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家财雄厚,交友广阔,每隔上几日宴请各路好友,府里更是请来八大菜系大厨掌勺。 坊间流传一个段子,雾天城做菜最好吃的,不是哪家食肆、酒楼,而是唐府后厨。 唐老爷也是好吃之人,他油腻的身材说明食欲挺旺盛。 唐云书反倒是喜欢研究制作菜肴,喜欢人们吃到美味时满足表情。 所以她闲暇时,总喜欢往厨房跑。 在那里,她认识不同种类的食材,学会如何鉴别食材新鲜度、如何处理食材等等。 慢慢的跟着大厨们学会了各色菜系,加上自己小创新。 偶尔在自己酒楼掌厨,在坊间也小有名气。 别的女子出行,几大箱衣服、首饰。 她每次出门在外,总会带上简单厨具、调味料、食材。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唐家厨娘呢。 唐云书回到自己马车上,拿上一包烤馍、一罐卤肉。 再找出中等木箱,里面存放着千年冰雪石,一大坛熬煮好的酸梅汤。 所有的东西堆放到木箱上,唐云书在木箱底部打开,隐藏起来的木轮子。 再用麻绳系好木箱侧边手柄,直接拉着木箱回到扎营地。 有轮子做辅助,食材、器皿轻松上路。 一开始白文宇让齐林来帮忙提东西,被唐云书拒绝。 她可不是纤弱的娇娇女,这点东西难不倒她。 她不想当别人的累赘。 动动脑子能省不少力气,比如说这木轮子。 野外做饭,越简单越好,她马车里的食材,是她通宵达旦准备好的。 原本是准备来重城途中的中午饭。 结果夏尔马脚程快,还没来得及吃,人便到达。 现在吃时间正好。 回到帐篷内,三人在商量,明日进城后各自的任务。 唐云书先倒出四杯冰镇酸梅汤,送三杯给他们喝,解解渴。 里面熊熊烈火在燃烧,外边多少能感受到些许热气。 好在用的帐篷布有防热耐寒效用。 挡住了八成热浪。 “小姐,这酸梅汤真好喝。”齐林瞧见好吃的,没忍住,咕咚咕咚一杯酸梅汤全部下肚。 又眼巴巴看向张清手中那杯。 唐云书笑道。 “喝完了,木箱子里还有,你们自己倒,我先去做午饭。” “好,需要帮忙喊我。”白文宇知道她的执拗性格,顺她意吧。 “准备好肚子就行。” 旁边两盏大灯泡四处张望,满满的狗粮塞嘴里,好撑。 唐云书拿起自己那杯冰镇酸梅汤,咕咕连喝两口。 酸酸甜甜又开胃,喝下肚真凉爽。 做好的烤馍,在火上烤烤更香脆,卤肉加热后剁碎。 切开烤馍,卤肉沫填满,肉夹馍完成。 想着男人们胃口大,她做了二十个肉夹馍,一并端上桌。 看着眼前两大盘油滋滋、香喷喷的肉夹馍,齐林直咽口水。 “大家趁热吃吧,管够。” 白文宇先拿起一个递给唐云书。 “饿了吧,快吃。” 她先是就着白文宇的手,咬一口肉夹馍细嚼慢咽。 学着他的样子,拿起一个肉夹馍给白文宇。 “你也吃。” 烤馍酥香,卤肉软烂入味,绝佳搭配。 荒芜的城外,能吃上现烤的肉夹馍,简直逍遥似神仙。 此时齐林、张清开始吃第二个。 唐云书看他们狼吞虎咽模样。 扭头对白文宇说:“是我做饭太香,还是白公子您不给他们饭吃?” 说话间,他们俩人已经吃完第二个肉夹馍。 白文宇勾起食指,轻刮她高耸鼻梁。 “小妮子,胡想什么呢,跟着我能没饭吃?” “哎呀,你手上有油。” 唐云书忙扯他的衣袖擦干净鼻子上油污。 在两人打情骂俏中,二十个肉夹馍所剩无几。 时不时还能听见齐林打饱嗝。 午饭后都犯了食困症,全员在帐篷内休息。 白文宇小眯一会儿,醒来四处走走。 山野乡间小路,只有临近大城镇,才会有人烟。 离重城半里地,似乎有一个简陋的小村庄。 残缺不全的木板、瓦片搭建起一间小房子。 若是刮起一阵狂风,片瓦不剩。 来往的人,装束朴素,拖家带口。 破败房子后边,摆放着半个大南瓜。 看这情形,他们应该是重城的百姓。 “哥哥,你是不是想吃南瓜呀?” 不知何时,一名瘦弱的小男孩出现在他身后,奶声奶气问他话。 “你是什么人?山贼来打劫啦,大家快跑啊!” 等等,这位大妈,他这身翩翩公子白衣打扮,哪里看出山贼气质? 白文宇气定神闲站在原地,瞧着他们像无头苍蝇到处乱撞。 他倒要看看他们能折腾到几时。 反正他现在得空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