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后几场的演出中,几个人无师自通地开始靠喝酒来刺激神经。 他们一般不会喝太多,四个人分一瓶,少量的酒jīng刚好可以让人处在一个恰好兴奋却又不会过度的微妙状态中…… 但这次,由于是最后一场的缘故。 所以,他们一时没忍住……多喝了一点儿。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个吉他手哄主唱的——滚石乐队的吉他手基思·理查兹和主唱米克贾格尔。 基爷是约翰尼德普的偶像,也就是加勒比海盗中船长他爹的扮演者。 他非常擅长一句话气死主唱,再一句话给哄回来(不是)。 基爷:演什么电影,不务正业。 (能像你这样唱歌跳舞的人,根本就用不着去做别的) PS.后来他自己打脸了,在加勒比海盗里,不过也许他觉得,客串不算演电影。 基爷:你太老了,浓妆不适合你。 (你可是米加贾格尔啊!你穿T恤都比唱华丽摇滚的人好看十倍)。 【注】你们不要太相信我的话,看个乐子就行,我一般CP脑,经常脑补。 第35章 势均力敌 但事实上,真正喝醉的人只有兰斯。 其他人后来的狂热劲儿,顶多算是借着酒劲儿装疯。 所以,那天最崩的人反而是一向表现最稳定和正常的黑发吉他手。 “这能怪我吗?” 詹姆斯在事后十分困惑不解地嘀咕:“是,我承认,是我建议把啤酒换成威士忌,可我怎么知道他那么不能喝呢?他平时在家都不喝酒吗?” 要知道,英国是一个全民酒鬼的国度。 一般孩子五岁时,就有机会在家长无视下,偷偷在家喝几口苹果酒了。 在这种大环境中长大的人,或多或少都得有点儿酒量吧? 所以,詹姆斯真的没想到,会直接把兰斯给灌醉了。 兰斯上台的时候就很不对劲儿了。 他脚步不稳、晕乎乎地站在舞台上,居然不忘礼貌地朝观众欠了欠身,然后,还笑了笑。 这不正常。 他一向喜欢在台上装高冷,很少和观众互动,互动的活儿一向都是詹姆斯负责的。 接下来,那就更不对了! 因为他摆出了一个时常被人们戏称为‘进攻体位‘的吉他手流氓站姿,也就是叉开两条大长腿,qiáng势地站在舞台上,同时,吉他的背带放长,把他最近的新情人,一拿到唱片签约预付金后,立刻买回来的玫瑰木吉他直垂至裆部,琴颈部位正对观众席…… 这么说吧,从那个部位,不管拿什么突起的玩意儿直抵人群都不会是什么好动作。 尽管很多知名吉他手经常这么gān,来吸引观众注意力,可那动作什么时候看都依然足够下流。 尤其是这种姿势在弹奏时,如果弯腰去拨吉他弦,像虾米一样的姿势无疑是不够酷炫的。 所以,吉他手们又发明了后仰式拨弦法。他们会在身子向后仰的同时,腰腹部开始用力,一下一下地向前挺胯,这样就能将放得过于靠下的吉他给挺起来,同时,手臂伸长(没错,这个动作歧视短胳膊),修长灵活的手指,或者手指夹着的拨片,就可以开始自如地拨动吉他琴弦了。 具体技术上的要求暂且不提。 但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个姿势非常Yellow。因为这时候的吉他往往就像是男人多出来的某种体外器官,而手指连拨它的动作……好吧,不言而喻了。 兰斯以前很少这么gān的。 在此之前,他更习惯把吉他抱到胸前,每次表演时,端庄又安静地低下头,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自如弹奏,技巧熟练又行云流水,姿态矜持又骄傲地像个王子。 可现在,他喝多了,表情迷迷糊糊的,仿佛随时就会睡过去,身子笨拙地摇摇晃晃,摆着那个臭名昭著的‘进攻体位‘站姿,脸上的笑容反而比平时多…… 只是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儿! 但他自己并没意识到状态不对,嘴里居然还叼着半截烟,一双蓝眼睛醉眼朦胧地半眯着。 如果说完全醉了,似乎还有点儿理智;说没醉吧,可又与平常不同。 詹姆斯担心地瞥了他一眼,担心接下来的演出效果。 但显然,兰斯哪怕闭着眼睛,也还能弹吉他。 按照这次的演出节目单,最先一首歌是《非洲野牛》。 这首歌开头是鼓声做前奏,接着是吉他声。 当鲍德温的鼓声砰砰砰响起时…… 电吉他的声音立刻如闪电一般也激烈地同时响了起来,完全无缝衔接,不差一分一秒!甚至,由于力道的关系,吉他的声音比平时还要够劲儿,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詹姆斯立刻放心! 喝醉的兰斯也是个超厉害的吉他手。 他于是重新转回视线,站在麦克风前等前奏过去。 在这期间,他的脚尖已经熟练地在舞台上轻轻地来回滑动,同时,手臂高高地举过了头,一下一下地在头顶上方打起了拍子,自然地摆动身体,来调动起现场观众的情绪。 观众果然被金发主唱的动作吸引,聚jīng会神地盯着舞台,等待着歌声响起。 但下一刻,詹姆斯却发现,自己放心兰斯放心得太早了。 兰斯还是失控了。 或者说自顾自地玩high了? 在一个摇滚乐队里,吉他手是唯一可以和主唱争夺地位和观众视线的存在。 有些吉他手存在特别qiáng的歌曲中,甚至能把主唱的人声衬得像是背景伴奏。 但以往兰斯会将自己视为行星的一部分。 他较真的个性,使得他很少会像詹姆斯那样搞什么即兴表演和发挥,并且,为了歌曲整体的和谐统一,他还会主动配合主唱的歌声来降低吉他的存在感。 但他现在喝多了。 于是,电吉他声立刻以一种绝对霸道的姿态笼罩了全场,锋芒毕露。 正在盯着金发主唱看的观众们瞬间就被黑发的吉他手给震住了。 他们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到了吉他手的身上,近乎惊艳地注意到了这个总低着头弹吉他的人居然有一副超漂亮的面孔。 黑发的吉他手旁若无人地向后仰着身子,仿佛已经沉醉在了自己的音乐世界中。 他时而俯身,时而后仰,头自然地随着音乐甩动着,手指快速地拨动着吉他琴弦,在突如其来的一段吉他solo中魅力四she,极具碾压力的吉他连复段,像是一连串的音符猛地跳跃到空中,然后一个一个排着队地爆开,如寒冰乍裂,扑面而来的侵略感,咄咄bī人,不容忽略。 詹姆斯吃惊地侧头望他。 但兰斯完全没有注意到。 他沉浸在弹奏中,俊美的容颜在灯光照she下,如同神明降临,姿态无比的自负、傲慢,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接管了整个舞台,抢了所有人的风头。 太理所当然了。 反而让人没办法升起什么愤怒。 但关键问题在于…… 他弹错调子了! 可能是之前一段时间,天天惦记新歌的缘故。 所以,兰斯一开始还顺着鲍德温的鼓声,习惯性地弹了一段<非洲野牛>。但等他开始失控自high时,solo部分弹出来的曲调猛地一个急转弯,就拐到了<她今年十六岁>的前奏上。 这他妈是要翻车的节奏啊!! 鲍德温立刻察觉出来不对,鼓声中就有点儿透着犹疑,但好歹节拍没乱,顺着敲了下去;西奥那头贝斯声虽也没停,可却明显出现了几个乱音…… 虽然情况有点儿糟糕,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到兰斯清醒后的表情…… 詹姆斯就坏心眼地想大笑! 但该救场的时候还是得救场。 他镇定地击了一下掌,先将鲍德温和西奥的注意力引过来,再猛地开口,用一种毫不逊色于自家吉他手的霸道方式,横冲直撞地硬插进去,从未展现过过一声狂野高音在空中炸裂开来,瞬间就压下了全部的吉他声,重夺舞台控制权:“她今年十六岁!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