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人怕猫,真丢脸。dangyuedu.com”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新开的望乡阁口味甚好,服务员也水灵,聚一聚?” “没兴致,改天。”郑谐草草地断了线,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积极又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二十五年,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与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到一朵小红花,妈妈也要奖励他。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杠着那杠玩具枪抬头看,见一男子身材魅梧,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特别不协调。 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没躲开,又气又恼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他正边玩着枪边等妈妈结帐归来,只听到四周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枪声,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那种枪声,空气中有像燃放鞭炮一样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又有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现在不在他身边。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似乎就来自他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突然听到一声女子尖叫,那正是他的妈妈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这可怕事件的起因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先前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已经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脑中闪现过已故的爷爷曾经说过的话: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死后会上报纸和电视,不知道疼爱他的大人们会有多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4-不如不见(1)-修改版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从此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 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十八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