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养成计划

不是说她只是洛家的小庶女,父亲厌弃,嫡母不喜,生活艰难吗?不是说她自幼身体孱弱,乖巧软糯吗?这一定是下属在逗他吧?他觉得没有比自己更惨的男主了,他战功赫赫,手握重兵,身份高贵,位极人臣,只是想把一个人圈进自己的地盘,保护她宠爱她独占她而已,怎么就那...

作家 浅绿 分類 现代言情 | 60萬字 | 228章
第 58 章
    是系统千挑万选,特意为宿主加持的香味,女神啊,当然要香喷喷的啦,即使是药味,那也得是沁人心脾的药香味!

    洛琳菁这时候还不知道,系统的好心,成为了她的一个小破绽,因为这个香味非常淡,她早就闻惯了,根本没注意过自己身上还有香味。

    她现在的注意力,都在自己刚刚干的蠢事上,太丢人了!

    洛琳菁有些恼羞成怒地抽回手,殷绥也顺着她的力道松了手,低声提醒道:“小心一些。”

    “吱?”药鼠小欣昂头,好奇地看向刚刚抓着阿韭胳膊的男人,这个人叫它干嘛?

    殷绥也感觉莫名其妙,这只胖乎乎的,完全不像鼠类的小东西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他看,样子实在有点呆。

    洛琳菁将药鼠的脑袋拧过来按在怀里,咬牙切齿地回道:“谢、谢。”

    若不是他非要跟着来,她用得着穿成这个样子吗?!不穿成这样她会踩到衣角出丑吗?!若不是戴着面具,她真的想捂脸了。

    洛琳菁一气之下,索性直接把过长的衣角抱在怀里,越过殷绥,迈开大步朝前走去。

    某人明显恼羞成怒,殷绥聪明地微微侧身,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刺激她比较好。

    一路上,其实殷绥都在暗暗留意她的情况,或许是因为黑袍实在太宽大了,她每走几步就要踩一脚,踉踉跄跄地居然还能跟得上他们的速度,完全没有被落下,甚至自始至终她都气息平和,不见一丝疲累。

    殷绥盯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目光最后落在了她沾满杂草和泥土的裤腿上。她穿一身如此碍事的黑袍不就是为了掩盖身形吗?如今她抱着衣角,裤腿都露在外面了仍不自知,这是在和谁赌气?

    殷绥一向冷硬的脸稍稍染上了几分暖色,这位前辈……还真是有意思。

    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很快,一个早上就走了四十多里路,若是走平地自然不算什么,但走在连条路都没有的深山老林里,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如果一直这么顺利的话,明日下午他们应该就能到达风波谷附近。

    午时刚过,殷绥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朗声说道:“原地休息一刻钟。”

    “是。”

    令行禁止,将士们立刻停了下来,除了殷绥外,其他九人,三个人一组,一组放哨,两组喝水、吃干粮,补充体力。如此轮流交替,分工合作,既保障了一行人的安全,每个人也得到了休息。

    洛琳菁第一次看到这样训练有素的将士,她记得很小的时候,见过一次所谓的皇城守卫军,除了高头大马和明晃晃的盔甲外,她什么也记不住。仿佛那些守卫军只是妆点皇城最华丽的装饰物而已,没有一点威慑力。

    她以前听过一句话,叫做“见仆识主”,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想必殷绥应该是一名很厉害的将领吧。

    殷绥。洛琳菁在心里小声念了一遍他的名字,托了手下士兵的福,殷将军的名字终于被她认真记在心上了。

    走了一早上,洛琳菁也有些饿了,打开包袱拿出一小块小姨按照系统的配方特别制作的“压缩饼干”,稍稍掀开面具扔进嘴里,同时她也不忘给自己怀里的小欣喂食。

    裴一边啃着干粮,一边暗暗观察前辈。

    啧啧,将军刚才是想给前辈送干粮吧?可惜东西还没送出去,人家前辈自己就从包袱里拿出了一个小木盒,看着将军面无表情若无其事地又将手缩了回来,裴就觉得好笑。

    他之前还在想,前辈戴着面具怎么吃东西?高人就是高人,人家的干粮都做得那么精细,不过前辈居然只吃了三小块就饱了?这食量也太小了吧?

    裴随意瞄了一眼趴在前辈腿上的药鼠,暗暗咂舌,那一根根手指粗的东西是人参没错吧?都拿人参当饭吃了,那小东西还一脸嫌弃的表情,啧啧,太金贵了,药鼠果真不是什么人能养得起的!

    裴还在为“人参当饭吃”感慨万千,哪想到真相是人家其实想吃ròu!!

    洛琳菁哄了又哄,承诺了回去给它吃鸡吃到撑为止,才勉强让这小祖宗消停下来,好不容易安抚好小欣,她不经意间抬眼,正好看到一名黑衣青年估计是感觉脖子痒,抬起手就想往后颈拍去。

    以洛琳菁现在的眼力,一眼就看到巴在他脖子上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立刻大声叫道:“别……”打字还没说出口,只听“啪!”的一声,青年已经一巴掌拍在了后颈上。

    洛琳菁叹了口气,闭上了嘴。

    殷绥就坐在洛琳菁身边,自然听到了她试图阻止青年的话,心中有了不好的猜测,他低声问道:“不能打?”

    “那是金腹蛾。”

    一听这名字就觉得渗人,她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不对劲,仿佛带着淡淡的……怜悯?殷绥心头一跳,声音更沉了几分,“有剧毒?”

    所有人的目光倏地全部看向洛琳菁,洛琳菁却只看了那名青年一眼,他眼眸中掩藏着紧张但并无恐惧。

    青年看起来年纪不大,却能做到处变不惊,洛琳菁对他多了几分欣赏之意,也就没有卖关子,回道:“那倒没有,如果只是被咬的话,就是长几个红疹而已,过几天就好了,但如果把它打死了,它身体的和翅膀上的蛾粉交融在一起,就会产生毒素,粘上一点,皮肤就会迅速溃烂。”

    裴上前一步,拉下青年的衣领,果然看到后颈的皮肤上沾有少许粘液和细小的粉末,凡是被这些东西沾染上的皮肤全都又红又肿,有溃烂的迹象。青年拍打飞蛾的手掌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这金腹蛾还挺厉害的,这么短的时间皮肤就开始溃烂了。

    还好这毒不像赤毒蛛的毒那么阴邪,只要溃烂的地方不会再继续扩散,这点小伤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洛琳菁扫了一眼周围这些人的神色,仿佛并没有把这点小伤放在眼里,洛琳菁摇了摇头,一边给自家的小药鼠喂人参,一边好心地解释道:“溃烂还只是小事,它们的会引来更多的同类。金腹蛾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毒性,在于它们万分难缠。”

    这话一出,原本神色还算轻松的一行人,脸色全都变得凝重起来,就连殷绥都皱起了眉头。

    第五十七章 有点可爱

    仿佛是为了印证洛琳菁的话一般,她话音刚落,原本还算安静的山林似乎起了一些变化。

    金腹蛾之所以叫金腹蛾,是因为它的腹部有着绚丽的金色花纹,如果只是一两只,完全显不出来,但若是成百上千只,那就很扎眼了,尤其在中午的阳光照耀下,金色的花纹格外闪耀。

    殷绥抬眼望去,只见山林里点点金芒闪耀,目测不下一千只。这还只是刚开始,如果后续还有更多金腹蛾赶来的话,他们这十一个人,很有可能会被金腹蛾淹没。

    金腹蛾最可怕的地方,其实是,若不被它们的沾染,皮肤就不会溃烂,殷绥沉默片刻,当机立断,说道:“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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