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始皇帝二十八年秋。按照仙师所指点,春季种下的玉米,到了秋季就有了收获。三次从仙境之中带出来的高产农物,玉米耕种在了皇庄内,有着黑龙卫守护,几位老秦人陪护。终于有了第一茬收获。堪堪一亩多,种下了从仙境带出来的玉米种子。一粒一粒地种下去。土地是坳了肥的,选取的也是一片肥沃之地。丰收之时。嬴政带着百官亲自到场,看着青黄、一片。当日的天气也是非常之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祭坛之上。有着奉常之官员主持祭祀大典。祭文告知于天下。嬴政亲自下地,掰下了第一个玉米棒。撕开之后,里面颗粒饱满的金黄玉米在阳光之下,闪闪发光。“煮了!”听仙师说,煮玉米棒很好吃。嬴政已经有一些迫不及待了。已经好几个月未曾有仙门降临,进入仙境之地。对于仙师所做的饭菜,那是想念不已,已经超过了长生不老,超过了强秦。早已经架起了铜鼎,在柴火之下,鼎内开水沸腾。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在这个烹饪还不发达的大秦时代中,为了生存什么东西都拿来吃,什么东西都加进去。大秦人的味蕾已经被麻痹,无论是专一种田,照样低头用饭,他们总不会遗忘,仰面看一看天。煮玉米棒的香气,开始弥漫在众人的鼻尖。这是一种他们从未闻到过的气味,却能够勾起他们的馋虫。已经有人忍不住开始咽口水了。等到时间差不多到了,宦官连忙上前,捞起了玉米棒放在青铜盘子中。然后双手捧着,快步送到了嬴政的桌案前。坐在四条腿一个木板制作而成的简单凳子上的嬴政,闻着玉米棒散发出来的香气,便已经忍不住了。“嘶哈,嘶呵……。”一边吹着,一边倒腾了一下。然后直接下口。大秦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呼……。”这煮玉米棒的确是美味,甜甜的、糯糯的,还有一种独特的香气。吃在口中,那些汁水也是甜的。对于嬴政来说,这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众卿,一人一个,不可多拿,剩下的玉米棒要留作种子,来年收成多了,朕会分发下去,你们自家庄子上种着。”这个时候,自然不可能从那些农户开始。一来,他们要是保不住这些种子,那便是巨大的浪费。二来,这本来就是大秦朝臣的一种优待,什么好事情也都是从他们开始。已经算是始皇帝笼络人心的手段。“谢陛下!”他们早就忍不住了,都想要尝一尝从仙境之中带回来的仙物到底是何味道。有时候,听那蒙毅在说仙味、仙味,他们对仙师做所的仙味那是充满了各种幻想。如今,总算是可以稍微如愿以偿了。整个庄子上,随处可见的几个大铜鼎,里面煮着玉米棒。不过一会儿。这香气就弥漫整个场地。嬴政已经吃完了一个,便忍不住,又让人煮了一个。毕竟一会儿大臣们吃的时候,他不能干望着,这刚刚第一个,也是尝一尝,好吃不好吃。熟了的玉米棒,散发着独有的香气,引诱着每一个人。“斯哈、嘶呵……。”大臣们也都学着始皇帝刚刚吃玉米棒的样子,一边吹,一边左手换右手。这第一口,就让他们永生难忘。“咔哧、咔哧……。”看着始皇帝和大臣们都在低头使劲儿啃着玉米棒,那些护卫只能是咽口水。他们也很想要尝一尝,但是身份不够。又吃了一个玉米棒,嬴政才算是满足了自己的口欲。“众卿,尔等以为这玉米之味道如何?”冯去疾第一个站出来,抢在了蒙毅之前,说这是人间仙味、绝世无双。就算是他天天吃这煮玉米棒,他也愿意。嬴政点点头。然后便是蒙毅、蒙恬、王贲等人。“如此美味的农物,还是高产,以后大秦也就不再为粮食而担忧。这乃是仙师的馈赠,尔等要铭记在心!”嬴政此时恨不得直接进入仙境,给楚风封一个大大的官,让他一直点化自己。让大秦变得富足和强大。然而,自从上一次见过了那位大明皇帝之后,他就没能继续踏进仙境了。大秦的高产农物丰收,告知于天下,还为此大赦天下。百姓们自然是高兴不已,憧憬着以后有了高产农物,再也不用饿肚子的美好生活。六国之余孽等,却是不好受了。他们一心想要推翻大秦,再一次恢复六国的统治。却发现,本来跟随他们的人,却一下子跑了不少,不见了。想要拉拢一些山贼、盗匪之类。也发现这些人之中的一些,直接解甲归田不干了。这一刻。他们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楚风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嬴政还有崇祯皇帝了。不过,他也不太在意。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就算是戏精,那也是要吃饭的。不然,那个嬴政为何能够给自己如此好的玉器?又把玉器拿去卖了的楚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有了钱。这乡间的公路也可以修一下了。村长是一个开明的人,也是上面安排来的驻村干部,这村上的民宿,都是他申请之后,跑下来的。只不过,这路是修过,但是却也只是单车道。因为建造民宿就花了很多钱。如今,楚风则是表示愿意拿出家财来支持村中再一次修宽道路。看到楚风的存款,村长便立即写了申请表。并且召开了一次大会。“风娃子,你咋来的这么多的钱?”一个老伯不敢相信地问道。楚风真诚地回道:“二伯,是上一次有个富商来民宿,吃了我做的饭菜,便让我去省城给他做了两次酒席。做完之后,就给了我这些工钱,说是客户吃了我做的才,很是满意。我寻思着有了钱,村里面的路再修修,郊区不是有个横店嘛,路再修的宽一些,好看一些。肯定能够吸引不少横店的人来民宿,到时候村子就能有更多收入了。”当然,关键是楚风自己有车了,路加宽了,也能方便他。毕竟,他现在却是是对钱没什么兴趣。“风娃子从小就懂事,我听说,隔壁村李二根家有个姑娘,长得俊,和风娃子很是般配。风娃子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咯!”一个婶子在一旁大声地道。她是想要做红娘,到时候拿一个大大的红包。楚风最后在一片称赞中,回到了自己的小院,此时,夕阳刚下山。来福又闻到了一股子腐朽的气息,便起身跑出去,对着来人叫了一声。“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