搞了一次“苦迭打”,将诗社原先的组织者李伯承,生给政变掉了。

    第二,这位被人家无情抛弃的李伯承,也太想不开。老到一把年纪,还耿耿于怀,也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了。至于嘛,不带你玩,你就不玩,也不影响吃饭拉屎;再说,他们玩他们的,你也可以玩你的,未必不能自得其乐。至于一提往事,金刚怒目,血压上升吗?

    所以,无论李攀龙、王世贞,无论李伯承,都有不够豁达之嫌,世界有多大,文坛就有多大,不一定非扎堆,非聚义,非歃血为盟,非拉这个打那个,才觉得活得有意思的。

    好了,李伯承出局,回到山东济南游千佛山,赏大明湖去了。这两位,也就是李攀龙、王世贞,琢磨着下一步,该把谢榛从诗社里“开”了。谁红谁紫,谁灰谁黑,谁上谁下,谁来谁去,正是这种无聊而又无趣的文人自戕,构成中外古今文坛的热闹话题。

    说到谢榛,我认为,他是一个既快活又不甚快活,既豁达又不甚豁达的诗人。一般讲,豁达,就能快活,不豁达,也就不能快活。因为,他有两个常常使他不能快活和不能豁达的遗憾,一是他生理上的弱点,“眇一目”(《明史》);二是他心理上的弱点,“以布衣结牛耳”(《列朝诗集》),这样,形象上的差一点和学历上的差一点,他也就无法彻底的豁达和完全的快活起来。

    我对明诗所知甚少,但在“后七子”中,王世贞稍有一点灵韵外,就比较欣赏这位老戴墨镜的谢先生了。因为他的文学观点,要比强烈复古的李攀龙,来得宽泛些;凡在文学观点上,持“套中人”的紧闭自锁政策,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还不许别人按照自己所选择的方式活,是最遭人恨的。

    谢榛的诗,稍有生气,因为他能够容忍异己,不那么一条道走到黑。固然,他也复古,这是前、后七子一以贯之的主张,但他不像李攀龙那样绝对,“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也不像王世贞那样设限,“大历以后书勿读”,谢榛要放得开些,他明白,文学是不能太过拘束的,一定要这样,而不要那样,必这样不可,而那样则不可,对于文学的发展,肯定不是坦途。

    明代文坛,派系林立,经常洗牌,重新组合,所以,升沉频繁,变化匆促。昨日还兴冲冲的文人,一朝离开那把交椅,就没精打采,像霜打似的蔫了;前一阵不见经传的文人,因缘际会,这一阵红得发紫,竟也能指点文坛,领袖群伦。有的人,狗屁不是,文集出了好几大卷。有的人,学富五车,只能坐冷板凳。高下之分,前后之别,宠辱之异,爱憎之变,遂构成文坛的一年到头没完没了的是是非非,长长短短。

    明朝中叶的诗文流派。前七子指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而以李、何为首,活跃于弘治、正德间。后七子指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而以李、王为首,活跃于嘉靖、隆庆间。他们对于诗文的见解大体一致,即强调“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主张复古,而且到了不可理喻的顽固程度。

    在文学活动中,切忌绝对地主张什么,实行什么,中国文人好拉小圈子,一旦团契化地要推广什么,贯彻什么,那就必然走进死胡同。这使人想起俄国作家克雷洛夫的寓言《杰米扬的汤》:虽然,他和他老伴烧的汤里,有鲈鱼片,有肚片,有鲟鱼片,并不难喝,但一碗一碗地非要客人老福卡喝,喝到倒胃口了,还给他不住地端上来,这就实在不敢恭维。无奈的老福卡,只好夺门而出,落荒而走。

    如果这个主义,那个方法,这个风格,那个流派,强要人家接受的,只不过是一盆泔水,那该怎么办呢?所以,老农的一句“听拉拉蛄叫唤,还不种地呢”,便是对这班文学教师爷的最好态度。

    但是,此公的两大弱点,使他尴尬,“眇一目”,尚可配一副墨镜遮掩。不过,嘉靖朝,北京城里有验光配镜之店肆吗?我怀疑。因此,他只能倚仗自己的诗名,做出独眼龙常有的自负神气,徜徉于京都长安。但这表面的自信,也难掩其内心的虚怯,在科举年代里,一个读书人,还是个声名大振的诗人,竟然没进过学,没应过试,是一个无缘于黉门的白衣秀士,这日子不好过。生活在上流社会,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文化精英,你可以用“布衣”自傲,人家却要把你当“白丁”看待,你也只好没脾气。因此,他在这个圈子里面,确实有点抬不起头来。

    谢榛实力雄厚,比那个气回山东的李伯承要神气些,一,年纪居长;二,成名较早;三,创社元老;四,估计他颇有公关能力,能够拉来一些赞助,能够在前门外某家酒楼,开个新诗朗诵会,找几个歌星到场助兴,能够在厂甸某家书铺,来个签名售书,找八大胡同的名妓站场,这点银两,他口袋里是拿得出来的。

    所以,李伯承走后,他顺理成章当了社长和法人代表,那时不用选举,几个人一合计也就行了,估计王世贞一开始会依附于他,王虽是世家子弟,可他年轻时,因为反对权奸严嵩,而弄得老父系狱,冤屈难伸那刻,在诗社早期活动中,其实是个小角色。

    但好景不长,马上受到李攀龙的排揎,这个其实也是贫寒出身的诗人,由于系正途熬到这份功名,是个有级别的厅局干部,很看不上一没文凭,二没职称,三没职务的谢榛和他的江湖气。加之谢榛时不时地对他的作品指指点点,倚老卖老,口无遮拦,他很恼火,一气之下,愤而与之绝交。王世贞马上掉头站在李攀龙一边,也对谢榛加以摈斥,于是,兴味索然的他,西走秦、晋,再游燕、赵,遂不知所终地客死于出游途中的河北大名。

    “奈何君子交,中途相弃置”,谢榛的这个感喟,既是自绝,更是自弃。我在想,此公最后的抉择,更多是对于文坛的厌倦,倒具有一点豁达的意思了。

    《列朝诗集·谢山人茂秦传》:“济南李于麟,吴郡王元美,结社燕市,茂秦以布衣结牛耳。时人论五子诗,首茂秦而于麟次之。既而于麟之名益盛,茂秦与论文,颇相飧责,于麟贻书绝交。元美诸人,咸右于麟,交口以排茂秦,削其名于五子七子之列。茂秦有杂感寄都门旧知曰:‘奈何君子交,中途相弃置。’即为于麟隙末作也。”

    元美,即王世贞,在文学上可称大师,在为人上却绝对不够君子。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提到他以与张居正同年考中进士的情分,向其求官,“一心想做尚书,多次主动向张居正表示亲近,替他的父母作寿序,又赠送了许多礼物,包括一件极为名贵的古人法书。但是张居正却无动于衷,反而写信给王世贞,说什么‘人才见忌,自古忆然。吴干越钩,轻用必折,匣而藏之,其精乃全。’前两句恭维,其后则把王比作脆弱而不堪使用的武器看待。王世贞当然不曾忘记这段羞辱,他日后为他同年作《张公居正传》时,也就以牙还牙,行间字里,酸辣兼备。”

    因此,与这样一个权欲极强,官瘾十足,见风使舵,事大凌弱的诗人共事,谢茂秦是不会很开心的。

    作为“后七子”的第一首领李攀龙,也是谢榛难以相处的人物。此人的领袖欲太强,总觉得自己才高学广,无所不擅,在文学上,复古成癖,“高自位置,矜视侪辈,诗自天宝以下,文自西汉以降,誓不污其毫素”,所以,他的诗一乏灵韵,二乏精神,其实是个志大才疏,不安于位,老想搞地震的人物。同时代的人也对他多有“抉摘”的。连王世贞也认为:“于鳞拟古乐府,无一字一句不精美,然不堪与古乐府并者,则似临摹帖耳。”

    一个只能像描红临帖,少有生气,缺乏想象,难得精神的诗人,非要把谢榛压下去,也真是令人气短。

    看来,为名作家,却无名作品,有高位置,却无广为人知的文学声望,古已有之。读者只记住了他的官位,却记不住他写了哪些诗篇。凡这类作家和诗人,都自我感觉良好,而且从来不会脸红,真了不起。不过,他有一首写谢榛的诗,题为《初春元美席上赠谢茂秦得关字》,倒还可读,而且可以看到他与谢榛没有全“掰”之前,一些还算融洽的情景。

    凤城杨柳又堪攀,谢朓西园未拟还。

    客久高吟生白发,春来归梦满青山。

    明时抱病风尘下,短褐论交天地间。

    闻道鹿门妻子在,只今词赋且燕关。

    李攀龙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他与谢榛还能谈得来,尚可以坐在一起喝酒吟诗。世家子弟王世贞,自然也是相当会凑趣的人物。如果,仔细品味诗中的语气,李的口气中有一点酸味,或许就埋伏了将来绝交的征兆。

    题中提到的谢茂秦,即谢榛;元美,即王世贞。李攀龙写此诗时,谢榛正是红得发紫的文学明星,李和王都得仰着脸看他,就像当代新进、自封的文学大师,从西欧、北欧、北美放洋归来,那腰板倍儿硬,那脸色倍儿酷,许多人来不及诚惶诚恐趋前问候一样。明代的谢榛,虽然眼睛只有一个,可有资格比他们更牛,因为,与谢茂秦来往者,可不是外国的瘪三汉学家和三流出版商,而是正经八百的藩王。藩王者谁?是说不定什么时候请到紫禁城里坐龙椅的候补天子。

    他的诗,可唱,他的歌,即诗,所以,这些王爷,都把他当作上宾礼遇。

    “谢榛,眇一目,年十六,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已,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歌,西游彰德,为赵康王所宾礼。”(《明史》)

    “谢榛为赵穆王所礼,王命贾姬独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词。歌罢,即饰姬送于榛。大河南北,无不称谢榛先生者。”(《朝野异闻录》)

    根据以上这些史料,此公当是一位快活人。

    赵穆王,赵康王,有可能是两个人,但也不排除为同一人。按谢榛的能量、诗情、机敏、活动能力,兼两份差,拿两份薪水,同时担任两位王爷府上的贵宾,应该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不也一方面写出长诗《鲁克丝丽受辱记》,讨好他的恩主扫桑普顿伯爵;一方面将其十四行诗集,献媚地题献潘布罗克伯爵吗?用词赋去公关,去干谒,去拍官方的马屁,这种无伤大雅的阿谀,这种不失低级趣味的奉迎,还是可以原谅的。

    明代中央高度集权,分封世袭的王爷们闲得没事干,声色犬马之余,附庸风雅,弄几个文人清客在身边凑趣,还得算是品味够高尚的休闲活动。加之明代后期淫佚成风,色情事业发达,歌女乐伎,弦索唱吹,有一个需要流行歌曲的大市场,适逢其时的谢榛,得其所哉,也不足为奇。

    因此,这位独眼龙诗人,畅销歌词作者,能够受到多个特权阶层关照,名片上印着这个王府的文学顾问、那个王府的文学侍卫等等头衔,也蛮唬人的。书斋里有秀色可餐的美女,为其弹奏琵琶,活得相当滋润,是毫无问题的。难怪同是诗人的李攀龙,心里怪不是滋味,要写出这首酸溜溜的诗了。清人沈德潜评点李的这首诗,“诵五六语,如见茂秦意气之高,应求之广”,连隔代的沈老夫子也对谢榛之火、之红、之快活得令人眼馋,有微言焉,李攀龙能受得了?

    公安、竟陵派出,主张性灵、童真、本我,又把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彻底粪土。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谈到:“邸中偶与袁中郎谈诗,其攻王(世贞)李(攀龙)颇甚口而詈,于麟尤苦。”“渠所最所推尊,为吾浙徐文长,似誉之太过。抽架上徐集,指一诗云:‘三五沉鱼陪冶侠,清明石马卧王侯’,谓予曰:‘如此奇怪语,弇州一生所无。’予甚不然之曰:‘此等语有何佳处,且想头亦欠超异,似非文长得意语。’袁苦争以为妙绝,则予不得其解。”

    文人应该以文为主才是。但旧时文人常常不在为主的方面下力气,却把功夫全用在名位上的得失考量上,那一份斤斤计较,那一份奔走营逐,其贪婪,其恋栈,其巴结,其钻营,真是很不怕斯文扫地的。于是,展眼望去,你多我少,抓心挠肝,你上我下,咬牙切齿,你高我低,寝食不安,你红我灰,如丧考妣,便是文坛的风景线。

    所以说,文学之争,有多少究竟纯属于文学性质的论争,是大有疑问的。归根结底,无非两者,名的升沉,利之多寡而已。在名上,升者怕沉,沉者要升,升者要长升,就得使别人老沉,沉者要上升,就得使升者往下沉;在利上,多者总嫌少,少者不怕多,多者想多,必须使别人少分一杯羹,少者要多起来,必须要不择手段将嘴伸到别人的碗里。大概这是一个永恒的角力态势。

    所以,日子过得很快活的谢榛,心灵深处却豁达不起来,因为,李攀龙认为这个独眼龙挡他的道,弄一些抬轿子、吹喇叭,圈子里造空气,圈子外放风声,弄得谢榛很郁闷,于是,一甩袖子,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后来,他客死大名。在一个没有真正对手的竞争中,李攀龙终于如愿以偿,登上龙头老大的位置。不过,《明史》不怎么肯定他:“其为诗,务以声调胜,所拟乐府,或更数字为己作,文则聱牙戟口,读者至不能终篇。”因此,文学史上视他为明代伪古文潮流中的李梦阳第二,这就更不是什么正面的评价了。

    因为李攀龙要当这个沙龙的龙头老大,“李攀龙、王世贞辈结诗社,榛为长,攀龙次之。及攀龙名大炽,榛与论生平,颇相镌责”(《明史》),无论这三位诗人,友好的时候,亲密无间,好到恨不能同穿一条裤子,分手的时候,互为仇雠,恨到不咬一口就死不瞑目的程度;也无论这三位诗人,怎么扛过文坛的大鼎,怎么“片言褒赏,声价骤起”地对文坛起到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文学史上,也只能是属于一笔带过的人物,这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局面,是很令今日兴致冲冲者气冷的。那些自认为主导潮流,气横宇内者,那些自以为文学领先,已经不朽者,其实只是过眼烟云罢了。

    但上帝不怎么支持这位挤对别人而得意的诗人,很快使其离开这个世界。他想不到,剩下来的王世贞,独领风骚。“攀龙殁,(王世贞)独操柄二十年,才最高,地望最显,声华意气笼盖海内。一时,士大夫及山人、词客、衲子、羽流,莫不奔走门下。”如果,李攀龙不死,还把持着诗坛,王世贞也断不了要跟他掐的。

    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载:“王李七子起时,汪太函虽与弃州同年,尚未得与同列,太函后以江陵公心膂骤贵,其副墨行世,暴得世名。弇州力引之,世遂称无美伯玉。而七子中仅存吴明卿、徐德甫,俱出其下矣。汪文刻意摹古,尽有合处,至碑版纪事之文,时援古语,以证今事,往往扞格不通,其病大抵与历下同。弇州晚年甚不服之,尝云予心服江陵之功,而口不敢言,以世所曹恶也。予心诽太函之文,而口不敢言,以世所曹好也。”初因汪得张居正重用,连忙拉他入列七子,后因为张居正垮台,便大批汪之文章,首鼠两端,令人齿冷。

    又载:“江陵封公名文明者七十诞辰,弇山、大函,俱有幛词,谀语太过,不无陈咸之憾。弇山刻其文集中,行世六七年,而江陵败,遂削去此文,然已家传户颂矣。太函垂殁,自刻全集,在江陵身后十年,却全载此文,亦不窜易一字,稍存雅道云。”王世贞的这一副小人嘴脸,便暴露无遗。

    文人的心迹,总是讳莫如深,很难探知究意,但文人的行径,不经意间也能露出一点端倪,更何况时间这试金石呢,那尾巴,那马脚,早晚总会显现出来的。

    现在,除了研究明代诗的专家学者,还有谁去关注“前七子”,或“后七子”呢?

    随行就市的时值,文学史是不会认账的,因为文学史不可能无限制地装进去只具有相对时值的作家和作品。时愈远,值愈低,甚至在当时很有名,超过王世贞和李攀龙的谢榛,一直到明末清初,这位独眼龙诗人,仍不断受到评家称誉。陈子龙评曰:“茂秦沈煉雄伟,法度森严,真节制之师也”;钱谦益评曰:“茂秦今体工力深厚,句响而字稳,七子五子皆不及也”;沈德潜评曰:“四溟五言近体,句烹字煉,气逸调高,七子中故推独步”。但文学的淘汰,说来也真是无情,如今,即使如谢榛者,几乎不大为普通读者所知悉。而李攀龙,而王世贞,甚至还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就被人疵议了。

    公安袁弘道对王世贞、李攀龙的清算,最为彻底:“唐自有诗,而不必选体也,初盛中晚,亦皆有诗,而不必盛唐也。欧苏陈黄,亦乃有诗,而不必唐人也。唐人之诗,无论工与不工,取而读之,其色鲜妍,今人之诗虽工,拾人饾订,才离笔砚,已成陈腐,岂非流自性灵,与出自摹拟,所由来者异乎?”“中郎之论一出,王李之云雾一扫,天下文人才士,始知疏瀹性灵,以涤除摹拟涂泽之病,其功伟矣!”(《列朝诗集》)

    这位袁弘道还有一句名言:“粪里嚼渣,顺口接屁,倚势欺良。”便是时下那些腰板硬,脸色酷的伪大师们的最好描写,也是那些春风得意,功夫全在文学外的准不朽者的最佳形容。

    在这个舞文弄墨的圈子里的男女老少,无论是暴得大名者,浪得虚名者,或者只不过是徒有其名者,甚至还包括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东放一屁,西嚼一蛆,搞点小耸动,冀获微名者,对淡淡的旁观者来说,即使不从文学史的角度衡量,这班货色,充其量,秋风落叶,总是要随风而逝的。

    文学,终究是文学;文学以外的东西,终究是文学以外的东西。想到这里,也就顿觉豁达多了。

    不过,到了王世贞晚年,病重卧榻,有人去探望他,看见这位誓不看唐大历以后书的文坛领袖,枕头旁边,放着一本《苏子瞻集》,他自己也一百八十度地变化了。而他的儿子冏伯,就完全否定他的文学主张:“冏伯之论诗文,多与弃州异同,尝曰:‘先人盖弇山园,叠石架峰,但以堆积为工,我为泌园,土山竹树,池水映带,取其空旷而已。’予笑曰:‘兄殆以园而喻家学欤?’冏伯笑而不答。”(《列朝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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