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凯雷夹着篮球出现在楼下。 在睡梦中被惊天动地的关门声惊醒一次后,世界安静了。隔壁再没有传出什么声响,他也就安安稳稳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 一个人住,凡事都简单。午饭用冰箱里昨天吃剩的匹萨打发,剩下的时间他上网打游戏。 漫长的暑假才刚刚开始。有人在拼命读英语,准备出去镀金。他的梦想很简单,进军职业篮球联盟。 投篮线上,他跃起出手。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轻松穿过球筐。 一次次带球奔跑,跳跃投篮,汗水在他青春阳光的脸上肆意流淌。不知何时,旁边有个人悄悄站着。 球打板,没有掉进下面的球筐,反而飞向场外,滚到那个人脚下。 “你,很喜欢篮球吧?”帅歌捡起球,抛到半空然后伸手接住。 “嗯。”凯雷看她一眼,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宽松的衣着打扮。一双白色的球鞋在黑色的宽大裤腿下探出了圆圆的头。 艺术家是不是都喜欢用不修边幅来表示自己另类?凯雷向她伸出一只手,“给我。” 在她面前的手掌,很大,给人的感觉很安心。她伸手,把自己的手放在他掌心。 言情小说发展到这里,他该顺势握住她小手了吧?可惜,对面的男生很不合作得瞪起眼睛。“我是说把球给我,花痴女!”超级迟钝兼不解风情的男人,估计做不上男一号。 “白痴男,我只想比比手掌大小。”想想她也不是美得冒泡泡的白雪公主。女主角?省点力气吧。 “我是男人,当然比你大了,笨蛋!”凯雷回她一个白眼,但还是直起手掌和她两手相抵。 哗!其貌不扬的女人,手倒是很有看头嘛! 五指尖尖,按照手指和手掌的比例来算,她的手指算得上纤长,绝对可以上电视做护手霜广告了。当然,还要看看手掌的线条是不是优美,双手是否白净无疤痕。一瞬间,凯雷有种握住她的手仔细研究的冲动。 帅歌先收回了手,“你有没有触电感?”她咧嘴笑。 切!果然还是讨人厌!凯雷轻轻一捅,夹在她腋下的篮球“嘭”掉在地上,弹跳了两下。他绕过她捡起篮球。 “你害羞啊?”捉弄他,似乎成了她搬到这里之后最有乐趣的事情。 “我会对你触电,哈,台湾就不会地震了。”凯雷撇了撇嘴,有买块豆腐让她撞死的想法。什么人嘛,以为我郗凯雷是随随便便就能上的人啊?他颇为恼火得想着。 不对,搞错主次了。应该是以为我随随便便就会找个女人来上啊!他更正自己的想法。真是的,每次碰到这个女人,脑子就会被她搞成一团乱麻。 “那我就放心了。”她居然是一脸“我终于安全了”的表情! 什么跟什么!弄得我好像很想骚扰她的样子!凯雷的心情郁闷到极点。难道我真的长了一张色魔的脸啊?一楼的欧巴桑也觉得我不是好人。怎么照镜子的时候,一点怪异感觉都没有? “我有那么变态吗?”心直口快的凯雷,不假思索就问出口。听到自己恼羞成怒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他想把给她预备的豆腐留给自己了。傻瓜!这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毛病几时能改掉? 帅歌一愣,继而开怀大笑。“你不是变态,你是变异。”她笑得合不拢嘴,“原来世上还有你这样的单细胞生物啊。” “帅歌!”听明白对方是在绕着弯子骂自己愚蠢后,凯雷的怒吼声再一次直上九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