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迷失的尘夏

注意微光迷失的尘夏目前的最新章节为分节阅读23,微光迷失的尘夏主要描写了因为一时任性,她间接害死了他的父亲。本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岁月,却是一个愧疚赎罪,一个倔犟报复。那个被尘封的夏天,他的一时迷失,成为她青春里岁月的梦魇。十年后意外重逢,他内心...

分章完结阅读12
    他是市内首屈一指的a大附属医学院的高材生,但毕竟做医生的时间不长,从资历上来讲他还算不得是专家,却因为几次成功的手术下来,已在院中小有名气了,所以院方考虑也把他安排进去。mankanshu.com

    其实吴奇不太能理解丁煜为何要回国治腿,一般来说国外的医学水平远比国内要好,他身在美国,完全可以在美国治疗,没必要跑回国内,而且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与脑神经方面的疑难疾病打惯了交道,现在一群专家一起来研究治疗肌肉,肌腱损伤的问题,着实有些浪费资源,但谁叫人家的腿比什么都精贵呢?

    看来后面有得忙,他伸了下懒腰,准备去开会。

    表做到后面,秦暖风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几遍眼保健操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隔壁也有财务在加班,她去要了几片饼干,然后透过玻璃往远处看了一会儿,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张表,隔壁的财务也走了,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

    出了公司大楼,发现外面停了好几辆出租车,她选了一辆离自己最近的出租车。

    九点半多了吧,路况很好,除了红灯,基本不塞车,秦暖风稍稍开了点窗,放了夜风进来,觉得原本塞满数字的脑袋总算清醒过来,车拐弯经过城里有名的美食街时,街上仍然人来人往,看到对面某一家港式茶餐厅,想到自己还没吃饭,便叫司机停车。

    那家茶餐厅她以前吃过一次,口味不错,也不贵,现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下了车,秦暖风站着等红灯跳过,有一辆黑色的polo车从她前面开过,转弯停在她身后的酒店门口,然后身后爆起一片尖叫声。

    刚下车的时候,秦暖风就发现那酒店门口的人似乎多了点,也没有多在意,此时听到尖叫声,下意识地转头看了一眼。

    第二部分 第37节:chapter 3  此去经年(6)

    都是丁煜的海报,被那群人高高举着,然后她听到他们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应不过来,只是看着眼前快失控的场面,同时polo的车门开了,有人从车里出来,背着背包,一身运动装,身形高大,一群人轰上去,大叫着“丁煜”。

    脑中在看到那张脸时有什么东西“嗡”的一声爆开,然后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地看着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露出笑容,边挥着手边进酒店。

    有奔上去看热闹的路人撞倒了她,她跌倒在地,眼睛仍是看着那个人,直到他走进酒店,直到所有人被拦在酒店之外,悻悻地散去。

    城市真的这么小吗?她不顾被磨破的膝盖这样想着,为什么他一回来自己就见到他,上天真残忍,让她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又见到他。

    吴奇也喜欢看篮球,不过算不上球迷,偶尔有时间就看看。

    他看过丁煜打球,说实话,一个亚洲人有这么强的弹跳力着实让他吃惊,但从医生的角度来看,这是天分也是负担,特别是作为以弹跳力取胜的篮球运动员,跳得越高,跳的次数越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所以丁煜的小腿肌腱出现损伤是早晚的事。

    从电视里看丁煜,在一群动不动就二米多的nba球员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显得过于矮小,记得他以前看过的报道,美国人对这么个小个子的亚洲人加入nba着实是不信任和轻视的,但丁煜的首场告捷,接连的后面几场,场场都有出色的表现,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他了。

    吴奇也有过觉得丁煜矮小的错觉,但当他站在自己面前时,才知道他其实很高大。

    没见面时,吴奇觉得丁煜很自我,可能还有些难缠,在美国待久的人性格都会变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难缠。

    然而见到丁煜时,才发现他其实话极少,多半时间医生需要他做什么,他都配合,闲下来时就玩玩psp,或者看体育杂志,不吸烟,不磕药,更不会借机调戏院内护士。

    医院里的护士说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还要帅,一群小护士经常一逮到机会就去偷看他,然后找他签名,他一律都签,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

    整体来看,他是沉默而好相处的,但就是在这副表相下,吴奇觉得藏着随时可以暴发的力量,他确实是自我的,因为他的眼神,他的姿态,再怎么不爱说话,再怎么有耐心,却仍是唯我独尊的样子。

    还好,他只猜对了一点,至少到现在,他并不觉得他难缠。

    例行公事般地记录下他的治疗情况,吴奇发现他盯着杂志上的一个女明星看,他知道那个新人,最近演的一部电影很红,他和秦暖风一起去看过,当时看完电影,他还笑着对秦暖风说这个女星和她长得有点像。

    应该是眼睛,极像的。

    “喜欢这个明星?”他的手插在口袋里随口问了一句。

    丁煜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不认识。”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现在很红。”

    丁煜没答话,将杂志扔到一边,再也没看一眼。

    吴奇挑了挑眉,好吧,显然他并不喜欢。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转了话题。

    吴奇怔了怔,也是,进医院以来除了有个自称是他二叔的和一个胖子来看过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家人,从小护士那里听来的八卦,说他是孤儿,但离开国内这么久,就算没有亲人,总有要去的地方。

    “这个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个人觉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没问题的。”本来的,球尚且能打,一般的行走当然更不成问题。

    丁煜点点头,便不再说话。

    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戴着鸭舌帽上了车。

    第二部分 第38节:chapter 3  此去经年(7)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是为了治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得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外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他却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是否可以结束这段放逐?

    只是一时冒出来的想法,以为想过就算,最后却成了执念,让他越来越来强烈地想回国来,就像原来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一块很小的石子,波纹却越来越大,想收也收不住,所以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地提了自己的想法,并且固执地坚持下来。

    现在,他回来了。

    以为一切的念想到此为止,他可以安心地在医院里养伤,可是当胖子来看他,跟他说起有关那个小镇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提了几句,然后一天一天,他又强烈地想去那个小镇,想回到那个半旧的小区,那个篮球场,还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过强烈的念想将他吞噬。

    原来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么,记忆的匣子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现在,他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着车去那个小镇一样。

    助理是在美国长大的年轻人,此时开了音乐,是黑人的说唱乐,边开车边手舞足蹈,丁煜看着他,扬了扬嘴角,又看向窗外。

    小镇已近在眼前,他看着,原本仰着的身体下意识地坐直。

    助理问他怎么走,他让他往右拐。

    小镇改变了许多,原来的老房子都已拆除,盖了新的楼,但基本的格局没有变,十年的时间并不能抹去他任何记忆,他依然熟悉地指着路。

    越到深处,里面的建筑越是没有什么改变,小镇喜欢面子工程,马路边上的房子都翻新,里面的还是保持原样,只是象征性地修了修路。

    很快,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丁煜原来想过要先去学校或是什么地方,但不知怎的,指着指着,车已在小区门口。

    “就这里吧,你在车上等我。”他下了车,低着头进了小区。

    依然是那几棵香樟树,那个“运动角”,那个生锈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秦暖风头发零乱地边哭边荡着千秋,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泣。

    微吸了口气,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楼,门紧锁着,门上贴着斑驳的春联。

    他站在门口,看着,许久,都没有动。

    应该是没人在家,里面没有任何声音,如果有人,他会转身逃开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墙上,看着走廊外的树枝随风晃着,他忽然问自己,为什么要回来?

    为什么要回来?这个他经历丧父之痛,他恨过,想逃开过的地方,为什么要回来?

    他伸手盖住脸,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个名字,然后像打到他痛处一样,猛地放在盖在脸上的手。

    秦暖风!

    一阵风自走廊的尽头吹来,他轻轻地咳了一声,然后再无声息。

    许久,隔壁的门打开,走出一个老人来,手里拎着垃圾准备下楼去。

    也许是丁煜这么高大的人站在那里实在让人难以乎视,老人眯着眼看过来。

    好一会儿,他兴奋起来,叫了声:“丁煜!”人同时往前走了几步,“你是丁煜吗?”

    丁煜看过去,是隔壁开杂货店的老头,十年的工夫他又老了许多。

    第二部分 第39节:chapter 3  此去经年(8)

    “我是丁煜。”他应了一声。

    “我们的球星回来了啊!”老人的声音顿时大起来,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来了。

    丁煜笑笑,没有说话。

    老人这才意识到什么,指指那道紧闭的门道:“你,你是来找符蕾母女的吗?怎么?她们没有跟你联系啊?”

    联系?怎么可能会联系。丁煜还没答话,老人却自己接下去道:“秦暖风考取了大学后在城里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妈妈就一起过去,偶尔才回来一下,你要到城里找她们啊?”毕竟是邻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们家的事,老人回过神来,看着丁煜道,“她们留了联系地址和电话给我,说万一有人找她们,就让我转告,你要不要我把联系方式给你?”

    丁煜从小区里出来,直接坐上车后,对助理说了声:“回去吧。”就靠在后座上再也没有声音。

    天气渐暗,助理仍然放着那恼人的黑人说唱乐,丁煜用手肘支着车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后,好一会儿,他才轻轻地偏过头,看另一边紧握的手,微微松开,里面是一张纸,他看着纸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为什么?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地址和电话,自己真的会找过去吗?

    不会吧。

    手又握紧,纸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有微微的痛感,就像他此时的心。

    没有忘记,原来始终都没有忘记。

    vol.3

    秦暖风才知道吴征住院的事,倒不是吴奇说漏了嘴,而是去税务局时正好遇到当副所长的吴爸爸,听他说起的。

    下了班,秦暖风没有耽搁就直接往医院跑。

    a大的附属医院,吴征前面几次住院都是在这里,主要是因为这是城里最好的医院,而且吴奇也在这个医院上班正好有照应。

    因为秦暖风来过几次,所以一进医院她直接就往住院部去。

    住院部分东楼和西楼,吴家家境丰实,所以吴征住的一向是东楼的单人病房。

    到服务台问吴征住哪个病房时,秦暖风发现,服务台挤了好几个人,并不像探病的样子,手里拿了小旗、相片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人穿着白色的五号球衣。

    秦暖风这才猛然想起小江对她说过,丁煜也住在这家医院,还吵着让她找吴奇帮忙拿签名。

    她愣了愣,走向服务台的脚步停下来。

    “我已经说过了,病人的病房号我们不便透露,这里是医院,你们这样会吵到别的病人,还是快点离开,不然我要叫保安了。”护士不耐烦地冲那些人道,同时伸手去拿电话,做出要叫保安的动作,他们显然不甘心,却也没办法,各自看了几眼,都站到旁边,还是不肯走。

    看样子丁煜真的在这幢楼里,要不要去看吴征?会不会碰到丁煜?秦暖风犹豫起来,但人已经来了,总不能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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