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你悠着些,别又像当初去丐帮大会时那样发酒疯吓着芙月姑娘。” 听他提起当年那场丐帮大会,西门芙月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当时只是没想到胡大侠醉得那么厉害罢了。” 事实上,胡铁花现在也醉得挺厉害,他根本没听到她说了什么,只捕捉到了楚留香这个损友先前那句话里几个字。 “什……什么月……”胡铁花歪着身体含糊着嘟囔道,“喝、喝就对了……!月……对,举杯、举杯邀明月!” 语毕,他还非常应景地对着院墙外的弯月扬了扬手里的酒杯,而后一饮而尽。 楚留香:“……” 他正想让过来求助的少女别在意呢,然而还没开口,坐在他对面的此间主人却先出了声。 叶孤城是对西门芙月说的。 他问她:“你觉得叫邀月如何?” 少女的眼神瞬间就亮了:“举杯邀明月的邀月吗?好听。” 楚留香也觉得这名字挺不错,既风雅又特别。 “姐姐叫邀月,妹妹名字里要带星……”他想了一小会儿就有了主意,“就叫怜星吧,怜惜的怜。” “这个也好听!”她惊喜道,“多谢香帅。” 楚留香摆手表示当不得谢,如果没有邀月这个别具一格的名字,他也取不出怜星来。 “所以你还是谢叶城主吧。”他说。 叶孤城略一抿唇,道:“我也是听胡铁花忽然来了一句举杯邀明月才想到的。” 楚留香听他这么说,当即朗笑出声:“可小胡会忽然吟诗,却是因为我提到了芙月姑娘的名字。” 说完这句,他又偏头瞥了方才还嚷着继续喝的损友,发现对方果然已经趴在石桌上睡了过去。 他啧了一声,起身将人扶好,道:“算了,我还是先把小胡送回去罢,省得他明日着凉了又怪在我和叶城主头上。” 他都这么说了,西门芙月也只能让开路方便他扶着人走。 喝醉的人不好扶,但楚留香却扶得十分轻松,没过片刻就一派潇洒地带着人出了正院。 他二人一出去,这间还弥漫着酒味的清幽之院便只剩下了她和叶孤城。 她其实可以立刻走,但看着眼前的人,又有些舍不得。 可惜她想不到更多可以说的话,所以张口的时候只好又谢他一遍。 她说她觉得邀月这个名字真的取得特别好。 “是吗?”他一边反问一边忍不住想,其实在他看来,还是她的名字更好一些。 或者说,他更喜欢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叶孤城这是戴上滤镜了【不 然后其实从叙述的角度变成西门芙月真的太奇怪了OTL我现在每天都在疯狂打错(。 第56章 送别 给邀月怜星取完名三日后,便是除夕。 和中原不一样, 南海百姓过除夕, 比起坐在一张桌边团聚, 更热衷于去街上凑热闹沾喜气。 因此, 那些赶不及在除夕回到家中的出海商队,也会选择在南海多呆一段时间,一方面是因为热闹,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当地那些为了庆祝除夕的渔民兜售他们从海外带回来的商货。 珍珠、宝石、香料甚至域外服饰,几乎都可以在除夕前后的南海集市上买到,而且价格会比在中原低许多。 飞仙岛是南海最大最繁华的岛,所以白云城内的这座集市, 也是整个南海最热闹的去处。 哪怕今年的南海从除夕前一日开始下雨, 也没有减少岛上居民对过年的热情。 “不过这场雨一下, 倒真有些冷了。”林朝英说。 “毕竟是冬天嘛。”芙月对此适应良好。 她们俩是出门去取之前为她们将来的门下弟子订的那批新衣服的。 临出门前撞上城主府里的老管家,还被塞了好几个跟班,说是免得两位姑娘累手。 芙月本欲拒绝,但被林朝英拦住了。 林朝英说:“你莫忘了之前公主随我们一起去订的时候, 一口气替她们加了多少。” “……” “反正光是靠我们俩肯定弄不回来。”林朝英又道, “我本来想过去后问店家借几个人的,现在有人帮忙,就不必这般麻烦了。” 老管家听得满脸堆笑,说小事而已,应该的。 “何况您二位都是我家城主的贵客。” 语毕,他还特地朝穿绿裙的少女多看了一眼。 话说到这个份上, 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 于是两人便带上他安排跟着帮手的五个小厮,打着伞出了城主府大门。 这场雨连绵了一日一夜,此刻雨势已经稍缓。 商队们趁此机会迅速来街上摆起了摊,将自己从海外带回来的货物一件件摆好。街上行人拥挤,到处花花绿绿的伞面,每走几步,就能听到各种店家的吆喝声。 她们订了衣服的裁缝铺在这条街街尾处,临近白云城城门口的位置。 里头的掌柜大概认出了帮她们取衣物的小厮都是城主府的人,态度格外恭敬不说,最后结剩余账单时,还特地给她们抹去了零头。 取完离开后,林朝英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叶孤城在南海的地位还真是高。 虽然这句感慨并没有错,但她说得戏谑,还一边说一边盯紧了芙月的表情,叫小姑娘一时都不知该如何接话了。 “怎么这么看着我?难道你觉得他在南海地位不高?”林朝英逗上瘾了。 “我当然不是!”她咬着唇捏紧了伞柄,有些孩子气地别开了脸。 林朝英见状,面上的笑意更止不住,道:“好了好了,我不同你开玩笑了,咱们赶紧回去吧,不然你哥哥该担心了。” 她话音刚落,天上的雨点忽然又有了下大的趋势,雨点打在伞面上,噼里啪啦一顿响,听着竟还有些骇人。 街上因此叫唤成一片,嚷着今年的天气真是反常,而后往热闹处挤得更加厉害。 她二人也被挤到了好几下,手臂肩膀皆被从别人伞面滚下来的雨水打至湿透。待回到城主府时,已是发梢都在滴水了。 不过她们俱没有太放在心上,把取回来的衣服分发完毕才各自回去整理仪容。 可能是因为出门时受城中居民对过年的热情感染,换去湿衣服后,林朝英也难得仔细捯饬了一下自己的脸,画了眉又贴了花huáng。 芙月并不擅长这种针对外貌的jīng细活计,看得一愣一愣的。 林朝英见状,便问她要不要学。 “这个可比做菜练剑简单多了。”她说。 “真的吗?” “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事实证明学做菜和练剑快的人,学这个的确差不了。 但同样那么画眉贴huáng点胭脂,放在她身上和放在林朝英身上,根本是两个模样。 “好像有点奇怪……”芙月对着镜子里的人影如是说。 “哪里奇怪了?”林朝英按住少女圆润的肩头,弯腰欣赏了片刻。 不一会儿,她忽然皱了皱眉,说还缺一样。 芙月:“缺什么?” 她说你等等,我回房拿个东西就来。 林朝英回去拿的是一罐用石榴花汁调的口脂。 她天生唇红,从来不用口脂额外点缀,所以这口脂还是她侍女的。 “你嘴上颜色太浅,不抹些颜色,就压不住颊上的胭脂了。”她一边说,一边伸手蘸了一些,点到了少女唇上。 待那抹红渐渐晕开,与少女额心的朱砂正成对应后,她才终于满意。 “成了,美得很。” 芙月被按着涂完了口脂,再看镜中那张脸,还是觉得有些陌生。 没等她适应这种陌生的感觉,等着她俩入席一起吃饭的公主就先寻了过来,在屋外嚷着让她们快些。 为免其他人等急,两人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推门出去。 公主见到她,先是一愣,旋即惊呼起来,说她今晚实在是太漂亮了。 三人笑闹了几句后,才往今夜设宴正堂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