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不开目光。niaoshuw.com 以往只是避着,不容多想,如今方知愧她的情有多深,可在他如此负了一个人之后,上苍仍待他不薄,让他心头惦着的那一个,回应他相同的誓诺。 浥,浸润之意,若无朝雨,何来浥尘?这一生,他只为她。 无须多言,知他如雁回,必然能懂。 “喂喂喂,你叹什么气啊!”叹得如此感慨,是在怜香惜玉吗? 他端整神色,无比凝肃地道:“一直想同你好好谈谈,你知道——这两间铺子、还有药堂,都归你所有,产权状子放在哪儿你清清楚楚,所有的现银收支,都记在账上也明明白白……” “你——怎么忽然说这个?”她醋也不吃了,当下被他吓得结巴。 交代的那么清楚,又不是随时准备求去…… “只是想跟你讲明白,一直以来,这些都是你的,我只是代为管理。可想了又想,怎么样都觉得我们之间有欠公允。纵是夫妻也得明算账,趁着成亲之前,咱们先把条件谈清楚,避免日后双方再有二话。我既然是商人,亏本是就不能一直做下去,你不过花五两银子买我,我却得管账、管生意、管家里头的大小事、管……总之看得到的无所不管,把自己操劳的半死,至少我有权要求支领薪俸吧?” “这样讲……好像也言之成理。”她听得一愣一愣,想想确实将他压榨的过分了。 “你也同意?”那好,当下说做就做。他研了研磨,快速挥毫而就。 不愧是生意人,那架势真是魄力十足。 她还在被他谈判时那股沉着自信的风采迷得脑袋发晕,他已经极具效率地拟好新合同递来。“没意见的话,在下方盖个手印。” “喔。”才浏览过第一行,她便呆了。“一月七次?” 她看了看条款,再仰头看看他,来回数遍。 还能有哪个七次?上头都白纸黑字指明了夫妻床底间那回事,总不会是盖盖被子、捏捏酸疼肩膀、轮流哄哄孩子安睡那回事吧! “呃……会太多吗?”被她震惊目光一瞧,他不禁暗自反省起来条件是否开得太严苛,有趁火打劫之嫌。 “为妻者不得无故推托?”她确认似地再念出一句。 “就是没有理由,不能讨价还价,一次都不准赖的意思。” “如若不然,苦命忠仆得以合理拒绝上工?”这是威胁来着? “很合理,不是吗?”都赖他薪俸了,他日日辛劳何苦来哉? 岂有此理!她再也看不下去,随着新合同一掌重重拍上桌面,起身逼近他。“七次?七次?七次?!我花了那么多银两、煮烂多少药罐子,把你养得这般健壮,毒清得一滴不剩,你就只有一月七次的能耐?!剩下的你想留给谁去?!” 太混账了,她要求一夜七次都不过分! “呃?”纤指抵上他厚实的胸坎,一下戳得比一下重。他冒着大不韪,斗胆揣测上意。“意思——可以再加吗?” 实在是从那坛女儿红开封到如今,也年余有了吧,他俩亲密的次数真要算来,连一双手都用不上。每回她一背过身,他就没辙了,七次于他而言已是莫大恩赐,再不敢妄求更多了,若非悲惨至极,他也不想使这下流招。 “还有这句——基于婚姻稳定之长远考虑,为妻者应该相对诚意,努力喜爱夫君,互敬互爱方能婚姻美满——” 浥尘也知,情爱一事岂是能以一纸合同强索而来,不过是写来自我安慰罢了,好歹要向她要来愿意努力一试的承诺,心里也快活些。 “好啦,这一条就真是奸商些了,我——” 不待他说完,她恨恨地咬牙。“我起码说八百遍有了,哪不爱你了?!”居然一副怨夫嘴脸,怨她啊! “你哪时——” “三天两头用索命冤鬼调调,老在我耳边追问『爱不爱我』、『爱不爱我』……扰得人难以好眠,是问假的?” 啊!原来…… “你没睡?!”他简直羞窘欲死! “废话。”她是谁!人称精得像鬼的穆朝雨耶,向来只有她拐人,要讹诈她谈何容易?不知死活的家伙! 他既楞又窘,顿时五味杂陈。 自己的幼稚蠢行被撞破很窘很想死,可……知道她没睡,那答了他八百遍的回应都是真心实意,一股难以言说的欣喜充塞心房。 “所以,是真爱我?”管不得丢不丢脸,这是头一回,他对醒时的她问出口,渴望着,索讨确切回应。 “爱啦爱啦……”没好气地答完,她轻了嗓,带些温柔怜意笑叹。“呆子!不爱你要爱谁呀!”否则他以为那夜为何要与他拜天地,为他开启陈封二十年的女儿红?当真以为她谁都可以呀? 她家的这个忠仆很好安抚,几句话就让他一脸满足,像被抚顺了毛的狮,柔驯地搂抱过来。 宁馨依偎了片刻,她扬了扬手中之物。“合同呢?还签不签?” “签。”开玩笑,生意人若三两杯迷汤一灌便晕头转向,还怎么在道上混?再说,他实在是被这贼丫头赖怕了,白纸黑字最可靠。 “那……不得无故推托这条, 若是有故呢?” 你哪回不是有故啊……谁说得过你啊! “没得商量。”他很坚持。谁管有故无故,不想听。 “……”看来真憋坏他了,怨气冲天呢! “穆新柳,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休想转移话题。”那是哪根葱,他一点也不——忽然一顿,他瞪向她。 “还是你比较喜欢慕容新柳?” 是“客舍青青柳色新”的……那个新柳……的意思吗? 他呆愣着,移向她腹间,死死盯着,怎么也移不开。 “再不喜欢,我可没办法了,警告你,不许再往下念。” 她死也不听后面那两句。 自己也真够猪脑了,名到用时方恨少,才想到后头那两句——这扎扎实实就是一首送别诗!她什么不好挑,去挑一首触霉头的! “我忘了。后头还有吗?”他极为识相地顺着他话尾答。 “嗯,很好。” “……真有了?”大掌摸摸她肚腹,还是觉得好不真实。“有让大夫诊过脉吗?确定了?” “我自己就是大夫。” ……也是。 又是安静片刻。 “其实我不介意用『阳关』。”她都敢说要用渭城了,没道理他没胆识用阳关,若她肯多生几个的话。 “……慕容浥尘,你想死吗?” “好好好,真忘了。” 他们一家是要相守一生的,那种诗句不记也罢,他们用不上,也永不唱送别曲。 卷外之章(不弃) ——若能用一世福分交换,我只愿与你再结一世缘。 那年的冬天很冷,长得像是没有尽头。 它正努力长大,学着如何生存、接触理所当然的弱肉强食。 但,或许是他太笨拙,刚开始,总是学不会。 它讨厌血的气味,总是喷得它满脸,小兔子在它爪下挣扎,看起来好可怜的样子,它一个迟疑,便让晚餐给溜了。 头一个独自面对的冬天,好寂寞,好难挨。 原就学不太会狩猎,皑皑白雪覆盖下,能找到活着、会动的生物更是少之又少,它总是挨饿,只能吞吞几颗涩果子勉强果腹。 而后,它发现了她。 那个小东西就在结了霜的树底下爬来爬去,这种生物它从来没见过,她不像小兔子一样有一身雪白的毛,但是她身上有小毛帽、小毛裘,浑身裹得像颗小毛球,圆滚滚的,比小兔子还可爱。 它不晓得她为什么会在那里,好多生物都躲到温暖的地方过冬去了,她一直在那里的话,等入了夜、大雪一下,她就会冻死。 它缓步踱上前去,好奇地舔了舔她裸露在外面的肌肤,软软嫩嫩的,带着淡淡的乳香味,它想,应该会很好吃,比那只逃掉的小兔子还好吃,而它肚子很饿。 小东西忽然一张手,抓住了它一撮毛发,力道不重,所以也不太痛 “呵、呵呵……”小家伙嘴一张,发出软软的声音,歪歪倒倒地站起,朝他飞扑而来。它怀疑她想抓住他更多的毛,身体一侧,躲开了。 小家伙跌在地上,歪头瞧了瞧他,它也瞪回去。 “呵……”她以为它在跟她玩,不死心地爬起,又扑抱而来。 不对!它干么要躲!应该是她要怕它才对,它会吃掉她! 这一犹豫,竟让她暗算成功,小小的身体扑到它身上来。 它可以反扑,她比它小很多,一用力就可以捏扁扁,可她不怕它,还凑上来,用自己软软的肌肤蹭他,好奇怪。 寻常小动物一看到他都会害怕地逃掉,只有她不会,还跟它玩。 它有点舍不得吃掉她了。 这个冬天很长,很寂寞,它需要一个玩伴陪它过冬。 等冬天过了,它再来考虑要不要吃掉小家伙。 反正,她小小的,连走都走不稳,它不担心她像小兔子一样逃掉。 它将她叼回洞穴里,把果子分她吃。涩涩的酸果子她不吃,咬了一口就哇哇哭,然后吐掉,它只好把软软的甜桃让给她,自己吃掉酸酸的。 小家伙吃饱了,在它身上爬,用小小的身体蹭它,跟它玩,于是它觉得,吃酸酸的果子也没关系,它还可以去找更多更甜的果子给她吃,只要她一直一直陪着它,跟它玩。 入了夜,很冷很冷,它有丰润的皮毛御寒,但是小家伙看起来很脆弱,很多动物都是这样死掉的,于是它将她护在暖暖的肚腹下面,挨靠着一起睡觉。它很喜欢小东西,不要她冻死。 白天,它会去找水、找果子给她,就像记忆中,母狼养育它的方式那样。 然后,一天一天、再一天,小东西渐渐地不再笑了,也不再像最初那样活力十足、挥舞着小手小脚陪它打滚、玩耍。 她愈来愈虚弱。 那是动物本能,它嗅到死亡的气息。 她与它不同,小东西太脆弱,它养不活她。 它真的很喜欢小东西,本想让她陪它过冬,但是留她下来的话,她会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是让她走好了,虽然这让它很难过。 它找了一个白日,没下雪,天气暖和,背着小东西下山。它知道山下有个小村庄,以前还是幼狼时,同类告诫过它,别轻易接近人类,他们很坏。小村庄里,住的都是人类,一旦它接近,只会被扑杀,但是现在为了小东西,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村子里,有一栋最大的宅子,人们说,那是本村的大地主,很有钱,多年来地主夫妻一直很想要一个小孩,但是生不出来。 它想,能住那么漂亮的大宅子,应该不会那么小气,舍不得分小东西几口食物吃吧? 它将小东西放在门口,用舌头将她染了泥的小脸蛋舔干净。小东西很可爱的,刚刚开始找到她的时候它就这么觉得,只是现在有点脏脏的,舔干净的话,人就会跟它一样喜欢她吧? 舔干净了,小东西抓着它的毛哇哇大哭,不让它走,也心动了大宅子里的人。 “唉呀,小畜生,这可怎么得了……” 它本来也舍不得走,可是那妇人惊怕大叫,唤来屋内壮丁,个个手持棍棒,它不得不逃走。 这是它第一次接触人类,感觉很不好。同类说的对,它们和人类不可能和平共处的,就算它压根儿都没想过要伤害谁。 它想,等小东西长到和他们一样大的时候,会不会也这么讨厌它,见着它不是喊打就是避得远远的,就像那女人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它还是很想念她,时时跑下山,偷偷躲在暗处瞧着它的小东西,不敢让人类发现。 大户人家的夫人很爱小东西,养下了她,给她吃好、穿好,养得白白嫩嫩的,她又会笑了,会转着大大亮亮的眼睛,挥舞小手小脚,就像它最初捡到小东西时那样,甜甜的,带着淡淡乳香味。 又过了好久好久,它算不清楚了,只知道小东西愈来愈大,如今已经会走路,不像刚开始,爱追着它、抓着它的毛又老是扑跌,所以它每次都是假装被她抓到,然后,她便笑得很开心。 有一天,夫人带她去逛庙会,庙会人很多,它不可以靠太近,躲得好辛苦,然后夫人一个没注意,和小东西走散了,有人想趁乱抱走她,抢她颈子上亮亮的金锁片,害小东西哭了它好生气,由暗处冲出来,扑上去咬他。 它不伤人的,可是谁要敢欺负它的小东西,它就会。 它赶跑坏人,小东西抹着泪,自己拍拍小屁股从泥地上起来,颠颠晃晃走向它,拿泪颜蹭它,嘴里直喊:“狗狗、大狗狗……” 她还记得它吗? 它好感动。人类过年都要穿穿红的新衣、放鞭炮,小东西都穿过两次新衣了,还记得它? “翎儿……唉呀!”夫人找了来,看见它一嘴的血,惊白了脸色。“小畜生,你要对我的翎儿怎样?快放开她……” 乱讲,小东西才不是你的,她是我的!我寄放在你那里的! “娘,狗狗,打打,不可以,翎儿要……” 小东西一直抱着它,这一回,它不敢再挣开跑掉,上一次她哭好久。 后来,它就跟夫人一直回去了。 它知道人类还是不喜欢它,只是因为小东西一直抱着它,吃饭睡觉都要看见它,不然就会哭闹,他们没办法,又怕强要分开,它会误伤了小东西,才会勉强让它留下来。 虽然他们后来知道是它救了小东西,可是人类的疑心病很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