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伤过我,那便偿还我,你若爱我,就永远记得我。——方须臾01方须臾消失了。我从S市回来后,他就从没在我面前出现过。我在院子里种了很多姜花,我想七月,思念方须臾。毕业前,我去了江南很多小镇。有的小镇很宁静,经过几千年中华文化熏陶过的古镇,孕育了灵气,细雨中隐约还有钟声,融入景中,人能随着幽幽古刹静止。有的小镇很热闹,青石板上,游人如织,大家嬉笑着跑着闹着。我躺在乌篷船的竹席上,看着那匆忙跑来跑去的各色鞋子,想象着哪天有一双会是我牵挂的人。毕业后,我在C市一座高档写字楼里找了一份工作。上司老费是个职场强人,人很不错,只是对工作很狂热,我在他手下可以学到不少东西。老费有个规矩,只要项目能完成,他对员工可以做到最大程度上的忍耐和仁慈。同样,完不成工作,他一秒可以变身夺命催魂鬼。早上,老费电话打来的时候,我还在梦中,接过电话口齿不清地“喂”了一句。“方蔚央,你还不滚来上班!全公司就你最懒!炒你鱿鱼信不信!”聒噪的声音差点将我的耳膜震破,我将电话拿远点,瞌睡已经醒了一大半。我干笑两声,笑嘻嘻地开口:“老大,今天周末啊,饶我一命行不行啊?”“整个部门都在加班,周什么末?在我眼里没有周末。快来!”“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断,我毫无反击之力。我皱皱眉,伸了一个懒腰,便起床洗漱。穿戴完毕后,我踩上高跟鞋,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一声,挤出一个笑脸,出门坐车。这是我毕业后的生活,看起来忙碌,充实,只是,没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就像被谁掏走一大块,风冷冷地灌进来,很疼。同事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我逃得比谁都快。我好像变得很难相信爱情。对我来说,爱是伤害。曾经的我,过于卑劣。或许关于那段爱恋,早该画上终止符,只是我太偏执。冥冥之中,伤得太深。我闭上眼睛,强迫不再去想那个人。两年了。离方须臾消失已经两年,可对我而言,一切还停留在昨天。七月的电话,一年前拨打时,里面提醒我已经停机。我找不到她了。你看,偌大的城市,其实很容易曲终人散。加班回来,远远看到巷子口停着一辆豪车,有一个人在树下不停地搓着手,焦急地看着我来的方向。见到我,他面上一喜,忙迎了上来。我还住在以前的老房子里,照理说应该没人会来这里找我。所以,我有些不确定,那个人是迎着我来的。只是走近看清楚那个人后,我的心里顿时有几分诧异。“蔚蔚,爸爸等你好久了。”方崇衍跟我打招呼。“有事吗?”他居然会来这里,这让我着实很意外。方崇衍咳了咳,没有说话,径直从怀中摸索出一个东西。那鲜艳的颜色刺激着我的心。我暗自打量他,方崇衍的确老了很多,也变了很多,鬓角全白了,岁月的风霜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那么明显。他递过来那张请柬,我接在手里。“爸爸要结婚了。我希望你能来。”“清姨终于等到了你。”我由衷地替他们开心。方崇衍叹了一口气,喃喃地说道:“蔚蔚,阿海那孩子……唉,我以前太固执了。你们若是两情相悦,爸爸不该阻拦你们。阿海他挺苦的,如果你们现在还想在一起,我没意见。”重新提到这个快从我生命中消失的名字,我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接话。“方须臾他……还好吗?”我问。“怎么说呢?在国外待了两年,工作上很出色,只是性格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不过,我能看出他不快乐。”方崇衍道,“对了,这次他也回来了,你们见面好好聊聊。”“爸爸走了,你照顾好自己。”方崇衍在我手上拍了拍,我捏着那张请柬,觉得它有些烫手。回来了吗?去了会见到那个人吗?时间如流水,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像陌生的仇人,双双竖起满身的刺,将彼此扎得鲜血直流?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违背真实的内心,默默地从对方的世界里退出,选择互不过问,由好久不见,到不如不见?那些日夜的思念和曾经的过错,不是忘记了,只是假装忘记了;不是记不起,只是不敢记起。“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你是不是跟人打架了?啊喂,你怎么可以跟人打架?”尖锐的女声在巷子里响起,我看过去,是两个十五六岁的学生。女孩子留着齐耳的短发,看起来俏皮可爱。她看着少年脸上的伤痕,心里又急又气。“他们伤害你,抢你的作业,还问你要钱,所以,我就跟他们拼命。”少年恨恨地说道。“那些是混混,你打不过他们的。”女孩子急得眼泪直掉,心疼地望着他。少年目光坚定地看着女孩子:“我才不怕,伤害你的人,我要他们十倍奉还。”“你傻呀,呜呜呜……”女孩子一边哭着一边拼命摇着少年。少年温柔地帮女孩擦着眼泪,说道:“我就是傻。不过,我可以跟你承诺,不会轻易跟人打架,除非是因为你。”说完,他牵起女孩的手,往另一头走去。——我无法承诺帮你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我保证不会让你独自去面对,毁了你的,我要他们十倍奉还。也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会还你的。不,他不是为了还我去报仇,他是为了爱,去拼命。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他离开的这两年,我看清了自己的心,我疯了一样想他。我爱上了方须臾。看着手上这张请柬,它是我纠正过错的捷径,我决定了,我要去见他。那些刺入肉里的针,我要一根一根,彻底拔除。02结婚典礼在海上举行。主会场是一艘五光十色的大游轮,每一位来宾客由岸边的汽艇送过去。游轮很气派,隔得很远,还能看到上面烟花盛开,灯光闪烁。海面上用网围成了一条条长长的“路”,网面点缀着彩灯和花朵,看起来就像水中起伏的金色波浪。海面上漂着层层粉色玫瑰花瓣,散发出阵阵芳香。负责接送客人的汽艇也很讲究,每一艘颜色都不同,装饰物也不一样,有的浪漫可爱,有的高贵华美。游轮上不知道是什么盛况,光是岸边供客人休息的庭院里,就摆放着长达十多米的白色餐桌,上面摆放着各色的鲜花、酒水和食物。来宾非富即贵,我看着他们不时在谈生意,或者说起股市,觉得分外无聊。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方崇衍和清姨都在游轮上。婚礼还没开始,我不打算这么早过去。至于方须臾,我不清楚他在哪里,心里隐约期待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矛盾极了。我端了一份点心,坐在桌子旁,用叉子挑着吃,冥冥中总感觉背后有道炙热的视线。等我回过头,宾客们谈笑风生,根本没人注意到我。点心吃了一半,天空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我没有带伞,很多客人都没有带伞,我们待的地方有圆顶遮挡淋不到雨。庭院里的客人,抱怨着天气,跑到了圆顶下来。婚礼还有半个小时开始,有些人担心遇到暴雨,先到岸边乘坐汽艇去主会场了,海边的汽艇逐渐减少,三三两两,能数得清楚。有一个穿着礼服、端着红酒杯的男人,看到我,微微一愣,问道:“你是方小姐吗?”“你认识我?”我扬起嘴角,朝他微笑,想不到这里还有人认识我。他很自然地来到我眼前,低声道:“当然,我是陆风,阿海的朋友,陪他从国外过来的。他办公室桌上的相框,里面摆的可全是你。”我的脸色变了变,有几分尴尬。“你们吵架了?我从没见他联系过你,连你的名字我都是从他嘴里套话套出来的。那天他喝醉了,迷迷糊糊地喊着‘蔚央’。我们常笑话他是禁欲系的成功男人,洋妞入不了眼,中国姑娘他也看不上。”他微笑地翘着嘴角,跟我说起方须臾的事情。我低声道:“我们是闹了点不愉快。”陆风挑眉,看了看四周,问道:“你没看见他?他刚才还在这里。奇怪,怎么眨眼工夫就不见了?”刚刚?刚刚方须臾在这里?难道那道让我心有灵犀的视线不是我的错觉,而是他在看着我?“我送你过去,雨下大了。”陆风扬了扬手中的伞,放下红酒杯,撑开伞看着天空中的雷鸣。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岸上的客人快走光了,海边只剩下三艘汽艇,两艘小的前面站了人,陆风指了指最大的那艘:“我们去那儿。”我点点头。这艘汽艇有两层,下面的一层坐满了,我和陆风去了上面一层。上面海风很大,陆风的伞根本打不稳,他收了伞,看到我穿着白色的礼服长裙,很绅士地将外套披到我身上。“轰隆”一声雷在头顶炸开,远处的海面若隐若现,风浪大起来,抬头一望,无数颗雨珠如断了线的珍珠,直往下掉。沙沙的雨声落在我的耳边,冷风袭来,吹得我直哆嗦。广播里播放着语音:“请各位客人坐好坐稳,楼上的客人请穿好救生衣,船身摇晃,请注意抓紧扶栏。”客人们陆续穿起救生衣,很不巧的是,分到我和陆风的时候,只剩下一件了,还是件破的,我和他相视一笑。“穿了总比没穿好。”陆风调侃道,把救生衣递给我。我点点头,随便套着,反正路程不远。“轰隆——”又是一阵雷鸣,汽艇加速行驶起来,波浪和海风撞得船身不住地摇晃。我紧紧抓着栏杆,身体左摇右晃,汽艇冲浪似的朝前冲去。忽然听到“扑通”一声,有个没抓稳的客人跌落进水里,有救生员使劲地吹着哨子,跳下去救人。这时后面的汽艇发现前面水中有人,猛地拉响危险警报。“前方注意躲避!危险!前方注意躲避!危险!”人群尖叫起来。后面的汽艇一个急转弯,我们所在的汽艇连忙反应躲避,可这时一声惊雷,一个巨浪如海啸般扑过来,我们的船与海面快偏成一个垂直的角度。“穿好救生衣!船要沉了!”警告声响彻天际。海面上空回荡着几十个人的求救声,撕扯着人心,后面那艘汽艇擦着我们的边冲过去。同一时刻,我们的船被巨浪推得翻了过来。有人在哭喊。恍惚之中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眼前一黑,冰冷的海水瞬间将我淹没。落海的前一刻,我看到漆黑的天空下,寂静的海面上,惨白的救生衣浮起人们惊慌的身体。这里成了一条幽冥河。人们的惨叫不断地响起,而后被海水吞没。破裂的救生衣在我落海的那一刻,变成了一块破布。我没有呼喊,感觉身子笔直地坠落,坠落。海水有多冷?接近零度的海水带给我的是无边的疼痛,像一千把刀扎进皮肤里那样疼,从未有过的疼。我忽然想起了电影《泰坦尼克号》,以前还奇怪为什么泡在水里的人就死了呢,穿着救生衣不就会活下来吗?有人说,是冻死的。哦,冻死的。此刻,刺骨和寒冷和恐惧占据我的内心,我好像突然确切地知道了他们是怎么冻死的,是像凌迟那样,一刀一刀把肉剐下来那般,活活冻死的。如今,死神用镰刀拖着我往地狱里走去。在生与死交界的对方,我看到有一个人,他像一条坚强的剑鱼,拼命地游向我。是方须臾。他的头发海藻一样在海中浮动,他游过那片黑色的海水,游过我们之间的过往,如天神般来到我的面前。是你吗?你回来了?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对你说,可我一张嘴,话语全变成了气泡。对不起,我从未想过要伤害你。我看到,他的眼睛在沉浮的海水中,像一抹忧郁的蓝,他那般忧郁地看着我,喊着我,像再也看不到我的脸,再也听不到我说话。是梦吗?我要死了吗?我的泪流出来,和海水一样苦涩。哦,我快死了吧。可死亡好冷,我好冷,好冷……他的嘴唇在朝我说话。他说,偿还我,记得我。他的手用力地朝我摆动,我沉溺在黑暗中,看着他,微笑。我说,我爱你。我感觉身体被谁托举着,拼命地往上送去,我的身体和灵魂睡在醒不来的梦里。梦里的他,在我嘴边落下一个告别的吻,逐渐地落进我看不到的海底。我伸出手想抓住他,可我抓不到,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我们之间,永远差那么一点点。……03有些梦是真的,有些梦是假的。在睁眼看到方崇衍突变的脸色时,我就明白了。这一次的梦,是真的。看到我醒来,他的眼眶开始慢慢变红,带着点点泪光,屋子里寂静的气氛让人无端有些害怕。我问:“他呢?”方崇衍的眼神又慌又乱,想要逃离什么似的。我的话音刚落下,他的眼泪就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我感应到什么,忽然也满脸泪水。我听到有人在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声音越来越近。我猛地坐起来,丝毫不敢忽略那道身影,死死地盯着门口。突然,门开了。是陆风。我的喉咙像被谁死死地卡住,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心里的希望,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仿佛不问出口,希望就永远存在。“谁告诉我,他在哪里?”“他死了……”我眼里的光芒随着他的一句话一点一点地熄灭。我听见自己的心脏慢慢地裂开,温热的血液从夹缝间溢出,爆发成漫天血海。海中央,是溺水的方须臾。我看到眼前的海水一点点地蔓延,遮住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喉咙,灌满我的身体,身体里,是溺水的方须臾。眼前是他,心里是他,我周围的一切都是他。他说,救命。“蔚蔚……”有人低声唤我。我听不见。“他在你那艘船上,翻船的时候看到你落海,他就跳了下去……为了救你,他没有上来,救生员搜寻了很久,捞到他时……”有人告诉我。我听不见。我只听得见方须臾的声音,只看得见方须臾。他说,海水好冷,方蔚央,你带我出去好不好?他说,我要死了。他说,再见……方须臾,你是如此恨我,所以用自己的生命报复我?如此狠心!如此绝望!我死死地抓着方崇衍的手,捂着快要窒息的心脏,带着哭腔说:“我还没见到他,我还没说爱他,我还没跟他道歉,他怎么可能死?”方崇衍不说话,抱着我,拍着我的肩膀。刺眼的灯光刺激着我的眼,我的泪,让我看不见任何人的脸。方崇衍低声说:“哭吧……哭出来就好了……”我牵动嘴角,喃喃地说不出话,身体剧烈地颤抖。此时此刻,我才多恨自己的愚蠢,恨自己不早点找他,恨这一生,我负了他。身体,是暖的,凉透了的是心。我睁着眼睛,眼泪从眼角流下。我不知道是不是身体出了毛病,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怎么也流不尽。睡过去,他不在梦里;醒来时,我还在梦里。不管是梦,还是现实,哪里都没有方须臾。他走了,连一眼都不肯见我。我不敢去见他的尸体。听说,方崇衍给他举行了一个盛大的葬礼;听说,葬礼上钟嫚儿也来了,她哭得晕厥过去好几次。方须臾,你很得意吧?钟嫚儿始终不知道是你整了她。你毁了她,她却还一直爱着你。你也毁了我的心,我以后拿什么爱你?七天后,陆风带我去了方须臾的墓前。墓碑上,是他唯一一张笑的照片。我才发现,原来他也会笑。他笑得如三月的春风。我抱着他的墓碑,哭得像失去了全世界。钟嫚儿看到哭倒在地的我,指着我,嘲笑道:“可怜虫。”没错,我是一条可怜虫。“我说过别跟我抢,看吧,你也得不到他。”她冲过来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喊道,“我们都得不到他!我没输!”她笑得像个胜利者,可她的眼泪骗不了她自己。“你干什么!”陆风冲过来,一把推开她。“我永远没输过!”钟嫚儿步步后退,含着眼泪笑着叫嚣。是的,我们都输了。死去的方须臾,不留一句话,他才是最大的赢家。从墓地回来后,我整夜整夜地失眠。我很久没去上班,老费叫嚷着要开除我。我关掉手机,把头闷在被子里,开就开吧。今年,又下起了大雪。沈淮叫我回家过年,说念璇时常念着我这个姐姐。还记得上次见她时,她才刚学会走路,小小的胳膊,小小的腿,常常没走几步就摔一跤。摔了跤她也不哭,只是对我张开双臂,喊着“姐姐抱抱”。抱着念璇的时候,我总想起妈妈,也才有一点温暖的感觉。那些过去,抵不上现在。过年的时候,我就真的回了家。我看着怀里的念璇,像是搂着新生的希望。此后的日子,她都是我的寄托,我要为沈淮和念璇,好好活着。我的爱情和友情,苍老得只剩下回忆。唯有亲情,是我唯一的慰藉。听邻居说,林嘉轩跟一个混混争抢女生,闹得很大。那个女生在争斗中为了救他死去了,林家赔了那户人家一笔钱。林嘉轩为了赎罪,去了西藏。听说,西藏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天堂能宽恕灵魂,洗涤罪恶。过完年,春节期间我在家里翻相册,相册里的妈妈笑得很美,相册里的林嘉轩还是年少干净的模样。翻着那些相片,翻过去了那些回不去的岁月。我在合上相册的那一刹那,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我一眼就认出是谁发的。上面只有一行简单的话——小蔚央,我回来了。我的眼泪掉了下来,我已经很久不流泪。看到七月短信的那一瞬间,我又落泪了。大年初八,我离开花城回C市。我走在和七月初遇的街区,以前的流浪猫多了起来。我拿出口袋里的饼干,碾碎,喂它们。有一只猫上前舔了舔我的手指,其他猫看到没有危险,纷纷围着我要食物吃。它们终于信任我这个陌生人。“呀……啊呀……咿……”那个流浪汉伸出手,咿咿呀呀地指着我,好像认出了我。“你还在这里吗?”我问他。他佝偻着背,傻兮兮地笑。他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衣服依旧油腻腻的,但比很久之前干净不少。“我一直想跟你说声谢谢,之前还以为你是……”我笑了笑,看到他手里有几个面包,问他,“是好心人给的吧?”他双眼珠子快速地转动,突然朝我递出一个,激动道:“呀,呀……啊……”他见我没反应,突然一把塞进我手里,我意识过来他是让我吃。我想拒绝,但看到他那兴冲冲地伸出手指着面包咿呀着,眼神里全是焦急,我撕开包装纸,咬了一口,心也一并温暖起来。“很好吃。”我干涩的嗓音呜咽道。他的世界很简单,很美好。事实证明,他并不是一个“疯子”。疯了的是我们这些自诩聪明的人。04“小蔚央,好久不见。”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明显意外了一下。这世上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叫我。我回头,看到七月穿着枣红色的毛呢大衣,踩着黑色的马丁靴,微笑地看着我。她的肚子微微隆起,明显是有喜了。在她身后停着一辆黑色的桑塔拉,一个留着小胡子,看起来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正微笑地看着她。“好久不见。”我手上还拿着咬了一半的面包,看到她,手脚有些不知如何安放。她突然出现,让我有些不知所措。“阿狄,帮我把车上的东西拿下来。”她突然对车内的男人说道。“好嘞,宝贝。”叫阿狄的人乐呵呵地下车,打开后备厢,弯腰去提东西,我看到他拿下来五六个大袋子。他提着包走过来,七月挽住他的手臂,笑容如清风般地向他介绍我:“蔚央,这就是我跟你常提到的姑娘,我的好姐妹。”然后,她又对我道:“陈明狄,我老公。”“你好。”我朝他微笑。“本人比照片更美。”阿狄夸我。“哎哟,你竟然在我面前夸别的女人美,人家会吃醋的嘛。”七月娇笑着撒娇,扑上去拍打他。“亲爱的,你是宇宙第一美,这位小美女是地球第一美,给别人点活路嘛。”阿狄抚摸着她的头,不好意思地笑道。“讨厌!”七月眉开眼笑。我看着他们,一愣一愣的。“亲爱的,你帮我送给他,那就是我跟你说的,救下我命的大哥。”七月指着流浪汉对阿狄说。“小的遵命。”阿狄一溜烟地跑过去,从袋子里拿出来衣服和食物,耐心地给流浪汉解释什么是吃的,什么是穿的。我看向七月红润的脸和丰腴的身体,问:“过得怎么样?”“挺好的呀。”她似笑非笑。“有宝宝了?”我看着她的小腹,明知故问。“嗯,去年十月结的婚,年底怀上的,四个多月了。”她抚摸着小腹,脸上是为人母的安详和恬静。“挺好的,恭喜我要当姨妈了。”我轻飘飘地说道,言语欣喜,目光扫过她的左胳膊,我眼神一阵躲避。“好多啦,阿狄每周都陪我去医院做复健,坚持不让肌肉完全坏死。经过努力现在能动了,只是还不能提重物。”七月觉察到我的目光,朝我举起左手,作势要往我的胸部抓。原来,她的手恢复到这个程度了。我突然热泪盈眶。多好,我善良的七月啊,独自有了幸福。当天七月与我在咖啡馆里坐了一下午。阿狄是个大厨,在七月家里烧了一大桌子菜,只等我们回去吃。庄南在杭州小有名气,已经有大师开始带他了。七月都很难见到他,想必未来的他是绘画艺术界的一颗新星。我们去看了红姐,红姐穿着一件崭新的白色旗袍,旗袍上面绣着一只火红的凤凰,她正在喝啤酒,喝得很猛烈。看到七月进来,她嗔怒地过来拉她:“哟,七儿舍得回来了,还带了个球儿,比我出息多了。”说完她轻轻地戳了戳七月的肚子,笑得很娇媚。“失恋啦?还是离婚啦?你难过就灌啤酒,别醺到我宝宝哦。”七月与红姐打趣。“离婚,那臭男人找小姑娘,老娘一脚把他踹了。”红姐看起来并不伤心,一啤酒瓶放到吧台上,醉醺醺地对着七月的肚子道,“小家伙,你出来红姑就教你喝酒,不过你可不能成为小浑蛋。”“哼,别教坏我的宝宝。”七月扭过身子对着我,笑嘻嘻地,“跟你八月阿姨学,别学你红姑,那是个千年妖精。”我看着他们孩子似的斗气,忍俊不禁。红姐看着我,叹气道:“你越来越美了,我阿红成黄花菜了。”“您一直很美,我比不得。”我满脸真诚。“看看看,称呼我为您,还不是说我老。”红姐不高兴地摇头。她是真的有点醉了,平时的红姐大方优雅,哪里看得到这样的少女般的娇憨。爱情,让人苍老;爱情,也让人宛如孩童。七月执意要红姐尝尝阿狄的手艺,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七月家吃饭。饭桌上,七月明里暗里夸自己找了个好老公,红姐夹酸带棒地说她心眼坏,刺激她孤家寡人没人疼。我听着她们争吵,听着她们打闹,心里平静得如十二月的雪夜。饭后,阿狄送我和红姐回家。看到阿狄对七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露出了微笑。直到这一刻,我才惊觉,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便是平淡。只是,这样的幸福,我一生都无法拥有了。第二天,七月叫我带她去方须臾的墓前。原来,她早知道了方须臾的事。我差点忘了,她喜欢他,哦,不,是喜欢过他。她穿着一身黑衣,风吹得她的衣摆飞舞。她站在墓前,红肿着双眼,没有流泪,没有说话。大概那样安静地站了十多分钟,阿狄拿着一张毯子上前,披在她的肩头。我看到七月原本面无表情的脸,见到阿狄的时候温柔地笑着。她说了声“走吧”,然后牵起阿狄的手,朝来路回去。阿狄皱着眉摸着她的手,直呼怎么是冰冷的,不停地给她捂着,搓着。七月脸上的笑如纯净的白茶花,最终,她选的是归于平淡,融于世俗。在这一刻,我对爱情竟然有了从未有过的深刻体会。爱情,不是伤害和占有,而是陪伴。一个孤独的灵魂陪伴另一个孤独的灵魂,然后携手到老。我站在方须臾的墓前,看着墓碑上那张年轻的脸,那张脸是如此遥不可及。那些过不去的岁月洪荒,此时此刻,归于一把黄土,干干净净。我蹲下身,将怀中一束风信子置于墓碑前,风吹起地上掉落的蓝色花瓣,一地狼藉。——你知道风信子的花语吗?——我知道,永远的怀念。——方蔚央,嫁给我。你若再说一次,我的回答是:我嫁。——你能答应庄七月,为什么不能答应我?你若再问我,我的回答是:好啊,我答应你。墓碑上他的笑,一直未变,我转身,背向他,慢慢向远处走去。鞋子踩碎一地花瓣,我缓缓离开,没有再停留。记忆的大门在身后缓缓关上,笨重而哀伤。周围的声音,全部消失不见,墓碑上的那个人,熟悉的眉眼,熟悉的轮廓,熟悉的气息,交叠着过往和回忆的画面,消失在一去不回的时光隧道。爱,究竟是什么?爱是你的永恒,爱是我的孤独。可在面目全非的青春面前,我的孤独,汹涌成海。我沉溺其中,不眠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