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城。 大夏国最北方的一个城市,虽称不上穷乡僻壤,但也不甚繁荣。 这座城就像是一个被遗忘的老人,默默的守着大夏国的边疆。 飞龙城曾经也有过一段辉煌,据说曾有圣龙出世,翱翔过空,故而得名飞龙城。 遥遥望去,三面环山,一条路直通天际。 曾经,这山上妖兽猖獗,灵草遍地,引得无数修士大能来此居住,往日的繁荣鼎盛甚至盖过皇都。 可如今妖兽消失,灵草干枯,修士大能纷纷离开,整座城最强的修士,仅仅只是入窍期的四阶修士。 从鼎盛到衰落不到百年光阴。 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白无忧也不知晓。 前世他在这座老城只待了十八年,只是听过一些传说,这座老城背后深藏的秘密,他知之甚少。 初夏季节。 飞龙城依旧是寒风瑟瑟,高悬的烈阳,无法给人带来一丝温度。 白无忧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由得的紧了紧衣服。 “嗨,大叔,忙着呢?” “呦,公子,需要买点什么吗?我们这什么都有,要不要进来看看?” “不用麻烦,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 “公子,你要是担心价格的话,你尽管放心,我们这物美价廉绝对不会坑你。” “我不买东西,我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 “去去去,别浪费我时间,不买东西赶紧走。” “不交就不交,怎么还急眼了。” “赶紧走!” 哎…… 白无忧一声长叹,他前世就是独自一人闯江湖,从未交过任何朋友。 因此,他对交朋友没有任何心得,以前但凡刻意接近他的人,他都觉得此人心怀叵测,肯定别有目的。 “大娘,交个朋友呗。” “滚。” “大黄……” “汪。” “你同意了?” “汪汪汪!” 嘶~连狗都不愿意搭理我,我还能去哪找朋友? 难道要去风月楼? 那里的人倒是愿意交朋友,可他要是把那里的人带回去,母亲估计能拔了他的皮。 不妥,不妥。 正当白无忧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时,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一只手悄悄的伸到了他的腰间。 这熟悉的感觉,这似成相识的手法…… 卧槽!遇到同行了! 白无忧伸手一抓,那只手的主人嗖一下便把手缩了回去。 可腰间的钱袋却没了。 回头一看。 一个束着长发,戴着斗笠的人,匆匆几个转身,很快便没入人群。 想跑? 白无忧岂能放过他,那钱袋是他好不容易从白守义的身上顺走的,里面的钱一分还没花,怎能拱手让与他人。 “站住!” 一声厉喝,惊的人们纷纷向他看来。 “大家快抓住那个戴斗笠,穿黑衣的人,我刚刚看到他把你们身上的钱袋顺走了,千万别让他跑了!” 人们皆是一愣,他们赶紧摸了摸衣服里的钱袋,发现钱袋并没丢。 “还好我的没丢。” “我的也没丢。” “……” 眼看小偷几个转眼便没了踪影。 白无忧一边追一边喊: “我是白家二少爷白守义,谁抓住那个小偷,我就赏他一百两纹银!!”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人们本来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听到这句话,立刻就有人跳出来,拿着铁锹向小偷追去。 “站住!再不站住,爷就一锹拍死你!!” 有了第一个人就有第二个人。 其他人也不再迟疑,纷纷追上去围住小偷,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前后左右的路都被堵死,小偷明显慌了。 这时,白无忧又大喊一声: “先到先得,只有一个名额!一百两纹银!!” 钱的作用是惊人的。 一百两纹银足够普通人家生活好几年。 这一刻,群情激奋!嫉恶如仇的好汉们,开始拿起身边的东西,疯狂往小偷身上丢,只为把小偷拦住。 “孩儿他爹,那是你儿子啊!你连你儿子也丢啊!” “快快快,换个东西,把那块石头给我拿过来。” “狗贼吃我一粪!” 一时间,锅碗瓢盆,碎石,狗粪……所有的东西汇聚在一起,宛若一股洪流,向小偷笼罩而去。 白无忧都被吓了一跳,不敢再往前凑,心想: 这群人下手可真够狠的。 人群中的小偷何时见过这场面,一时间慌了神,竟愣在了原地。 就是这短暂的一愣神。 下一刻,他就被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淹没了,其中还有一条大黄狗。 我滴妈呀。 白无忧的心里也发毛 这就是凡人的力量?这场面,恐怕就算修士来了,也要被拔下来一层皮。 “死了!” “他死了!” “你们把人打死了!” 锅碗瓢盆之下,已经看不到小偷的身影,生死未卜。 白无忧冲进人群,环顾四周,大声询问:“这是谁干的!谁把他打死的!我要报官!” “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光天化日之下把人活活打死,我是让你们抓人,我可没让你们杀人啊!” “杀人是要偿命的!!” 话音一落。 人群突然散开,刚刚还拥挤的街道,转眼间就变得空空荡荡。 白无忧叹息着摇了摇头。 “世道昏暗,人心不古啊!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悲也,痛也!!” 翻来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面露出了半截黑衣。 白无忧捏着鼻子,抓着那半截黑衣,将下面的人拉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连粪都乱丢,这味道简直要人命。 小偷已经被砸晕了。 他的手里还拿着白无忧的钱袋,准确的来说,是白无忧从白守义手里借走的钱袋,只是白守义不知道罢了。 拿走钱袋。 白无忧本想一走了之,毕竟偷鸡摸狗之辈不值得同情。 可转念一想,这小偷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若是把他丢在这里,他肯定活不了。 而且,小偷脖子上的玉坠看起来不像凡品,可以拿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想到这,白无忧将小偷拖到无人的小巷,并在小偷的兜里塞了二两纹银, 有了这笔钱,等小偷醒来后,可以去吃点东西,洗个澡,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 他身上的味道实在是太冲了。 至于小偷脖子上的玉坠……白无忧决定暂时帮他保管一下,免得被其他人顺走。 离开后。 白无忧去了狗场,帮炎狼找了个奶娘,顺便跟狗场老板的儿子交了个朋友,让狗场老板的儿子明天去他家做客。 白家在飞龙城的威望自不必多说。 能去白家做客是多少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狗场老板当场答应,并将母狗作为见面礼,送给白无忧。 白无忧没有收,他又不需要看门狗,养条狗在家也很麻烦。 等炎狼吃饱喝足后,他便离开了狗场。 炎狼的胃口是不小,狗场的三条母狗,被它一顿就吃蔫了。 狗场老板看的心惊肉跳,可并没有说什么,毕竟白无忧已经给了他十两纹银,这笔钱足够了。 夜幕降临。 漆黑的巷子里突然跑出一个人。 这人四下环顾着空无一人的大街,突然气的仰天大喊一声: “白守义!你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