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1408年,帖木儿汗国已不复鼎盛,奥斯曼帝国岌岌可危,拜占庭人持续摆烂一百年不动摇,马穆鲁克们心惊胆战的收复失地,世界似乎暂时恢复了和平。但是这个世界又与李如风记忆里的有着些许不同——头生牛角的将军、身后长尾巴的埃米尔、额生天眼的智者、腐而不死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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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惊胆战的马蹄声,哈依沙尔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血色沙暴中走出,它是如此高大,连胯下的坐骑看起来比哈依沙尔都高了一头。

    怪物般的骑士和怪物坐骑全都披挂着厚重的盔甲,骑士本人穿着一身黑红相间的重甲,哈依沙尔甚至从没见过这样的重甲,它看起来就像一堵城墙,只有乌尔班巨炮那种武器才能对它造成伤害。

    哈依沙尔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能穿起这样的重甲,但对方就像铁一样屹立在那里,在自己的坐骑上。

    那头坐骑同样可怕,它看起来像犀牛和狮子的混合体,高大而壮硕,身上套着一件黄铜色的重甲,看起来比它主人那身有过之而无不及。

    恐怖的骑士好像移动的阴影,笼罩了帕丽莎,与之相比,帕丽莎看起来就像骑士老爷脚边的一条狗那样大小。

    骑士没有纵马像踩蟑螂那样踩死帕丽莎,虽然它看起来就像会那么做的存在,它只是朝帕丽莎伸出了一只手,好像在等待什么。

    哈依沙尔瞪大了眼睛看见帕丽莎手中的长剑猛然爆发出耀眼的血色光芒,周围血肉猎犬宛若看见太阳的雪人,纷纷远离。

    他瞬间明白了,那把剑,是骑士的佩剑。

    而现在,剑真正的主人正在等待物归原主。

    出于秩序之鹰成员的本能,哈依沙尔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慌,好像这把长剑交换给骑士会带来什么恐怖的后果一样。

    他大喝了一声,不顾自己的生死,朝着恐怖的骑士发起了冲锋,之前被他戴在手上的戒指也随之亮起了一抹光明,这光明将哈依沙尔身边的猩红之风都驱散了一点:“邪神爪牙,离她远点!”

    帕丽莎绝望抬起头,看了一眼哈依沙尔,好像做出了什么抉择一样猛然站起身来,趁着骑士的注意力被哈依沙尔所吸引,将长剑投向了哈依沙尔:“带它走!”

    然而骑士有着远超他体型的敏捷,他眨眼间从坐骑背上翻身而下,朝着那把长剑飞扑而起!

    哈依沙尔也同样扑向长剑,妄图螳臂当车。

    但骑士的身高臂展是如此夸张,看起来要比哈依沙尔更加接近那把剑。

    就在哈依沙尔陷入绝望时,他眼前漫天飞舞的血色沙砾突然混入了一些白茫茫雪花一样的东西,入口很咸...

    下一秒,一只手指修长的手带着不属于这片世界的气息凭空出现,在骑士和哈依沙尔之前握住了那把剑,整个世界瞬间支离破碎。

    哈依沙尔看见恐怖的骑士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怒吼声,道道火光从头盔缝隙中钻出,好像要把那只手点燃一般。

    而后李如风有些慵懒的声音在哈依沙尔和帕丽莎耳边出现:“我倒点酒,撒把盐,把这破圈踢了,是不是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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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注1:这个时间并不确定,大不里士被攻破的时间是1397年,并被赏赐给米兰沙,帖木儿实际上是从上一年1396年开始开始拒绝向明朝朝贡,并扣留了当时正在撒马尔罕做客的明国使团,但因为时间差,当时已经出发的帖木儿朝贡队伍已经出发,并在1397年抵达明朝进行了最后一次朝贡,此后才算断绝供奉,我我这里为了故事性,将这个时间差省略了,用其他原因阐述了帖木儿拒绝朝贡的原因。

    历史上猜测他实际上拒绝朝贡,并选择东征明帝国的主要原因是黄金大帐情节,帖木儿想效仿成吉思汗建立一个横跨亚非欧大陆的全球性帝国,所以才会在七十岁高龄万里出征,在历史上作为米兰沙的儿子哈里勒作为前锋的,已经率军抵达了距离哈密卫不到四百公里的距离,而后接到了帖木儿喝酒把自己喝死了的消息...帖木儿到底是死在了东正路上还是重病垂危回到撒马尔罕死在了宫殿内,历史上依然有争论,不过这都无法改变东征明帝国只是帖木儿自己的野心这一事实,当他无力指挥大军后,整支军队几乎立刻原地解散,从不同路线撤回汗国,整个帖木儿汗国也随之进入了内战阶段,被帖木儿指明的继承人差不多是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第二十三章 需要担心的消息

    (今天字数有点少,孩子发烧了,见谅,存稿有太多有关盔甲的地方需要修改,所以几乎相当于重写)

    夜晚,甜水河畔,篝火旁。

    哈依沙尔靠在自己的马鞍上,盔甲被拆散成散件,整齐的放在皮子上,他的盔甲和武器无一不是精品,但现在盔甲七零八落的,满是血迹。

    那群部落民带着好奇的眼神在远处张望,窃窃私语的讨论着到底是什么东西把哈依沙尔伤成了这样,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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