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艾萨克·阿西莫夫大气实验室突然发生了爆炸,现场顿时一片忙乱。灭火器开始工作,及时扑灭了火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人们把李维斯从废墟里拖了出来,他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最后一口气了。等到医生赶来,还来不及做出判断,他就咽了气。艾德温·弗利站在围着现场看热闹的人群外边,心惊胆战,他面色苍白,满头是汗。他昏昏沉沉地走回办公室,坐到自己的办公桌旁。他安慰自己,此时此刻,他还是一个普通人,至少看起来和大家没什么两样,所以即使病倒了也没什么,谁也不会怀疑他。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病倒,只是在无限的恐惧中熬过了这一天。这天下班的时候,一些流传出来的说法减轻了他的心理负担。这不过是一次事故,化学家这个职业本身就带点儿风险,和易燃化合物打交道的化学家就更危险了,出了什么事故,谁也不会过多地怀疑什么。而且,即使有人起了疑心,谁会想到他艾德温·弗利呢?他只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照常生活,就万事大吉了。而且,李维斯死了,神啊,这下土卫六的功劳归他了,他马上要出名了!这样一想,他心里果然轻松了许多,晚上睡了一个踏实的好觉。“我们考虑过谋杀。”基姆·葛尔翰说。不过一天工夫,他消瘦了不少。他的黄头发看起来乱糟糟的,脸上也都是胡碴子,早就该刮了。还好他胡子的颜色很浅,看起来还不十分邋遢。地球调查局的赛屯·代文比特正在有节奏地用一个指节轻轻敲打着办公桌的桌面,那声音轻得似乎只有他自己能听到。代文比特个子不高,很胖,有一头乌亮的黑发,那张面容坚毅的脸上长了个中用不中看的细瘦的高鼻子。他一边面颊上有块伤疤,看起来像六芒星的形状。他问葛尔翰:“你们是认真的?”葛尔翰赶紧摇头:“不是,至少我不认为大家是认真的。大伙儿提出的那些犯罪计划都荒诞不经,你知道,都是什么在汉堡包的馅料里放毒药啊,给直升机上用酸啊什么的,不过还真有人把这些胡说八道的推理当真了……真是有病!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代文比特说道:“按照你之前提供的情况,我推断死者如果是被害,那被害的原因很有可能是他剽窃了别人的研究成果。”葛尔翰大声说:“即使他剽窃了又怎么样?你不知道他做出了多少贡献,那是他应得的回报!李维斯是科研小组的骨干和核心,是他把整个小组团结在一起;也是李维斯和国会交涉,才获得了大量拨款;我们被获准在宇宙空间建立各种设施并派人去月球或其他空域,也是他的功劳。李维斯组织了中心有机实验室,是他说服宇宙飞船航行公司和工业家们为我们花费不计其数的金钱进行工作。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也没人能帮他做什么,譬如说我。他做的那些事情,我都了解、都明白,可我做了什么呢?我千方百计找借口逃避宇宙旅行,我不敢。你相信吗?我连月球也从来没去过,我是个‘真空人’。我非常懦弱,我更怕别人察觉出我的懦弱。”葛尔翰说到后来,简直是在唾弃地表示自我轻蔑。代文比特说:“看来你想要在李维斯死后弥补他活着的时候对他的亏欠啊。现在你是想要找到一个应该为此接受惩罚的人吗?”“算了吧你!别从精神病学角度看问题。我告诉你这绝对是谋杀,绝对!除非是精心安排的,否则李维斯的工作场所绝不可能发生爆炸。你不了解他这个人,他对安全问题的关注简直到了偏执的地步。”代文比特耸耸肩,说:“葛尔翰博士,你认为会是什么爆炸呢?”“苯、乙醚、吡啶……这些都是易燃物,总之他接触到的各种有机化合物都有可能。”“葛尔翰博士,我以前也研究过化学。在我印象中,必须得有火星啊、火苗啊之类的热源,否则这些液体在室温下是不会爆炸的。”“肯定是着火了。”“火是怎么烧着的?”“想不明白。现场炉子、火柴之类的东西都没有,所有电气设备都加了很多屏蔽,就连夹钳之类普通的小东西也都是用不会冒火花的合金特制的。而且李维斯不抽烟,不管是谁,只要在实验室30米以内抽烟,立刻就会被解雇。”“他最后接触到的是什么东西?”“不好说,那里炸得乱七八糟。”“嗯,估计现在那里已经清理出来了。”葛尔翰急忙说:“没有,还没清理呢。这件事由我负责,我说我们得查清事故原因,证明这一切不是意外。你明白的,我们得避免不适当的公开宣传。实验室现在还是原样未动。”代文比特点头说:“你做得很对。现在咱们过去看看。”实验室里一片狼藉,四壁烧得乌黑。代文比特问:“这里什么器材最危险?”葛尔翰向四周看了看,指着一个角落说:“压缩氧气瓶。”那里靠墙立着一排不同颜色的气瓶,用一根防护链拦开了。这些瓶子有些在爆炸时被震翻了,歪歪斜斜地靠在链子上。代文比特看了看那些瓶子,问:“这个是什么?”他用脚尖踢一个红色气瓶,那气瓶躺倒在实验室正中央的地板上,看起来很重,踢都踢不动。葛尔翰回答:“那是一瓶氢气。”“氢气可燃,会爆炸,对不对?”“是的,但前提是需要加热。”代文比特说:“可是你为什么说压缩氧最危险呢?氧气是不会爆炸的吧?”“是,氧气甚至不会燃烧,可它能助燃,你明白吗?它能使其他东西烧起来。”“是这样?”“是的,你听我解释。”葛尔翰的声音有点儿兴奋。现在他正以科学家的身份给这个机智聪明的外行人普及简单的科学知识,“在偶然情况下,我们在往气瓶上安气阀之前会涂一些润滑油,好让气阀扣得更紧。如果搞错了,误把易燃物质涂了上去,那么一开阀门,氧气冲出来,阀门上涂的那些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黏性物质就会爆炸,阀门会被崩掉。然后气瓶中的压缩氧会一下冲出来,这会使整个气瓶像一艘小喷气式飞机似的飞起来,力量大得能把墙壁撞穿,而爆炸产生的高热量会让周围的其他易燃液体燃烧。”“这些氧气瓶有没有破损?”“没有,都是完好的。”“我估计爆炸的时候正在使用这只氢气瓶,后来气体都排空了。你看,它的气量计指着零。”代文比特踢了踢脚下的氢气瓶。葛尔翰点点头,说:“咱俩想的一样。”“如果在气量计阀门上涂油,会不会使氢气瓶爆炸?”“绝对不会。”代文比特摸着下巴,问:“除了火星这类因素,还能用什么办法让氢气起火?”葛尔翰在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声音:“那得用到一种催化剂——最有效的就是铂墨,也就是白金粉。”代文比特显出一副惊讶的表情:“你们还有这种东西?”“是的。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氢化催化剂了,所以即使这东西很贵,我们也会购入。”说到这里,他突然不说话了,一直盯着那个氢气瓶出神,之后小声地嘀咕:“……我想知道……铂墨……”代文比特问:“你的意思是,铂墨能使氢气燃烧?”“嗯,是的。只要有它,就能使氢在室温下与氧化合,连加热都不用。而且那样出来的爆炸效果,与对氢气加热造成的爆炸效果完全一样。”葛尔翰越说越激动,声音都开始微微颤抖。他在氢气瓶旁边跪下来,伸出手指抚摩气瓶尖端被熏得乌黑的部分,说:“这些东西也有可能,有可能只是烟灰。”他站起来拂去膝盖上的灰迹,说:“先生,我要把喷嘴上零星残存的异物全部取下来进行光谱分析,我必须这么做。”“做这个化验需要多长时间?”“只要一刻钟。”葛尔翰立刻去化验,不到20分钟就赶回来了。趁他做化验的工夫,代文比特把烧毁的实验室每个角落都检查了一遍。代文比特回过头来问:“弄好了?”葛尔翰喜形于色:“是的,果然有,虽然不多。你看这个。”他举起一长条底片,从上面可以看出有白色的短平行线,清晰程度也不一样,间隔不规则,“这里面有很多异物,可是你看看这些线条……”代文比特凑近仔细看着,问:“不是很清楚。你愿意在法庭上作证说里面有铂吗?”葛尔翰立即回答:“当然愿意。”“其他的化学家愿意这样做吗?如果法庭把这张底片向被告方面聘请的化学家展示,他们会不会说这些线条过于模糊,作为可靠证据勉为其难?”葛尔翰沉默不语。代文比特再次耸了耸肩膀。葛尔翰喊道“它确实存在啊!气体的喷流和爆炸使它大部分都被吹散了,怎么可能还有大量残存物,这个道理你很明白,是不是?”代文比特深思着查看四周:“是的,我明白。我和你看法一样,认为这很有可能是谋杀,现在我们一定要找出过硬的证据。你来看看,气瓶是现场唯一被做了手脚的东西吗?”“我说不好。”“那我们首先挨个儿检查一遍所有的气瓶,还有其他的物品也都要查,不要放过现场所有的蛛丝马迹。如果认定这起事故是人为的,那他十有八九还在现场设置了其他陷阱,我们力争把这些东西都找出来。”葛尔翰立马就想投入工作:“我马上开始做……”代文比特说:“这……用不着你动手。我会从我们的实验室调个人过来做这项工作。”翌日,大清早葛尔翰就被请到了代文比特的办公室。代文比特说:“几乎可以确定了,就是谋杀。我们又找到一个做了手脚的气瓶。”“我没猜错!”“这次发现的是一个氧气瓶,在喷嘴尖端内侧发现了不少铂墨。”“铂墨?氧气瓶上有铂墨?”代文比特点点头,说:“是的。你说说凶手为什么会这么做?”葛尔翰摇摇头:“不知道。氧本身是不会燃烧的,而且也没有什么物质能使它燃烧,即使是铂墨也不行。”“要照这样说的话,很可能是凶手当时乱了手脚,把铂墨误抹到氧气瓶上了。我们可以做一下假设,当他发现自己的错误后,赶紧做了补救,又在正确的气瓶上做了手脚。可是因为他的失误,为我们留下了决定性的证据,证明李维斯是死于谋杀而并非事故。”“说得不错。接下来,我们只要找出真凶就可以了。”代文比特笑了,这一笑,脸上的皮肤皱缩起来,很有些让人望而生畏。他说:“葛尔翰博士,这听起来不错,可是,我们该怎样开始呢?实验室里很多人都有作案动机,其中不少人拥有作案必需的化学知识并且都有机会下手,而我们要找的凶犯又没留名片。换个角度考虑,能不能追查铂墨的来源?”葛尔翰略一迟疑,回答说:“恐怕不行。这些人每个人都能自由出入特别供应室,不会受到任何盘查。也许我们可以查一查案发当时谁不在现场?”“调查哪一个时间段?”“就调查前一天夜里。”代文比特俯身在办公桌上探过头来,问:“你知不知道在出事之前,李维斯博士最后一次使用氢气瓶是什么时候?”“这……这我可说不清楚。他为了独占名利,一直秘密地一个人工作,不让别人插手。”“是的,这些我知道,之前我们也作了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就是铂墨提前一周就抹在气瓶上了也有可能。”葛尔翰一下子蒙了,小声嘀咕:“那怎么办才好?”代文比特说“现在我感觉最棘手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在氧气瓶上涂铂墨,凶手的这一举动让人摸不着头脑,相信破解了这个谜就有可能破解全局。遗憾的是我不是化学家,所以这个答案还得由你去找。你想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弄错了,把氧气当成了氢气?”葛尔翰赶紧摇头说:“这不可能的。你看,这些气瓶颜色都不一样,氧气在绿色气瓶里,氢气在红色罐里,一目了然。”代文比特问:“会不会凶手是个色盲?”葛尔翰没有立刻回答,思索了一番,最后他回答说:“这不太可能,辨别化学反应很多时候都要看颜色,色盲搞不了化学。如果我们机构里有人是色盲,一定早被大家发觉了,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制造出麻烦。”代文比特点了点头,下意识地摸着脸上的那块星形伤疤,说:“你说得有道理。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在氧气瓶上涂了铂墨,他这种举动是有目的的,而不是先前我们猜测的无心之举?”“你想说什么?”“就是说一开始凶手是想往氧气瓶上涂铂墨,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葛尔翰博士,你是位化学家,请想一想,在有氧气存在的情况下,有没有什么特殊环境会使铂墨变成危险物质?有没有这种环境存在呢?”葛尔翰一脸困窘的表情,紧紧蹙着眉毛,摇了摇头:“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啊……除了……”“除了什么?”“这种情况很荒诞,就是如果把氧气气流喷进一个装满氢气的容器中,如果在氧气瓶上涂铂墨就会发生危险,不过这必须有特别大的容器才能得到有杀伤力的爆炸效果。”代文比特追问道:“如果凶手知道有人会提前在房间里放满氢气,并且会随即打开氧气瓶呢?”葛尔翰露出笑容:“咱们为什么要为氢气、氧气操心呀,本来……”说着,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喊出了声:“是弗利!那个艾德温·弗利!”“什么情况?”葛尔翰特别兴奋:“弗利最近刚回来,他在土卫六住了半年。土卫六有氢气甲烷大气层,我们这里唯一有在那种大气层中工作经验的人就是他。我知道当时发生什么了!在土卫六的特殊环境中,如果对氧气喷射流进行加热或用铂墨处理,它就会与周围的氢气发生化学反应,而使用氢气喷射流则起不到任何作用。没错,一定是弗利,这里是地球,与土卫六的情况正好相反,可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惯,使他闯进李维斯的实验室去安排爆炸时,把铂墨涂到了氧气瓶上。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赶紧补救,可是这时候他已经为我们留下了证据!”代文比特不动声色地听着葛尔翰的分析,边听边点头,最后表示满意:“分析得丝丝入扣。”他立刻伸手去拿内部通话系统,对系统另一端的下属部署任务:“立刻派人到中心有机实验室去抓捕艾德温·弗利博士。”和每一个在伟大的李维斯手下工作的工作人员一样,艾德温·弗利也恨不能把这个伟大的李维斯干掉,把看到他的死亡当做梦寐以求的最畅快的事情。这种心情是没在李维斯手下工作过的人难以理解的。李维斯是一位致力于太阳系科研事业的有机化学家,是他首先精心设计了自由浮动装置并安装在空间站周围的轨道上,由此光化学成了妙不可言的崭新学科;也是他首先利用月球作为大规模反应的实验场所,可在每个月的不同时间在那里分别安排需要液态空气温度或沸水温度条件下于真空中进行的实验。在公众的心目中,李维斯不屈不挠、才华横溢,是众所周知的未知世界的伟大探索者。从没有见他在失败面前投降,或是因为面对了什么充满奥妙的新课题而感到不知所措。没有人知道,伟大的李维斯其实是个欺世盗名的剽窃者,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位英雄,其实是个几乎不可饶恕的罪人。最先想到在月球表面设置仪器装备的是某个毫无名气的学生,设计出第一台可独立工作的空间反应堆的是一位默默无名的技术员,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了不起的成就都成了李维斯大脑的产物。李维斯手下的那些雇员都对此无可奈何,因为任何愤而辞职的雇员都拿不到推荐书,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与李维斯的说法不符的自我介绍没有任何价值,那会被认为是口说无凭。只有忍辱负重留下来,到最后才有可能拿到一张保证未来事业成功的推荐书。他们在职期间,只能私下里互相倾吐一下心中的怨恨,至少能出口怨气让自己感觉痛快点儿。艾德温·弗利有充分理由义无反顾地加入抱怨李维斯的行列。他被派往土星最大的卫星土卫六工作,在那儿安装充分利用土卫六日益稀薄的大气层的设备。大行星的大气层都主要由氢气和甲烷组成,不过木星和土星体积太大,无法安装相应设备,而天王星和海王星距离遥远,耗费过高。土卫六的体积与火星相仿,既不太大,温度也适宜,可以在上面进行操作,足以维持一个中等厚度的氢气甲烷大气层。在土卫六的氢大气层中,可以方便地进行大规模反应,而同样的反应如果在地球上进行,从动力学上看是会惹麻烦的。弗利曾在土卫六坚持半年,除了机器人,没有任何助手协助他。他反复构思出了各种巧妙的设计方案,并带回了令人惊叹不已的丰富资料。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整理的资料缺失了不少,之后那些缺失的部分竟然作为李维斯的“最新研究成果”大行于世。同病相怜的同事们得知这件事后,最多是同情地耸耸肩,宽慰宽慰他。弗利只能紧紧抿起薄薄的嘴唇,绷着他布满粉刺的脸,听听大家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而谋划的那些不着边际的暴力行动。这些人中说得最多、最热闹的是基姆·葛尔翰。说实在的,弗利有点瞧不起他,因为他连地球都没离开过,是一个“真空人”。葛尔翰兴致勃勃地说:“各位,要干掉李维斯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他生活非常有规律,每天都做差不多的事情。比如说他几乎天天自己吃饭,我们为什么不在这上面做做文章?他每天12点整会把办公室的门关上,然后在1点整打开,这期间没有人会去他办公室打扰他,这正是让毒药大显身手的机会!”比林思奇露出不解的表情:“你说毒药?”“这很容易搞到。咱们这地方到处是毒药,只要你能叫得上名来,我就找得着。大家都知道吧?李维斯很爱吃黑面包夹瑞士干酪,还在里面放一种加了很多洋葱的特制调味酱,反正一到下午人人都闻得到他身上那股洋葱味。你们记不记得去年春天有一回餐厅里这种调味酱用完了,他大发了一顿脾气?咱们这里,除了他没人吃那种古怪的调味酱,如果在里面投毒,只会毒死李维斯,不会祸害到别人……”葛尔翰的这些话全是大伙吃午饭时的信口胡诌,以博一笑,可是弗利上了心,他恶狠狠地生出了一个念头,他想谋杀李维斯。这念头并不是头脑发热的产物,他是认真的。“杀死李维斯”的想法在他脑海中盘旋不去。他恨他,那荣誉本就应该属于他,是他在狭小的气泡型的氧气幕中接连住了好几个月,是他在冰冻的氨原上奋力跋涉、搬动沉重的设备,是他在寒冷的氢气、甲烷微风中建立起了新的反应装置。李维斯做了什么呢?一想到李维斯死去他就能重获荣誉,他禁不住热血沸腾。他要除掉李维斯,但是不想伤害到其他人。于是,他把谋杀地点选在了李维斯的大气实验室,所有的计划都依照那里的客观条件打造。大气实验室的正式名称是“中心有机实验室”,那个房间狭长低矮,专门用水泥板和防火门同实验室的其他部分隔离开来。大气实验室是一个禁区,只有李维斯在场或者得到他的允许才能进入。可事实上,这个实验室很少上锁,因为李维斯一贯专横跋扈,所以他只需写一个“不得入内”的小条并签上名,就起到了门锁一般的作用,即使那纸条退色了也是如此。不过显然,对于一个怀着不顾一切的谋杀欲望的到访者来说,这个纸条起不到什么作用。大气实验室内部一切都有条不紊。李维斯每天都进行例行试验,他一丝不苟并且谨慎小心,很难找出什么漏洞下手。除非有个极其巧妙精细的谋杀计划,否则对设备本身做任何手脚都会被他察觉。弗利首先想到的是放火,他能轻易从大气实验室里找到大量易燃物品。可让人沮丧的是,李维斯对火灾的危险十分警觉,他对火灾所采取的戒备措施更是比任何人都完备周到——他甚至连烟都不吸。只要想起李维斯,弗利就火冒三丈,他是个摆弄甲烷和氢气小气瓶的“小偷”,他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李维斯声名显赫,他做过什么?不过是在实验室里摆弄小罐子。他弗利在土卫六曾经用过以立方英里计量的甲烷和氢气做研究,可是他处理了那么多立方英里的气体依旧默默无闻,倒是剽窃他成果的李维斯得到了名利。大气实验室里那些装气体的小气瓶分别用于不同的人工合成大气环境,被涂成了不同颜色。红色气瓶里面装的是氢气,装甲烷的瓶子被漆成了红白相间的颜色,只要把这两种气体混合,就可以模拟外行星大气层。装在棕色气瓶里的氮气和银色气瓶里的二氧化碳用于模拟金星大气层。而装压缩空气的黄色气瓶和装氧气的绿色气瓶可以逼真地模拟表现地球的化学性质和现象。那些五彩缤纷的气瓶排成一排看起来像彩虹一般,它们的颜色不是随便涂上去的,而是按照许多世纪的惯例沿袭下来的。想到那些漂亮的气瓶,弗利有了主意。这个完美的计划并不是苦思冥想的结果,纯粹是灵光一闪得来的。想到这个主意后,弗利心里豁然开朗,他知道接下去该做什么了。弗利首先要等待的是一个潜入大气实验室的时机,他苦苦熬了一个月,终于挨到了宇宙节。宇宙节在9月18日,是人类首次宇宙飞行成功的纪念日。这一天对科学家来说尤其具有重要意义,那天夜里每个人都会停止手上的工作去寻欢作乐,就连工作狂李维斯也不例外。当夜,弗利看好没人注意他,就溜进了大气实验室。实验室既不像银行装满了钱,又不像博物馆藏着许多宝贝,没有贼想光顾这里,所以这种地方的警卫在执勤的时候都吊儿郎当的,不太上心。弗利回身小心翼翼把大门关好,不开灯,慢慢顺着漆黑的走廊向大气实验室走去。为了防止留下指纹,他专门戴了手套。他还准备了一支手电筒、一小瓶黑色粉末、一支纤细的毛笔——这是他三星期前专门跑到城里另一头一家美术品商店买的。走到大气实验室门口,他迟疑了一会儿。他颇有些忌惮,对他来说这是比下决心谋杀一个人更难突破的心理障碍。不过,他到底还是进了实验室的门。越过了那层精神障碍,置身其内,其他的事情就好说了。弗利打开手电筒,用手遮住手电筒的光亮,轻而易举地找到了气瓶。此刻他特别紧张,他的双手在颤抖,呼吸也非常急促,突突的心跳声震动着耳鼓。他把手电筒夹在胳膊下面,然后抽出那支原本用来画画的毛笔,在笔尖上蘸满黑色的粉尘。弗利把笔尖点入气瓶上气量计的喷嘴中。这个过程只需要几秒钟,可是在他看来,却长得漫无尽头,他一直在哆嗦,费了好大劲才把颤抖的笔尖伸进喷嘴。他仔细地转动笔尖,然后再次蘸满黑粉,重又探入喷嘴。这个动作他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他的精神高度集中,其中掺杂的紧张感几乎使他的心脏难以承受了。最后,他拿出一小块化妆纸用舌头舔湿了,仔细擦拭喷嘴外缘。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一想到这里,他心里轻松了许多。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梦醒过来,一阵懊恼的惊慌如潮水般涌来,他臂下的手电筒“啪啦”一声掉在了地上。多么愚蠢啊!他是一个笨蛋,一个难以置信的、愚蠢透顶的笨蛋!他因为又紧张又焦急,竟然把气瓶搞错了!他赶紧拾起手电筒,关掉灯光。他如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动物,惊恐不已,心脏怦怦跳得更厉害了。他在倾听,听周围有没有什么动静。周围一片寂静,没有一丝声响。他逐渐恢复了平静,重又振奋精神,他认为自己能把之前做过的事再做一次。既然能在搞错的气瓶上做好手脚,那重新找出对的气瓶再花两分钟就能处理完了。他用毛笔和黑粉再次投入了紧张细致的工作。这回运气不错,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气瓶,而且没有把他手中那个盛着能引起燃烧、致人死命的粉末的小瓶失手掉在地上打碎。终于完工了,他再次哆嗦着用蘸湿的化妆纸擦拭喷嘴。接着他迅速用手电光柱扫过四周,他在找装甲苯试剂的瓶子。找到之后,他拧开塑料瓶盖往地板上泼洒了一些甲苯,然后又把瓶盖盖好放回原处。做完这一切,他梦游一般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出实验室,走出这所房子,回到了寄宿公寓。他几乎可以认定,自己的隐秘行动很成功,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他是一个严谨的罪犯,他把曾用来拂拭气瓶喷嘴的化妆纸塞进了快速处理器,那纸立刻因为分子弥散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他用同样的方式处理掉了涂粉末用的毛笔。处置装粉末的小瓶子有些麻烦,需要提前把处理器调节一下。弗利认为那么做不怎么保险,他决定像往常那样走路去上班,然后顺手把瓶子扔到经过的一座桥下去……第二天,晨曦穿透窗帘,弗利起床来到洗手间。他眨着眼睛,一脸愕然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好奇自己还敢不敢去上班。这是毫无意义的念头,他怎么能不去上班呢,尤其是今天,一丝一毫反常的举动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费尽心思想象即将开始的一天中他将要去做的每件正常的、理所当然的事情的细节。今天天气多好,阳光明媚而温暖,他会步行去上班。经过那座桥的时候,他只要把手腕轻轻一抖,就能永远摆脱掉他的犯罪证据。那只小瓶子会在河面上“咚”地溅起一星水花,然后灌满河水,静静地沉下去。整个上午,他都坐在办公桌前盯着他的便携式电脑。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会成功吗?李维斯会不会闻到那股甲苯味?不,应该不会,那气味确实不好闻,但还不至于难闻到让人难以忍受,有机化学家们应该早就习惯了。而且,李维斯会去碰气瓶,只要李维斯依然对他从土卫六带回来的氢化过程资料感兴趣,就一定会动用气瓶去做实验。昨天刚放了一天假,李维斯一定会着急把浪费掉的时间补回来,错不了。他只要一开气量计的旋塞,气体一往外喷,马上就会燃起熊熊烈焰。如果空气里甲苯浓度适量,那么那完美而激烈的爆炸就会发生……弗利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他甚至把远处传来的低沉的爆炸声当成了自己想象的一部分,没有意识到他无比期盼的爆炸已经发生了。后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将他从沉思中惊醒。“怎么了……怎么了……”他抬头看着他的同事们,从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谁知道什么事啊!”旁边有人喊起来:“是大气实验室发生了爆炸!炸了个乱七八糟!”喜悦与恐惧同时向弗利袭来,他成功了。只是,他还未来得及享受到他应得的名誉,地球调查局的人就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